论文、历史、定性话语_人文论文

论文、历史、定性话语_人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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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3)02-0103-05

本文的目的是从话语的角度论述“文”“史”“质”这三个具有根本意义的人文概念,尝试着有机地阐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象形文字的角度看,“文”是“毛饰画文”,“史”为“手执简册”,“質”乃“斧合货贝”。从文论话语的角度看“文”“史”“质”,“文”是人文之形式,而“史”和“质”都可以成为人文的内容。所不同的是:“质”是偏于经济的人事内容,而“史”是偏于政治的人事内容。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文认为,“浮华”最有可能成为“文”的特点,而不是“史”的特点,尽管相对于“质”而言,文史都难免显得“浮华”。文史同源而异趋。同就同在“史”是用文字符号纪录下来的人事,而“史”字的“手执简册”形状就在暗示着这种涵义,而“文”形正是“手执简册”的结果。异就异在“文”是通过想象并蕴含着情感的“毛饰画文”,而“史”是人用手创造出来的人文,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打开甲骨文、铜鼎铭文和有关简册的书籍就不难发现。人不同于动物之处不仅在于人能用自己创造的“毛饰画文”美化自己,而且在于人能用手“执持简册”纪录人的活动,这正是文史作为人文的两门基本学科长期存在的意义之所在。在人文创造的历史长河中,文“质”代变而互进,而“史”中介于文质之间。人文运行在“仰贯一以知归,希体二而致远”[1](《王勃集·上吏部裴侍郎启》)的道路上,就“贯一”而言,偏于经济的人事内容虽然起着主导作用,但它却永远不能代替文史给人带来的那种温情,所以“质胜”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向“文胜”转化。就“体二”而言,文史作为人文的两门学科虽然越发展越显示出各自的不同特性,但它们的性质却或多或少地被人文内容的“质”的规定性所制约。这样说并非是轻视文史的作用,而只是现实地承认了人文之质的客观性。

说文释史解质

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里,“文”、“史”和“质”是三个横贯始终的术语。对于这三个术语,“百姓日用而不知”,文人笔写而不究,学者钻研而不止,从古至今,给我们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到底还有没有必要对这“三君子(字)”再进行一番审视和探讨,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的审视依次采用先解字形后释涵义的方法。先看“文”这个字。“文”字是人的正面形状,在甲骨文里,“文”字里面有一个“心”符,铜器铭文里的“文”字依旧有心符,到了后来的简册文和篆体文,“文”字里面的心符渐渐被省略掉了。其次是“史”字。如果说“文”的字形是带有“心”的人的情感形式,那么“史”这个字形则突出了人手的作用。人的手不但能干活,而且能书写。在甲骨文里,“史”字为右手执简册之形,执简册意味着记或写。与“史”字形状相近的是“事”字,它在甲骨文里比“史”字多了一个圆“口”,这个圆“口”加在上部的简册与下部的右手之间。现代汉字“史”由手口组成。最后是“质”字,“质”的繁体为“質”,上边两个“斤”字,下边一个“贝”。“斤”为斧意,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工具。贝为“海介虫壳”,被用为货币。“古者货贝而宝龟”[2](《说文·贝》),“宝龟”之甲虽有一定交换价值,但在殷代主要用于占卜,故其货币主要使用海贝。“質”的涵义与斤贝有关。“質”在宋元以后俗写为“貭”,现简化为“质”。人用双手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不但表现在物质功利上,而且表现在自身经历的实录上。手挥斧斤象形对自然的改造,手持简册意味着人文有文字的历史开始形成。

“文”、“史”和“质”的字形解释已如上述,现在我们尝试着解释它们的涵义。我们怀抱着一种信念,认为任何时候形式和内容都存在着一种联系,所以这三个字的字形和它们的字义也必然有着紧密的联系。文有文饰义,史有记载义,质有朴实义,对于这些普通的意义,还需要作一些分析。文的文饰义是文学审美涵义的基因。在探讨文的文饰义时,有一个汉语部首必须得到重视,这就是收在《说文》中的“彡”。徐中舒先生主编的《汉语大字典》标注“彡”读shān。许慎在《说文》中非常准确地将“彡”这个象形字释作“毛饰画文”。“毛饰画文”就是用毛发画绘进行文饰。毛发如须髟,画绘如彣彰,其字形都以“彡”为构件,其字义也与文饰义密切关联。“毛饰画文”何以取为“彡”形?答曰:“毛饰画饰之数无穷,因举三以见其意”。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无疑具有“毛饰画文”的性质,文学语词中的形容词突出地表现了这种特点。“形,象形也”;“象形者,画成其物也,故从彡。彡者饰画文也。引申为形容之称”[2](《说文·形》及徐灏笺注)。天之高远,地之广阔,宇宙之深奥,时空之无限,人类身心之难解,都需要画饰形容,文字及其文学就是在模仿自然外物中通过“毛饰画文”得来的。“毛饰画文”是一种朴素的描述,今人所谓“修辞学”如果要去追溯本原的话,那“毛饰画文”正是一个标志性的源头。“修,饰也”[2](《说文·修》),修饰是一种美德,“美要眇兮宜修”。修饰于人可以使其眉清目秀,巧笑流盼;修饰于物可以使其生动浏亮,爽心悦目;修饰于文可以使其错采镂金,妖娆多姿。但文饰化妆并非可以毫无节制地进行,修辞形容也绝不仅仅是一个形式问题,因为文饰之“文”内部还有一个“心”,这个“心”构成了“文”的内容。“心”态和人的行为结合构成了“德”,和人的工作结合构成了“业”,这就是古人所谓“进德修业”。人文修辞不应该脱离人事内容,偏于“史”的政治内容要求诚信正确,偏于“质”的经济内容要求真实可靠。

史的记载义在它的甲骨文形式中已有明确表现。手执简册就是要记载,但究竟记载什么却涉及到许多问题。人文的行为如果从元谋猿人算起,大概已有170万年历史;人文的语言据语言学家研究也已经有了20多万年的历史;人文的文字大约才有五、六千年的历史。人文的发展终于出现了记载实录之文明,当古代的史官“手执简册”开始纪录的时候,人类历史也就翻开了新的一页,即标志着有文字的历史开始了。手执简册所记载的对象不同,其内容也有所区别:如果它记载的是人文语言,那么它所留下的应该是文字;如果它记载的是人文行为,那么它留下的应该是历史。“史,记事也”[2](《说文·史》),说的是“史”的功能。“史”的功能并非“史”本身,因为手执简册最初标识动作,而后来“史”的本义却是作为名词使用的,指跟随在王左右的文职官员,如太史、内史、左史、右史等官吏。还应该指出,史官起初并不是专词记事,而首先是负责主持祭祀,占卜吉凶,沟通神与王的意志。同时讲说故事,纪录时事,编辑和管理文献简册。再朝后,又有了进一步的分工,出现了专门记言的史官和记事的史官。流传下来的中国的第一部史书《春秋》的意义,据司马迁说,是“采善罚恶”的“礼义之大宗”;至于比《春秋》迟四、五十年产生的古希腊的《历史》一书的意义,据作者希罗多德(Herodotos)所言,“是为了保存人类所达成的那些伟大成就,使之不致因为年代久远而湮没不彰,为了使希腊人和异邦人的那些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不致失去其应有的光彩……”。希罗多德的《历史》被后代的校注家分为9卷,并分别标以希腊神话中9位缪斯的名字,这足以证明在当时人的观念里“史”是“文”的附庸。其实,文史都是人文形式,在另外许多人看来,“史”是主体名词,“文”作为形容词处于宾位。

质的朴实义与文和史的涵义不同。“文”和“史”的构形及涵义都和人的主体密不可分,而“质”的构形和涵义则不是这样。“文”和“史”都在不同层面上切入人文的主体,而“质”偏于中介和客体。“质”字的产生远远晚于“文”和“史”二字。根据北京大学高明教授的研究,甲骨文和铜鼎铭文中尚未发现“質”字,简书和秦篆中才出现“質”字。“質”字是在“斤”、“贝”二字形成之后产生的。斤为斧之初文,作为手的延伸,“斤”既是人改造客体的工具,又是主客之中介,人通过斧这种工具将自己和自然联系起来。人改造客体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集体的力量必须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联合,而“贝”作为货币便从利益上起着这样的联合作用。相传远古时期的人们已经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之行为。在以物易物阶段,人们可以用两把斧子换一头羊,还不可能创造出“質”这个字。市场经济发展到“货贝而宝龟”阶段时,“贝”因为色彩光洁、坚硬耐久而从多种商品中离析出来成为“货宝”,这种“货宝”作为一般价值流行在财货買賣中,“质”的“以物相赘”[2](《说文·质》)涵义便是在这种经济氛围中产生的。相对于文史而言,奠定在经济活动基础上的“质”的客体性是非常明显的。“质”的客体性不只是朴实,更重要的是质朴,质朴到足以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尽管事物的性“质”总是依赖于人来发现的。

史介于文质之间

“史”是中介于“文”和“质”之间的一种事物。人本来就是质朴的,质朴得几乎和自然融会在一起。自从人猿揖别之后,人所具有的聪明使得人渐渐变得不安分起来。斤斧刀器和货贝的发明并不足于能够使他们得到满足,因为这仅仅表明了他们具有不同于动物的行为。人类总是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在更高的程度上区别于动物,甲骨文史“史”字的“手执简册”之形表明了人在更高的程度上脱离了动物性的“质朴”。在这里的人已经不是仅仅表现为他们具有能够制造斤斧刀器之“質”,也不是仅仅表现为他们具有发明货“贝”之“質”。“手执简册”表明了人不但能用手创造工具、改造自然,而且能够用手写下一些东西,并开动脑筋记录下一些信息。人肉体的存在是短暂的,有限的,而“手执简册”所纪录的信息却是超越时空的,能够不断流传的。人用自己的这种素质来提升“文”化,使人类终于进入到有文字的历史阶段。“手执简册”是人文发展到特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行为,它尚不是人文形式本身。“文”字作为人文形式比“史”字具有更多的发言权。相对于“文”字的“毛饰画文”性质而言,“手执简册”这个“史”字要朴实得多。但“史”字无论怎样朴实,比起“质”字来,却难免“华丽”之嫌,因为人在“手执简册”传达信息时,总是要对那些“质”朴的素材进行加工和改造,从而附加出一些不自然的东西。虽然文史从来没有放弃追求自然的意图,但它们的实际表现却始终与质朴自然存在一定距离。而历“史”由于其所具有的介于“文”和“质”之间的性质,这使得它与质朴自然的距离相对于“文”学与质朴自然的距离为近。尽管这样,对于有些文史学者而言,他们依旧常常模糊文史实在与质朴自然的不同距离。例如,胡适就曾经说:“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它百依百顺的由我们替她涂抹起来,装扮起来。”(注:胡适还说:“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个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实在好比一块大理石,到了我们手里,由我们雕成什么像。”胡适这里的“实在”,虽不就是“史”,但和“史”相通。)[3](P65)“史”介于文质之间,而胡适的这种说法突出了“史”在人文中的文学性质,而忽视了历史的朴实自然的质性。

有了以上分析作为基础,我们就不难理解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论语·雍也》)这句话的含义。孔子这句话包含四个名词,依据“毛饰画文”之淡浓次第排序应该是:野,质,史,文。在人文的主客视野内,前二者偏于客体,后二者偏于主体。孔子的人文理想虽然是主客结合之“文质彬彬”,但他在论述时却充分考虑到了人文偏至的各种情况。我们姑且认为人文是“手执简册”写出来的,这种“文”能够使人更加“文明”,有了这种“文明”之“文”,人类历史便有了文野之分。在文野之分的进程中,“史”的中介作用总是站在“文”化的一边使得人文更加区别于“质野”。对于现代人而言,“史介文野”似乎不难理解,困难的是如何理解“史介文质”。“手持简册”的“史”义之性质,总是介于文质之间,这本身容易造成人们理解上的游离。突出“史”义文性的人,大多强调文史的共同性;突出“史”义质性的人,大多强调“史”与“质”之间的联系;《论语》中孔子本人也从来没有对“质”进行定义。我们认为,尽管文史之质义充满了人文的性质,但孔子所谓“质”却并非偏于“性质”之“质”,而是偏于“质朴”之质,他所谓“史”是介于文饰和质朴之间并偏于文饰的一个概念。“文为质饰者也”[4](《韩非子·解老》),而“史”介于文质之间。“手执简册”标识着人文主体的建立和健全,但相对于活生生的历史,而它所作的工作在早期也无非是一些“毛饰画文”的事情,其影响亦相当有限。在孔子的时代文史的距离还不像今天这样遥远,人们还不可能把“手执简册”本身和“手执简册”所造成的结果区别得十分清楚。现代人所谓文史不分家,是就人文研究应该文史结合而言,并非是说不要对文史进行区分。实际上在先秦时期的人文资料中,《春秋》是史,《诗》是文,二者并不难区分;后来文史发展成为文科中的两门基本不同学科,稍有文化的人大概都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但在文史观念的抽象区分上,这就比较难了。实际上今天一般人对此也依旧不甚了了,而孔子本人对文史的贡献偏于综合而不是分析,他的兴趣只是平实地叙述。

在上述孔子的一段话中,对于“质胜文则野”,笔者认为应作这样的解读:“文”作为人的工具标识从“野”蛮趋向文明,而“质”朴之性位于文野之间,当“质”朴扩张掩盖了“文”明形式时,人文便显出“野”蛮的性质。对于孔子的“文胜质则史”,今人有更多的费解,笔者在教学时学生亦多有提问。理解“文胜质则史”之困难关键在于这句话中的“史”字,历来将这一句中的“史”字多解释成“浮华”,“文辞繁多”(注:郭绍虞、王文生《中国历代文论选》注释:“文胜质则史”中的“史”云:“史,史官,这里指浮华。朱熹《集注》:‘史,掌文书,多闻习事,而诚或不足也’”。应该指出:“浮华”不同于“诚或不足”,前者指过分讲究形式,后者指缺乏足够的诚心。先秦已有将“史”作“繁文”解,例如《韩非子·难言》云:“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文史观念混谈,古尤甚于今。),这种解释在特定的意义上有其合理之处,但在本文看来,仅仅作这种解释还不足以消除学人阅读时的含混。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有必要从文论话语的角度对其中的含混作一些澄清。因为相对于“质”而言,文史中固然“文辞繁多”,显得“浮华”,但是,在文学面前,“史”未必“浮华”和“文辞繁多”。从文学的文字本义上理解文史,文是人文之“形”式,史是人事“中”的内容。“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2](《说文·史》)。关于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结合许慎的说法对“文”“史”二字进行深入理解。需要指出的是,人事中的内容以政治最为重要。《孟子·离娄下》所谓“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中所谈的文史话语内容是偏于人文事实的史“事”,其形式是偏于记叙人文内容的史“文”。人文有形式有内容,如果将文史都看作人文形式,那可以将“史”解释为“浮华”,“文辞繁多”。问题在于文史作为人文的意识形式是有区别的,相对于“文”学这种意识形式,“史”学的文辞并不繁多,其形式更不追求“浮华”。文和史都要叙事,但对叙事之“质”的理解不一样。“史之叙事也,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5](《史通·叙事》卷六)。严格说来,史之叙事所追求的不是像“文举之含异”、“公幹之有逸”、“子云之含章”、“长卿之飞藻”(同上,卷七)那样的“文”质,而是追求“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质而非野”(同上,卷六)之“实录”性的“史”质。文之叙事,除了在“事信”、“言之有物”等方面和史之叙事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之外,所不同的是,它强调“言以载事”,“文以饰言”,“事信言文”(欧阳修语)。就文质之文来说,在大部分情况下,文之叙事都强调文而有丽、辩而有华,而不是史之叙事那种“文而不丽”、“辩而不华”。就文质之质来说,在大部分情况下,文之叙事并非绝对排斥“质而非野”、“质而不俚”。例如:杜子美的文字,就“颇有近质野处。”(注:吕本中《童蒙诗训》云:“如杜子美诗,颇有近质野处”“质野”在充满诗史意味的杜甫那里并非短处。)。史之叙事,特别是正史之叙事就不容许“俚”“野”,而要求严格依记载帝王的纪传体为主。非正统的野史由于文笔“质野”,多有想象夸张,缺乏实证,所以常常受到正统历史学家的批评。所以,在中国古代,文史虽然不分家,但在21世纪的今天,“文”质与“史”质的差别,却应该给于区分。就文、史、质三者的综合关系而言,史介于文质之间。对于孔子上述人文话语应作完整的理解,依据话语本身所具有的人文性而言,其排列次序应该如下:文—史—质—野。就文与史的联系而言,有所谓情实;就史与质的联系而言,有所谓实质;就质与野的联系而言,有所谓质朴。古代文史不分家,故可以说外“文”胜内“质”则“浮华”;现代文史分科,更应该看清楚“文”学比历“史”愈讲究藻饰。相对于文史之人文形式而言,质野更偏于客观内容。所谓“质胜文则野”,也说明了质与野的紧密联系。当然,质与野依旧是有差别的:质偏于经济之实用,野偏于自然之放纵。

文史同源而异趋

在文史哲这三种人文史,文史是最先产生的。史论家刘知几认为:“文之将史,其流一也”[5](《史通·载文》);“史之为务,必藉于文”[5](《史通·叙事》)。传说史皇苍颉创造了文字,轩辕黄帝发明了衣冠。衣冠乃人文中的日用穿戴,属于人类生存之物质必须;文字乃人文中的语言载体,偏于人文中的精神文化。发明了文字的苍颉被称为史皇,这也证明了文史之同源性。在先秦儒家人文经典中,《诗》和《春秋》属于文史著作。就六经皆史来说,《诗》是“言志”性的历史,《春秋》是编年体的历史。就六经皆文来说,《诗》是美文,《春秋》是“史”文。诗作为美文的历史性在唐代杜甫那里出现了所谓诗史,《春秋》作为“史”文至汉代共出现了三种传。就文“质”而言,《榖梁传》得其简朴之质,《公羊传》得其核实之质。就《左传》来说,“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5](《史通·六家》),比起前二者之简朴、核实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左传》的文质不仅是在“质”的内容上比《榖梁传》、《公羊传》丰富深刻,而且在“文”的审美内容上出现了长足进步(注:刘熙载《艺概·文概》:“萧颖士《与韦述书》云:‘于《榖梁》师其简,于《公羊》得其核。’二语意皆明白。惟言‘于《左氏》取其文’,‘文’字要善认,当知孤质非文,浮艳亦非文也。”刘氏在这里具有一种文、史、质相融合的眼光。)。用“史”文的标准衡量,相对于“谨严”的《春秋》,《左传》的文风“浮夸”(韩愈《进学解》)、文辞“艳而富”(范宁《榖梁传序》)。用文学的标准来衡量,这种“浮夸”和“艳而富”的文质正是文化进步的表现,而后来出现的《史记》和《汉书》更是将《左传》的优长发扬光大。《史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文赡而事详”。尽管这样,我们还是依旧不同意将“浮夸”和“艳而富”看成是文史的共同特征,而只是在人文领域里把它们看成“文”不同于“史”所具有的特征。

人文的复杂性常常令学者眼花缭乱,不过,《周易·贲》中所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人文的文化思路,《北齐书·文苑传序》亦申论说:“圣达立言,化成天下,人文也”。所谓“圣达”,指的是在人文实践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物,而人文实践中“实践”一词在中国古代被称为“道”。齐梁时期刘勰的文学本原论主张“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其中所谓“道”偏于指从实践中得来的“哲”理,所谓“圣”指最先悟解到这种“哲”理的“圣达”。“圣达”所垂之文有些是“圣达”自己写的,有些是“圣达”的助手史官记录下来的。刘师培说:“皇古学术,溯源史官,记动记言,实惟史识。”(《文说·记事》)在远古时期记载“圣达”言行的史官常常亦不能避免雕琢文字,王充说:“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论衡·量知》)。文史界都有只讲究斫削的工匠,但史匠指无史才、少史实而只重文字形式的人,而文匠指无文思、少文情却一味藻饰斧削的人。人文之文章,“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文心雕龙·宗经》),但文史二科同源而异趋。“史”文之义理具有实事实录之情性,“辞”文之义理具有“毛饰画文”之性情。齐梁时期,萧统从人文中选择文学,所定出的标准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6](《文选序》)。文学之神会“沉思”,多关乎文道之构想;文章之雕琢“翰藻”,多为“史”文所忌讳。但是不管怎么说,人文因子中诸多悖谬性在文史里较之在文道里依旧程度要小。文道之道,其抽象性高耸于文史之上;文史之史,其具体性充实在文道之中。至于文学之文,其“翰藻”性较之“史”更加细繁,其“沉思”性较之文“道”并不抽象。

收稿日期:20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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