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伟
天津市南开医院 30010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医疗服务行业得到了稳定发展,然而医疗纠纷事件仍旧频繁发生,这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更好发展。为了有效解决医疗纠纷问题,需要积极探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优化方案,以此来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法律优化;方案分析
前言
医疗事件的发生呈现出恶性发展的态势,不仅对医患关系的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还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更好发展,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解决。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一定要积极发挥好自身的调解和管理职能,及时分析当前医疗纠纷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并从实际出发,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解决策略,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1],积极借助第三方调解机制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同时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因此要积极探讨解决医疗纠纷事件的有效途径,在尊重患者感受,理解医护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处理好医疗纠纷,将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强大执行力得以充分发挥,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医疗纠纷中第三方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1.调解机制职责模糊
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针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事件解决过程中主要依靠2010年侵权责任法来实施。然而在解决医疗纠纷的环节发现,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医患人员对第三方调解机制相关法律内容的认识不够,由于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因此在解决纠纷问题的过程中主要表现:执行力不够、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2.调解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第三方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未能体现出医疗纠纷解决的专业性,部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有待提高,因此未能在医疗纠纷解决中发挥出良好的指导性和决定性作用,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2]。从而人们对调解结果的权威性质疑,这直接导致了医疗纠纷事件频发,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
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优化方案研究
1.构建医疗纠纷防范体系
医疗纠纷防范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解决医疗纠纷问题,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避免了纠纷事件的出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给予患者安全保障,及时处理好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将患者的需求放在首位,利用医疗纠纷防范体系来约束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科学、准确的给予患者最好的医疗服务[3]。强化医护人员的职能,将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在服务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有效避免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强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独立性,创建专业的医患纠纷调解组织,该组织主要有管理学、心理学、法律、保险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医患纠纷事件的调解,定期开展医疗纠纷防范教育工作在,在此过程中主要进行以医疗纠纷技术调解技术咨询、综合性评定、调解处理、后期赔偿等工作。在政策、法律的指导下,医患双方给予反馈意见,在互相沟通的前提下,有效解决了医疗纠纷问题。
2.积极推进专业化医疗纠纷调解队伍建设
不断扩充医疗纠纷调解员数量,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结构的有效完善,重点是要大力培养一些青年才俊,同时要求这些人员不仅有职业素养,还要有专业的服务技能,更好的服务于大众,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积极明确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有效推动调解队伍的职业化发展,不断加强对现有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在专业指导和教育的前提下,医疗纠纷
第三方调解队伍目前面临的人才紧缺、知识有限等问题都可以得到彻底解决。天津市自2009年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体系,定期召开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从多种途径来推进专业化医疗纠纷调解队伍建设。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度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650件,全年调解完结555件,其中签署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共527件,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4.95%,在年度总结会上还明确提出: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设是下步工作重点。专业化医疗纠纷调解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要做好持久准备,加强调解机制与医疗服务岗位之间的工作沟通,在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及时实施依法维权
建立合理有效的医疗纠纷代理人制度,以此来促进依法维权,及时解决好医疗纠纷问题,更好的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并健全医疗诉讼机制,使其成为医护服务岗位与患者之间的利益诉讼平台,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医疗纠纷建设,在维护医患关系的同时,帮助患者进行依法维权,确保了患者的合法诉求。在国家部门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免医疗纠纷诉求调解费用,任命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为医疗纠纷调解代理人,充分发挥第三方的协调和监督作用,促进了调解机制的有效实施[4]。积极从专业角度来分析医疗纠纷问题,更多的考虑双方利益,在此环节更好的体现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纠纷代理人和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处理效率,做到了依法维权。
4.加大财政的支援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在实际解决中不仅要发挥代理人的协调作用,还要加大对财政的支援,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社会资源、公权力的支配作用,保障医疗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注意:必要时候对医疗服务进行干预,同时要大力支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给予医疗服务工作更多的资金投入[5]。实践发现,医疗纠纷事件频发主要是因为医患关系没有及时处理好,出现了医患矛盾,患者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医护人员没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维护医患关系。对于这一问题,一定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和财政部门职能,制定有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方案以及第三方调解法律优化方案,在法律相关规定的指导下,及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卫生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公安部门要强强联手,加大与医疗服务行业的合作力度,从而给予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时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
结束语
及时明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并加强与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好医疗纠纷问题。构建医疗纠纷防范体系,积极推进专业化医疗纠纷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并健全医疗诉讼机制,从而维护好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亚静,王乔. 完善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策略研究[J]. 技术与市场,2015(11):218-219.
[2]苏玉菊.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海南模式”的现状与改革[C]//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2014.
[3]艾尔肯,吴冬梅. 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J].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50-58.
[4]武海波,张妮洁,黄奕祥. 构建更有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6):841-844.
[5]艾尔肯. 发达国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J]. 时代法学,2015,13(2):3-12.
论文作者:翟伟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8年1月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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