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资论文,关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二律背反
学习和研究政治经济学,首先碰到的是它的研究对象问题。因而,这一问题自然就成了经济理论界历次争论的首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曾出现过两次大的讨论,一次是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一次是在1979—1989年期间,当然,讨论还远未结束。讨论的结果,是逐渐地形成了几种主要的不同观点。但对于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生产关系却是共同的,分歧只在于,政治经济学怎样研究生产力,要不要把生产力包括在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中。(注:于光远主编:《中国理论经济学史(1949—1989)》,87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在我国目前已出版的绝大部分政治经济学教材中也都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义在生产关系上。因此,本文的任务只就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这一共性方面进行探讨,而暂时抛开其它方面,如是否包括生产力,要不要联系上层建筑等问题。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依照逻辑推理,社会主义部分自然就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然而却令人难以相信。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实际上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而《资本论》就是论资本,中心就是揭露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论述的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也就是劳资关系。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依以旋转的轴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2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研究透了劳资关系,也就准确地把握了生产关系。而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在研究生产关系时不研究劳资关系(在它看来劳资关系根本不可能存在,而实际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劳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其内涵、具体表现形式、特征已发生了变化,后面将论及到),出现了二律背反。在这种二律背反的作用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应该研究的生产关系如人们在生产中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在经济社会中,人不是抽象的人,是经济人,人与人的关系最终要体现在物与物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上),一厢情愿地作为事先的假定或已知条件,如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人都是所有者,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在共同利益上的同志式的团结协作关系,人们不存在利益差别和冲突;劳动人民是主人,主人毫无疑问会关心自己的利益等等,然后从这一前提出发研究生产关系的几个过程。抛开了劳资关系,也就等于抛开了研究的具体内容,因而每个过程也只能得出几个所谓的规律(因为有的规律经过后来实践的检验根本就不是规律),几个过程机械地综合在一起自然也就成了规律排队。由于前提具有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以全民或集体形式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际上个人并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只是为劳动者成为主人提供了可能,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措施,这是要研究的问题。换言之劳动者成为主人(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归宿之一,而不是研究的出发点。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是主人是大打折扣的。比如,在计划体制下,劳动者没有择业的自主权。这种状况目前并没有根本改变。又比如,企业的决策权有多少是由劳动者做出的?在计划体制下,是上级主管部门,而在承包制下,则是厂长、经理〕,因而在这一前提下形成的理论体系必然就会严重脱离现实,从而导致在解决现实问题面前变得无能为力,这种状况引起了人们的不满。我国的经济学家曾试图,1978年以来可以说是力图改变这种状况,但是由于其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还未能摆脱旧范式的束缚与局限,如在讨论生产关系的范围时,只在“苏联范式”中斯大林的“三段论”是否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要不要把交换(流通)加进去等问题上作文章,而忽视了劳资关系这一主要问题。尽管争论的结果为以后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打下了伏笔,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根本变化。有一个公认的事实,目前中国还未形成一门完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是说还没有一个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范式”,还没有一本比较令人满意的经济学教材。在新版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社会主义部分中,也只是加进了初级阶段理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理论部分,探讨了一些运行机制问题,但从整个体系和结构来看还未发生根本变化。这固然与社会主义实践还未充分展开有关,但有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忽视劳资关系的研究。这一领域的研究目前基本上可以说还是一个空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理论界还不承认(甚至还未意识到,比如在历次讨论中都未提及劳资关系)社会主义存在劳资关系,只有劳动关系;二是有关这方面的论述极少,虽然有极个别的经济学家在发表的文章或论著中论述过,但是有的比较隐晦,并没有直接提出劳资关系问题,有的虽提出过,但论述极为简略,未作深入探讨〔如樊纲,在《“苏联范式”批判》一文中提出了经济中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经济利益和两种经济职能,还存在经理、工人的特殊利益与资本(所有制)利益的冲突。在《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中又进一步探讨了各行为主体及其利益矛盾。其实,已涉及到了劳资关系问题,但作者并没有明确提出来。郭元晞在《经济研究》1997年第2 期《论政企分开与政资分开》中提到过劳资关系问题,但很简略。笔者曾于1994年在硕士论文中专门论及过,后来这一部分发表了,(注:周新军:《社会主义劳资关系问题初探》,载《理论与现代化》,1994(11))虽然提出了劳资关系问题,但毕竟只是个初探,认识还很肤浅,对一些重大问题如社会主义为什么存在劳资关系、它是什么样的关系、其特点是什么、它与马克思笔下的劳资关系有何区别、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什么忽视对它的研究、如何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等等未作深入分析和探讨,因而,基本上也算是一个大空白。经过近三年来的思考,想就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一是尽量弥补遗憾,二是想唤起更多的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研究。
二、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劳资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这部巨著中,详尽地论述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揭露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用恩格斯的话说,劳资关系在《资本论》里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说明。因而,它对当时的工人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自地球上有资本家和工人以来没有一本书像我们面前这本那样,对工人阶级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2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但是,马克思没有讲到社会主义也存在劳资关系,当然更不可能对这一问题有任何论述。然而,从马克思所设想的单一公有制、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未来社会主义模式来看,社会主义不存在劳资关系。没有了商品和货币,也就等于没有了劳动力商品和雇佣劳动以及资本,劳资关系失去了存在的社会条件。尽管,社会主义还存在劳动,而且劳动成了第一需要,但劳动单方面不可能构成劳资关系,只能是劳动关系(这种关系也只能理解为,由于人人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在考察人与人的关系时,可以撇开生产资料,只单纯考察人们给社会提供的劳动量,而不管资本是否保值和增值)。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商品和货币,但却否定有劳动力商品和资本,基本上是教条主义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于是,资本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变成了资金,凡在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使用“资本”的地方,相应地在社会主义部分都“换作”资金。如资金、资金循环、资金周转、固定资金、流动资金、货币资金、商品资金、资金利润率等等。(注:武建奇:《应对资本范畴进行怎样的“再认识”》,载《经济研究》,1995(3)。)同样, 劳资关系换成了劳动关系。1979年以后,中国经济学界在对传统理论进行反思和改造的过程中,在这些问题的某些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劳动力商品和资本范畴得到了大量论证,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不少,这里不作论述。资本和雇佣劳动概念也逐渐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在经济学权威刊物如《经济研究》等和有影响的新著如“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中经常出现。当然,理论界持异议者仍然有之。在党的文献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和“资本”概念。这说明,在劳动力商品和资本问题上的突破,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遗憾的是,劳资关系同样被忽略,只是在报端略见几处有劳资关系的提法,也还只是仅就私营企业或三资企业而言,而在公有制企业仍用劳动关系。理论界基本上是否认劳资关系的。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劳资关系问题?最主要的一点,是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不能拘泥于经典著作的原有提法。如果马克思当时不从资本主义现实出发,只停留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上,也不可能写出《资本论》,即使写成了,也不可能获得轰动效应以至于对以后还产生余威和深远影响。如果马克思能活到现在,依照他的治学风格,也一定会从当今现实出发,重新修改原有的一些提法,写出《资本新论》,作为《资本论》的补充和发展。《共产党宣言》于1848年正式发表,时隔24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72年在合写的《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就指出“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过时了。特别是公社已经说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 卷,229、228、372、340、341、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由于宣言是一个历史文献,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所以他们特别提醒:“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 卷,229、228、372、340、341、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马克思逝世已有一百多年了,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很大变化,劳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社会主义也不像马克思设想的那样,没有货币和商品,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而是不仅存在货币商品关系,而且还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还有资本和劳动力商品,那么,就必然还存在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描述的那种关系?如果不是,它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加以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要发展,社会主义理论要发展,要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发展而向前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所以成为党的重要历史文献,对中国改革开放产生了重大影响,是因为它结合了当时的实际情况。邓小平同志给出了高度评价:“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83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3。)“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因此, 在思想认识上,我们不能因为老祖宗没有说过社会主义存在劳资关系,就否认它的存在,一切应从实际出发。
马克思从当时资本主义现实出发研究劳资关系。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发展成两大阶级即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对抗,因而劳资关系是单一的,一个层面上的关系。劳资关系就是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表现在人的关系上,就是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这种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始终是对抗的。“即使是最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情势,即使资本的尽快增加如何改善了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状况,也不能消灭工人的利益和资产者即资本家利益之间的对立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229、228、372、340、341、 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存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其主要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而劳资关系在其表现形式、内涵上出现了不同的特点。
(1)多层次性。 社会主义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决定了劳资关系的多层次性。在公有制经济成分中,是国有资本、集体股份资本同社会劳动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国家代表、企业领导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私营企业是私有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是雇工与雇主的关系;在外资企业是外来资本和国内雇佣劳动的关系,是资本家和雇工的关系。在混合经济中是前面三种经济的综合。
(2)劳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虽然剥削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只占极小的比重,加上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因而劳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在公有制企业,是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工资和利润的关系,有时是工资侵蚀利润(如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工资的增长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和利润增长速度;有时相反,如一段时间,过分强调生产,实行高积累、低消费,人为地压低工人工资);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工资和利润的关系,但它只是表现为利润侵蚀工资,其程度受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约,受社会主义法制的管制,这是与马克思笔下利润侵蚀工资的区别。如果是工资侵蚀利润,就会出现逃资。
(3)协调统一加矛盾和问题是我国劳资关系的动态特征。 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劳资关系从根本上是协调统一的。劳资双方经济利益大体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三个有利于”。但因现行体制的不完善,受其影响,劳资关系又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资本”概念,这对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有极大帮助。马克思认为,资本不是物,而是社会生产关系。但是,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否认过资本是物,恰恰相反,他是首先肯定资本是物(如他曾说过劳动工具、生产资料甚至劳动产品都是资本),然后在此基础上揭示被物所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不是物,强调的是不能仅从物的角度来认识资本,而应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认识。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认识资本。换言之,如果社会主义还存在资本,理应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上来认识资本。由此看来,资本的固有特征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它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是它的价值增殖,它能带来剩余价值。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客观上存在资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不同类型的资本。国有资本是国家出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资本出资者是集体,也可以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实行股份合作制;私人资本出资者是私人,为私人所有;国外资本出资者是国外投资机构,为国外财团或大资本家所有。因而,不同类型的资本同劳动构成了不同层面的劳资关系。
综合上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内涵和特点发生了变化。无视这种现实,否认它的存在,显然是错误的。至于社会主义整个发展阶段是否都存在劳资关系,可以这样推断,社会主义正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那么作为市场经济的两种主要生产要素劳动和资本就会存在,劳资关系也就会存在,无疑存在的形式、内涵、特征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或许有人要问,马克思讲的劳资关系,是一种剥削关系,在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这种关系确实存在,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分这一层面上显然没有剥削关系,是否可取得劳资关系这一范畴。我认为,范畴的内涵是历史的,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改变并被不断赋予新内涵。马克思赋予劳资关系以特定的内涵是依据当时的历史现状,历史的发展必然会改变其内涵,但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试想“社会主义”从当初的空想社会主义、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直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内涵都不同,但都使用了“社会主义”这一范畴。马克思《资本论》洋洋洒洒几百万字,所造的概念并不多,绝大部分都沿用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当然是经过了加工改造。“他(指马克思,引者注)采用了李嘉图的一套概念工具,而他的那些问题是以李嘉图所赋予的形式向他呈现的。无疑地,他改变了这些形式,而且他最后得到了大不相同的结论。”(注: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中文版,第2 卷,1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对于概念的使用,我认为我们党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张闻天同志说的一段话道出了真谛。他指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许多经济概念和范畴,在改变其资本主义性质后,也仍然可以运用,而且实际上也已经运用了。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有人试图用全新概念和范畴去代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使用的一切概念和范畴,这种尝试,看来没有十分必要而且也难于成功,因为这些概念和范畴除了表现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以外,还表现社会生产的一般性。只要预先说明这些概念和范畴的性质在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使用它们,是利多害少。”(注:《张闻天社会主义论稿》,218~219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分中的劳资关系是资本为劳动服务的关系,资本的不断增值将给劳动者带来更大的利润。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资本的最大特点是具有价值增值的作用,能带来剩余价值。资本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它是中性的,主要看它掌握在谁手里,被谁利用。资本掌握在社会主义国家手里,社会主义就可以利用资本增值改善人民生活,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资本掌握在资本主义私有者手里,它就成了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工具。劳资关系也自然被赋予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作了这一区别,我们仍然可使用“劳资关系”这一范畴。
三、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反思
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无论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还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历来都十分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的《资本论》都在论述劳资关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应当说是最早研究劳资关系的。他关于资本与劳动的相对地位的思想还对马克思产生了感染力。斯密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劳动与资本进行了更精确的分析,建立了不少模型。那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却为什么要排斥对劳资关系的研究,长时期不承认它的存在,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呢?这不能不引起对它的深刻反思。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到今天,经历了风风雨雨,几多坎坷,经过了几个不同历程:1949—1958年苏联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占统治地位时期;1959—1965年深入理解和发展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时期;1966—1976年十年动乱时期;1977—1978年的拨乱反正时期; 1979 —1989年的体制改革时期;1989年至今是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和全面展开时期。粗略地划分, 可以把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划分为二个阶段, 1949—1978年为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因为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受“苏联范式”的影响,虽然曾试图摆脱这种束缚, 但未能取得突破;1978年后一段时期为现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萌芽、发展时期,突出表现为开始摆脱“苏联范式”的束缚,建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商品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在分析方法上引进了实证分析,注重数量分析等等。但是,传统和现代理论都忽视了对劳资关系的研究。下面分两个阶段来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
1.对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反思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是以片面理解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设想为指导形成的。传统经济学家大都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他来说,这位预言家的每一句话都是永恒的真理;对于他来说,反对马克思不仅是错误,而且是罪恶——会给予否定的答复”,(注: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中文版,第2卷,10页,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都是教条主义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但是,“不管马克思在某些方面是一个不朽的神人,他作为一个理论技术家实质上是受到时代束缚的——这是后来对他的信徒们造成了许多困难的一个事实,他们感到不能承认,马克思竟能在任何一方面变得过时。”(注: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中文版,第2卷,20 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马克思在一百年前预言过社会主义没有商品货币关系,也就隐含了没有劳资关系。只要这些“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联系一下实际,虽然这一阶段没有资本的概念,但是有资金存在,劳动和资金的关系也可叫作劳资关系,改为劳动关系是十分牵强的。当然,教条主义者是不会作这样的理解的。
其实,抛开时代束缚不说,也不见得马克思当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他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如他曾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并没有将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来,只是后来在《资本论》中才加以区分的。马克思是人,他也可能犯错误。“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年)以前发表的那些著作中,有个别地方与他在1859年以后写的著作中不同,并且从较晚的著作来看,有些用语和整个语句是不妥当的,甚至是不正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229、228、372、340、341、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再说,马克思许多著作都是恩格斯根据他的手稿加以整理的,不一定完全反映了马克思的原意。一部著作,两人完成,极有可能产生不一致。我国古典小说《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风格迥然不同就说明了这一点。毛泽东同志就说过,“马恩列斯都犯过错误,如果不犯错误,为什么他们的手稿常常改了又改呢?改了又改就是因为原有有些观点不完全正确,不那么完备、准确嘛。”(注:《邓小平文选》,中文2 版,第2卷,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因此, 理解马克思主义,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深化认识,推陈出新,而传统理论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因而,它不可能认识到劳资关系的存在。
另外,1949—1978这一时期中国基本上处在闭关自守的社会环境中,完全排斥资本主义的东西,人们都处在“谈资色变”的氛围中,自然不会提及劳资关系。虽然这一时期有不少争论,如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大讨论,也只是涉及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经济核算和经济效果、再生产等问题的讨论,而没有涉及劳资关系。即使首先提到生产关系,也避开劳资关系,而将落脚点放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几个环节上。虽然有些经济学家以巨大的勇气在理论“禁区”中探索,如孙冶方提出了一系列与传统理论不一致的见解,马寅初主张适当地降低人口增长率,但这些问题字面上不涉及“资”,只是理解问题。尽管如此,这些同志还遭到打击和批判,试想还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劳资关系问题。因此,在这种社会下,也很难提出新观点。
最后,把政治同经济对立起来不用客观的经济规律来说明经济现象问题,用政治和思想意识上的原因来代替客观规律。50年代的苏联教科书首开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讳言“资本”之风气,除货币资金使用“资金”外,与资本对应的其它内容一般都用“基金”表示,以回避资本主义“资”字。(注:武建奇:《应对资本范畴进行怎样的“再认识”》,载《经济研究》,1995(3)。)在这种研究风气下, 劳动关系自然就代替了劳资关系以“避讳”。
2.对现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反思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研究异常活跃,成果累累,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科学的繁荣。在这近二十年中,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表现在三个方面:(1 )确立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在计划与市场关系这个世界性和世纪性难题方面取得了突破;(2)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使我们对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有了一个准确的把握;(3 )研究方法有重大改进,表现在更加密切地联系实际,重视数量分析,加强实证研究,注意吸收当代经济研究成果。(注:张卓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回顾及展望》,载《经济研究》,1997(6)。 )这个时期,学术讨论空气十分浓厚,各种观点得以登台亮相,甚至有些“犯禁”的问题也可以公开发表意见,真正做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人的拙作《社会主义劳资关系问题初探》也得以发表,并引起一定范围的关注。这在以前是很难想象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说,这个阶段还没有完全彻底地摆脱旧范式的影响,旧观念、旧思维仍然在不断地起着顽固的抵触作用。关于这一点只要对这段时期发表的论著作一研究分析就能看出来。在生产关系问题上仍未能走出原有的窠臼,以为只要把交换(流通)加进去就算完整了,仍然忽视对劳资关系的研究,仍然认为劳资关系只是一种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90年代经过修订的各种政治经济学新版本中,其社会主义部分仍然使用资金(个别教科书使用资金和资本,但仍作了严格区分)、劳动关系等范畴。
其次,研究讨论风气并未完全破除以前的惯性。经济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不是为经济建设服务,而是为政治服务,为意识形态服务。这给人们造成了一个极大的误解,以为政治经济学就是政治化的经济学,是官方经济学,这使厌倦了政治斗争的人们不乐意接受它,倒反愿意接受经济学。殊不知,政治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两者并没有严格的区分。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种替政治服务的说教。一个明显的事实,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资本、劳动力商品等概念只是等到它们正式出现在官方文献时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引经据典进行佐证的文章才像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此之前,虽也有讨论,但始终难成大气候。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学术研究现象,也使经济研究常常走在实践之后,不能为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目前,有关资本、劳动的论述不少,但把它们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文章就属罕见,看来,也必定等到官方文件中出现劳资关系时它才可能享受到应有的“礼遇”。忽视劳资关系的研究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困难。首先,是降低了马克思《资本论》的指导作用,动摇了它的基础。由于《资本论》研究的是劳资关系,社会主义既然不存在劳资关系,理所当然《资本论》就失去了价值,它也就过时了,尽管马克思主义者竭力维护《资本论》绝对的权威地位,但在解释上却有牵强之实。这不但为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流派提供了口实,也给自己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便。如否认资本,就等于否认了利润、地租等一系列概念;否认劳动力是商品必然就会造成统分统配的劳动用工制度,与目前通过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显然是矛盾的。其次,否认劳资关系使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生产关系上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狭义的生产关系就是劳资关系。马克思是通过生产、交换(流通)、分配、消费四个环节来对劳资关系加以研究的。也就是说,马克思在四个环节上都是在研究劳动、资本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劳资关系是维系四个环节的纽带,抛开劳资关系也就等于抛开了四个环节上两种主要的生产要素以及它们的持有人(经济行为主体)的关系,势必导致在生产关系这一问题研究上的空洞化。更有甚者,否认劳资关系的存在,就会看不到劳资对抗关系,就必然从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这一大前提出发,天真地认为“每个人都能够关心生产(生产资料)的效率与资产的增值,都能从对资产的占有中获得利益,因而不存在围绕资本而展开的利益冲突,不存在经理、工人的特殊利益与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冲突。”(注:樊纲:《“苏联范式”批判》,载《经济研究》,1995(10)。)因而当现实生活中出现劳资利益冲突时,便显得措手不及,无能为力。至今许多人在进行“体制设计”时,都不懂得需要“防备”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包括劳动者和管理者)利用各种机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注:樊纲:《“苏联范式”批判》,载《经济研究》,1995(10)。)最后,抛开劳资关系使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难以完善,比如按劳分配,是按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量和所做的贡献大小来实行。所做的贡献究竟是指什么,有多大,撇开资本就难以明确和量化。于是,现实中就出现了只要劳动了就有报酬,而不管干好干坏;效益好的企业给职工发工资,亏损企业贷款也要给职工发工资等不正常现象。进一步深究,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抛开劳资关系,孤立地谈劳动,就会夸大劳动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劳动创造价值千真万确,生产资料只是转移价值,而不会创造价值。是否凭此就可以否认资本在价值形成中的巨大作用呢?一个简单的例子,发展中国家缺少的不是劳动力,而是资本。发达国家则几乎相反。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资本的作用可谓巨大,引进外资的意义不正是在于此吗?因此,抛开劳资关系,很多理论都难以为继。
四、如何研究社会主义劳资关系
在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深刻反思之后,我认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要从生产关系的几个环节的研究转到劳资关系研究上来,社会主义劳资关系应被列为今后的主要课题来进行研究,以弥补在这一领域研究中的一大空白。下面就如何研究社会主义劳资关系谈一点浅见。
马克思《资本论》对劳资关系进行过详尽研究,就研究方法而言,马克思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方法,着重对劳资关系质的分析;西方经济学对劳资关系进行过深入分析,与《资本论》不同,它采用的是实证分析方法,着重于对劳资关系量的分析。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为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劳资关系提供了工具。我们应将两种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研究,才能得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劳资模型。套用任何理论都是徒劳。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反对生搬硬套。他们在抨击德国的哲学家们、半哲学家和才子们时说:“在这种著作从法国搬到德国的时候,法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同时搬过去。在德国的条件下,法国的文献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只具有纯粹文献的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229、228、372、340、341、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时,应重点突出实证分析,着重分析劳资关系的量。这样做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经济学原意就是“经世济民”,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政治经济学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应有不同的任务和研究侧重点,不能千篇一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适应当时的革命斗争形势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它的任务就是揭露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以使工人阶级明白自己受剥削的经济根源,提高政治觉悟。因此,它主要地使用了规范分析,注重质的分析。因而它在当时及以后的革命斗争中实用性很强。从指导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解放生产力而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确是“经世济民”。而在我国现阶段,中心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是发展生产力。因此,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应以实证分析为主,把重点放在量的分析上,抛开意识形态的束缚。在劳资关系的问题上应解决两者怎样配置的问题,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孰轻孰重,要服从于当时的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不能一味抬高一方,人为地压低一方。
在研究内容上,重点放在社会主义资本积累,体制转轨过程中劳资关系模式的变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模型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层面劳资配置方式、效率等问题的研究上。突出劳资关系的矛盾,并寻求解决的途径。当然,突出劳资关系的矛盾,并非故意夸大劳资双方的对立,而是从实际出发,改变过去那种主观上认为劳资双方完全协调,绝无矛盾的状况,增强对它们不协调,甚至是十分矛盾的一面的研究,增强防范意识,珍惜资本,使之更好地发展生产,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
至于研究劳资关系,要不要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我个人认为,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显然不是抽象的,而是十分具体的。人也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经济人、社会人。因此,生产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必须通过物与物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来体现。物与物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是技术范围,属于生产力的范畴;人与人的关系必然还要涉及上层建筑。因此,研究劳资关系要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是生产关系的题中之义,不是要争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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