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个“第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若干个论文,近现代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本文归纳的这些“第一”,正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印迹。
一、晚清时期的职业教育
第一位正式使用“职业教育”的人。最早采用“职业教育”这个称谓的是晚清的山西农林学堂总办姚文栋。1904年,山西农林学堂总办姚文栋在《添聘普通教习文》中写道:“论教育原理,与国民最有关系者,一为普通教育,一为职业教育,二者相成而不相背。”[1]据肖成金先生考证,这是“职业教育”名词的最早出现。
第一所职业学校。私立职业学校,作为教会在中国办职业学校开端的,系1849年天主教在上海徐家汇土山湾育英堂附设的工艺美术工场。这可以算是中国最早的职业学校。国办最早的职业学校当推1868年8月福州船政学堂前学堂设立“艺圃”,从各船厂招收15~18岁“有臂力和悟性”的青年工人。[2]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国办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学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01年清廷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在高小、中学阶段设有相应的实业学堂,还设有高等实业学堂。稍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的《奏定实业学堂通则》以及初等、中等和高等《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还有《奏定艺徒学堂章程》等一系列文献。《通则》中开宗明义:“实业学堂所以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3]1901年清政府实行“新政”建立了一批学堂,1912年民国政府改实业学堂为实业学校,1915年以后,实业学校又逐渐称职业学校。因此,我们可以将以上“通则”、“章程”看做是近代中国职业教育在学制中确立了法律地位。
最早的职业教育的产学结合形式在晚清时期就出现了。1904年9月,直隶工艺总局在天津设立实习工场,设有机织、织巾、提花、染色、刺绣、图画、制皂、制燧(火柴)、木工、窑业等科。招收之徒,一面学习技术,一面进行生产。这是天津职业教育史上最早的“厂(场)校结合”。[4]实际上也是中国最早的。
二、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
第一个职业教育团体。1917年5月6日由蔡元培、蒋梦麟、陈嘉庚等48人在上海成立的“中国职业教育社”,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职业教育的组织,是我国第一个倡导、研究和推行职业教育的全国民间教育团体。1917年黄炎培等先生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1918年9月在上海设立“中华职业学校”。1916年黄炎培发起组织第一个省级的职业教育学术研究团体——江苏省教育会附设职业教育研究会。
第一本职业教育杂志。1917年黄炎培等先生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同年创立《教育与职业》杂志,并在第1期上发表了“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从此,职业教育的名称开始确立。
第一个职业指导机构。1923年在上海设立我国第一个职业指导机构——上海职业指导所。以职业咨询、职业调查、升学指导、职业介绍、择业与改业介绍为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部职业教育法。一般说来,1913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实业学校令》可称为中国近现代最早的职业教育法律。它规定:“实业学堂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5]严格意义上讲,1932年12月政府公布的《职业学校法》是中国第一部职业教育法。1933年3月的《职业学校规程》和1933年9月的《职业补习学校规程》,1935年6月的《修正职业学校规程》,1947年4月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规程》等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职业教育制度。
第一部中国人编写的职业教育论著,则是1915年12月出版的《黄炎培君调查美国教育报告》,北京教育部出版,郭延谟笔记,26页,24开,内容有美国职业教育概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联络之方法。另外,朱景宽编译的《职业教育论》由上海商务印书馆1916年4月出版,44页,50开,(教育丛书,第2集,第10编)收入《教育制度改革之必要》、《美国教育制度之弊》、《教育制度之建议》、《补习学校制度之编制》等10篇有关职业教育的论文。还有,顾树森著《德美英法四国职业教育》由中华书局1917年4月出版,264页,有照片和图标,黄炎培作序。解放前有关职业教育的论著,有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收藏了303本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书目,比如1917年7月朱元善编的《职业教育真义》,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庄泽宣的《职业教育概论》,1926年版,上海,商务印书馆,等等。从上面的最早的职业教育论著来看,我国是在学习西方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的。
“中华民国”教育部从1936年起创设国立职业学校,至国民党退居台湾前,全国共有国立职业学校13所。1938年1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决定,国立中学增设职业科。
第一所女子职业学校。根据目前的文献,本人认为中国最早的女子职业学校当属1912年苏绣名家原清朝农工商部女子绣工科总教习沈寿(雪芝)在天津开办教授刺绣技艺的“自立女子传习所”。[6]由于沈南下,它于1914年停办。当时文献记载简略,史料记载比较详细的是1924年黄炎培与人合作创办的南京女子职业传习所及镇江女子职业学校。
三、新中国时期的职业教育
新中国第一所半工半读学校。新中国最早的半工半读学校是1958年5月27日在天津国棉一厂建立的。也可以说最早的半工半读学校是在河北省创立的。51名四级以上条件较好的工人,实行“六二制”,即工作六小时,学习两小时。之后,我国工厂、农村、机关和学校开办了大批各级各类的半工半读的学校。1958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据统计,1958年新建了23500所业余大学和半工半读大学。1958年全国半工半读在校生200万人,1965年达到443.3万人。“文革”中这类学校大部分停办。1958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这种做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大有好处,值得大大提倡!”1958年开始的半工半读学校对于我国当时的工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天值得我们总结某些经验。产学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半工半读是产学结合的重要形式。
新中国第一所职工大学。1968年上海机床厂创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1968年7月21日,毛泽东主席作出批示,理工科大学要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即“七二一指示”。这是20世纪60年代职业教育产学结合的中国模式。
新中国第一本职业教育期刊。1980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本职业教育理论期刊《职业技术教育》,该刊物在第三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被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第一个职业教育学专业。1983年,国务院正式将“职业教育学”列入公布的专业目录。[7]从此,它正式成为我国一门学科。
第一个高等职业教育团体。1985年11月,成立的“中国职业大学教育研究会”。1988年4月,更名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2005年,共有全国30个省区的会员单位359个。1987年创办了中国第一本高等职业教育的杂志《高等职业教育》。
第一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1986年7月2日至6日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劳动人事部共同组织召开。主要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51年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
第一个职业教育学硕士点。1987年,华东师范大学设立了新中国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职业教育学硕士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0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统计,我国现有职业教育学硕士点49个,每年招收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生180人左右。[8]
第一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研究所。1990年7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成立,这是第一个面向全国的由教育部领导和管理的国家级职业技术教育科研机构。1990年4月,人事部以中便函[1990]21号文批复国家教委与劳动部,同意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由原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兼任。
新中国第一部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制度,在中国职业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新中国第一所正式挂牌的高职院校。1997年3月首批规范“职业技术学院”有两所——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第一所正式挂牌的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我国第一所正式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命名的院校。[9]
第一次全国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会议。此会1999年11月7~10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除了教育部有关领导以外,包括高专、高职和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的校院长100多人,陈至立做了开幕式讲话。
第一个职业教育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职业教育学博士点在华东师范大学职教所设立,2003年开始招生,博士生导师为石伟平教授。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点,2006年开始招生,博士生导师有俞启定教授。另外还有西南大学和天津大学等。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0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统计,我国现有职业教育学博士点10个,每年博士研究生30人左右。2007年,全国首个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在华东师范大学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