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市场探析_保险论文

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市场探析_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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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融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突破6 万亿元大关,尽管利率7次下调,个人存款增势却仍然不减。客观地说, 这为我国保险消费市场的快速扩张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但事实上,保险消费市场经过1996—1997年连续高速增长后,1998年以来,一直处于中位调整。1999年中国市场需求不旺,居民持币待购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而央行为刺激经济在一年内连续多次降息,不仅使保险业背上了较沉重的利差损包袱,而且,由于我国寿险产品与利率紧密挂钩,从而使寿险市场一度出现无产品可卖的尴尬局面。而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限制又使这一局面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解决,使本应大力发展的保险业过早地进入了低迷状态,保费增长速度也降至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以来的最低点。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构成保险消费市场的需求方(居民)与供给方(保险公司)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寻求开拓保险消费市场的对策。

一、目前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市场发展不畅的成因分析

(一)从需求方(居民)的角度分析

1.居民的风险、保险意识薄弱。实践证明,保险是应付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我国自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商业保险的实践,中国人的风险、保险意识必然滞后。据北京未来之路市场研究有限公司1997年度的调查,在被访的居民中,对保险“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人分别只有1.7%和18.6%,而44.6%的人还处于“不太了解”状态,另有8.2%的人对保险一无所知。 同时,一些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在展业中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有的公司在理赔中对于应当赔偿的保险事故也是能拖就拖,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尽量少赔,由于“口口相传”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另外,有的居民保险知识缺乏,购买保险盲目性大,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后遗症。比如,1998年12月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出现的退保热,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一些人在1997年的银行利率调整时,盲目跟风投保所致。

2.大多数居民家庭投保能力较低,居民有效的保险需求不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下滑和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有下降的趋势,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水平也不断下降,而许多改革措施使居民对未来支付水平的预期大涨。居民选择储蓄,大多是寻求生活保障和预防性需求,因此,总体保险消费水平还很低。同时,6 万亿元存款的分布不均衡性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间隙。按近年来有关存款结构模式类推,近6万亿元的存款中有公款私存近1.1万亿元,农村储蓄约1.2万亿元,有近2万亿元为我国22%的富裕社会成员所占有,其余1.7万亿元大约分散于近80%的储户中,户均1—5万元,这样在社会居民中大体有了富裕、准富裕、温饱、贫困等几个阶层。在中国的宏观消费群中,贫富悬殊过大而缺乏庞大的中产阶层,因而整个消费持续、稳定、升级的链条其实已经中断。具体到保险消费市场仍遵循这个特点。以寿险为例,也就是我国城乡居民中具有高额寿险消费能力的至少有22%的家庭,具有普通寿险消费能力的家庭按黄金律测算约有29%,其他的寿险消费水平较低。也就是说,过半的居民家庭收入低(他们没有效的保险需求),造成准富裕与准富裕、富裕与富裕家庭、准富裕家庭与富裕家庭之间投保的“联动”、“攀比”效应缩减,形不成寿险波动潮,社会成员中有机的寿险有效需求被压抑了。

3.传统保险文化观念束缚了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市场的发展。我国私人保险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化解基本上是依靠家庭或家庭成员共同抵御,并由家庭结构中下一代赡养上一代的血缘保障反馈机制来行使保险职能。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宗法关系弱化,传统保险的反馈机制正在削弱。但这种机制在农村由于经济文化水平的限制仍很盛行。新型的保险文化和传统的保险文化正处于转换时期。选择商业性保障性保险是众多家庭翘首以望的事情,但由于传统文化的惯性,人们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商业意义上的风险意识,对商业保险各环节的解释存在不正确认识。认为谈及风险不吉祥,即使遇到风险,在农村靠亲友接济,在城市找组织、靠政府,这种等靠要的模糊认识,导致目前商业性保险尚不可能在短期内较大比例地取代传统的私人保险。

(二)从供给方(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

1.商业保险市场险种结构单一,同构性强,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体制、新规则的再造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风险种类繁多。然而,与这一现实相比,我国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十分有限,许多公司都集中在数量非常有限的一些险种的经营上,从而不能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要。眼下正在市场上运行的险种有400多种,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适销对路的险种并不多。其中, 寿险险种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差,其投资功能难以体现,造成市场有效供给不足。部分新近推出的寿险险种保费高昂,不适合中低收入家庭。产险市场提供的险种十分有限。各保险公司险种雷同者甚多,个别险种“克隆”现象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公司险种结构相似率达90%以上(见1998年6月16日《中国保险报》 )。这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各保险公司无法建造自身的险种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造成我国目前险种单一、产品同构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目前来看,由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欠缺所导致的对险种需求的倾向不明显,公司的开发设计能力不强,监管部门对新险种的设计在法律上的保护程度不够等是其主要原因。

2.保险服务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服务水平低。我国保险服务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已日趋严重,突出表现在:第一,产品设计开发从保险公司自身考虑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考虑少,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和心理需求缺乏应有的关注。第二,由于精算审核制度不严密,保险费率与多种保险责任的对应比例不明晰,以及受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导致保险费率与保险责任相比普遍存在畸高畸低的现象,如一些险种赔付率长期仅为30%以下,个别险种甚至多年来不到10%,颇有“暴利”之嫌,而另一些险种却严重倒挂,难以为继,从而破坏了保险服务价格的总体上的一致性。第三,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售后服务、延伸服务也欠佳,服务的周到性和及时性不够。

3.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制约了保险公司开发适应性、有较强吸引力的保障型险种。以寿险市场为例,在寿险市场成熟的国家,寿险业经历了高通胀、高利率、人口老龄化等考验,在经历价格竞争后纷纷将寿险业务发展重心转移到非价格竞争上,其主要后盾是寿险投资收入,以此左右寿险产品变化,影响寿险业务的发展前景,使得寿险商品日益创新,利率敏感型、保障型、变额保险商品等共同发展。但我国寿险投资很不理想,无力为更多的保障型商品做后盾。寿险资金运用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限制过死,如1995年10月1 日开始实行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运用形式。实际上由于我国各部门行业投资收益率已从1986年的20.65%下降为目前的4.6%,寿险资金用于产业资本的投资机会几近为零。从债券市场看,据有关测算,目前寿险公司可投资的国债现券(附息券)的年平均收益率为6.2%, 追加国债回购业务收入,实际收益率为6.5%-7%。寿险公司在金融机构5 年定期整存整取利率为6.66%,3年期6.21%。由于资金管理中的渗漏, 实际上真正收益率要略低一些。今后5年寿险公司投资以收益率维持在6.5%左右计,仍与我国寿险公司长期保单预定复利率4%-9%的平均值有相当大的利差损,以长期(30年)三年定期平均利率5%的基准利率目标衡量,寿险负债长期性的特点决定了寿险业经营目前和今后较长时间内处于利差损的“紧运行”之中。如果长期收益倒挂,寿险公司将无力设计出有吸引力的保障型险种,寿险市场的不均衡性将有所加剧,还会降低寿险经营的稳定性。从另一个角度看,储蓄型险种膨胀的结果引起银行业寿险业进一步趋同。在无形的利率大战中,同荣同损,一旦有挤兑情况,无一幸免。

4.保险业务经营粗放。我国保险业目前基本上处于一种粗放经营的阶段,这是由体制、发展阶段和制度规定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从体制的原因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长期实行的是一种外延式发展的方式,这样一种发展方式不能不影响到保险业。其次,保险经营是建立在“大数定律”的基础上的。从发展的初期来看,它的一个表象是:保费增长越快,表明市场份额越大;市场份额越大,说明投保人数越多,风险也越容易分散。再次,我国规定:保险公司应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这一规定无疑具有一种鼓励保险公司进行外延式扩张的作用。然而,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表明,公司接受新业务是要受到承保能力的限制的。这样一种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导致保险公司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重展业,轻理赔;重收新保单,轻对老保户的服务。

5.保险业务人才匮乏。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迫切需要大量人才,而我国各院校所开设的相关专业并不多,众多从业人员仅只经过简单培训即上岗,并未受过系统的相关训练,更不用说高级的精算人才和管理投资人才。人才的缺乏使得一些险种的开设受到较大限制,险种的设立需要精算师承担起对风险分析和科学的计算工作,它要求精算师对社会系统学、数学、财务管理学等学科的精通,才可承担设计险种;而大量的保费需要投资管理人才对其进行财务管理,合理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和增值。在美国,高级精算人员必须通过美国寿险管理学会(LOMA)开设的高级寿险管理师(FIMI)考试才可拿到资格证书。而我国直到1999年1月才首次考了保险高级管理人员,5月和10月才分别首次考了保险经纪人和精算师。对保险代理人,许多保险公司在招收了没有任何保险知识的人员后,仅仅对其进行2周到4周左右的培训后即上岗推销保险。这些代理人经常出现答非所问、误导陈述、保费回扣和恶意招揽业务等违规现象,极大地败坏了保险声誉。

二、开拓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市场的主要对策

1.强化保险宣传,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德国安联是举世闻名的保险集团,它设计、制作的旨在介绍安联承保领域的录像创意新颖,摄取了日常生活、工厂生活情景以及优美、和谐的自然风景作为画面背景,解说简洁,既展示了安联承保领域的广阔性,又展现出安联人敬业、高效的工作作风。我国保险公司在感慨公众保险意识薄弱的同时,少有攻势强大、普及面广、令人印象深刻的保险宣传。在数字化、网络化的当今社会,信息的沟通和传播变得更加广泛和迅捷,街头设摊摆点的宣传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保险宣传的广泛性和保险宣传力度的要求。我国目前的电视、广播人均普及率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我国的保险业如果能像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行业、家电行业、酒类行业一样通过电视展开强大的广告宣传,保险意识必会深入人心。更何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会像衣、食、住、行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电视媒体向公众展示的不仅仅是公司单一的名称、标志,更应该是通过富有创意的画面展示公司的企业精神,使公众不仅从视觉感官领略到画面的韵味,而且加深了对保险公司的印象,起到不同凡响的宣传效果。

2.以文化展业,在展业中塑造大众保险文化。居民的保险消费本身就是文化消费,不同层次的货币占有者具有不同层次的消费心理、特点。如寿险服务,联系千家万户,众多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无所不包,寿险公司在人的四大阶段(单身、初婚、做父母、养老期)都要因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变,针对不同的保险需求,作出不同的规划。对于寿险参与者来说,寿险公司不止服务其一个人、一代人,而是一家人、几代人。因此无论何种体制的寿险公司,必须有自己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用文化去展业。没有企业文化,就不能建立某种长期的互相信赖的合作基础,也就无从扮演好家庭的理财人和风险顾问,以启蒙民众把寿险作为自我保障的风险意识和文化。那么建立什么特色的保险企业文化,就成为各保险公司发展战略中的一步要棋,靠文化展业是今后保险展业的一种发展趋势。

3.开发新险种,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保险公司而言,产品即险种。在保险市场的竞争中,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推出新的险种,对客户将有很大的吸引力。如在人寿保险方面,我国开办的保险多属于长期性险种,由于投资渠道狭窄,保险资金大部分要存入银行,所以银行每一次的利率调整都会带来保险市场的震荡。因此,开拓新的险种和减少保险产品对银行利率的依赖,已成为保险业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一方面,保险公司要调整险种结构,开发出新的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保障型险种;另一方面,可把主要精力放在和研究和开发下列险种上:(1)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用了200多年,是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这是一种将保险与投资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保险,其做法是保险合同中事先订明:当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盈利时,被保险人享有红利的分配权,红利水平随保险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而不断调整。(2)变额保险。 该险种有别于传统的定额保险,为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将每期年金的给付金额与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和保险人投资收益的变化结合起来,可设计保额递增的保险单,依每年通货膨胀率,自动提高保险金额或养老金给付额。(3 )万能保险。保单持有人在签约投保交纳第一次保费后,以后的交费都非常灵活。既可以调整交费,也可以调整保险金额,还可以调整保障范围。由寿险公司根据上一年投保人的交费计算出此保单的现金价值,结合投保人所要求的保险金额计算出下一年度的应付的最低保费,通知给投保人。分红保险、变额保险、万能保险的共同特征是:保护利益不在事先确定,而是以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基础进行调整,不仅具有保障功能,而且具有投资功能,是一种介于保险与证券投资之间的金融工具,开发这类现代非保障型新险种,正是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巨大空间。

4.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保险服务,刺激、引导和扩大保险消费。保险业是一种服务行业,服务是保险商品本身的构成部分,在目前险种差别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应是对服务进行创新,向市场提供富于公司特色的高附加值的服务。为此要调整服务策略,最根本的就是要顺应当今世界维护消费者权益呼声日益高涨的趋势,切实满足保险消费者的核心需要。一是在保险责任设定上,应坚持以保险保障为主的原则,细分各项基本功能,全面实施“标准化”、“系列化”开发战略,为实行“丰俭由人”的销售方式创造条件。二是在赔偿处理上,应当根据被保险人自保能力日益增强的客观实际,逐步提高免赔额或简化小额赔偿案处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满足被保险人对无力自保部分的保障需求,同时提高索赔的便利、透明程度,减轻保险公司无谓的工作负担,以集中精力搞好核心服务。三是在细分责任、提高免赔额和降低经营成本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保险费率,认真解决保险费率畸高畸低现象,使保险服务在保障价值与价格之间、在各险种之间达到相对平衡。四是大力开展各项延伸服务,如防灾防损服务、拯救施救服务、相关社会服务等,着力塑造保险业在金融服务业中的一流服务形象,不断提高社会信誉。五是加快电子化建设进程,积极采用日益普及的网络服务技术,全面提高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和便利化。

5.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实现保险投资特别是寿险投资的多元化。具体来说,第一,政府调整对资本市场的政策。从总体上看,要重点发展包括寿险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第二,1999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资金可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为保险公司有效运用资金拓宽了渠道。今后应逐步扩大寿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业务范围,放开投资业务和允许其直接经营证券业。第三,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内资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而且可以进一步扩大其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第四,逐步向外国保险公司开放资本市场。这样不仅有利于加强交流与竞争,使内资公司直接从外国保险公司那里学到一些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而且有利于吸引外资。

6.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无论是进行产品的创新,实施各项改革,还是跟踪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参与国际竞争,都需要一批优秀的人才。保险业的特殊经营方式产生了对展业、精算、承保、投资、理赔等特殊人才的需求,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要多渠道地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是要加强各级学校的培养力量;二要加强各级公司对现有员工的培养;三要注意人才的引进;四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的各类资格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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