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威胁——“新安全观”概念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无处不在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十多年来,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议题频繁地见诸世界各国领导人的政治宣言和国际政治学者的文章。人们给“安全”加上“经济”、“环境”、“生态”、“全球”、“人类”、“共同”、“合作”等等形容词,使“××安全”成为一种具有时代意义的标签,以突出其重要性。任何一种问题,从种族冲突、环境恶化、资源短缺到有组织的犯罪、贩毒和跨国恐怖主义如今都可能被人称为“安全”问题。对“安全”的研究几乎涵盖了国际政治的所有领域。 (注: David
A. Baldwin,"Security Studies and the End of the ColdWar",World Politics,Vol.48,No.1 (October 1995),pp.117~141.)在本文中,所有这些关于安全的讨论被统称为“新安全观”。(注:此处应指出,中国政府所说的“新安全观”同本文的“新安全观”的含义不尽相同,前者的范围要小得多。)
“新安全观”是一个宽泛而缺乏严密定义的概念,既包括人们对“安全”这一概念的认识,如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对安全的威胁,如何获得安全等;也包括学术上对安全的整体性研究或对某一种安全问题的研究。它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区别于在冷战中占统治地位的以“军事力量的威胁、 使用和控制”(注: Stephen M. Walt,
"The Renaissance of Security Studie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35,No.2 (June 1991),p.212.)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安全观。
本文并不试图解释“新安全观”兴起的缘由或对它进行定义或描述,而只是通过分析“新安全观”在学术上所面临的困境,来证明以下观点:所谓的“新安全观”是一个过度扩展的概念,它所包含的内容之多,已使“安全”一词失去意义。这种泛安全化的倾向,既是使“新安全观”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同时也是使之面临批评的缘由。
一、新安全观与传统安全观的比较
一直以来,安全的涵义就处于争论之中,学者们倾向于在不同的场合和情境下使用“安全”一词,以强调那些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但过去几十年间人们看待安全问题的框架,无论称之为现实主义、现实政治(realpolitik)还是权力政治, 都是以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推理和假定为基础的。新安全观的提出总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对这些推理和假设的抨击。因此,要全面理解新安全观,必须首先从回顾现实主义范式开始。
当今流行的对于安全问题的现实主义阐述主要来源于以肯尼思·沃尔兹为代表的结构现实主义。与以摩根索为代表的古典现实主义不同的是,结构现实主义虽然仍强调权力,但权力只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危险”。“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注: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文版序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页。 )国际政治是一个自助的体系(self—help),在自助的体系内,国家间的竞争和冲突直接来源于两个事实:首先,国家必须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而对国家的现实威胁或可能的威胁随处可见, 从而使国家之间相互猜忌或彼此敌视。 其次, “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的存在。在安全困境中,一国为保障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意味着降低了其他国家的安全感。因此,一个国家即使是为了防御的目的而积聚战争工具,也会被其他国家视为需要做出反应的威胁所在。而这种反应又使前者感到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注: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2~3页。)
在安全问题上,结构现实主义者强调三点:(1 )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 国家层面的分析与国际层面的分析的分野;(2)安全与战争和军事的紧密联系;(3)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的前提, 是一种绝对价值。他们认为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结构本身就是国家之间竞争和冲突的决定因素,国家间的竞争是处于国家外部的、普遍的现象,没有必要从不同国家的国内特征来寻找其行为的根源。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一样可能发动战争,文化和历史对于我们理解战争与和平亦于事无补。安全就是和战争有关的问题。(注: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一书对安全的论述显然是集中于和军事力量、暴力或冲突有关的事项。)决定安全特性的是权力如何在国家之间分配,获得安全的手段则是军事力量。当然,经济也是重要的,但这只是因为富裕的国家拥有比贫穷的国家更强的军事力量, 而不是因为国家想使自己的人民生活得更好。 (注:AnnM.Florini and P.J.Simmons,"North America,"in Paul B.Stares ,ed.,The New Security Agenda:A Global Survey (Tokyo:Japan Center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1998),p.27.)在霍布斯式的无政府世界中, 国家没有什么目标能够高于生存, 国家安全的目标是“既定”(given )的, (注:Richard Smoke,National Security and theNuclear Dilemma:An Introduction to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inthe Cold War,3rd ed.(New York:McGraw—Hill,1993),p.330.)在安全与其他目标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为了安全,国家几乎可以从它的公民那儿合法地要求任何东西。
总体说来,现实主义的安全观有以下特征:第一,安全的主体是国家,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来自国家边界以外的敌人;第二,安全问题的边界很清楚——包括战争行为,或与战争有关的事务,诸如军事袭击、军事结盟等;第三,国家谋求安全的手段主要是维持足够的军事防御力量以威慑或者在必要时防御外国的胁迫、袭击和侵略;第四,国家为了维护安全而应承担的责任是清晰的,首要的安全就是“没有军事威胁或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或袭击”; (注: Helga Haftendorn, "TheSecurity Puzzle: TheoryBuilding andDiscipline Building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35,No.1(March 1990),pp.3~17.)第五,安全是一种绝对价值,是国家一切价值的前提条件,而不是一个可以争论的话题。
与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观相比,新安全观的倡导者强调个人而不是民族国家的安全的首要地位。他们关注的主要是人类的自由发展、自由市场、道德规范、人的认知变化、交往等因素,而不是民族国家的利益或权力。因此,以生存为目的或以军事为内容的安全不再是国家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政治权利才是一国政府所应关心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只是达到这些目标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都应不惜一切可能的代价而加以维护的绝对价值。他们反对在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人类安全与一国安全之间划一条清晰的界线,因为全球化和经济相互依存的深化和人们之间交往的增多,使单个国家在无视他国安全的情况下已无法获得安全。国际政治现实的变化已使武力或军事联盟维护安全的作用下降,真正的安全只能来自国际合作,而国际合作则必须仰仗于国际社会的制度化。
新安全观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们对“全球性问题”的担心和重视,以及全球化所带来的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之间界限的模糊。它不仅对军事威胁在安全评估中的主导地位提出质疑,而且对民族国家在安全政策中的主体地位提出挑战。(注:Norman Myers,Ultimate Security (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1993) ; Emma Rothschild,"What Is Security?" DAEDALUS,Vol. 124, No. 3(Summer 1995),pp.53 ~98.)在几乎所有的新安全观中,“国家变成了安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注:Ken Booth and Peter
Vale,"Security in Southern Africa: AfterApartheid, Beyond Realism",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1,No.2(April 1995),p.293.)对某些人来说,与其说国家能够解决安全问题,不如说国家本身就是安全问题的一部分,因为它死守着过时的主权观念不放,阻碍对其领土界限内发生的人类所面临的挑战采取集体行动,从而使狭隘的思想和自私的行为永远存在下去。而且,与外国敌人相比,国家更可能成为其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福利的直接威胁。 (注:Commission on GlobalGovernance,Our Global Neighborhood( Oxford:Oxford UniversityPress,1995),p.81.)民族国家在新安全观中是一个过时的概念,它的黄金时期属于冷战,以及在冷战时居于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安全观。持新安全观的人们普遍认为安全问题的解决,最终应该落实到个人,而其途径必须是“通过解放全人类而解放自己”——或者是民主在全世界的扩展,或者是经济相互依赖所导致的国际合作与交往程度的加深,以及国际机制的充分作用乃至世界政府的实现。
应该指出的是,常常被人们统称为“新安全观”的各种“××安全”概念并不是同一层面的东西,或者说,它们各自据以定义的分类标准并不统一。就目前而言,至少存在三种标准:安全的主体、安全的内容以及获得安全的手段。新安全观在这三个层面上都对传统的安全观有所扩展。在主体上,面临安全威胁和处理安全问题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如国家安全, 而且包括国家层面之上的国际社会,如全球安全( global security)、 共同安全( common security),和国家层面之下的人,如人类安全(human security)、人权安全( human rights security);在内容上,安全不再仅仅与军事或防御有关,而且囊括了经济(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环境(如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等非军事因素;在手段上,获得安全的途径主要不再是以军事力量为主要媒介的国家间竞争或结盟,而是以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国际机制的规范为主的合作(如体系安全、合作安全)。其中,全球安全和人类安全的概念不仅体现了安全政策传统指向目标的垂直扩展,涵盖了民族国家层次之上和之下的领域,而且体现了安全政策问题域的水平扩展,包括了更多的问题,如贫困、疾病、政治不公正、自然灾害、犯罪、社会歧视、失业等。
新安全观的特征可以简要概括如下:第一,对安全的威胁既来自国外,也来自国内,甚至国内问题的紧迫性已超出外国侵略的威胁;第二,不仅国家面临着安全威胁,而且个人乃至世界都存在安全问题,后者的安全是前者安全的保障;第三,解决安全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合作,合作的动力来自经济相互依赖所提供的利益刺激和利益牵制,合作的途径则是国际机制和国际规范所提供的制度性框架;第四,安全并非绝对价值,安全与其他价值如自由、人权之间,以及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之间存在着冲突。(注:Richard H. Ullman,"Redefining Security,"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8,No.1(Summer 1983)pp.129~153.)
二、新安全观在学术上所面临的困境
任何一个新概念的提出,至少应该具有两方面的功能:(1 )澄清该概念所标示的学术范畴;(2 )解决(或至少能够反映)新的问题。前者需要清楚地界定概念所表明的学术研究对象的范围,即什么属于该范畴,什么不属于该范畴;此研究领域与彼研究领域之间的界限在哪儿;这种划分的标准又是什么。对于任何社会科学研究来说,这种界定都是不可或缺的,否则就可能引起问题域的模糊,以及研究方法的模糊。后者则涉及概念的实际意义,即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新出现的问题,并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这些问题的实际解决。
(一)新安全观究竟“新”在何处?
相对于建立在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安全观,“新安全观”无疑是一个新的概念。但它的“新”与其说是内容上的,不如说是标准上的。新安全观中包罗万象的威胁、挑战,大部分都能在冷战时期找到自己的影子,学者们对经济、能源、环境和人权等非军事问题的关注,也远比现在人们所想像的要早得多。David Baldwin对1945 ~1955年间美国安全研究状况的研究表明,当时人们的注意力并未像后来那样完全被核武器和核威慑所占据。相反,80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新安全研究与当时的安全研究有着颇多一致之处:“第一,安全并未被视为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应追寻的头号目标,而只是众多价值中的一种,其相对重要性随着国家和历史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一观点强调的是军事安全与其他价值如经济福利、经济稳定和个人自由之间的权衡。第二,国家安全这一目标的达到应依靠治国之策中的非军事手段和军事手段的共同作用,而不能过分依赖核武器。第三,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安全困境的存在,因此主张小心谨慎地运用军事政策。第四,国家安全与国内事务诸如经济、公民自由和民主政治过程等之间的关系也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注:David A.Baldwin,"Security Studies and theEnd of the Cold War,"p.122.)
可见,把新安全观同传统安全观区分开来的所有特点几乎在冷战初期对安全的研究中就已具备:国内事务与安全的联系、对非军事手段的重视、安全价值与其他价值之间的取舍。难怪有的学者把80年代以来的“新安全”研究称为安全研究的“复兴”。 (注:Stephen M. Walt,"The Renaissance of Security Studies,"International StudiesQuarterly,No.35(June 1991).p.213.)即使是在冷战期间, 许多分析家仍然关注经济问题的安全涵义和跨国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尤其是在70 年代早期的能源危机暴露了西方的脆弱性之后。
(注:JosephRomm,Defining National Security:The Nonmilitary Aspects( NewYork: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Press,1993).)
即使是那些强调安全中的非军事因素的作品也各有侧重。有的学者提出的非军事威胁如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人口增长等与军事完全无关,其解决方式不依赖于军事手段,其缘由也同军事纷争无涉。它们之所以成为安全问题,只是因为威胁到了“人类生活的质量或福祉”。但更多的学者之所以关注环境、资源、民族主义、移民等问题的安全涵义,是因为在冷战压力解除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常常引起国家之间、民族之间或地区之间的冲突,乃至战争。就后者而言,很难说他们的观点属于“新安全观”,因为在现实主义的安全观中,并不排除对一些重要的、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以及其他能够改变国家之间实力对比的要素的关注,如石油、粮食、人口等。(注:参见摩根索对国家权力的要素的分析。)只不过现实主义者常常是从地缘政治或势力均衡的角度来论述这些问题,而现在的“新安全观”学者则从“非军事的、新的威胁根源”来阐发它们。
可见,所谓“新安全观”的内容中并没有太多新的东西。一方面,“新安全观”所描述的“新威胁”事实上早已存在,另一方面,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虽然人们习惯于把“新安全观”与冷战的结束联系起来,但事实上冷战的终结只不过加快了新安全观被普遍讨论和接受的步伐而已。如今人们在安全问题上的争论很大程度上集中于究竟哪些问题是安全问题,哪些问题不是安全问题。换句话说,争论的焦点不是问题是否存在,而是问题据以分类和定义的标准,以及这些问题在国家政策和外交中应处于什么地位。
(二)新安全观的定义标准是什么?
“新安全观”无疑是一个多元的概念,这种多元化倾向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其标准的弱化——它把所有可能对人类生活、人类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东西都纳入了安全范畴。新安全观注重社会行为者,也就是个人或私人集团的首要地位,因此它界定“安全问题”的标准不是民族国家的生存或稳定受到了威胁,而是人或社会集团的福祉受到了威胁。这一点和传统的安全观截然不同。传统安全观是一个定义狭窄而紧凑的概念,它所指认的“安全”问题仅仅涉及那些对国家生存(主要指国家领土和制度的完整)产生严重威胁的因素,通常指军事因素。新安全观弱化定义标准的一个后果就是:“安全”的框架之内包含了太多的东西,以至于无法在不同的价值之间作出优先选择。事实上,试图以最广泛的方式重新定义安全的尝试已经陷入了困境。在某种意义上,标准的极端弱化意味着标准在事实上的丧失,而一个失去标准和核心的概念是否还有任何实际意义是不言自明的。(注:当然,也有的学者认为,“安全应当是在一个变化、开放、进步的过程中实现的,是一个相对动态的范畴,而不是封闭状态下的自我保护……,它也没有绝对不变的‘界线’。”也就是说,新安全观本身所具有的一个特点就是范畴的模糊,任何问题都可能在任何情况下成为“安全问题”。见王逸舟:《俄国的教训、“立体安全观”及其他——科索沃危机的警示》, 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3期,第118页。)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并缩小安全研究的焦点,或者取消早先时候对安全所作的广泛定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或许就是理查德·乌曼(Richard Ullman)。他是提出扩展传统安全观最早且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然而10年之后,他开始重新思考自己对“安全”一词的运用。他说,如果“国家安全”一词“涵盖了所有对一个国家及其居民的严重和紧迫的威胁,我们最终会发现,当我们希望明确自己研究的主题是那些可能由外国的军事力量所引起的威胁时,我们却在使用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词。‘战争问题’在概念上与诸如环境恶化或城市暴力等问题大相径庭,把后者归为福利威胁更为妥当……当一些现象并不需要由国家暴力机器来解决时却把它们贴上国家安全问题的标签,这样做除了混淆视听以外,别无他用。”(注:Richard H.Ullman,Threats to Global Security:New Views orOld?,Paper prepared for theSeminar on Global Securitybeyond 2000,(University of Pittsburgh,2~3 November,1995),p.2,p.12.)
乌曼的观点在其他人中也有回应。他们反对把对人类生活质量的威胁纳入安全的新定义,并非反对这些事务如环境、健康和经济的重要性,只是不同意把环境、社会和经济问题界定为安全问题,因为与环境相关的健康和福利问题同军事威胁之间有着根本区别。环境恶化的原因从根本上说与经济和人口有关,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则常常与控制人口、产业调整、国内规范或国际合作有关,而同武力冲突等问题相距甚远。因此,不是所有的环境问题都与国际安全有关,也并非所有的环境问题生来就会引起安全上的忧虑。(注:Sean M.Lynn—Jones and StevenE.Miller ,eds.,Global Dangers: Changing
Dimensions ofInternational Security,(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1995).p.5.)丹尼尔·德优尼(Daniel Deudney)指出,“把环境与安全联系起来的流行趋势可能制造概念混淆而不是范式或世界观的转变”,这将导致对安全的“非定义”(de —definition )而非“再定义”( re —definition )。 (注: Daniel
Deudney, "The Case againstLinking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Millenium,Vol.19,No.3(1990), p.465.)劳伦斯·弗里德曼(Lawrence Freedman)则写道, “一旦把凡是在某一个方面令人担忧或威胁到生活质量的任何问题都贴上‘安全问题’的标签,那么这一领域的研究就面临着失去中心的危险。……如果人们非要把如此广泛的问题硬挤压进一个过于宽泛的、只在概念上有意义的……结构中,那他们很可能将得到不准确的结论。
”(注: LawrenceFreedman,"International Security:Changing Targets," Foreign Policy,No.110(Spring 1998),p.53.)更有学者讽刺道,“有人‘重新定义安全’的做法看来就是把安全标签到处贴,希望这个词语本身就能形成一个概念框架,而通过它这个混乱的世界将得以理解”。(注:Ann M.Florini and P.J.Simmons,"North America",p.65.)
从某种意义来说,由于标准的松懈而导致的包容一切的倾向,“安全”正演变成一个陷阱,把保卫一切个人与集团免受任何可能想像得到的威胁都卷了进去。这种“泛安全化”的倾向不但使政治决策面临失去重心的危险,而且给学术研究造成了困难。
(三)新安全观与其他国际关系概念的分野是否清楚?
概念或定义的一个功能是把该概念或定义的范畴同其他概念或定义的范畴区分开来。因此,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概念,新安全观必须能够把自己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各种其他范畴分开。这事实上涉及“新安全观”概念的明晰性,即它是否能够把安全研究的范畴“一方面同形形色色的次领域研究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同国际关系的研究区分开来”。(注:Helga Haftendorn,"The Security Puzzle",p.15.)上文曾指出新安全观的几个特征,但事实上这些特征恰恰表明了新安全观的模糊性,因为根据这样的“核心特征”根本无法界定“安全”领域与国际政治其他研究领域的分别。我们在分析新安全观时所碰到的大量概念,如合作、相互依赖、国际机制、民主和平论、冲突、公共利益等,几乎涉及国际政治领域的所有重大问题。由于新安全观概念的无休止扩展,安全已经变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大杂烩。正如一位学者所指出,“安全概念之广泛,足以包含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地区研究、和平研究、人权、发展研究、国际史等众多领域。”有的学者甚至建议就此取消“安全”作为国际政治次领域的研究,把它统和到整个国际政治或国际关系研究当中去。(注:David A.Baldwin,"Security Studies and the End
of the Cold War,"pp.134~141.)
现以“安全”与“国家利益”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为例,详细阐明“新安全观”与国际关系的其他研究领域之间所出现的大量交叉乃至重合。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安全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非常清楚。大部分现实主义者都倾向于把安全同国家的生存(survival)联系起来,而生存又是国家利益中最基本的利益——通常被称为“至关重要的利益(vital interests)”或“核心利益(core interests)”。 因此“安全”作为一种利益是包含在国家利益之内的,而且往往是“最重要”或“最基本”或“最高”的国家利益,是“一国愿意作出很大的牺牲——甚至是战争——以保卫的利益”。 (注:Seyom Brown, On theFront Burner:Issues in U.S.Foreign Policy ( Boston
Toronto: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4),p.2.)与安全相比,国家利益的范畴则大得多。如果我们把国家利益定义为“一切满足民族国家全体人民物质与精神需要的东西”,它可能包括“民族生存、政治承认、经济利益、主导地位和世界贡献”等。(注: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7页。)
至于“新安全观”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西约·布朗( Seyom Brown)1984 年的一篇著述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在该文中, 作者考察了三种争论中的国家利益观:(1 )作为地缘政治要求的国家利益。这种国家利益观主要关注国家权力,包括军事和经济实力,70年代以后又增加了重要的原材料,如中东的石油。(2 )作为国内利益总和的国家利益。这种国家利益观把国家利益视为某一特定时刻得到政府支持的某一种或某些国内利益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而这些国内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个人或集团的主观认识或偏好,同时受到国内政治制度和选举制度的影响。(3)作为世界利益一部分的国家利益。 这种国家利益观的前提是全球的高度相互依赖,因此国家利益同世界秩序和世界正义系统融为一体,在其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安全以及该国选民团体的特殊价值均得以实现。世界利益的逻辑强调为了人类生存的全球性合作和责任,强调普遍适用的国际规范和国际机构,同时它也关注地球生态平衡、 人权等问题。(注:Seyom Brown,On the Front Burner:Issues in U.S.Foreign Policy,pp.1~13.)把以上三种国家利益观同现在的新安全观比较一下,我们会发现二者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对能源、环境、生态、人权等全球性问题的关注,对经济的重要地位的承认,对国内政治制度或国内事务的强调,以及对相互依存、国际制度、合作,乃至人类利益的认同……这些都是新安全观的重要内容,而且绝大部分不是传统安全观的内容。在此意义上,新安全观的扩展其实是对国家利益研究领域的极大侵蚀,说它大有取后者而代之的趋势,并不过分。事实上,在许多学者的文章中,“安全”一词已经取代了“利益”一词,或者与“利益”一词并列使用。例如,有的学者用“经济安全”或“经济安全利益”代替“经济利益”,或者把“经济安全”同“经济发展”混为一谈,(注:本文同意阎学通的观点,主张严格界定“安全”的涵义,把“安全”同“发展”分开。见阎学通:《中国崛起——国际环境评估》,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198。)但从作者行文来看,“经济安全利益”与“经济利益”并无本质区别,(注:如,吴强、钱雪梅:《中国与中东的能源合作》,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2期,第51页。)“经济安全”同“经济利益”也相差无几。(注:如,江时学:《拉丁美洲在中国经济安全战略中的地位》,载《战略与管理》,1999 年第2期,第52~54页。)
这样做的一个后果就是,新安全观与国家利益的内容出现了相当程度的重合。“安全”不仅仅涉及国家的生存,也不仅仅与军事或战争或冲突有关,而且包括经济利益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人权、国内政治制度、全球影响等“国家利益”所应关注的各种重大问题。我们几乎很难辨明究竟什么属于“安全”,什么属于“国家利益”。难怪有的学者说安全研究已经变成了“重大问题研究”。(注:David A. Baldwin,"Security Studies and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p.139.)
新安全观的出现是与近些年来国际政治现实的变化分不开的。这些变化包括:经济自由化与全球化所导致的国家之间,以及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之间相互依存程度的上升;国际组织及相关的国际规范的蓬勃发展为国家间的合作提供了制度性框架;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使冷战期间被超级大国之间的对抗所掩盖的矛盾重新显现并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形之下,扩展传统安全观是大势所趋。但问题在于:对安全观的扩展是否应该有一个最终的限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究竟应该以什么为界限?确定这种界限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我们不是把“新安全观”仅仅视为一个能够引起公众注意的政治标签或学术标签,如果“新安全观”要想像某些人所希望的那样,成为后冷战时代解决新问题的一种新思路,那么,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概念,“新安全观”就必须具有实质性的、能够表明其特征的核心内容和定义标准。否则,“新安全观”一词就会失去意义。事实上,从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对新安全观的研究就已经步入反思阶段,许多人都对“安全”概念的过度扩展提出了质疑。因为按照“新安全观”的定义标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已经成为一个充满了危险、威胁和挑战的世界,“安全”问题无处不在,如影随形。诚然,为了强调某些问题的重要性而把它称之为“安全”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将所有可能危及人类生活质量的问题都贴上“安全”的标签,却未免矫枉过正了。这一点对于目前中国方兴未艾的“新安全观”研究恐怕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