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与文明_产权保护论文

产权与文明_产权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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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走过的是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人类对产权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尽管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宪法和法律都程度不同地承认了产权的正当性,但是在思想观念中,人们对产权仍然怀着深厚的傲慢与偏见。承认产权的人往往只是把产权当做一项应受到极大限制的经济权利;否定产权的人则把产权当做人间“万恶之源”,必欲连根铲除而后快;却很少有人愿意从更广阔的视野去考察产权,去考察产权与人类文明的互动关系,具体地说,考察产权是如何促进人类的文明向前发展的。为此,笔者尝试做这方面的思想开拓工作。

产权是提升人类文明的条件

产权制度的确立,是人们文明方式合作的开始。产权的确立和保障是先进文明的道德内核,只有野蛮时代的人才不知产权为何物,因而也不会去尊重他人的产权。在现代社会只有骗子、小偷、强盗、土匪、蝥贼才不尊重他人的产权。没有“产权”的概念,这些人可能就是社会中最英勇、最能干的“君子”。

在这个世界上,产权常常被当做万恶之源,维护产权的制度又常常被看作恶的最高化身。卢梭等人更是把产权制度的出现当做是罪恶与不平等的开端。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文明社会区别于野蛮社会和动物社会一大根本分野就在于文明社会承认产权,并随着产权制度的完善而迈向更高级的文明。

空想社会主义者普鲁东有一句名言:“财产就是盗窃”,这话不无灼见。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废除财产与产权,二是用法律来保障产权。普鲁东选择了前者。但财产是不可废除的,当合法的占有财富的道路走不通的时候,人们只好用非法的手段。这样,普氏使人人都真的变成了“窃贼”。看来,说他是空想家,似乎并不冤枉他。当盗窃、哄抢成了全社会获得财富的首要途径时,废除财产究竟是复辟了野蛮,还是推进了文明?

通过取缔财产及其权利来消灭罪恶的念头从有财产那一天起就广为流行。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洞察到了这种乌托邦念头的愚蠢所在。他在《政治学》中指出:这一念头,“以仁心仁德为立论的出发点,似乎可以引人入胜。人们听到财产公有以后,深信人人都是各人的至亲好友,并为那无边的情谊而欢呼,大家听到现世种种罪恶,比如违反契约而行使欺诈和伪证的财物诉讼,以及谄媚富豪等都被指斥为导源于私产制度,更加感到高兴。实际上,所有这些罪恶都是导源于人类的罪恶本性。即使实行公产制度也无法为之补救。那些财产尚未区分而且参加共同管理的人们间比执管私产的人们间的纠纷实际上只会更多——但当今绝大多数的人都生活在私产制度中,在公产中生活的人却为数很少。”于是我们因少见那一部分的罪恶,就将罪恶完全归于保障产权的制度了。所以,靠取缔产权来消灭人间的罪恶无异于缘木求鱼,复辟野蛮。

西谚有云:“篱笆好,邻居好”。这指的就是人们可以利用自身的知识和潜能来自由地追求他们的目标,而不必同他人发生冲突,条件是用结实的篱笆在各自的财产之间标出一道明确的界限。这也是人类文明的界限。没有这条界限,文明人就会变成野蛮人。产权制度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维持文明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篱笆不好,邻居会加倍觊觎他人的财产,加剧纷争,就象制度不好会导致政治家加倍攫取权力一样。在财产没有界限、产权没有保障的情形下,好邻居肯定会变成坏邻居,道德的人肯定会变成不道德的人。财产与产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看产权在该社会中得到保护的程度。处在野蛮状态下的人类根本没有财产权的概念。产权可以说是文明人特有的权利,是生存和幸福的关键。很难想象,一个连财产都得不到保障的人,其生命(权)和幸福(权)能平安无事。产权是健全人性的条件,也是人类超越自然的条件,更是提升人类文明的条件。

产权是人格的基础

个人自治的核心是财产的自治,连治产的权利都没有,哪有权利治身。无取得财产的权利,无行使产权的自由,这个人就不是自主的自由,人就没有人格。因而产权是人格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借助产权获得自由与自治而独立的。鉴于需求的无限与财产的有限,财产必然成为人们关注和争夺的焦点,产权也就成了生存权的基石。没有产权的生存权,只是做奴隶的权利,而奴隶的生存权由于没有产权而从未得到过保障,对产权的剥夺也正是奴隶制悖于文明的野蛮之处。因此,人们对产权是关切的,在政治和法律中,既是最起码的关切,又是带有终极性的关切。没有产权作为依托的生存权只能是空洞的权利,且造成财产权与生存权的对立。因为财产及其权利是生存权的物质基础,把不可分开的生存权与财产权截然分开,生存权也就必然失去依托。否定了产权,也就使人们的生存失去了动力和条件。如果一个社会是以放弃个体生命为代价的,这种社会对人类生活毫无价值。

产权不仅是物质的权利,而且是精神的权利。人类自由的表达要求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物质工具,类似“恒产”与“恒心”之间的相互依赖。产权的保障使人富有远见和事业心,人不仅为眼前的自己积累财富,而且为自己的未来和自己的后代积累;他不仅为赚钱而赚钱,还为“天职”、为“士魂”而赚钱。没有产权的保障,有钱会使人更加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没有财产,个人的创造力、积极和趋善的倾向就会被严重“闲置”,因此,与通常的指责相反,产权是公益的强大动力。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

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无非是要创造更多的财富。公民若是没有从事经济活动和支配自己财产的广泛自由,也就没有创造财富的自由,因而也就创造不出大量的财富。所以,创造财富的自由要落实在社会制度上,就必然表现为以产权为基石的自由市场经济。可见,产权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最重要的条件。

产权是经济繁荣与效率的关键。经济学有一条简单而重要的规律,这就是除非有特殊的情形,花自己的钱比花别人的钱更谨慎。所以,拥有产权比没有产权带来了更高的效率、更高的收益、更低的成本。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没有产权,拿谁的资产做交易?从这种意义上讲,产权比市场更重要。有人常指责,产权被用来满足私利。但是利己的行为多半是利他的。自利的本性鼓励每个人尽量用最低的成本生产出最高质量的产品到市场上交易,结果个人受益、大家受益。但交易的前提是个人拥有占有、支配劳动成果的权利。

民富国强的最有效的不二法门就是保障产权。致穷的最便利的办法是不承认任何属于私人的东西,而致富的最快捷的途径就是为民间的财产提供最充分的法律保护。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决定交易的条件,有权说,“这是我的,任何人想动用它必须征得我的同意。”相反,若是产权得不到承认,若是公民通过辛勤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不断被人强占或政府强制充公,那么,他就不可能有极大的热忱去创造财富,社会财富的总量只会停滞不前。人们只有在有权正当占有劳动成果时,才会放手创造财富,这就要求政府公开承诺对产权的保障。对产权与经济自由的剥夺封闭了市场,保护了特权,偏袒了懒惰,禁锢了创造力,从而带来了普遍的贫困和落后,使富国变穷,穷国更穷。在这方面,我们吃过的苦头不可谓不少。我们的中华文明也因此长期停滞不前。

产权更是人类的政治权利

产权不仅是人类的经济权利,事实上,也更是政治权利。产权和自由市场经济必须有政治上的保障,否则就会被统治者的滥权所践踏。不仅如此,产权还为民主政治提供了最牢固的道德基础。在保障自由、遏制野蛮的专制方面,产权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产权的确立分散了社会中的经济权力,因而避免了高度的集权,为民主创造了必要的经济条件。个人的财产越少,国家的财产就越多,这样个人的自由就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个人在获得生存的物质资源上必然要仰国家之鼻息,这就造成了个人对国家的过度依赖,以至失去个人的独立人格,同时也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弗里德曼指出:没有产权与经济自由,国家便成了唯一的老板。于是,不管你名义上有多少政治自由,你还是没有条件去行使这些自由。

产权的界定与保障愈明晰有效,财富的强行再分配的难度就愈大。就算分配者是个平庸无能的独裁者,也难以对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害。产权越受到保障,损人利己的难度就愈大。产权与市场不会自动带来民主;但没有产权与市场,则绝对不会有民主。前者虽不是后者的全部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世界上还没有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真正民主的先例。计划经济自身都已被淘汰,又怎可能充当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呢?

产权的保障不仅需要民主,同样需要宪政、法治。产权是宪法与宪政所要保护的重点对象;没有对产权的有效保护,也就没有宪政。产权只停留在作为事实上的权利而不变成为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就会导致统治者与有产者的无法无天。产权把权利与自由赋予个人,把限制加诸国家,即为了保障产权来限制国家的权力。所以,产权事关政治正义。事实上,产权本身就含有正义的观念。个人可以获得、占有任何他视之为有价值的东西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对每个人都是同等的。因此,广义上的产权包括个人的选择自由、其人身的安全和自由、其才智的自由运用。只有公平地保护每个人的产权的政治制度才是正义的政治制度。哪里没有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没有产权,其他任何权利都不可能得到真正行使。康德曾指出:产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的第一要义。

产权也是穷人的权利

与通常的偏见相反,产权绝对不只是富人的权利,它也是穷人的权利,只有它能确保穷人有致富的机会。在没有产权的社会中,富人愈富,穷人愈穷,最终象中国古代那样,通过战争来重新分配财富。从产权的保障中受益的,不仅仅是商人、普通市民,还有政治家。任意剥夺产权,固然可以消除对政治家权力的掣肘,造就政治家所渴望的不受约束的权力。但是,其代价首先是民穷国危,怨声载道,这不仅使政治家处于不义的地位,而且大大削弱所治之国家的经济实力,他只能做弱国之君,乃至亡国这君。若真心承认并认真保护产权,政治家们的权力可能因此会受到限制,但是换来的将是百姓的尊敬和信赖,他将有机会领导一个既富且强的国家。

产权是绝对的权利,但是并非可以完全不受限制,因为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产权的确立先于对产权的限制,若产权根本不被承认,那么对产权的限制也无从说起。产权同时意味尊重他人产权的义务。产权作为每个人平等享受的权利不允许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当做财产加以拥有。所以,产权排除了奴役的正当性,因而确保了每个人的自由。

总之,产权制度是现代文明的基石。现代产权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已经证明,英国、荷兰、西班牙等西欧国家在近代的崛起得益于产权制度的建立;而这些国家之间发展程度的差异则是由这些国家对产权保障程度的差异决定的。同样,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与该地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程度的不同也可以用产权的尺度来衡量。这些事实对于我们如何重新启动中华文明应该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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