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报酬何时水涨船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办教师论文,水涨船高论文,报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现有民办教师211.5万人,占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5%,是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师是在我国经济落后、公办教育队伍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情况下产生的,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的一些边远贫困地区。长期以来,他们在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异常艰苦的情况下担负着繁重的教育、教学任务,任劳任怨,不图名利、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几十年来,他们为农村教育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被誉为“用自己的脊梁撑起了农村基础教育的大厦”。他们业在当代,功在千秋,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做了大量工作,全国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使民办教师的待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各地领导对教育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同,造成各地民办教师的待遇落实在生活状况也不尽相同。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公办教师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从全国情况来看,目前民办教师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研究解决。
报酬·旱涝未保收
在1989年之前,民办教师实行的是集体记工分、分配口粮加国家补助费的报酬制度,国家要求必须按中等以上劳力评工记分,民办教师的报酬一般都相当或高于当地农村中等以上的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从80年代开始,民办教师的报酬改为国家补助加集体自筹支付工资的制度,分配部分口粮田。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费标准1973年原教育部文件规定,全国平均计算,每人每年小学170元,中学210元。1981年国务院规定,民办教师平均每人每年增加补助费50元。以后国家再未明确提高国家补助费标准,只是在几次提高公办教师工资标准的文件中指出:“中小学民办教师的工资或补助是否提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1991年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在全国民办教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目前全国民办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只有60-70元,仅相当于公办教师的二分之一。1985年以来,公办教师的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福利、补贴、奖金在收入中占相当比重,很多民办教师却没有这类收入。而且物价上涨后,民办教师国家补助费标准一直未变,大多数地方还是中学每人每年260元,小学每人每年220元。一些地区乡(镇)统筹部分随意性大,‘旱涝不保收’,工资待遇往往得不到保证,还有一些乡(镇)拖欠民办教师统筹工资甚至国家补助费的现象十分严重。”据1991年国家教委对23个省、自治区的255万民办教师的调查统计,民办教师的月工资58元的有25.9人,52元的有21万人,46元的有10.4万人,还有7.82万人月工资在40元以下。另据1992年年底统计,全国有16个省民办教师工资的国补部分低于每人每年50元,有3个省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最低的湖北省每人一年不足20元。特别是1993年10月公办教师按新的工资标准套改以后,民办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更加突出。
据了解,安徽省六安市具有中级职务的公办教师每人每年各项工资收入加起来可拿430余元,而具有中级职务的民办教师每人每年各项工资收入只有90余元。还不到公办教师的四分之一。据江西省上饶县华坛山乡唐振查等7名民办教师1994年7月份的来信反映,目前,他们那里公办教师平均月工资在300元以上,而民办教师平均月工资只有60元左右。近十年来,公办教师人均仅增加了200多元,和其他行业相比并不算快,而民办教师人均仅增加了16元,工资悬殊越来越大。河南沁阳县王店乡48位民办教师来信说,公办教师的工资不断提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教师的关怀,我们拍手称快,但遗憾的是我们这里的民办教师从1987年以来工资一直分文未动。随着物价的上涨,许多地方民办教师的收入已经到了不能维持生计的地步。有的地方认为,虽然民办教师工资很低,但还有一份“口粮田”收入。河南省封丘县的民办教师来信说:“价值是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土地自然生长出来的。我们虽有一部分‘口粮田’,但往往由于忙于教学,而活计基本上都是家属或亲友代劳的,没有代劳的民师的‘口粮田’大都荒废,即使有收获,除交农业税和过高的集体提留及名目繁多的款项外,所剩无几,遇到旱涝灾年,除交款外,一无所获。”
其次,民办教师不仅工资很低,而且没有医疗费、洗理费、书报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许多福利待遇。有些民办教师风趣地说:“国家干部是个‘药罐子’,民办教师是个‘铁弹子’,我们民办教师身体很健康,不需要医疗费;我们民办教师冬天不冷,夏天不热,冬天不需要取暖费,夏天不需要降温费;并且,我们民办教师水平很高,不需要书报费。”安徽省皖南地区33位民办教师来信说:“我们民办教师要命的是长期没有医疗费。前几年,上级还给我们每人每月发2元钱的医疗费,近几年一分钱也不给。因医疗费用太昂贵,我们这里有3位民办教师因无钱治病而惨遭不幸,一位无钱治疗脑溢血成了半身瘫痪,两位患肝炎无钱治疗而转成肝硬化。”民办教师封封来信令人心酸,催人泪下。
再次,民办教师不仅工资待遇低,而且往往得不到保证。一些地方长期拖欠民办教师工资。湖南省道县蚣坝乡一小学民办教师1994年5月来信反映说:“我们当地民师工资1985年是村统筹,每年工资折稻谷1300斤,却只给我们183斤;1988年民师工资是乡统筹,又欠我118元;1992年和1993年乡统筹部分一分钱也没有发。”还有一些地方向民办教师乱集资、乱摊派,严重加重了民办教师的经济负担。1992年国家文件明确规定:“为了保证集中精力育人,民办教师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义务工,各地还可以根据适当情况减少其家属的义务工、征收民兵训练费、公路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据了解,江苏盐城市有的民办教师每年乡村征收的各种费用累加超过百元,湖南省有的地方高达二百多元。
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没有积极的开展民办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没有把民办教师职务和工资分配制度结合起来,多年来在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上存在着严重的“大锅饭”弊端。在民办教师中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是加强民办教师管理,提高民办教师队伍素质、地位、待遇、调动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但有些地方对民办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却很不重视,其一是评聘工作不经常,甚至一停几年。有许多地方没有做到和公办教师同步进行。如安徽省从实行民办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除在1988年仅评过一次外,此项工作一直处在停止状态。其二是没有把民办教师职务和民办教师工资分配制度结合起来。教师职务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把民办教师职务和工资分配制度结合起来,对于克服多年来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上存在的“大锅饭”弊端,根据能力和贡献合理的拉开工资档次,在民办教师中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了解,全国许多地方,仍实行的是过去那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在一个学校,不管教龄长短、教育水平高低,一律拿同样的报酬,从另一个方面直接影响了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另外,一些民办教师反映晚景凄凉。1988年国家曾规定,对离岗的年老病残的民办教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费,但具体标准由各种规定。据了解,这项规定在许多地方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没有真正落实,民办教师的老有所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年老的民办教师得不到妥善安置,致使一些辛勤教书一辈子的老民师离开教坛后处境艰难。
由于民办教师工资待遇偏低,生活十分艰苦,加之民办教师肩挑教育和生产两副重担,奔走于田间地头和课堂之间,常常是“满身泥巴进课堂,丢下课本上稻场、,“在校校长要质量,到家老婆要产量”,搞得精疲力竭,不少民办教师由于常年超负荷工作,身体素质明显下降,甚至积劳成疾。浙江义乌县1987年体检,约半数的民办教师患有高血压等疾病。
民办教师工资待遇长期偏低,给民办教师的身体健康和民办教师队伍的稳定、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民办教师弃教从商、从工的越来越多,且流失的往往是优秀的骨干民办教师。据福建省调查,1979-1986年全国自动辞职的民办教师达5000余人,各地普遍反映,凡弃教改行的民办教师,绝大部分的收入高于过去,有的甚至高出几十倍。山西省一弃教经商的民办教师曾在自己家门口写了这么一幅对联:“教书十年一贫如洗,经商一载高楼盖起。”横额是:“弃教经商”。
解决措施 分步实施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在一个太阳底下从事最光辉的事业”,承担着同样的教育教学任务,而待遇却相差悬殊,权力义务不平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
今年6月14日,李鹏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国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为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做到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合格的民办教师要逐步转为公办教师,不合格的要予以调整,有关部门要做出规划,分年度实施,争取在今后六七年内基本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民办教师的福音。到本世纪末还有六七年时间。为了稳定这支队伍,当前,各级政府应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继续贯彻国家1992年提出的“关、招、转、辞、退”的五字方针,分步实施,逐年减少民办教师,争取在本世纪内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改善民办教师的待遇,逐步达到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目前,国家应确定民办教师最低工资保证数,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相应的工资标准,且保底不封顶。要使有条件的地区首先做到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工资标准既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水涨船高,还要根据国家调整公办教师和物价上涨等情况及时调整。在民办教师工资分配制度上,一定要克服过去那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要从实行结构工资制和落实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入手,不断提高民办教师的经济待遇,根据能力、贡献、教龄及年龄考核结果等,按劳分配,合理拉开档次,充分调动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和完善民办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民办教师总收入中,财政负担的国家补助费不应少于二分之一。民办教师的集体统筹工资可逐步实行“乡筹县管”或全县统筹、按月兑现。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使用,要首先保证民办教师的统筹工资。同时,要做好民办教师工资经费的核拨、使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对随意挤占、截留、挪用民办教师工资问题,要依据《教师法》坚决查处,坚决杜绝拖欠民办教师工资现象的发生。
要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民办教师社会保险福利制度,改进和完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办法。使年老病残的民办教师得到有效地社会保障。各地要通过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逐步提高现行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离岗后的生活补助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首先达到公办教师的退休费标准。
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解决民办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结合本地情况,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定期检查,要把提高落实民办教师待遇方面的政策作为督导部门的重要内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涉及面广,需要教育、人事、计划、财政等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合作。各有关部门要理解、关心民办教师,为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把民办教师待遇问题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