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的结构特色与存在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制论文,存在问题论文,特色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年实施的新税制,其结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模式;新税制扩大了原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从原来只对部分工业品在制造环节征收增值税扩大到对从事生产、批发和零售商业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这样,随着征税范围的扩大,税基也相应扩大,使增值税成为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流转税在税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继续被维持。同时,新税制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继续开征个人所得税,扩大了所得税的税基和征税对象,其法律地位也更为稳定,所得税的地位较改革前有所上升,也更为规范,正逐渐成为主体税种。这一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从目前看是符合我国实际的,在实施过程中已初见成效,运转基本正常。但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一定距离。要逐渐形成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还需要为它创造更加成熟的社会经济条件。
2.新税制进一步完善了配套税种,形成主辅税种的配合与协调,有利于税制结构整体功能的发挥。新税制为更好体现流转税的产业结构调节功能,在取消产品税的同时,开征了具有特殊调节作用的消费税,对烟、酒和小汽车等十一种产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以限制这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又强调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实行差别比例税率,以进一步增强该税种在引导投资方向,矫正投资膨胀方面的调节功能。另一方面,为配合所得税的公平调节目标的需要,还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以利于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另外,新税制在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制的同时,还开征了遗产税、赠与税和证券交易税等,以期解决个人收入悬殊,进一步实现公平分配。
3.新税制减化了税率,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税率结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2档调减为两档,并实行价外计税,根据专用发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制度,这就有利于征纳双方的计算缴纳和加强税务监督,确保增值税的定额征收。两档税率结构也便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同时,把原来企业所得税按不同经济性质分设的税种和税率加以合并统一,内资企业统一为33%的比税率,强化了税收减免权限的管理,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的竞争中处于同一起跑线,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新税制的税制结构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基本上体现了税收政策目标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同时,也应看到,新税制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值得研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新税制没有包括折旧的抵扣问题,会造成企业税负差别;二是基础产业(如矿产开采企业)由于进项税额低,会形成比商业和制造业税收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在专用发票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条件差别方面所存在一些问题。另外,也还存在一定的政策性问题,比如,经济发达地区税负有所下降,经济欠发达地区税负有所上升的问题;税制简化,而抵扣政策复杂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以促进税制结构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