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费折扣与学费定价_折扣率论文

高校的学费折扣与学费定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费论文,折扣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立以来,高校收取的学费(包括杂费)正逐年上升,这不仅引起了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担忧和质疑,也使出身贫寒的经济困难学生因交付学杂费而背上沉重的负担。因此,探讨高校的学费折扣问题与学费定价显得很有必要。

一、问题的提出

普遍接受的理念认为,高校之间的竞争应该在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方面展开,但是,当优质生源变得越来越稀缺时,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各私立高校之间开始在学费价格上展开竞争,如在收取高学费的同时,给予学生各种形式的学费折扣,或采取价格歧视策略(如对攻读相同专业的学生实际收取不同的学费,或对培养成本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专业的学生索取相同的学费)。此外,知名院校的学生以及一般院校中有才华的学生最容易获得各种形式的奖(助)学资助,而这些学生大多数来自于富裕家庭,可见一般学费折扣(如奖学金)趋向于对那些具有较高收入家庭进行直接的教育补助。如果真是那样,将导致中高收入家庭的私人教育投资量减少,最终导致社会总教育投资量小于没有学费折扣时的教育投资量。为了教育机会上的公平,我国政府除了对公立高校规定了最高学费标准之外,还要求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以上的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学校对国家提供的奖学金提供配套减免,对部分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这些学费折扣政策对公立学校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这就引出了学费折扣策略或政策的效率与效益问题。

但遗憾的是,高校的管理者往往忽视学费折扣的经济意义,如果关心,也把关注的重点放到学费的一般折扣率上,而真正应该重视的是实际折扣率。一般说来,学生更关心学费的一般折扣率,因为它反映了学生实际支付的净学费价格;学校更多关注实际折扣率,因为它衡量了学校可支配资金的机会成本。关于学费定价,有人认为高校存在规模经济(即长期生均教育总成本递减),在个人总成本分担比例(如25%)不变的情况下,学费价格应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生均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逐步降低而有所下降,或至少在一定时间内不再上涨。也有人认为,学费定价应该根据边际成本定价原则来制定。

二、学费折扣的经济意义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金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起,我国“国家奖学金”改为“国家助学奖学金”,总额从原来每年2亿元增加到每年10亿元。 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前者用于资助5万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后者用于资助53.3万名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三种学生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的贴息贷款和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此外,还有社会各界设立或捐赠形成的用于资助学生的各类基金。可见,对学生的资助,方式、类型、额度已多种多样。当然,根据资助基金管理主体上的差异,可以将对学生的无偿资助(包括贴息部分,但不包括日后由学生偿还的贷款)分为外部资助和内部资助两类。外部资助指无偿提供给学生的、其来源和管理都处于学校之外的基金。基金设立者和捐赠者保留对基金管理的权利,如各级政府设立的助学奖学金以及民间社团或财团组织独立设立的奖(助)学基金。内部资助指无偿提供给学生的由学校负责管理和分配的资助金,如勤工助学基金、校内奖学金、减免的学杂费、困难补助金、校内学生贷款的贴息等。内部资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校内基金类奖(助)学金和校内非基金类资助金。它们都来源于捐赠款、赞助款或政府拨款,而不是贷款,不需要学生偿还。基金是指具有指定用途或限制性使用,根据法律和契约规定,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和报告的财务资源。校内基金类奖(助)学金只能用于资助优秀学生或经济困难学生,不能用于资助学校其他活动。

基金类校内奖(助)学金与外部资助一样,对学校来说具有相同的现金流动意义,即它不存在机会成本。这部分基金使用上的限制意味着学校除非把这笔资金用于奖助学上,否则不能使用。没有其他选择就意味没有机会成本。校内非基金类的学生资助金是真正的学费折扣,因为它们的机会成本等于可用于教学上的学校学费(包括杂费)收入的流失。当我们把各种来源的基金类和非基金类助学资金总额除以学校学杂费收入总额时,就形成了学费“一般折扣率”的概念,它代表提供给学生的总体折扣水平,由于它反映了平均每个学生将要支付的净学费或实际学费价格,因此对学生具有特别意义,因为学生并不关心奖(助)学金是否来源于基金。同时,这一指标只有当学校与其竞争对手比较净学费价格优势时,对学校来说才变得重要。而对学校财务管理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不合适的衡量指标。从学校财务角度看,适宜的学费折扣率是校内非基金类学生资助金总额除以学杂费收入总额,可以称之为学费实际折扣率。

对学校奖(助)学资金管理来说,这一区分具有经济意义,它可以促使学校追求两种不同的目标:(1)基金类学费折扣率最大化。这是学校经营的长期核心目标。随着基金类折扣资金额的增加,学校能吸引更多、更好的学生报考。用基金类奖(助)学资金替代非基金类奖(助)学金而节省一元钱,意味着学校可以在核心教育活动中追加一元钱。通过募集各种捐赠资金、争取各种外部助学资助金,可以实现这一目标。(2)非基金类学费折扣率最小化。追求这一目标,可使更多的资金用于学校核心教育活动上。如果这两个目标都能趋于实现且联合发挥作用,那么,从吸引优质学生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角度看,学校相对于其竞争对手就更加具有竞争力。实际上,欧美最著名的高校就是这样进行目标定位的。从统计数字上看,这些最著名高校获得的捐赠资金充足到足以用全额奖学金方式资助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但是,他们有这样的理念:对每一位学生都提供全额奖学金将会对学生的学习努力产生负面激励效应。因此,他们即使有财力也不会全额资助每一位学生。其他大部分高校获得的捐赠额不足以资助全体学生和学校所有教育活动,于是,非基金类校内奖(助)学资金就有了更大的机会成本。对这些高校来说,管理好奖(助)学资金和学费折扣,就有更大的经济意义。这里转引一下美国学者Robert E.Martin提供的统计数据,如表所示。

 根据卡内基分类的美国1995~1996学年

 私立高校的有关描述性统计数据

变 量

  研究型

博士型

综合型

文科型

总 体

院校数量

 35 41241

  514

  831

平均招生数

13866

 7438

 3462

 1447

 2735

一般折扣率

0.31

  0.23

 0.30

 0.42

 0.37

实际折扣率

0.20

  0.16

 0.18

 0.22

 0.20

平均可变

 0.90

  1.36

 1.57

 1.47

 1.47

其中全额付

21 4 6 4172

费的院校数

出现赤字

 12 1559161

  247

平均学费

 $15346

$11503

$8059

$9628

$9386

生均捐赠额

$107343

$24593

$8739

$32360

$28099

资料来源:NCES/IPEDS.转引自Rorbet E.Martin.Tuition discounting without tears,Economics of Education Review 23(2004)177~189.

比较可知,美国各类私立院校的实际折扣率都小于其一般折扣率,各院校之间实际折扣率上的差别要小于他们在一般折扣率上的差别。这些差别可以从生均捐赠额上的不同得到解释。文科类院校的一般折扣率和实际折扣率都高于其他院校,说明学费折扣最激烈的竞争发生在文科类院校之间。从学杂费与平均可变成本之比来看,只有研究型院校经常把学杂费标准设定得低于平均可变成本水平。从研究型、博士型、综合型到文科类,其招生规模依次呈稳定递减状态。研究型院校获得的生均捐赠额远远高于其他类型院校。

我国2000年、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不包括各类民办高校)生均奖资助学金分别为756元、646元,而生均学杂费分别为3550元、4419元,[1] 前者占后者的百分比分别是21.30%、14.62%,如果把这一百分比简单(非准确意义上)看作是我国公立高校学费实际折扣率,那么,给予学生的实际折扣率近年来正逐步下降。与美国私立院校1995~1996学年总体实际折扣率(20%)相比,我国公立院校给予学生的实际折扣率似乎太低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相对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来说,我国公立高校收取的实际学费水平高于美国高校的水平。

三、学费折扣下的学校财力均衡

在典型的高等教育组织理论中,可以假定高等院校追求的是学校声望最大化,而声望、名声的主要推动力是毕业生的成功或口碑,以及科研成果的贡献。对声望提高的长期回报是学校获得的各种捐赠和拨款(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和科研拨款)不断增加。在短期内,可以假定学校力争使每个被录取的学生的人力资本增加量实现最大化,是与学校追求质量名声和筹集更多财力资源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短期内院校力争使录取的每一个学生集体的质量最大化。

为了构建学费折扣条件下学校实现财力均衡的模型,借鉴R.E.Martin提供的模型,[2] 并加以改进,特设定如下变量:

T代表生均学杂费数量、Sq代表平均学生质量、Pu代表学校声望或质量名声、S代表实际招生数量、M 代表平均每个学生获得的非基金类奖(助)学金额即学校实际提供的折扣额。R(Pu)为除学杂费收入之外的非限制性学校收入总额,如不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和赠予物,政府拨款以及学校自创收入等,它是学校声望的增函数,即代表生均培养成本,常用当年全部学校经常性经费支出除以当年在校生人数来表示。实证分析表明,在许可的质量变化范围内,随着录取学生数量的扩大,生均总成本、生均培养成本呈递减趋势,即。由于提高学校声望和质量名声的成本极高,因此,平均培养成本随声望和名声的提高而增加,即。这里用F代表除学生培养成本和折扣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

根据上述设定的变量及其性质,可知学校总培养成本为:S*C(S,Pu),则边际培养成本为:S*Cs+C。又假定高校是接受政府拨款(补贴)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要求高校在高盈亏平衡点上运行,并且经济利润为零,但会计利润(盈余)可以为正,存在正常利润。于是实现财力均衡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总收入等于总成本。即:

B(.)=(T-M)*S+R(Pu)-C(S,Pu)*S-F=0

构建一个以M为横轴、S为纵轴的几何图形,由于总成本是一条向右上方不断上升的似U型曲线,又由于高校产出成本高低取决于筹集经费的多少, 筹集到的经费越多,其运行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因此,其财力均衡点处于S与M之间的轨迹(B(.)=0时)呈上凹形状。如图1所示,在高于B(.)轨迹曲线上的S和M的所有取值范围内,存在预算盈余(B>0);而低于该轨迹曲线的M、S取值范围内的点表示预算赤字(B<0)。在图1中, 保持质量不变的可供录取的学生供给曲线即学校的招生曲线为:S=f(T,M,Sq,Pu),它是生均折扣额的增函数,即;由于有天赋才能学生的地理分布和录取上的竞争,导致学费折扣的边际收益递减,在保持学生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供录取的学生数将最终以递减的比率增加,即,由于其二阶导数小于零,则曲线呈下凹形状。S是学校质量名声的增函数,同时,也是学费和杂费的减函数,还是学生平均质量的减函数。即0。从图1中还知道,有无数条与S曲线一样的质量无差异供给曲线分布于曲线S左右,位于S曲线左边的质量无差异供给曲线,表示学生平均质量比S曲线更低的学校录取需求函数;位于右边的则代表高于S曲线的学生质量的无差异曲线。这表明,对于任意不变数量的招生水平,学校要想录取到平均质量更高的学生,就必须提供更高的学费折扣。

图1 有学费折扣的财力均衡,e为均衡点

从图1中可以发现,e点为质量不变的招生曲线与均衡的学校预算约束线相切点,它代表的学费折扣额是最适宜的。在切点e处, 在学校质量声望和财力资源不变的情况下,在实现预算均衡的同时,提供的学费折扣(M0)可以录取到具有最高质量且适度数量的学生(S0)。

从图1中可以发现,要想使招生规模大于S0,且实现预算均衡或盈余, 只能使质量无差异招生曲线向左上方移动,这意味招生质量下降。而以质量声望为最大追求目标的高校,不会轻易牺牲质量名声的。因此,对质量声望的重视,致使高校选取的招生规模不会处于完全实现规模经济的高水平。采取措施,推动高校重视声望和质量名声,将会使高校减少盲目扩招的举动。对高校规模收益研究结果进行综述后,科恩思和考帕(E.Cohn & S.T.Gooper)发现,[3] 高校平均录取学生数量都低于使规模收益耗尽那一规模水平,即从平均意义上看,高校选择的长期产出水平要小于传统意义上所界定的“最小效率规模”水平。理论和经验数据都证明在质量与招生规模之间存在着权衡取舍问题。那么,是否可以在质量不降低、不出现赤字的情况下,扩大招生规模?回答是肯定的,但扩大的范围有限。为此,需要预算均衡曲线改变位置和形状,向右上方移动,使之与无差异招生曲线在更高位置上相切。要想实现这一点,就得在增加学校财力的同时,增加生均折扣额,因此,需要提高学校学费折扣能力,这种能力随非限制性收入的增加而增加,随生均成本的增加而减小,随学生成本分担的比例增加而增加。事实上,如果学校让学费补偿了生均培养成本,即T=C,由于生均总成本为:C+F/S,那么,学校仍然对全额承担培养成本的学生给予了资助。如果学校设定的学费标准大于其生均培养成本,即T>C,就可以增加其学费折扣能力,这时的学费定价策略就是一方面高学费,另一方面有选择地给予高奖(助)学金即高折扣。

四、学费定价原则

高校中占主导地位的学费定价原则应该是平均培养成本定价原则,而不是边际培养成本定价原则。持边际培养成本定价原则的观点认为,如果学校有过剩能力,就应该继续对学费给予折扣并继续扩大招生规模,只要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扩大招生数量,一定可以扩大社会福利。这里的边际收益是指生均学费(包括杂费)减去为了保证既定质量的足够数量的学生入学所需要的学费折扣额,即T-M;边际成本指培养学生的边际成本,即C+S*Cs。事实上,这种认识有一定缺陷。

假定高等教育服务市场是垄断竞争的,由于高校所面临的教育服务需求曲线(D)缺乏价格弹性,因而十分陡峭,必然与学生平均培养成本曲线(AC)下降部分相交,而很少可能与其平均培养成本曲线的上升部分相交。这样如图2所示, 如果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高校把价格定在与边际成本(MC)相等的P2水平上,高校将不能补偿其全部培养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要使高校提供Q2单位教育量,政府就必须给它足够的补贴和资助,否则,它将赤字经营,教育质量下降,或者倒闭关门。所以,在政府没有足够教育拨款和补贴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该采纳平均培养成本定价原则,即把最高价格定在与平均培养成本相等的水平上,如图2中的P1点。这时, 高校的最佳教育量将是Q1,虽然小于边际成本定价时的Q2,但却大于不受政府管制时(即MR=MC时)的教育供给量Qm,其价格虽然高于P2,但也低于未受管制时的垄断竞争价格,这样高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处于收支平衡状态,其经济利润为零(Q1*P1-Q1*AC=0)。

图2 平均培养成本曲线

但是,平均培养成本定价法也存在问题,就是处于垄断地位的高校几乎没有降低成本的动机和压力。相反,因为当成本上升时,政府会允许提高收费标准,以便使高校仍然能获得正常收益,因此,校长们总会产生虚报假账的动机,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成本支出,结果如图2所示,平均培养成本曲线AC将会上升到AC1的位置,于是索取的价格也会随之上涨。于是,人们会发现高校叫嚷着培养成本太高的同时,不断要求提高学费价格。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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