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赵文忠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河南信阳 464000)

摘 要: 实现城市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精准化、精细化程度还不足,面临体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智慧化、人文关怀等诸多问题,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不少差距,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城市管理形势,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更好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精准化、精细化管理

0 前言

实现城市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论断是我们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遵循和目标。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精准化、精细化程度还不足,面临体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智慧化、人文关怀等诸多问题,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不少差距,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必须在精准化、精细化上进一步出实招见实效。本文分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及主要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保障城市健康平稳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各地区各方面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制约了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渠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边坡坍塌、淤积,沿线过滤带缺失。坑塘水系不畅、岸坡不稳定造成了淤积,渠系景观与观光园区定位不符。另外,雨水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境话语是环境传播学研究领域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就是探讨人与环境互动信息的系统性生成和交换[23]。环境传播学的学术历史可追溯到1969年《环境教育关于什么?》一文的发表,当时环境教育和环境传播被看作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旨在培养对环境及其相关问题有深入了解的公民,知道如何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并积极致力于解决问题”[24]2。此后德国社会学家卢曼[25]28将环境传播定义为“任何一种致力于改变社会传播结构和话语系统的环境议题的传播实践与方式”。环境传播学是建立在传播学、环境学、社会学、政治生态学等多门学科基础之上的一门交叉学科[26],理论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所谓“三师”,即是将思政课教师队伍打造成为一支集“教学良师、时政讲师、思政导师”于一身,能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教育教学团队。这里的“教学”是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时政”是指时事政治、政策宣传,“思政”是指“大思政”,即包含政治、思想、德育、意识形态等方面。

1.1 城市管理制度法规粗放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南北方、东西部城镇、城乡之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规模扩张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开始逐渐显现,流动人口激增、交通拥堵、贫富分化、社会冲突增加、环境恶化等现象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是,城市管理的观念手段却仍然过于粗放:①城市管理的粗暴式、粗放式、粗心式执法方式不同程度存在,推、拉、喊、叫、抓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要么堵,要么罚,要么强制;②“一刀切”和“简单化”的管理思维普遍存在,突出表现是尽可能杜绝游商小贩、无家可归人员等可能对城市面貌的整洁和城市整体秩序造成影响的人的出现,以追求城市的绝对秩序和整齐划一,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继受于其他部门,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有效的法律保障,在外观上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在内容上缺乏科学合理的界定,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开展。因此,长期以来,造成了“城管大军”等不良好的印象,是我国政府机构中,执法比较困难、管理比较困难,提供给人民的幸福感比较低的部门,根本原因在于未能学深悟透做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管理的观念手段仍然陈旧,都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断进步的阻碍,无法形成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2 城市管理观念手段粗放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于2017年3月30日正式出台,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一次历史性进步,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了规范,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保障,为地方推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指引,是我国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多年以来的实践和智慧成果。但是,一方面,正式出台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采用了较为概括的表述,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这样虽然严格遵循了中央文件精神,但是同时说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还有很大的空间,各地区各方面仍需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自我健全自我完善自我进步自我革新。另一方面,办法明确的城市管理执法范围,除包括城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外,还涉及环保、工商、交通到水务、食品药品等多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而环保、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都有专门法律,城管执法办法作为一个部门起草的行政规章,将相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归城管执行,难免给人以“越位揽权”的印象,因此,《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需要理顺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2 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方案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过程当中还有很多不足与缺陷,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过程中城市管理和发展水平,应针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不健全不完善之处,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和发展的活力,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本文在下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方案,希望能够为我国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好的参考与借鉴,提高我国城市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2.1 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制度法规精准化、精细化

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关政府部门制定规章必须有法源,法源从高到低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与行政法规有关的法律解释等。城管执法办法因为涉及面广,所以为便于公众充分了解其立法依据,有关部门需要对其援引的法律、法规作更详细的说明;为了在未来执行中顺利对接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安全等诸多法规,则需要理清其与所依据的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并在条文中加以体现。同时,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权,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高效运行,实现良好的城市治理与社会治理,兼顾制度的科学性与执法实践需求,在科学合理的标准之下实现有效配置。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发生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改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实践中依据环卫、规划、土地、建设、工商等部门的规章展开执法工作形成的“借法执法”情况,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的分散化和碎片化集中起来满足执法的实际需要。

2.2 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观念手段精准化、精细化

各地区应当结合发展实际,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系现代化管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数字城管”、“智慧城管”,以党建为引领,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把辖区资源统筹起来,实现社区基本城市管理服务全覆盖,建设“一刻钟城市管理服务圈”。切实转变城市管理是为人民服务,不是“搞破坏”的陈旧观念。要推动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国家社会市场公民融合共治的局面,发挥镇街、村社区干部、市民的“微治理”作用,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①坚持党的领导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切实发挥党城市管理的领导作用,把城市管理事务都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用以规范社会关系和调解社会矛盾。②注重政府主导与推动社会参与结合。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大众参与”。一方面,通过政府统筹来集中力量推动一些符合长远利益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通过制度规范来保障城市民众利益,尤其是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另一方面,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并借助于城市公民咨询委员会、城市管理民众联络所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倾听民众对城市管理的呼声,同时向民众传递政府城市管理政策,争取民众对于政策的理解和支持。③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注重塑造共同的城市管理价值观,培养市民爱护家园管理家园意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大到城市管理一些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小到一些具体项目的执行,尤其是公共场所的使用,都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有很强的操作性。

3 结束语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已经成为当今城市发展和管理的应有之意。努力构建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是推进城市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服务的需要,未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要继续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地按照党和国家部署平稳有序推进,在基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精准化、精细化城市管理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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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038(2019)33-0180-02

收稿日期: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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