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拨千斤”——讲究财政拉动经济的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讲究论文,四两论文,财政论文,策略论文,拨千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增加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1998、1999年,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是其中主要的措施。1998年8 月财政部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 亿元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要求银行增加1000亿元贷款,当年实际拨付的国债投资620亿元,银行贷款500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050亿元,共计2170亿元。1999年8月财政部又增发600亿元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相应地带动2500亿元银行贷款,同时也带动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对增加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是有效的,否则,通货紧缩趋势会更严重,这两年的经济增长也达不到那样高的速度。至今,在增加国内需求中,仍主要是靠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从总的情况看,通货紧缩趋势尚未过去,2000年还将继续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是财政政策的实施是有限度的,因为财政赤字在迅速增加。1998年为960亿元,1999年预计达1500 多亿元。继续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会给今后的财政带来越来越沉重的负担,更有引发通货膨胀的危险。为使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有效,需要研究其拉动经济增长的策略,设法以有限的财政资金增加更多的有效需求,即通常说的“四两拨千斤”,近来也有一些积极的经验。下面作一点探讨。
第一,目前,在拉动经济的增长中,从增加投资需求来说,仍主要靠政府财政增加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民间投资仍无明显的启动。1999年民间投资大约只增长8%,这是令人关注的。 民间对投资缺乏热情,持观望态度,固然与经济由冷转热的走势尚不明朗有关,也与民间投资领域太窄、民间投资缺乏融资渠道有关。在以往的文章中,我曾提出,有些投资项目,特别是效益好的项目,不必都由政府财政投入,最好是实行向民间招标的办法,吸纳民间投资,有些项目可由政府与民间共同投资。这样,同样多的财政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就会大得多。拓宽允许民间投资的领域是吸引民间投资的重要途径。众所周知,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民间企业是不让进入的。我国迟早要加入世贸组织,这些领域都已经或将要对外开放,给外国企业以国民待遇,这就没有理由不向我国自己的民间企业开放,给它们以国民待遇,允许其进入。如果允许民间企业进入外国企业可以进入的领域,民间投资的领域将大大拓宽,民间企业就会有巨大投资热情。民间投资缺乏资金,难以融资,向银行借款又缺乏担保,是民间企业普遍遇到的困难。用财政资金建立担保基金,为民间企业提供担保,是一种办法,但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这不是很好的办法,更好的办法是允许民间投资建立投资担保公司,主要为民间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这不仅可使财政腾出一笔资金,而且有助于扩大民间投资。
第二,在用政府财政投资增加需求,以拉动经济增长中,投资于不同的产业对增加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是很不相同的。1998年,政府增发国债的投资基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必要的,因为基础设施是薄弱环节,而且基础设施将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长远地起作用。但是,与制造业项目相比,基础设施在建设时期由于其产业关联度弱,对当前经济的拉动力一般地说不及投资于制造业项目的建设。因此,在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来创造有效需求,以拉动经济增长时,需要对投资的产业组合作出恰当的选择,除某些必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外,还应选择一些需要发展的、产业关联度强的制造业项目来投资,特别是投资于一些高新技术的制造业项目,以带动相关的产业,这样,同样多的财政资金的投入就能创造更多的有效需求,从而在拉动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财政贴息是用有限的财政资金的投入创造更多需求的有效办法。1999年财政从增发的600亿元的国债中拿出90 亿元作为技术改造的贷款贴息,以此带动银行的贷款和企业的配套资金的投入,由此大约可以带出1800亿元的技术改造投资,也就是说,带出了20倍的资金的投入。不仅如此,将财政资金用作技术改造的贴息,不仅会拉动当前巨额的投资需求,更可为将来的经济的增长注入新的活力。财政贴息与财政直接投资不同,财政直接投资指望将来从投资的一些项目收回投资甚至获得更多收益,财政贴息则不能直接从贴息的项目收回,但由于通过投资拉动了银行的贷款和企业的配套投入,在当前会比直接的财政投资能取得大得多的乘数效应,从而带动大得多的有效需求,而且,在经济摆脱通货萎缩、重新转强后,财政还可从经济的加快增长中增加收入,其数额可能大大超过用于贴息的支出。财政贴息的办法也可以用得更广些。例如,规定对在特定的时间内购房给以贴息的优惠,以刺激住房消费需求的增加。这里想强调指出,住房消费的产业关联度很强,对经济的拉动力很大,居民有很大的潜在的住房消费需求,但受到房价高、收入不足的限制,巨大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现实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如能给予贴息,将可使其中一部分潜在的需求转化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用财政资金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上,切忌“撒胡椒面”,最好主要集中于启动住房消费需求上,住房消费启动了就能带动许多相关的消费,从而有力地拉动经济的增长。
第四,在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中,除运用财政的支出政策外,也运用了一些财政的收入政策,如,提高出口退税率,今年将暂时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今年底以前购房可免去住房交易中的契税等,但比起支出政策,收入政策用得少些。其实,收入政策也很有用,特别是把收入政策与支出政策结合起来运用,当更能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在拉动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房价太高令一般居民只能望房兴叹,而在商品房的价格构成中,我用有关资料粗略计算一下,各种税费竟占55%,其中还包括为压抑房地产投资过热而增收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如果能把可以减免的税费给以减免,房价就可以大大下降,再配合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何愁住房市场不火起来!住房销售旺了,财政因减免税费而减少的收入和因贴息而增加的支出又何愁不能补上!
第五,由于《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在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中,中央一级财政挑着重担。1998年增发1000亿元国债后中央财政借了一半给地方财政,否则有些投资项目即使中央财政投入了一部分,地方政府没有配套资金也无法兴建。《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债券自有其道理,这使中央政府能够控制政府债务的规模,便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政策,防止发生债务危机。但凡事有利也有弊,这种规定也会约束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其实,各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有些地方不仅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需要,而且也有按时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对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地方政府的信用进行严格的评级,对发债的用途作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地方政府有条件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利用好地方的资金,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果国务院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也不会违反《预算法》。当前,在对付通货紧缩时,如能允许某些资信好、经济实力强的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有助于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使中央预算有限的财政资金能有更多的地方资金配套,从而能更大地发挥拉动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