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魏上书省的改革_尚书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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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3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824(2008)01—0028—04

近年来学界重视北周制度对隋唐制度的影响,如吴宗国先生认为“隋官制承北齐而不承北周之说是不能成立的”,他特别强调了隋代尚书省系统对北周官制的吸收,他说:“吏部主要依据北齐,而增周之司勋。礼部主要依据梁,度支各曹合为一部系依据梁。兵部突破了梁的中兵、外兵、骑兵和北齐的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的格局而形成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则与周的夏官府所属接近。工部也是依据周之冬官府而独立成部。各部均规定为四曹,分为六部二十四曹,也主要是模仿梁制。可见就尚书省系统而言,隋制实吸收了北齐、北周和梁各朝的积极因素而加以规整。”[1](P6—7) 雷闻先生也认为:“隋朝六部中,除了吏部为魏晋南北朝以来尚书曹的旧名外,其他五部的名称均来源于北周的典制。”[1](P78) 阎步克先生则从六官制度中的军号序列和散官序列、法律制度、爵位制以及三省六部九卿制的发展完善等方面,谈到了北周制度对隋唐制度的影响:“隋唐工部尚书与其余五部平起平坐,北周‘冬官’的设置当为其始。北周冬官之下有‘工部中大夫’等等官职,即为隋唐‘工部’所本。此外民部之名,来自北周民部中大夫;礼部之名,始于北周春官礼部中大夫、礼部上士;兵部之名,始于北周夏官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刑部之名,始于北周秋官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2](P577)

六官制度确实对隋唐尚书省体制有很大影响,隋唐尚书省二十四司中,吏部司勋司、兵部职方司和刑部司门司都是袭自六官制度。不过,六部中除吏部外其他五部的部名并非六官制度的首创,而是来自西魏大统十二年(546)改革以后的尚书省制度,所以西魏官制对隋唐官制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西魏初年完全沿袭北魏太和新官制,所谓“周太祖初据关内,官名未改魏号”。[3](P770) 尚书省也是继承了太和新官制的六部三十六曹制。由于《周书》所记西魏史料之缺乏,所以要略考太和新官制以说明西魏的尚书省制度。

太和新官制的六部是吏部、殿中、祠部、七兵、都官、度支。吏部是东汉以来历代都设置的最重要的一部,《魏书》中太和以后多见吏部尚书。

殿中尚书是西晋太康间创设,北魏太和以前也设过此职,地位重要。太和新官制仿晋制设立,如北魏宣武帝时,邢峦“迁殿中尚书,加抚军将军”。[4](P1447)

七兵尚书也始设于西晋太康年间,但它源自曹魏的五兵尚书,只是比五兵尚书多领了两曹。太和新官制实行以后,任七兵尚书者很多,如孝明帝时,裴询“征为七兵尚书”。[4](P1022)

曹魏明帝时期增设了都官曹,“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但曹魏和西晋未见有都官尚书的设置。《宋书》称“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5](P1235) 实际早于刘裕,北魏明元帝泰常三年(418),与北魏并立于北方的夏国就设立过此职,夏王赫连勃勃“拜(王)买德都官尚书,加冠军将军,封河阳侯”。[6](P3209) 宣武帝时,崔亮以度支尚书、领御史中尉“转都官尚书,又转七兵,领廷尉卿,加散骑常侍”。[4](P1477)

严耕望先生有《北魏尚书制度》一文,他说:“惟度支或取之南朝,但亦为魏晋旧制,北方十六国中亦有之。”[7](P385) 其实,度支尚书并非“取之南朝”,该职早在曹魏文帝时就设立了,“魏文帝置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6](P1082) 两晋沿置。太和新制以后多见度支尚书,如孝明帝时,崔休“征为安南将军、度支尚书,寻进号抚军将军、七兵尚书,又转殿中尚书”。[4](P1526)

唯祠部尚书一职,严先生称太和新官制有仪曹尚书而无祠部,然考诸史实,恐非如此。北魏太武帝以后到太和新官制实行以前,尚书分部很多,祠部尚书和仪曹尚书同时设立,如太武帝时的谷浑、文成帝时的李、献文帝时的陆定国和罗伊利都做过仪曹尚书,太和三年到太和十七年中,刘昶、游明根、冯诞和卢渊也都为此职;而太和初年王谌“为给事中、安南将军、祠部尚书”,[4](P1994) 太和前期司马跃“为祠部尚书”。[4](P860) 严先生认为太和新官制实行以后,祠部尚书并入了仪曹尚书。实际上,实行太和新官制以后,就再未见仪曹尚书之名,而只见祠部尚书,如太和二十年(496),陆琇“转祠部尚书”;[4](P905) 太和二十三年(499)三月,孝文帝南征到马圈城,“留(宋)弁以本官兼祠部尚书,摄七兵事。”[4](P1415) 另外,《唐六典·尚书工部》屯田郎中条注说“后魏、北齐祠部尚书领屯田”,又虞部郎中条注说:“后魏、北齐并祠部尚书领之”,《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主客郎中条注说“后魏吏部管南主客,祠部管左主客。北齐改左主客为主爵,南主客为主客。”还有,赵超编《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中所见北魏的仪曹尚书,也都是太和十七年以前的。故太和新官制六尚书中应当有祠部尚书而无仪曹尚书,《唐六典》礼部尚书条的注笼统地说“后魏称仪曹尚书”,并不准确。

太和新官制设置三十六郎曹,至于是哪三十六曹,《唐六典》、《通典》都说史阙其名,严耕望先生对三十六曹曹名有较详考证,他说:“三十六曹之可考者,凡三十有四。”即:吏部、考功、南主客、北主客、殿中、直事、三公、驾部、仪曹、祠部、左主客、右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七兵、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骑兵、都兵、都官、二千石、左士、右士、比部、水部、度支、仓部、左民、右民、金部、库部。[7](P385) 考察《唐六典》的注以及《通典》、《隋书·百官志》、《魏书》、《北史》等书中记载的材料,可以说严先生的考证完全正确。从这三十四曹来看,太和新官制的郎曹设置几乎是整体照搬西晋的制度,西晋有三十五曹,“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5](P1236) 据此,严先生没有指出的北魏两曹当是运曹和车部①。运曹专管漕运之事,漕运是历代政府都非常重视的问题,它对国家的经济、政治都有重要影响,西晋曾多次凿山通渠,加强漕运管理,如晋武帝泰始十年(274),“凿陕南山,决河,东注洛,以通运漕”,[6](P64) 晋怀帝永嘉初年,“使(李)矩与汝南太守袁孚率众修洛阳千金堨,以利运漕”。[6](P1706) 运曹在西晋应是由度支尚书来管领的,晋武帝大举伐吴之前,“以(张)华为度支尚书,乃量计运漕,决定庙算”。[6](P1070)

应当注意的是,王素先生认为西晋的“车部”应作“考功”,其理由是,《晋书·职官志》云:“及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没说罢“考功”;北魏尚书制度多承西晋,其三十四郎曹中也有考功;“车部”既不见于晋史,复不见于前后各朝,且与“驾部”职掌抵牾。[8](P13) 实际上,《晋书·职官志》的主要内容是抄自《宋书·百官志》,又据他书加以糅合,而机构设置是临时制宜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是僵死不变的,将不同时期设置的机构糅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在晋代任何一个时期都不存在的官制,所以《晋书·职官志》的记载有一些错误的地方。《宋书·百官志》并没有“及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一句,在叙述完曹魏的二十五曹之后,紧接着说:“晋西朝则直事……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唐六典·尚书都省》“左右司郎中”条也接着曹魏的二十五曹说:“晋氏又加直事、屯田、起部、车部、左士、右士、运曹,其民曹、中兵、外兵分为左、右,主客又分为左、右、南、北,无农部、定课、考功,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统摄。”又《晋书·裴秀传》:“秀以尚书三十六曹统事准例不明,宜使诸卿任职,未及奏而薨。”裴秀卒于泰始七年(271)。据此,可以大致推断西晋尚书郎曹的设置过程:晋武帝初设三十四曹,不久又增运曹,为三十五曹;泰始六七年间又置考功曹,共三十六曹;泰始七年后,又废考功曹,仍为三十五曹。至于王先生说的车部不见于晋史,那是因为西晋祚短,史书上没有记载涉及车部的情况,而东晋只有十五曹、不设车部;何况考功曹也不见于晋史,不见于史的原因亦和车部一样。至若“车部”和“驾部”的职掌,也不见得抵牾,已如前注所述。

王素先生又认为:“史称孝文改制置三十六曹,然严耕望两考均得三十四,余二曹非不可考,盖为左右丞也。此制与东汉、西晋、北魏前期同。”[8](P20) 西晋明明是三十五曹,如果再加上两丞,则为三十七曹,可见将两丞算作郎曹实为大谬。按此种说法出自《晋书·职官志》:“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尚书左右丞始置于光武帝,自汉以后,左右丞的地位和职责就与诸郎曹不一样。首先,左右丞的地位高于诸郎曹,主要表现在官品和印绶两个方面。东汉左右丞一般外迁郡守或刺史,而诸曹郎一般外迁县令,左丞的地位又略高于右丞。此后,自魏晋直到隋唐,左右丞的官品都高于诸曹郎,左丞又高于右丞。又,曹魏以后左右丞都有印绶,据《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左右丞条和卷4《尚书礼部》礼部郎中条:“魏、晋、宋已来,左、右丞铜印、墨绶。”而诸尚书和诸曹郎直到隋朝都无印绶,到了唐朝,诸尚书仍无印绶,只是几个重要的曹司有印:“其吏部、司勋各置二印,兵部置一印,考功、驾部、金部、尚食·尚乘局各别置一印。其文曰‘某司之印’。”其次,左右丞的职责与诸郎曹大不一样,诸郎曹分别负责一项具体政务,而左右丞却是统领诸曹的,据《续汉书·百官志三》注引蔡质《汉仪》,东汉“(左丞)总典台中纲纪,无所不统”,“右丞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与左丞无所不统”。晋代“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急假。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器用之物,及廪振人租布,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6](P731) 如西晋苟晞“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廉察诸曹,八坐以下皆侧目惮之”。[6](P1666) 到了北齐,录、令、仆射所在的总办公机构正式称为都省,其主要属官就是左右丞,左右丞分管尚书诸曹,左丞“掌吏部……十七曹,并弹纠见事。又主管辖台中,有违失者,兼纠驳之”,右丞“掌驾部……十一曹。亦管辖台中。又主凡诸用度杂物、脂、灯、笔、墨、帏帐。唯不弹纠,余悉与左同”。[3](P752) 由于北齐官制基本沿袭了太和新官制,所以太和新官制当也是左右丞分管诸曹。

总之,东汉、西晋、北魏左右丞的地位和职责与诸郎曹完全不同,左右丞不可能算作两曹而与诸曹郎并列,《晋书·职官志》的叙述显然有误。

关于太和新官制尚书六部领郎曹的情况,虽史无明文,但根据《隋书·百官志》所记北齐官制、《唐六典》和《通典》的注以及《魏书》、《北史》等史传记载,仍可大体推定,严耕望先生也有考证。下面列表以示。

北魏太和新官制尚书六部领郎曹表:

西魏大统十二年以前,也仿照太和新官制设置六尚书,如大统四年(538),周惠达“拜吏部尚书”。[9](P363) 大统初年,长孙绍远“累迁殿中尚书、录尚书事”。[9](P430) 吕思礼,“魏文帝即位,领著作郎,除安东将军、都官尚书,兼七兵、殿中二曹事”。[9](P682) 徐招,“迁侍中、度支尚书”。[9](P663) 大统三年(537),独孤信自萧梁归国,魏文帝“付尚书议之,七兵尚书、陈郡王(元玄)等议”。[9](P265) 大统十一年(545),申徽“迁都官尚书”。[9](P556) 唯西魏祠部尚书不见于《周书》、《北史》等书,当是史书过简之故。

西魏的三十六郎曹,今见诸史传的有十四曹:

大统初年,宇文泰“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9](P36) 让苏绰、卢辩、崔猷等草拟新官制,但是一直到大统十二年(546)苏绰去世、崔猷调任淅州刺史都没有完成。[9](P615) 不过,他们整顿了尚书省,把原三十六曹精简为十二部,改为六尚书十二部制,这就是《周书》说的,大统“十二年,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9](P371)

西魏尚书省最后整顿完成的具体时间也可以推知。大统十二年(546)十一月,西魏大将韦孝宽在玉壁城大败东魏高欢,高欢被迫在十一月初九(庚子日)解围班师,[10](P23) 西魏文帝“嘉孝宽功,令殿中尚书长孙绍远、左丞王悦至玉壁劳问”。[9](P538) 考改革后的尚书省无殿中尚书,可知西魏尚书省“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在大统十二年十一月末到十二月间。

大统改革以后仍以六尚书分统十二部,如唐瑾先为民部尚书(唐人修史时改民部为户部),后来转吏部尚书,“时六尚书皆一时之秀,周文自谓得人,号为六俊”。[9](P564) 六尚书今确知的有吏部尚书、民部尚书、兵部尚书、工部尚书,但据《通典·职官二十一》所记北周官品令来看,六官制度中春官府正五命首列礼部中大夫、秋官府正五命首列司宪中大夫(即西魏的御史中尉)和刑部中大夫;再结合十二部的分部情况(下文还要提到),还应当有礼部尚书和刑部尚书。六尚书中吏部即原吏部,民部由原度支、礼部由原祠部、兵部由原七兵、刑部由原都官改称,工部则主要由原祠部尚书所属的起部改来。

改革以后西魏的六尚书例证表:

如所周知,吏部尚书是汉魏以来最重要的一部。那么,其他五部的部名是否都是这次大统改革首创的呢?也不尽然。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到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后凉吕光在位时,程肇曾经为其“民部尚书”;[4](P1345) 太元十七年(392),西秦国主乞伏乾归“署其长子炽磐领尚书令,左长史边芮为尚书左仆射,右长史秘宜为右仆射,翟瑥为吏部尚书,翟就为主客尚书,杜宣为兵部尚书,王松寿为民部尚书,樊谦为三公尚书”;[6](P3118) 北魏道武帝时期的封懿,曾在后燕“仕慕容宝,位至中书令、民部尚书”,[4](P760) 慕容宝在位是太元二十一年(396)到隆安二年(398);张攀在后燕慕容垂时,为“御史中丞、兵部尚书,以清方称”,[4](P778) 慕容垂在位时间是太元九年(384)到太元二十年(395);张湛在北凉时,“仕沮渠蒙逊,黄门侍郎、兵部尚书”,沮渠蒙逊在位时间是隆安五年(401)到刘宋文帝元嘉九年(432)。[4](P1154) 可见,与北魏并立于北方的很多割据政权都设立过民部尚书和兵部尚书,这早于西魏150多年。

北魏前期也曾设过礼部尚书,如明元帝泰常年间,王琚“稍迁为礼部尚书”。[4](P2015) 又《周书》记高昌国“有八长史,曰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民部、兵部等长史也”。[9](P914) 其中的礼部、民部、兵部之名也是模仿的北魏、后凉、西秦等国制度。

这样看来,真正属于西魏大统改革首创的六部名称只有刑部和工部。不过,将前朝以及西魏前期的制度加以综合,最后把尚书省六部整齐地规划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确实是西魏大统十二年尚书省改革中最大的创新。

那么,“省三十六曹为十二部”以后,[9](P665) 西魏设置了哪十二部呢?考皇甫璠在大统后期“历蕃部、兵部、虞部、民部、吏部等诸曹郎中”;[9](P696) 又大统十二年,“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诏以(柳)庆为计部郎中”,[9](P371) 柳敏也“迁礼部郎中”;[9](P560) 另外,根据后来以上七部都并入六官的事实,六官中以下五部也当属于十二部之中:刑部、工部、膳部、驾部、宾部。② 这样,改革以后的尚书十二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计部、蕃部、虞部、膳部、驾部、宾部。③ 这十二部是分别省并原来的郎曹而来的。

至于改革以后六尚书分领郎曹的情况,当时是否整齐划一地每尚书领两部?根据现有资料还无法确知。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六官制度中地官府民部中大夫,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兵部中大夫,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冬官府工部中大夫,都是直接来自西魏大统十二年改革以后的尚书省制度。所以说,隋朝开皇三年(583)将六部名称定为吏、民、礼、兵、刑、工,只是废除了六官的中大夫之名,而恢复了西魏大统新制而已。也就是说,隋唐六部名称的正源是西魏而非北周。

尚书省分部自从西汉成帝正式建立尚书制度以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汉成帝时,尚书“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东汉光武帝时,“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11](P3596) 据应劭《汉官》,到东汉后期,有吏曹、三公曹、二千石曹、客曹、民曹共五曹尚书。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西晋太康年间,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东晋有吏部、祠部、左民、度支、五兵共五尚书。[5](P1235) 南朝宋、齐、梁、陈有吏部、祠部、左民、度支、五兵、都官六尚书,但“其祠部尚书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3](P721) 北魏太和新官制有吏部、殿中、祠部、七兵、都官、度支六尚书。可见,从西汉以来,不管是四尚书、五尚书,还是六尚书,其中都没有工部的地位,相当于后来工部所属的郎曹分属其他尚书。而且,尚书六部所领的郎曹相当混乱,性质相近的郎曹并未归类对口,这个改造是经过西魏大统的努力,到隋文帝时最后完成的。

西魏尚书省的改革是苏绰等人的提炼创造,其影响极为深远,六部名称不仅为隋唐官制所袭用(唐人避讳将民部改称户部),而且一直沿用到清朝,就这一点来说,其改革是成功的。一种职官体制的名称能够沿用1300多年,从国家官僚体系建设的角度来说,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过分。

西魏尚书省改革的意义还不止于其六部八曹(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膳部、虞部曹)的名称对后世影响极大,它还开启了北朝后期精简机构、归并尚书省郎曹的先声,这也是后来隋朝将尚书省确定为六部二十四司的酝酿过程。

北魏孝文帝制定太和新官制时,出于种种考虑,仿效设置郎曹繁复的西晋尚书省制度,设立了三十六郎曹,孝文帝本人曾对此有过解释,他对尚书左仆射李冲说:“本所以多置官者,虑有令仆暗弱,百事稽壅。若明独聪专,则权势大并。今朕虽不得为聪明,又不为劣暗,卿等不为大贤,亦不为大恶。且可一两年许,少置官司。”[4](P1185) 当然,孝文帝“且可一两年许,少置官司”的愿望未能实现,三十六郎曹一直沿用到西魏。多设官僚机构必然增加政府的开支,增加开支又要体现在增加赋税之上,这样就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政权的巩固。西魏的实际统治者宇文泰对此有深刻的认识,他不仅是要精简尚书省,而且要精简多有重复的省、寺、监机构,也就是大部分的中央机构,所谓“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9](P36) 大统十二年的尚书省改革正是在宇文泰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由苏绰等人负责进行的一个尝试。后来北齐也起而效法,《河清令》将尚书省定为二十八曹。④

不过,大统十二年的改革有点矫枉过正,精简过甚,因为当时九卿的机构没有简省,它们都要上承尚书省之政令,郎曹过少会使得尚书省案牍积压、运转不灵。所以在10年以后的西魏恭帝三年(556),正式推行六官制度时,在六卿的体制下又增设了不少相当于尚书省郎曹的机构,连同原来的十二部,最后形成大约二十二曹左右,这就是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的基础,隋朝的二十四司是以六官制度的二十二曹为主,略采北齐官制最终定型的。[12](P181—185) 二十四司既比三十六曹大为简化,又无十二部过简之弊;而且每部领四司,整齐划一,这可能是当时尚书省制度最好的选择,也是经过北魏太和新官制、西魏大统改革、六官制度以及北齐的改革等多次探索而得到的结果。

[收稿日期]2007—10—26

注释:

① 沈约在谈到尚书各曹的职责时说:“以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军事刑狱。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见《宋书》卷39《百官志》)西晋车部的职责可以从贺部的职责略作推断,据《隋书》,卷27《百官志中》,北齐驾部“掌车舆、牛马厩牧等事”(页752);据《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隋唐驾部则“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之簿籍,辨其出入阑逸之政令,司其名数……凡诸卫有承直之马,凡诸司有备运之车,皆审其制以定数焉。”(页162)又《唐六典》,卷17《太仆寺》载,北齐太仆寺下有乘黄署,掌天子车辂;又有车府署,“掌王公以下车辂”(页485),乘黄署和车府署要上承尚书驾部的政令。然则西晋的驾部掌天子车辂及诸厩、牧之政令,车部掌百官车辂及诸传、驿之政令?果真如此的话,则太和新官制的车部和驾部都属殿中尚书。

② 参看《通典·职官二十一》所记北周官品令,其中膳部称“主膳中大夫”,但《周书》都称“膳部中大夫”、“膳部下大夫”,如赵刚,“六官建,拜膳部中大夫”,见《周书》卷33《赵刚传》。

③ 王新邦先生谓十二部有乐部,见《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史》“十二部”条,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考《周书》卷5《武帝纪上》,周武帝保定四年五月,才改大司乐为乐部,西魏大统十二部中显然没有乐部。

④ 《隋书》卷27《百官志中》没有明确说北齐前期有三十六曹,但《北齐书》中北齐前期多见七兵尚书,而《河清令》是五兵尚书,故推测北齐前期也有三十六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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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魏上书省的改革_尚书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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