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论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论以诚信为重点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建设论文,市场经济论文,为重点论文,以诚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本文根据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就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以期更好地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诚信:市场经济关系的必然要求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不择手段赚钱似乎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常规,即所谓“无商不奸”。于是,我们需要回答的一个理论问题是: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理念和准则,是人们主观意愿的产物,是道德高尚者的追求,还是根植于客观经济关系中的必然要求?

道德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产物,特别是利益关系的产物。一定的经济制度和关系需要建立什么样的道德规范,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愿,而是取决于经济运动的客观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经济状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35页、434页,人民出版社,1995)。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市场经济伦理的客观依据,也必须在其存在的市场关系中去寻找。

什么是市场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9卷,309页)。而“流通是商品生产所有者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88页)。归根到底,市场关系也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只是它被物与物之间复杂而曲折的关系所掩盖了。列宁说得很清楚:“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表现着各个生产者之间通过市场发生的联系。货币意味着这一联系愈来愈密切,把各个生产者的全部经济生活不可分割地联结成一个整体。资本意味着这一联系进一步发展:人的劳动力变成了商品。”(《列宁选集》,第2卷,312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就是说,从最简单的商品交换到复杂的市场关系(以货币为媒介),再到资本关系,都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社会关系链条和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交换的经济关系”,正是道德发生的客观基础,或者说道德是根植于是这种关系而又规范这种关系的精神力量,而不是外在于经济而独立存在的力量。

那么,市场关系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就是等价交换原则或称等价交换规律。“各种按其价值交换,即等价物的交换”,进一步延伸,到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应该是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38页;第23卷,188~189页)对于市场关系的这一特征,列宁讲得简洁、明确:“商品生产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各个生产者制造各种不同的产品(社会分工),而所有这些产品在交换中彼此相等。”(《列宁选集》,第2卷,428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种商品交换中彼此相等的原则或称之为等价交换规律,乃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并保证这种关系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伦理的直接起点和核心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其基本原则为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相互信任的经济关系。假如有一方不守信用,等价交换关系就会遭到破坏,而不等价的交换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随着交换关系的复杂化,日益扩展的市场关系便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维系着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和正常的市场秩序。可见,从最初的交换到扩大了的市场关系,都是以诚信为基本原则的。没有诚信伦理,就没有平等的交换,没有市场秩序,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而且,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需要诚信伦理来规范。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要求,也代表了市场道德发展的总趋势,即使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如此。马克思就是这样辩证地分析市场关系的:在市场运行中固然会发生偏离等价交换的现象,但是,“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来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81页,人民出版社,1995)

比如市场经济中最复杂的部门就是由一般商品交换发展而来的借贷关系、金融经济,然而恰恰这种关系被称之为信用经济,或称“信用”。马克思说:“信用是资本主义方式本身所创造的一种形式。”信用货币就“属于社会生产过程的较高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76页、第13卷,106页)。用现在的话说,金融是发达市场经济的核心。它之所以称之为信用经济,就在于它必须以守信为基本原则。它的初始是由日渐发达的市场关系派生出的借贷关系,而借贷则必须以双方恪守诚信为前提,失去信用,也就毁坏了金融的道义基础,从而也就葬送了它自身。可见,以简单商品交换为起点的诚信的观念已经融入发达的经济关系之中,或者说,成为经济关系中的一个要素。进而可以理解为:作为经济部门的信用,已成为借贷活动的总称。其朴素的观念就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贷资本运动形式,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信用主要有:(1)以延期付款和预收货款的方式买卖商品的商业信用;(2)银行将集中起来的闲散货币资本和社会游资,贷放给工商业的银行信用;(3)公司、商店及银行对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分期付款售货及消费贷款的消费信用。金融出现的危机,一般称之为信用危机,可见,诚信是它的灵魂。当代的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电子结算等,更需要诚信,没有诚信便会造成恶性欺诈,其后果不堪设想。就连投机性很强的期货交易,也同样强调诚信,要求诚实履行契约,最后货真价实地实现交割。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说市场经济必然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愈发达愈要强化诚信伦理。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本质规定,并构成市场、信用、诚信之经济与伦理相互交织的链条。我们必须从这个客观的根基上认识诚信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内生关系。

诚信:市场主体的道德准则

市场经济必然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对市场主体的伦理要求就是遵守诚信道德准则。但一些人在对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讲道德,市场主体需要不需要遵守、能不能遵守诚信道德,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的认识方面,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偏颇,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认真分析,加以澄清。

第一,诚信伦理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诚然,市场经济是讲效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但是,讲效益不等于违背诚信规则,恰恰相反,真正持久的经济效益却应当来自于诚信经营。的确有少数人为赚钱而不择手段,破坏信用,自以为得计,有的甚至获得暴利。不过,这些不义行为多在市场秩序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生,不可能依靠这些行为长期发大财。就多数情况而言,不守信者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牌子倒了,客户走了,以至于倾家荡产。郑百文的虚报赢利,导致企业崩溃;美国几家著名的大公司,不守信也逃避不了同样的厄运。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晋商、徽商之所以誉满天下,就是因为讲诚信,从而吸引四方来客,获取长远之利。今天的温州,就走过这种否定之否定的曲折道路:由于不讲诚信,成了假货的代称,经营滑到了谷底;温州人痛定思痛,决心打假治假,打造诚信温州,然后获得复兴。纵观国内外长盛型的好企业,无不以诚信为本。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下,真正的效益来自诚信生产和经营,忠实地遵守市场道德。这是一条定律。

进一步说,诚信能否变成产生效益的酵母?大家知道,资本是能够增殖价值的价值。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形资本的重要性在增加,而无形资本更是如此。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的时代,无形资产愈来愈重要,甚至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能够起决定作用。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信誉,就是它特别重要的无形资产。诚实守信者能够在市场中享有崇高的声誉,这种无形资产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重要的新的资本形态——文化资本,它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标志着企业和产品的崇高品位。这正是一般信誉升华的结晶。人们常讲的名牌效应,也就是诚信伦理理念在企业和产品中的凝结,名牌产品不但其使用价值(质量、花色、款式、性能等等)可靠,而且成为一种文化品位的标识。名牌产品的生产经营往往长盛不衰、获利丰厚。从一般意义上说,信誉是人类道德文明的果实,是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理念;从特殊意义上说,信誉又是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已有专门的机构对经济行为的诚信程度进行监督、评估,确定资信等级,它往往对一个市场主体的命运起着决定作用。所以,按照资本运行的规律,欲求价值的增殖,也必须拥有和用好无形资本,构建高尚的市场伦理文化、企业伦理理念和精神。这同有形资本一样重要,且是不可估量的,这是获得经济效益的不竭源泉。

第二,崇拜金钱是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观念。诚然,在市场经济中必然产生商品拜物教,这是必须肯定的,忽视了这一点就会忘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意识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在道德建设中将会出现重大失误。不过,同任何事物一样,市场经济也具有二重性,它既能产生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意识,又内在地要求建立起越来越起主导作用的诚信伦理,二者在对立统一中运行,充满着诚信与反诚信的矛盾和斗争。从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长过程来看,诚信道德意识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形成矛盾制衡机制,不断推动诚信道德的成长和进步。正如恩格斯晚年所指出的:“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虽然通行的教科书里没有明确提出)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它就越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小的哄骗和欺诈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热,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辛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419页)恩格斯之所以特别强调这种“商业道德的发展”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并说“通行的教科书里没有明确提出”,乃在于这个“规律”长期被人所忽视了。后来,列宁在论述“文明经商”时,特别提出:不能“按亚洲方式做买卖”,要按“欧洲方式做买卖”。可以理解为列宁从过程上解读了这一规律,即亚洲方式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的阶段,不文明的伦理和行为盛行;而“欧洲方式”则已成为发达市场经济伦理的一个标志。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学,既要认识以商品拜物教为主要内容的负面效应,又要把握以诚信为主导的积极的道德意识,以后者来抑制和克服前者的消极影响。这就是江泽民同志所说的:“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要讲效益、讲盈利,重视个人利益,但要防止拜金主义思想的增长。”建立以诚信为重点的市场道德规范,克服拜金主义的消极影响,乃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大课题。

第三,经济与伦理之间到底有无内在关联。有人认为,市场经济主体主要是靠利益意识来驱动,是“纯经济动物”,道德无足轻重。这种观点排斥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作用,将经济与伦理两者完全对立和隔离。从理论上看,西方主流经济学派的确有这样的观点,但我们从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中找不到渊源,而且在近些年来,这一观点也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学者的批评,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批评。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内在关联作了十分有益的探索,提出经济行为中人的动机及对社会成就的评价,都与伦理相关。他还认为,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中,人们对亚当·斯密“经济人假设”的误读、对他的人类行为动机(他揭示“利己”是经济活动中人的一个强烈的行为动机,并非对现实经济活动中人的完整描述)与市场复杂性的曲解,以及他关于道德情操与行为伦理分析的忽视,造成了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分离,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德国著名经济伦理学家P·科斯洛夫斯精辟地讲道:“在当代实证主义经济学理论中有这样的趋势,即把经济学和它的范例变成人的行动和社会的普遍而终结性的理论,甚至通过社会生物学而变成一切生物和理论,这些趋势固然表现出一种有趣的经济学理论帝国主义,但最终不过是经济主义的缩略而已。它们不能论证保护市场经济的条件,而是在危害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伦理学》,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他还讲,“事实上经济不是‘脱离道德的’,经济不仅仅受经济规律的控制,而且也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的意愿和选择里总是有一个由期望、标准、观点以及道德想像所组成的合唱在起作用。”(同上书,3页。)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精辟地讲:“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一套规则,需要一套意识形态来为它们辩护,并且需要一种个人的良知促使他们去努力实现这些规则。”(Joan Robinson:《Economic Philosophl》,p.13)诚信就是当今市场主体需要遵守的最重要的经济活动规则。

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接连不断爆发的财务丑闻,人们常提出这样的疑问:在市场机制已经比较完善,法律比较健全的美国,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事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美国总统从美国文化,特别是道德、价值观方面,如缺乏商业道德的诚信,来探寻其原因,以期寻回美国公众和世界人民对美国经济的认同。这些说明,现实的人——市场主体支配着市场经济活动,市场主体离不开伦理精神的支配,离不开道德准则的规约,而且,市场经济愈发达,愈需要道德文明来保证。

第四,关于诚信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在一些人中存在着崇拜市场自发性的观念,以为“市场经济不但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自动调节人们的行为”,从而对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未能全面地辩证地加以认识,反映出道德建设上的“自然而然”论或“自发论”的倾向。不错,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它会带来很大的生机和效率,但是市场机制是有缺陷的,它的盲目性也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带来低效率。从世界经济的历史看,还没有一个国家搞过绝对自由化的市场,从一开始就总是辅之以或大或小的“有形的手”的调控功能。而且,人们认识到仅靠政府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还不够,还需要有道德的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人的活动。因此,发达文明的市场经济需要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支持和保证,需要高素质的人创造高度的市场文明。同样,这种道德文明也不能、也不可能靠市场的自发作用构建。对此,德国前总理赫尔穆特·施密特讲道:“市场不是主管道德的机构”。的确,如分配调节、社会公正、经济秩序等,靠市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靠政府和社会通过加强法制和德治来维护。

诚信:市场道德建设的重点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句话,市场经济是规范化的经济。没有规范,就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更没有发展。在如何建构和怎样加强以诚信为重点的市场道德规范建设方面,党的十六大报告都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如何建构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市场道德规范?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诚信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重要内容,因而也应该遵循这一重要指导思想。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我们的理解是,诚信道德,除了上述一般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内容之外,还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特殊内容,或者说,诚信伦理既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还要与社会主义的制度要求相适应,既要同样遵守这一市场道德准则,还要研究它在反映社会属性上的一些特殊道德要求。这就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公民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尊重个人合法权益相一致,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统一,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包括诚信道德观念。

“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这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的具体体现。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行的“两手”,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法律以其强大的威慑力量要求人们“必须怎样”,道德则以劝告、诱导、激励要求人们“应当怎样”,一个重在惩诫,一个重在教育,都是健康的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因此,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使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诚信道德,也只有在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九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加之诚信道德的教育,将有力地推动合同法的履行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这要求社会主义的诚信道德既要体现时代特点,又要具有民族特色。中华民族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传统美德源远流长,生生不息,培育了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和英雄豪杰,凝结为崇高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示了优良文化独特而又强大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道德建设,应该珍视这笔宝贵的道德资源,承接古代的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承接者,又是有力的推动者和建设者,其成果就是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国革命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古代优良传统道德的新的升华和质的飞跃,从其内容上,它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因此,中国革命道德传统是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民族极其宝贵的道德财富,诚信道德建设要承接两大传统美德,从而使社会主义的诚信道德,既体现时代特点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从其思想体系和内容来看,社会主义诚信道德不是一个独立的范畴,它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党的十六大报告这样提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这一指导思想要求人们,诚实守信为重点的道德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相联系,这正是社会主义诚信伦理的崭新内容。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核心,也是诚实守信道德准则的灵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道德的显著标志。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包括诚信道德规范之中,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它要求市场主体通过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等环节,更好地全面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如果不守诚信,不讲信誉,践踏道德,那就彻底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旨。这就要求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社会主义先进道德抑制其负面影响,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原则,也是诚实守信道德准则必须贯穿的重要价值尺度。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特别是经济生活层面,要形成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反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这是社会主义诚信伦理最重要的内容。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丰富了、提升了诚信道德的要求,反映出社会主义道德调节的高度自觉性。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性所决定,诚实守信是一个重要道德范畴,它的精神贯穿在、渗透在其他市场道德准则之中。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与以生产为中心的自然经济的社会再生产方式不同,它的主要特征是以交换(市场)为总枢纽,联结和支配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因此,我们就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本道德要求作一简要分析。

——公平交易,反对不正当竞争。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必须遵守公平交易的规则。这是诚信的前提。竞争是市场行为的共性。市场竞争是一切市场主体的生存条件,也是保证整个市场得以维持其生命力或活力的重要条件。遵守公平竞争的道德规范,首先要求政府在宏观上的经济决策,要尊重市场经济运作的客观规律,在政策上保证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条件公平。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全力营造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各市场主体要遵守各项经济法规,不哄抬物价,不低价倾销,维护价格的公正性,保证经济的良性运作。对此,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许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不能“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最后,各市场主体的竞争应主要体现在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上,反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漫天要价等极端损人利己的败德行为。我们要传承和汲取传统中的“童叟无欺”、“买卖公平”等商业道德。

——质量第一,消费者至上。

现代市场经济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企业市场定位也由“企业价值”向“客户价值”过渡。美国学者菲利普·科特提出21世纪大趋势之一便是,公司正集中精力建立消费者份额,而不是市场份额。针对这一新的变化,国内外一些企业更加重视消费者群体与企业发展的关联,从而把“顾客至上”或消费者至上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消费者至上,同时还是讲诚信的要求。在这里,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是统一的,经济动机与道德动机也是统一的,经济与伦理达到了深层的结合。企业要生存,就必须有效益,有赢利,而企业只有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才能真正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除此之外,我们讲的诚信,还要符合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价值目标,毫无疑问,应当更加注重质量,更加关心消费者的利益,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真正统一起来。

——诚实劳动,合法致富。

“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按劳分配作为分配制度的主体部分,与其相对应的是它的主导道德价值取向,应该是勤劳致富。邓小平同志曾多次阐述“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就是说,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劳动创造先富裕起来,而不是靠坑蒙拐骗等恶劣手段。当然,我们不应以伦理上的某种理由去批判经济活动形式本身,如股票、期货、以及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等,这里,也要把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协调起来。然而,也不能以经济领域出现的财富积聚形式的多样化,而忽视我们所必须提倡的主导的道德取向,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正确地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是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因此,要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劳动致富观。

——以人为本,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这既是先进的管理理念,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将人力资源视为企业最重要的经营资源;把激活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动力源;把建立企业共识,增强员工参与决策管理,作为形成管理者与生产者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当代企业文化管理学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视为优秀企业必备的理念。

它的具体要求是,在企业或部门内部,建立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新的伦理关系,尊重人、关心人,特别是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维护员工个人正当利益,全面满足职工的正当需要,依靠员工,办好企业;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作为国有资产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要真正体现全体员工的意志,倡导团队精神,形成强大的发展动力。在外部,表现为秉承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和信誉等要求。管理上坚持以人为本,符合人类道德文明发展的大势,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该坚守的道德规范,也体现了诚信的根本要求。

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是一个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探索的过程,同时,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有效实施,也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过程,它是在强调法律规范执行的基础上,在与法律规范相互配合、相互作用中进行的,惟有如此,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才能真正建设起来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标签:;  ;  ;  ;  ;  ;  ;  ;  

论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