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市民化的可行性路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行性论文,民工论文,路径论文,市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这三者又是紧密相关、交互影响的。如果能够让80%的乡村人口走出来参与到中国社会的工业化进程中,那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得到彻底改变。单纯依赖农业生产的传统耕作方式是不可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须通过工业化进程让农村中的青壮年逐步地转移到城市,成为市民,农业的现代化才是可能的。
一、民工市民化的政治、经济理论基础
中国农民实现城市化或城镇化,流动是一座绕不过去的独木桥。民工流动并不是非理智的选择。这种选择完全基于生存理性和比较利益的考虑。民工流动是中国劳动力市场活跃起来的充分证据,是打破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后中国农民的一次深刻的社会大解放。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奥秘是它能够充分运用广泛存在于个人头脑中分散的智识并且通过其交换机制而使参与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和成就感,而社会福利总量因此获得较大地增长。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公正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把每个人,包括民工在内的个人智慧发挥出来;也只有个人聪明才智的有效发挥才能造就一个民富国强的中华民族。所以,实现民工群体向城镇转移,不能理解为少数决策者个人的慈悲情怀,而应当视为中国社会演进的一个必经阶段。为此,必须建设一个能够高度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敏感变革弹性的社会制度;必须解决人口的正常迁徙与城镇化建设相互促进的路径依赖。
一方面,我们需要认识到,每个公民为了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他们需要通过迁徙来寻求自己智慧与才能发挥的空间与机会;自由迁徙原本就是每个公民拥有的、一项正当的、合乎宪法的基本人权,立法只能是保护公民正当权利的使用而不是限制。另一方面,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它也需要流动以实现其资源的最佳配置。第三点是,就整个中华民族来讲,需要其构成个体的充分流动来获得其整体上的持久发展动力。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满足公民参与社会交往博弈的制度需要,尤其是对公正制度规则的需要。制度规则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公民个人智慧和能量的充分释放,并由此提高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水平。
就城镇化而言,其公共政策的目标是促使从农村流出的人口不再回流到农村,而是在稳定就业需求的引导下,通过民工的理性选择,在城镇稳定地永久地居住下来,从而实现人口由农村向城镇的永久迁徙,安居乐业。但是,这一过程不止是一个经济和市场化的过程,它还包括人的精神、文化、社会心理和思想观念的社会整合。
就农业的现代化而言,只有实现了民工向城镇化的稳定有序迁移,农业生产方式才有可能实现由小农生产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社会转变。牛文元认为,只有农村人数量降低到25%以下时,农村土地才能达到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要求。
民工流动与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但是,就手段选择而言,牵动这三个方面有效解决的关键是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稳定增长和公共财政理念的转变。因为只有投资的稳定增长才能促进对劳动力需求的稳步增加;由此带来就业机会的稳步增加;在比较利益的驱使下,更多的农业人口才能自愿地选择放弃土地,放弃乡村,走向城市,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角色转换,至少对于那些新生代年轻人来讲是如此。为了保持进城民工职业的相对稳定性,需要公共财政理念的转变,进城的民工能够稳得住,生活安定并消除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一方面需要公共财政承担起他们的社会保障责任,另一方面,还需要大力促进投资能力的稳定增长,以使他们不必饱受失业之苦。但如果政府不能承担起社会保障的责任,而是将此项责任转嫁到投资者的身上,那样势必增加投资者的经营成本,减缓投资增长的速度,而这对于创造稳定的就业机会是极为不利的。城镇化政策的第三个关联因素是,为进城民工实施免费培训,开发他们的智力和职业技能与职业发展潜力,最终使他们能够凭借其职业专长实现自己城镇生活居民的理想。第四个方面是通过政治民主化的改革实现股东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平衡。第五个方面的因素是实现进城民工与现有城市居民之间的社会整合。实现这一目标并不需要制定什么特殊的公共政策,只需要营造适宜的公共舆论氛围,引导双方做出理智的行为选择即可,时间和人们的交往理性会自发地解决这一问题。建设和谐社会是十六大的伟大而正确的决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民工流动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上述三大目标的必由之路。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化视为一个整体的系统工程,围绕这一工程构建相互配套的制度规则和政策体系是实现民工向城镇化转移的必然要求。
二、民工市民化的可行性路径依赖
(一)建立流动灵活户籍制度。现代化是人们根据其工作意愿和职业成就而流动的现代化。哪里有获得成功的机会,人们就自由而无障碍地迁移到哪里。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庄严承诺:中国政府保护本国公民的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其中,自由迁徙就是公民的一项正当而自由的权利。故而,在我国的制度规则体系中不应当限制公民对于这一权利的正当使用。流动灵活的户籍制度就是公民工作在哪里其户籍相应地流动到哪里。目前,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正处于升级换代之中,建立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公民自由迁移,为流动社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笔者设想:每个公民有一张身份证,相应地持有一个电子身份卡,借助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络对公民的户籍及流动情况进行管理。一张卡片记录着每个公民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等个人基本信息,还记录公民目前的家庭住址以及居住过的城市、工作过的单位等流动信息。公民每流动到一个新地方办理户籍手续时,只需要验证身份证和刷卡,其本人相应的信息就进入流入地政府公安局的电子信息库中。譬如,张某是A市人,在进入D市前,B、C市工作过或居住过,当张某持卡和户籍证件到D市公安机关登记过户时,通过验证身份证和刷卡程序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张某在B、C市的居住地、入住时间、停留的时间、从事的工作以及有无犯罪纪录并同时在D市记录下他的居住和工作情况,包括与此配套的社会保障号码。
(二)为全国每个公民(包括民工在内)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不管是民工还是城市公民,只要他(她)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社会养老金储蓄;养老金的管理模式由中央政府、省政府和市县级政府三级管理。当公民正工作于某市的某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时,其养老金由工作所在地市县管理;当其失业或者处于工作变换期间,其社会保障金就自动进入省级社会保障系统;当其流动到另一个省或同一省份的另一个城市时,只要他(她)在其工作和户籍所在地城市社会保障局刷新其账户时,他的社会保障金就自动转入工作地城市。当其工作到退休时,其社会保障金就自动进入中央政府劳动部所管辖的社会保障局的账户中。但这一措施必须通过立法实施,并且严格规定冻结这类账户的条件和程序。不管怎样,可以从立法上规定,除非当事人死亡,否则,不到60岁法定退休日不得领取其社会保障金。在比例分摊上,公民工作所在单位应承担75%,政府财政承担20%,个人承担5%。因为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的负担可能太重,影响资本的再生产投资速度。政府的财政支出方面,关键是转变公共财政支出的结构和理念,彻底消除政府对生产领域的投资,真正使政府转移到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上来。
(三)政府与企业合作建造廉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通过立法规定:不管哪类用人单位,都必须为无永久住房的雇员提供免费住房或住房补贴;政府为企业建造职工住房提供廉价土地,企业为此提供建造资金。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房产价格,为工作满一定年限(比如八年或十年或根据不同年限)的外地迁入民工确定相应地购房补贴。
(四)实施义务教育凭证制度。政府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每个公民办理一个义务教育凭证号码,学校登记每个就读小公民的义务教育号码,并且凭证到政府财政部门领取与号码人数相当的财政拨款;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同样依据其号码人头数划定拨款数目。这不仅有利实现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重要的解决了各级各类学校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制度问题和地区间条块分割的问题。
(五)根据罗尔斯正义观的第二原则,即“差别原则”,政府有义务为民工实施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改善他们在人才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但是,由此一来,对于城市公民来讲又是不平等的,为确保公民间自由权利平等的原则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对于自愿参加培训的民工,政府给实施培训的机构给予适当的补贴,但民工自己应当承担50%的培训费用,因为这笔教育成本可以从其今后的工资收入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因为政府公共财政承担不起全部的费用。
(六)扶持民营资本的快速成长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从根本上讲,只有老板和雇主的增加,民工的社会行动能力,包括他们讨价还价和自主行动选择的能力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否则,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必须着眼于民营资本的有效成长,不能一味和盲目地依赖外资的拉动,那不仅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将极大地损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民族经济和民间资本得到了长足地发展,民工在城市长期定居才有可能。现在制约民工市民化的两个瓶颈是:信息渠道不畅、成本高昂,民工待遇不公平。这既需要政府提供优质服务,也需要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必需的法律保障。其次,要发挥市场和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发展。大量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提高民工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利于降低民工用工信息的搜寻成本,减少盲目流动的成本和代价。
(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和有效发挥民工工会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乡村文化向城市文化的转化与融合。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心理文化的整合与转换问题。歧视和偏见不尽然是城里人的“高贵感”所引致的,其深层次的问题是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之间的裂痕。消除这两种文明间的裂痕之有效途径是引导民工由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变。为何从乡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很少产生类似的问题呢?因为他们受过高等教育,从心理和文化素质上消除了这种转换的隔阂。但民工缺少这一环节,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他们质朴善良的本性为这种转换提供了必要的心理基础,通过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增加沟通与理解的渠道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必要前提条件。其次是,有效发挥民工工会消除部分民工在自我认知方面的偏差,通过自我教育消除过客心理、孤独感和边缘感,提高对城市文化的认知能力和接受学习的能力。
十六大之后,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提出统筹城乡制度建设,这是一个通向社会正义的伟大步骤,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获得可持续发展动力的良好开端。一个执政党,永远也不要低估那些弱势群体的社会行动能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振兴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民工市民化是和谐社会、和谐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