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领域应对WTO的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策略论文,领域论文,工商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经济将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融入世界经济。这既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我们必须了解我国工商领域竞争力水平和我国加入WTO 的具体承诺,认真研究加入WTO对我国工商领域的影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入WTO的主要承诺对我国工商领域的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工商领域的初期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对某些行业影响较大
协议规定,到2005年,我国工业品关税税率平均将降到9.1 %左右,个别产品可延长到2008年,主要有34项化工制成品及新闻纸。我们在加入WTO前,已多次进行了自主降税。1991年上半年, 工业品算术平均关税是42.5%。2001年1月1日已降到15.3%,实现了1996年江泽民主席在菲律宾苏比克湾第四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的“中国将在2000年把工业品关税总水平降低到15%左右”的自主降税承诺。1997年,江主席在加拿大温哥华第五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中国将在2005年把工业品关税总水平降低到10%”。因此,我国加入WTO 的关税减让与我自愿的承诺基本相当。
总体上看,关税减让对我工商领域影响不大。主要原因:一是我现行关税水平偏高,二是我减免税措施较多,实际关税低于名义关税。
但是,应该提出的是,加入WTO 后关税减让的承诺对某些行业和企业影响较大,首先,由于关税降幅不同,有些行业或产品承受的压力较大。我国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行业或产品,如纺织品、皮革、陶瓷、玻璃、橡胶及杂项制品等,关税降幅较小;而缺乏竞争力的行业或产品,如信息技术产品和部分化工品等,关税降幅则大大高于平均降幅,特别是轿车关税降幅达到75%,这给轿车行业带来很大的压力。
其次,按照合理的关税结构要求,我国的关税结构应该体现按原材料、中间产品,制成品由低到高的梯形关税税率,并有一定的税率差。由于在谈判阶段,美欧等对各自关心的产品提出过较高的要价,目前的降税方案存在原材料或半成品关税高于制成品的现象。因此加入WTO 后,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对现有的关税结构还要做进一步的调整,但由于关税上限是约束性的,只能就低不就高,实际的关税水平会比承诺的水平稍低一些。
(二)取消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将使一些竞争力弱的产品失去保护
目前,我国实行配额、许可证、特定招标的工业品有385个税号, 主要是汽车及零部件、石化和机械行业中竞争力较弱的产品。根据协议,在加入WTO后(从2000年1月1日算起)最长5年的过渡期内将取消配额、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并确认不再扩大或延长上述非关税措施的范围和期限,不采用或实施任何新的措施,除非符合WTO 协定的规定。失去非关税措施保护后,如国外同类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将对相关行业或产品形成很大冲击。
按照最终的谈判结果,到2002年1月1日,只有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部分汽车轮胎、手表、照相机及其机身还能保留配额和许可证。
在中美谈判中,我们还承诺了配额的基期准入量和年增长率。所谓基期准入量是指加入世贸组织当年应该进口的某种商品的数量。最终的谈判结果是,货物贸易的承诺,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按照承诺的日历年度执行。举例讲,中美市场准入协议规定2000年汽车及其关键件的基期准入量是60亿美元,年增长率是15%。2002年的配额总量将达到79.35亿美元。如何操作这样大的进口量,确实是一个问题。国家经贸委有关司正在和外经贸部机电司共同研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办法,尽量减少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在工业方面,部分钢铁行业会因取消关税措施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我们对部分钢材如薄钢板等的进口管理,向WTO通报的是自动登记, 不属于数量限制类的非关税措施,但实际执行中是限量登记。进口钢锭的措施本来是比较宽松的,由于近年进口超常,冲击了国内产业,我们不得不采取了集中登记的措施。这些措施与WTO 禁止数量限制的原则有冲突。为此,我们对钢材市场放开后的形势做了深入分析,并拟订了对策措施。主要措施有三条,一是放开配额管理后,并采取严格的监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过量进口,或由于过量进口导致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将采取必要的符合世贸规则的宏观调控手段;二是充分利用反倾销手段,这是利用WTO相关规则保护自己的有力手段;三是通过双边磋商, 尽可能消除贸易冲突。目前,我国已建立中日、中韩钢铁官民对话机制。最近日本人向我国钢铁协会详细说明了2000年日本对我出口钢材的情况,其目的就是解释其钢材出口是有克制的,出口的品种是中国短缺的、必须进口的,希望不要对其使用反倾销。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上述办法在实践中要相辅相成,软硬兼施,有理有节。通过艰苦工作,可以逐步解决冶金、化工等行业很多产品的过度进口问题。
除配额和许可证外,化肥及一些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所谓关税配额管理,就是对配额内进口商品采用较低的关税税率,配额外采用较高的关税税率。如尿素的配额内税率是4%,配额外税率是50%。 尿素、 二氨和三元复合肥将采取关税配额管理措施, 基期准入量分别是130万吨、540万吨和270万吨。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尿素不允许进口,二氨和三元复合肥的缺口也没有这么大。如果按照承诺的进口量进口这些化肥,必将以我国化肥工业特别是氮肥工业造成较大冲击。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相当一部分氮肥使用煤或重油做原料,其成本无法与那些廉价天然气的氮肥厂相比,短期内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我们正在研究应对的措施。
在中美、中欧双边谈判结束后,举行了多边谈判,完成了中国加入WTO的《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两个法律文件, 并包括了一系列的附件内容。其中《工作组报告书》中对配额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即:配额的分配和进口许可证的发放将通过一个简单和透明的程序,以保证配额的充分使用。配额的申请期为8月1日至31日。在申请期开始前至少21天,在指定的正式刊物上公布分配额和许可证的相关机构、配额量和增长率、每一配额所涵盖产品的8位税号和完整描述、 申请配额和许可证的程序等。配额和许可证应在不迟于该申请期结束后60天分配给申请者。如配额持有者在下一年的9月1日尚未就分配给他的配额总量签定进口合同,则其中未签定合同部分要退还给相关主管机关。相关主管机关公布可获得这些未使用配额的通知。如此时有其他申请者,在收到分配申请10天内进行再分配。另外,对配额申请者的资格、配额增长部分的使用方向还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三)开放流通领域对商业零售批发和工业生产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协议,我国将在加入WTO后的3年内,基本放开流通领域的国内经营权和进出口经营权,逐步取消对外资设立分销企业的地域、数量及股权比例限制。开放流通领域,外国大型企业将会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建立大型连锁超市、仓储式综合商场,对国内批发及中小零售企业会造成冲击;外国企业在中国建立分销体系,对我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也会形成间接冲击。如加上外国金融业的介入,影响会更大。
药品、农药和农膜的批发业务至迟于加入WTO三年后,化肥、 成品油和原油的批发业务至迟于加入WTO五年后允许外商经营。
农药、农膜和成品油零售至迟于加入WTO三年后, 化肥至迟于加入WTO五年后允许外商经营。
(四)关于投资与工业补贴问题
我国承诺,加入WTO后将按照WTO的有关规定,取消对外国投资者的外汇平衡、出口实绩、当地含量及技术转让的要求。综合考虑减少我国市场准入壁垒以及投资、补贴等方面的相关承诺,将对我国“以市场换资金”、“以市场换技术”、通过国产化带动国内产业升级的利用外资政策带来较大影响。
总之,加入WTO,对工商领域有利有弊。初步判断,加入WTO后前两年影响较大,经过两年必要的调整和适应,可能会有所好转。也就是说,通过大家的努力工作,可以将压力变成动力,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将弊化解为利。
二、我国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分析及应对措施
纺织、轻工、煤炭、冶金、石化、机械、汽车、建材、有色、烟草、医药等十几个工业行业,与世界相关产业比较,不同行业的竞争能力强弱不同,加入WTO后所受的影响也不同。按行业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
这类行业包括纺织、轻工、煤炭、建材、有色等,其中服装、丝绸、羽绒制品、家电、一般机电产品、日用机械、皮革制品、鞋类、玩具、煤炭等产品,优势比较明显。
一是生产能力位居世界前列。服装、棉纺织、毛纺织、丝绸、化纤、煤炭、水泥等生产能力均居世界第一位;牛、羊轻革占世界同类产品总量的13.1%,猪轻革高档产品总产量居世界第一;缝纫机占世界总产量的近50%,居世界第一;空调器、洗衣机、电冰箱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30%、24%和16%,已步入家电生产大国行列。
二是出口比重大,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纺织品、服装、一般机电产品、鞋类、旅行用品及箱包、玩具、塑料制品等七类产品,目前出口额达1400多亿美元,占我出口总额的72.4%。自行车出口量约占国际市场的63%,丝绸产品占70%以上,可以主导国际市场价格。
三是拥有一批优势企业和部分知名品牌。国内生产家电的前六位企业, 电冰箱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75%,洗衣机占74.6%, 空调器占68.5%。国产大家电产品已主导了80%的国内市场。涌现了海尔、科龙、春兰、格力、小天鹅、长虹、TCL 等一批知名品牌和生产集中度高的企业。
四是具有明显的劳动力成本和资源优势。据有关资料分析,在58个国家和地区的纺织业中,我国工资成本的比例较低,列第52位。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居世界前列。我国也是有色金属资源大国之一,钨、锑和稀土金属储量居世界首位。
这一类行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优势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主要是产品多属中低档,附加值低,自创品牌不多,多数企业未形成经济规模;有些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比较低。
对这一类行业,总的是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抓住加入WTO后的机遇,争取多出口,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服装、丝绸、羽绒制品要上档次,创自己设计的知名品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比较优势,重点提高纺纱、织造水平;发挥东部地区人才、信息、资金、技术优势,重点提高印染、后整理及成衣设计制作水平,形成沿海与内地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协调发展格局,努力增加出口。
家电产品要进一步扩大优势,向出口强国发展。特别要在开发数字化、智能化家电上下大功夫。优势企业要进一步转变机制,扩大融资能力和国际化经营。一般机电产品和日用机械门类多、领域广、国际市场容量大,要努力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协作,实现系列化、标准化、规模化以及要在提高自动化水平等深加工方面下功夫,增加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皮革制品、鞋类是传统出口产品,要在皮革、金属饰件等材料、工艺和款式上下功夫,改进设计,提高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适应性。要巩固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有条件的要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
煤炭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在部分重点矿区加快发展洗精煤,扩大洗精煤和焦炭出口,增加出口总量,提高出口附加值。
在分别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对这类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从政策上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对具有出口优势的企业,鼓励进一步扩大出口。对一些目前出口竞争力稍差但前景看好的产品,国家要在技术改造资金、外贸发展基金、出口信贷、市场融资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赋予更多的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要加强协调管理,规范出口秩序。
二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从单纯出口商品向在海外投资设厂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跨国经营,到境外设点办厂,发展带料加工贸易,扩大商品和技术输出,拓展空间。
三是重视技术创新投入,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运用高新技术改造这些行业,提高企业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增加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全面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四是鼓励企业创造知名品牌。通过注册商标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等措施,运用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
第二类,具有较好物质技术基础,但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的行业
这类行业主要是冶金、石化和机械行业,比较典型的产品有钢材、成品油、合成材料、化肥、农药、轮胎、重大技术装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农业机械和轻工业的造纸等。
这些行业总体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钢产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原油产量居第5位,乙烯产量居第4位,化肥产量居第1位; 机械工业规模居第5位。经过20年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 这些行业已具备了较好的技术装备基础,尤其是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不大。机械行业一些制造技术达到了较高水平,研制生产重大、精密产品和成套设备能力不断提高,我国电力工业、矿山采掘、冶金工业、石油工业、交通运输等所需技术装备多数可以基本立足国内。
但就整体水平而言,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生产集中度低,先进工艺与设备所占比率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劳动生产率低,一方面部分中低档产品结构性过剩,另一方面高档产品又要大量进口。冷轧薄板、不锈钢板、模具钢、冷轧硅钢片及石油专用管等高档次钢材,每年进口达700~800万吨。国产优质无铅汽油仅占20%左右;高中档润滑油仅占65%左右,且比先进国家低2~3个档次;合成纤维的差别化率不到20%,而国外达到45%以上;轮胎子午化率只是30%,世界平均达到85%,发达国家接近100%;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高效、低毒、 低残留农药及其中间体还主要依靠进口。我国主要机械产品中达到9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不到5%,至今还不能够成套制造大型石油化工设备。
这类行业承担着为各个行业提供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技术装备的重任,是综合国力和国有经济控制力的重要体现,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加入WTO后, 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国外高中档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的冲击。对这一类行业,必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采用先进技术,调整品种结构,尽快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生产集中度,降低成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替代进口。
钢材,主要是下力量调整品种结构。压缩小型圆钢、小型型钢、普通线材、螺纹钢等长线产品,发展冷轧薄板、冷轧硅钢片、轿车用钢板、集装箱用钢板、不锈钢板、模具钢及石油专用管等高档次钢材。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重点是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针对我国石油资源不足的情况,要增加进口原油,提高炼制水平。汽油主要是提高高标号无铅汽油的比重,降低烯烃和硫的含量,达到国际市场的要求。柴油主要是改变安定性差、含硫量高的状况。2003年起,全国汽柴油要按清洁燃料标准或国际标准生产。润滑油主要是增加品种,提高档次。
合成材料,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主要是增加品种牌号,特别是家用电器、电工器材、汽车等专用树脂牌号,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合成纤维主要是提高差别化率,增加超细旦丝、异形丝等差别化纤维产量。合成橡胶主要是调整品种结构,增加低顺式橡胶、充油顺丁橡胶和丁苯橡胶的生产,提高重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化肥,氮肥尽可能用天然气作原料,降低制造成本。磷肥主要是发挥现有装置的作用,增加高浓度复合肥产量。钾肥主要是进一步开发青海资源,增加产量。
农药,主要是大力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品农药,提高杀菌剂和除草剂的比例,限制、淘汰高毒农药生产。
轮胎,主要是继续发展子午胎,支持上海、山东、东北地区的重点优势企业,形成若干大型轮胎企业集团。
重大技术装备,重点开发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机组和其他高效、节能、洁净发电设备,大型合成氨、尿素、乙烯、成套设备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机、泵、阀等石油化工设备,大型矿山设备及板材冷轧机、连铸连轧轧机等大型冶金设备。
机电一体化设备,重点是巩固提高经济型、普及型数控机床,尽快提高机电一体化的国产化率。根据需要与可能,开发高级型数控机床。
农业机械,重点是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的质量和可靠性,支持一些重点企业完善开发手段,缩短开发周期。
造纸,主要是发展高档新闻出版用纸、铜板纸等高档加工纸、高档包装纸板,重点支持基础较好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经济规模,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三类,基础薄弱、缺乏竞争能力,需做重大调整的行业
这类行业主要是汽车工业,尤其是轿车工业,竞争力与国外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是产业集中度低,规模效益差。全国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120 多家,年产万辆以上的只有20家,年产20~30万辆左右的只有3家; 汽车零部件厂多达1700多家。高关税保护下2000年全行业的利润才177 亿元。
二是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开发能力。我国轿车产品整体水平与国外相差巨大。轿车厂生产的二十几种车型几乎全是引进技术,所有轿厂都不具备整车独立开发能力。
三是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高。我国轿车主要由合资企业生产,人均年产还不足10辆,而国外大公司为40辆以上。国内轿车的出厂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很多,1.6~2.0升中级轿车高出30%以上,3.0 升中高级轿车高出40%左右。
汽车工业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与相关产业关联度高、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产业。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有5045亿元的总资产,年工业产值3000亿元,相关产业的工业产值2000亿元,除自身有200 万职工外,还影响到相关产业近千万人的就业。汽车行业也是全球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我国加入WTO后,汽车行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要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必须确立新的发展思路,在有限的过渡期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下决心解决汽车工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近几年全球汽车工业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我国汽车工业要在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必须加快企业联合重组的步伐,尽快形成以一汽、东风、上汽为主体的三大企业集团,通过提高集中度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与国外汽车制造商的技术合作与联合开发。轿车的开发和升级换代,需要投入大量智力和资金多国近期内不具备这种能力。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轿车技术尤其是新的车型,仍然要走引进技术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路子。三是围绕三大汽车集团的组建,调整汽车零部件生产布局。尽快解决汽车零部件厂家“散、乱、小”的状况,在优胜劣汰基础上,使他们与三大汽车集团形成有机的协作关系。同时,要推动国内零部件生产企业与国外大企业合资合作进行开发,提高产品竞争力,并尽可能将其纳入与我合作的主要汽车生产厂家的零部件国际供应体系。要抓紧在过渡期内通过对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调整和建立零部件技术开发中心等措施,培育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小巨人”。四是建立健全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服务贸易体系是汽车产品销售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要加快形成以我为主的服务贸易体系,调整不合理的税费政策,简化繁琐的购车手续,为汽车工业拓展市场空间创造必要的消费环境。
三、政府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面对加入WTO的机遇和挑战, 除企业自身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外,政府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支持和保护国内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国企改革的力度,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继续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的国企改革目标,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大型骨干企业是我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加大对大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十分必要。我们已经选取宝钢一批基础较好,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大企业,从企业自身努力和创造外部条件两方面入手,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跨国企业集团。继续实施核销银行呆坏准备金政策,使破产关闭企业有退出通道,以利于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继续实施支持企业改造的政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步伐。使企业做到发展有路,退出有道,放小要活,抓大要强。这些政策措施必须在仅有的3~5年过渡期内加大实施力度。
(二)抓紧修改和制定工业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
围绕保护我国产业安全,要抓紧完善《反倾销反补贴条例》,防止外国企业不正当竞争;制定《保障措施条例》,防止过量进口冲击国内产业。建议建立和强化产业损害调查机构。为防止国外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凭借资金、技术优势垄断我国市场,消除国内存在的地区分割和不公平竞争,应抓紧制定《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中西部地区鼓励投资目录》,引导投资方向。
按照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的规定,制定和修改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起到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通过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产品包装、使用与原产地说明等措施,抑制国外产品的进口。要加强标准制定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协调。
修改不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期要修改的涉外法律法规主要是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政策》。对于电力设备、农药、轮胎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也将适时修改。
(三)整顿市场、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
继续坚持加大市场整顿的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创造一个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为保证我国分销行业在对外开放中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和促进我国分销行业的发展,应尽快制定商品交易、批发市场、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推动物流现代化的建设。
制订商业网点设置规划。参照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包括网点数量、业态结构、网点规模等。设立新的大型零售商店要充分考虑“经济需求”,包括当地人口的密度,现有商店的数量和服务地域范围,新开店对现有商店经营收入、交通、环境和就业的影响等。新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某一地域时,不符合规划要求不予批准。
(四)尽快实现各类企业的国民待遇
统一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制。目前,国内企业所得税大多为33%,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存在15%、24%等多种税率,还享有土地使用税等多种减免,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平竞争,应修改所得税法,逐步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战略目标,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统一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费比例,依法征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费。
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在进出口权和投资领域、地域、范围等方面要逐步享受同一政策。在遵循WTO规则的前提下, 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和市场准入领域,尽可能使国内各类企业先行进入。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应在政府指导下,统一协调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要尽快出台《商会行业协会法》,对现有商会及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进行整顿和规范,使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包括协调出口价格,避免削价竞销;统一协调进口数量,防止某些产品对我过量冲击;代表企业承担一部分对外国企业向中国倾销产品的投诉和中国企业在国外遭受反倾销的应诉责任,依法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入世贸组织,挑战与机遇同在,希望与风险共存。关键在于我们的工作。只要准备充分,应对得当,就能化不利为有利,变挑战为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