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小企业改革研讨会综述_商业论文

国有小企业改革研讨会综述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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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21~22日,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在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召开“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和广州市商学会、省和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省贸委、广州市商委,肇庆、韶关、清远、惠州、新会、四会,以及广州市一商、二商、供销、旅业,海珠、东山区等地商业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代表共38人。会议由省商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副教授金玉阶同志主持;省商学会常务副会长、教授张井同志作了讲话。在会上发言的还有省商学会副会长、广州市商学会副会长、副教授梁浩德,广东省商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徐印州,省社科院教授丁培强等。许多商业工作人员和教学人员交流和分析了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的做法。

会议围绕对中央提出“抓大放小”改革方针的理解,各地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的现状、问题、困难和原因分析,以及今后改革的思路等方面进行研讨。现把主要内容和观点综述如下:

一、对“抓大放小”改革方针的认识和理解

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的方针是正确的,这既是对多年来改革经济的科学总结,又是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我们应当加深理解,认真贯彻。

(一)“抓大放小”提出的意义是:有利于抓好大企业、放活小企业,增强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转换机制,摆脱困境,搞活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国有商业规模化、集约化,向大商业、大流通方向发展,发挥主渠道作用;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推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

(二)“抓大放小”的含义。有的同志认为,“抓大”,是指对大型国有企业,国家集中精力、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它搞得更好,在“九五”期间,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组织起一批企业集团。“放小”,是更加放开、放活,重组产权结构,不是撤手不管,一放了之,而是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多种多样的改革方式,怎样有利于搞好搞活、有利于扭亏增盈就怎样干,其目的是搞活国有小企业。有的同志认为,“抓大放小”是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角度提出来的,其实质就是“抓少放大”,即抓住“关键少数”的国有大企业,放开、放活数以十万计、“占大多数”的国有小企业。还有的同志认为,“抓大放小”还包含着“抓大带小”、“抓大联小”,“重组变大”等方面的内涵。大家认为,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大企业而不在小企业,“抓大”,体现主体优势和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国有小企业,我省国合商业小企业占国合商业的90%,经营门类多,网点分布广,接近居民,方便群众,多年来曾起过保障供应、满足需求、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国有小企业应予重视,加大改革力度,给以政策支持,重塑活力机制,寻求新的发展。

(三)“抓大放小”的界定,特别是对小企业的界定。有的同志提出,国有商业员工100人以下的可视为小企业。有的同志以地区划分, 提出县以下均属国有小企业。还有的同志认为,应从不同角度去看:一是量的界定。从中央、省、市、县的层次看,企业规模大和小是不同的,不能绝对化。从全国看,县以下属小企业,但从市、县范围看,又有自己的大企业和小企业的界定。二是质的界定。有的企业从规模来说是小企业,但从它的重要性来说“虽小犹大”;反之,有的企业从规模来说虽然比较大,但其作用和地位不那么重要,如一般商品零售企业,则“虽大犹小”。三是环节界定。商业企业有别于工业企业的特殊性,从环节上来说,批发为大,零售为小,应把批发抓住,小零售放开。不少同志还谈到目前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各地划定的口径不一,说法各异,没有统一标准,建议有关部门以营业面积、员工人数、销售额、利润及区别层次和重要性等,予以明确界定。

(四)“抓大放小”,特别是“放小”改革的原则和检验标准。有的同志认为,目前“放小”改革的形式多种多样,各种改革形式都有它的适应面。但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改革形式,都应遵循两大原则:一是重建机制原则,通过改革能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机制;二是由小变大原则,通过改革使小型分散的企业形成规模经营,增强整体优势。但也有不同看法,认为从山东诸城市和广东顺德市改革实践来看,前者把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卖掉95%,后者市、镇两级公有产权减少到只占61.2%,说明改革最根本的是产权变革和结构重组,而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内部机制的重建问题。而且,小型企业改革的形式包括租赁、承包、国有民营,以至出售、拍卖转为民营,也不是都要“由小变大”的。大家在研讨中一致认为,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能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效益,就应当予以肯定。

二、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的进展和困难

与会同志结合各地实际谈到,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是在不断探索中向前推进的。主要表现在:①初期实行放权让利,进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一定程度调动了积极性,搞活了企业经营。②普遍推行各种承包、部分租赁经营和国有民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企业经营者利益与企业经营效益紧密连接。③对部分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兼并、联合、转让、出售,实行资产重组,转换机制。④近年着手推行股份合作、连锁经营、嫁接内外资等改革方式。⑤改革行政直接管理小型商业企业的体制,组建商业企业集团,联合、带动一批小企业。如肇庆市对13个公司112 个门店分别实行利润分成、基数承包、集体承包、个人承包、招标承包、抵押承包、国有民营、兼并等 8 种形式进行改革。 广州市供销社经营公司(老集体企业),1994年全部推行承包,当年收入1300多万元,1995年上升到1500万元,还投资建了大楼,发展了4个新网点。韶关、惠州、清远、四会、 广州市及部分区都已经或正在撤销局行政管理机构,组建商业集团,形成规模经营,以及采用其他一些改革形式进行改革,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和成效。

大家在回顾过去改革实践的同时,更多的是反映目前国有小型商业企业面临的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是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困难。1995年上半年,广东省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达50%,商业企业51%;1996年第一季度,工业亏损面上升到56.6%,商业也大致相同,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与去年同期比增加53.7%。如果加上暗亏、潜亏,亏损面就更大,而且亏损日趋严重的又多是国有小型商业企业。韶关市国合商业1995年销售额15.3亿元,比上年减3.3%,其中一商系统税减17.3%;1995年亏损额3699万元, 比上年增加30.5%,亏损户数增加20%,亏损面超过50%。其中曾在全国国营饮食店中排名39位、在该市知名度较高、创下好效益的韶关酒家,从过去月营业额100多万元,下降到现在只有30万元, 从盈利大户变成了亏损大户。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

二是网点减少,竞争力减弱,市场占有率降低。广州市旅业公司原有中小旅店117家,现已缩减到只有39家,减少 67 %。 广州市供销社1992年有网点800多家,经过被拆迁、收回、关闭,到1995年只有600多家(包括新增100家)。新会市商业局领导同志认为,国有商业从 1984年起就走下坡路,竞争力逐年下降。国有商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过去高达80%以上,现在降到只有20%,早已被其他经济成份的商业占领了市场。近两年更是每况愈下,企业度日如年。以前还可以说“居安思危”,现在已是“面危思危”了。

三是离退人员比例大,历史包袱重,富余人员难分流。与会同志普遍谈到,国有小型商业企业“三老”(人员老、设施老、面貌老),“三多”(退休人员多、富余人员多、低素质员工多),“三重”(亏损包袱重、养老保险缴费重、医疗费开支负担重)的状况比较严重。在职员工与退休员工比例一般在1比0.5~1之间,有的超过1比1。 广州市旅业公司红城基层店所属的小旅店,在职与退休员工的比例为1:1, 1995年收入1431万,支出1557万,要靠公司补贴度日。国营带集体的企业更加突出。广州市海珠区合作集体公司(称二国营),在职员工399 人,退休829人,为1比2.08,退休人员以年人均5000元负担计,每年需 415万元。该公司所属门店全部推行承包、租赁,年收回不到500万元, 加上其他费用,目前只能惨淡经营,艰难度日。

四是债务重,利息高,收费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1995年全国的国有企业经过清产核资,资产负债率71%。而国有资产又主要集中在大企业。许多国有小型商业企业铺面是租来的,一般自有房产只占一半左右,有的甚至更低。广州市供销社600多个网点, 自有房占不到三分之一。由于自有资本少、底子薄,借债多、利息高,而房租、电费及各种开支大幅度上升,更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困难。有的同志形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是“负重债经营、负重担赛跑、负高成本竞争”。

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面临困难的原因,张井教授在发言中作了较有代表性的分析。他认为,原因主是宏观经济的问题,所以要从宏观解决。①国有企业承担了国家改革的成本。如承担了过重而且不公平的税负,部分政策性亏损,“拨改贷”和“流动资金统一管理”而增加的银行利息负担,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本应由社会公平分担而由国有企业单独负担了。②国有企业改革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从扩权让利开始,放了权,但缺乏约束机制;承包制有一定效果但不解决根本体制问题;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维系的体制之后,分细了核算单位,但没有同时建立起以资产为纽带的网络群体;打破了国有商业的垄断地位,但主渠道作用没有很好维护和发挥。③当前整个经济大环境欠佳,市道不旺,也增加了国有商业企业的困难。

不少同志认为,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的困难早已是众所周知的,许多困难带有普遍性,但也有地方的特殊性,其深层次的问题仍然是改革滞后。一是思想观念问题。越是困难大的地区,其思想观念必然受传统影响较深,有的地市合并之后,仍习惯于过去行政管理的方式,至今还保留着两套批发机构,人为分割,各自为政。二是产权改革问题。有的企业虽然进行各种形式的改革,但还没有真正做到产权清晰,转换机制,国家一定程度仍负无限责任,企业难以真正自负盈亏,优胜劣汰。三是宏观配套改革问题。包括上层建筑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金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许多政策不完善,措施不到位,使企业改革、搞活、解困受到制约。四是地方政府是否重视,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自身对改革、转制、管理、发展的自主意识强弱也有很大的关系。

三、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中央在《“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对国有小型企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制、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改革和改组的步伐。还特别指出,县属企业可以放得更开一些。并且要把改制、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企业的活力。去年11月,省政府批转省经济体改委《关于加快我省小企业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采取包括嫁接改造、易地改造、破产、拍卖等在内的十种改革形式。这些意见,无疑为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大家经过深入交流研讨,着重从四方面探讨了继续推进改革的新思路。

(一)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在研讨中有的同志提出为便于分类指导,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又可以划分为“大”、“中”、“小”,区别类型,选择有针对性的改革形式。其中,“大”的采取承包经营,承包期应比较长;“中”的适宜租赁经营,这是国际上常用的方式;“小”的实行出售、拍卖转为民营。但多数同志认为,上述提到的多种改革形式,近几年各地都采用过,应当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要从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不宜简单对号入座,搞一刀切、绝对比;要依据中央提出“县属企业可以放得更开”的精神,变通现有改革形式,大胆创造新的形式,不断开拓改革的新思路。

(二)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找出新的增长点。

四会市1993年就下决心把6间没有前途的小企业出售, 接着又把一间较大的酒店和商业局办公楼分别以1500万元和3300万元的价格出让,3年共出售大小企业、物业24间,原值800万元,收回资金2100万元;另一间较大的酒店给港商承包,3年承包费和前期押金共310万元。除了用于清还债务和安置职工外,还有2000多万元。1994年投资1500万元,使1988年已打桩因无资金而一拖5年的12层商业大厦很快在1995 年建成,成为四会市国营系统集商业、饮食、娱乐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最近,他们又决定投入2000万元(前期投入1000万元),引进外资8000万元,建20层龙苑大厦,并已列为四会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多家投资主体的股份制的全市一流的大企业。大家认为,该市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把死亡点转化为增长点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改革的一条重要的思路。但其中必须以有较多自有产业和由政府统一领导进行整体改革为前提条件,否则就难以实行。

(三)培育大的,带动联合小的,走由小变大,规模经营之路。

广州市80年代中期下放给海珠区的国有百货企业20多家,由于规模小、网点分散,形成不了影响。1991年,他们集中企业改革搞活的力量,在市内区属商业中首家开办大型购物中心,面积近一万平方米,日销售额四五十万元,为一间小企业营业额的50~100倍,开业不到5年,营业总额11亿元,创利税6000多万元。在大企业的带动下,使全区国有百货商业营业面积从原来的4000多平方米增加到近2万平方米, 年销售额从4000万元增加到4亿多元,员工从800多人增加到2000多人。最后,该区又决定以海珠购物中心为龙头,组建百货集团企业,把百货商业骨干企业改为子公司,小门店联成为连锁店,沿着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进。

(四)固化债务,以优带劣,重建机制,寻求搞活发展的新生机。

特别是对负债严重而又有前途的企业,按省政府领导同志提出的思路,可以经过批准把债务固化下来,停息挂帐。然后把企业放出去让优势企业租赁或委托经营,按期缴纳承租费或委托经营承包费,规定承担经营者不负担原企业债务,但要接收原有企业职工。这样做,既可以调动优势企业积极性,又可以发挥优势企业的作用,带动劣势企业重建活力机制。政府也可以用上缴的承租费和税收逐步偿还原企业的债务。但有的同志认为,省政府提出固化债务的思路,涉及财政收入,主要靠政府行为,如要普遍实行,难度颇大。

大家在探讨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新思路的同时,一致建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扶持国有小型企业深化改革,尽快走出困境。

一要重视商业的改革,特别是小型商业企业的改革,切实克服轻商观念,真正把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摆到各级政府经济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曾多次到过省外各地考察的一些同志,在会上深有感触地说,上海市对商业大力支持,要房有房、要地有地、要钱有钱、要政策给政策,我们与之相比有很大差距。实践证明,各地国有小型商业改革发展的不平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反映了政府重视程度的差异。

二要加大机制转换方面政策支持的力度。国有企业机制的转换,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政府,如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不转变现行的运作机制,国有企业要真正转换机制是不可能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三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的力度。目前国有商业企业负担重,资产负债率高,资金周转困难,与财税、金融改革支持减弱有直接关系。应当加大对商业的资本金投入和资金的支持,通过财政支持或划出部分国有资产,解决退休职工养老医疗负担,帮助企业卸下政策性亏损的包袱,继续给予困难企业税前还贷优惠和减免所得税优惠,尽快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降到60%以下。否则,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很难摆脱困境。

四要加大企业经营场地政策支持的力度。国有商业改革发展,除市场、资金、人才等要素外,有没有经营场地、场地大小和所处的地点、环境又是至关重要的。近几年广州市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日渐萎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自有产业少,铺租成倍提高,经营场地大批被拆迁或索回,又不给予回迁安置,使许多小企业失去经营依托,职工断了收入来源。许多企业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改革发展就无法顾及。因此,大家建议,各级政府和城建部门应当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在新建住宅区中优惠安排国有商业网点,并借鉴江浙沪省市的经验,凡租用房管部门的国有商业用房,因同是国有资产,可以优化组合,转为增加商业资产的投入,无偿划给国有商业占有、使用、经营。否则,长此下去,大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将会逐步消亡。

梁浩德执笔

199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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