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舒的改革思想_康有为论文

论宋舒的改革思想_康有为论文

宋恕维新思想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2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0)03—0044—07

宋恕(1862——1910),字燕生,号六斋,浙江平阳人,是近代一位特立独行的维新思想家。他曾师从孙锵鸣、俞樾、孙诒让等国学大师,并深受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影响,抱负不凡,“年未及立,极有澄清天下之妄想。”虽然他一生颇不得志,只在上海、杭州、天津等地当过教习,但他的维新思想却独具特色,自成体系,对当时的维新派也产生过一定的影响。由于他的著作“多以畏弹射而未敢刊行”,所以,他死后,声名渐没,思想也鲜为人知。本文依据今人整理的《宋恕集》,主要论述他的维新思想,以恢复他作为近代维新思想家的历史地位。

宋恕的维新思想,主要集中在他的“三始一始”说中。1892年,他上书李鸿章,提出:“欲化文、武、满、汉之域,必自更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设议院始;欲兴兵、农、礼、乐之学,必自改试令始。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则曰: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他自称:“蓄三始之说,十年于兹,一始之说,亦五年于兹矣”。(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02页。)可见他的“三始一始”说酝酿已久。

“三始一始”说的核心是设议院,宋恕对此谈论较多。他以日俄为例,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议院与治国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白种之国,独俄罗斯无议院,故俄最不治。黄种之国,独日本有议院,故日本最治。”他把议院同学校、报馆一起视为“无量世界微尘国土转否成泰之公大纲领。”建议当权者“诏求英、德、法、美、日本等国议院、报馆详细章程,征海内通人斟酌妥善,与学校同时举行。”(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37页。)至于如何设议院,他以县议院为例,有一个较详细的设计:“每县置议院一区,略筹公费存院应用。令本县举户公举议绅、议生”,“县中一切事件,或先由知县照谕集议,或先由议绅生照禀知县。议绅生有所争于知县,不听,许通照、通禀大宪。若被控系小讼牵连,地方官径行摘出不问;即事情重大,亦不得遽行传提,须先令阖县绅坽复查;直之者过半,不问;曲之者过半,然后除其议绅生之名,依常传提、审究。议绅生不给薪水,令开报馆、卖新闻纸。”(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0—21页。)这段话对议院议员(议绅、议生)的产生方式、具体职责、享有的特权都有明确的规定,是近代思想家关于如何设议院较具体的论述。1898年6月28日(阳历8月15日),宋恕在同好友孙宝瑄的谈话中,认为日本变法之初,先设议事所,举国人议事,真得变法之要诀,由此可知“欲振兴诸务,实事求是者,非议院不能有成。今之操议院缓立之说者,皆大误天下也。”(注:《宋恕集》下册,第1045页。)当时孙宝瑄以“今之民多愚,假议院开,八股必不能废”相诘难。宋恕对此解释道:“然议院果开,时文不废亦无害”,原因是“有议院,则天下之学使、乡会试考官、书院山长必由公举矣。所举者虽不必骤获硕学渊德之士,而庸劣陋恶顽暗之人必渐少,天下之为时文者必有进无退。时文之进亦由多读书。读书者多,民智渐开,公理日明,必有废八比之一日。今不开议院,仅改时文为策论,虽足一新耳目,而主试非人,则弃取非法。弃取非法,则众心不为鼓舞,日久必至攻策论如时文,仍无补于天下”。(注:《宋恕集》下册,第1046页。)宋恕的这番议论同当时流行的先开民智、后设议院的观点有所不同,至少他认为设议院与开民智应同时进行,而不应有先后之别。同年7月1日(阳历8月17日), 宋恕在同孙宝瑄的谈话中,又对中国设议院的前途作了乐观的估计:“中国能大开上下议院,自宰相督抚以至州县咸由公举,行之十年,则十八省必可进至倭人未变法以前局势;行之四十年,必可进至日本今日局势,可决也。”(注:《宋恕集》下册,第1046页。)对设议院的态度如何,是衡量近代思想家思想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康有为在1895年《上清帝第四书》中,也曾有过“设议院以通下情”的主张,但到了1898年,他在亲自参与变法的过程中,认识到顽固势力的强大,因而又反对中国设立议院,认为:“今日言议院、言民权者,是助守旧者以自亡其国者也”,“中国惟以君权治天下而已”。(注:康有为:《答人论议院书》,《国闻报》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与康有为相比,宋恕关于设议院的主张是一贯的。早在1887年他就提出:“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开议院始。”(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84 页。)到1898年仍把设议院作为变法之本。宋恕关于设议院的言论多见于他私下与友人的谈话中,这一方面反映出他畏弹射而不敢倡言的软弱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这种思想的真实性。

宋恕的“三始一始”说在当时已属激进之论,但他自己却将这些视为“卑议”。也就是说,他还有与此不同的“高议”。他在1894年致友人的信中说:“曾著一经世书,所拟法律,非但与汉后议论大忤,且有不满姚、姒,深薄子、姬之意,未敢示人,私名之曰《高议》,将藏之石室,以待千万年后之圣人再拜启匣而出其书。”(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12页。)1896年, 他与日本友人的信中也提到:“既著书十余万言以力攻伪儒,其精者藏诸石室,虽未敢示人,其粗者如易欧服、师西律、改官制、开学校、设议院之类则公言之有年矣。”(注:《宋恕集》上册,第557页。 )随着《宋恕集》的整理出版,我们今天已不难从他生前未刊的《六字课斋津谈》和与友人的信函中,窥见他“高议”的基本内容,那就是:崇儒抑法,复教改制。

宋恕认为,“秦汉以下,儒教之实早亡”。(注:《宋恕集》下册,第1037页。)秦汉以后的儒学实质上是阳儒阴法之学,“其学阳尊孔、孟,阴祖鞅、斯,务在锢民聪明,拂民天性,驱民入于狉獉之域、奴仆之区”。(注:《宋恕集》上册,第556页。 )阳儒阴法之学的始作俑者是汉代的叔孙通,由此开始,“孔教始为世法所乱”。董仲舒继其后“认法作儒”,并请罢黜百家,迫使诸子学,“改前师说,而周末诸子之教始尽为世法所乱”。发展到程颐,则是“以纯法之学,阳托儒学”,从而使儒学的一线微言,从此遂绝。儒学之亡导致“文明古族,蠢若野蛮,甘仆金、元,任屠张、李,饿死恒沙,相食泛常,劫窃公行,丞报盈耳”。(注:《宋恕集》上册,第527页。)

正因为宋恕把神州长夜、民众罹苦的原因归于儒学之亡,所以,他自幼“学经天纬地之文,抱易法以儒之愿”(注:《宋恕集》上册,第271页。),一生“以复教为先务”。(注:《宋恕集》下册, 第1078页。)他在1895年致夏曾佑的信中说:“下走窃以为图拯神州,不必改教,复教而已!”并以日本泰西诸国皆因复教而强作为例证,“海东之所以臻此文明者,由有山鹿义矩、物茂卿诸子倡排洛闽之伪教以复洙泗之真教也。海西之所以臻此文明者,由有味格力弗、路得、束盈黎、菲立麦兰敦诸子倡排教皇之伪教以复基督之真教也,东西之事,复教之明效也”。(注:《宋恕集》上册,第528页。)同年, 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谈到欲为变法做三件事,其中第一件就是“力攻大魔以明佛道”,他对此解释道:“神州汉后大魔四人:叔孙通、董仲舒、韩退之、程伊川。孔、孟即我国之佛”。(注:《宋恕集》上册,第532页。)

既然宋恕要在复兴孔孟儒学的基础上进行改制,那么,他心目中的孔孟儒学的真义是什么呢?他认为:“孔氏之教,皆以仁民爱物为体,公天下为用”。(注:《宋恕集》下册,第1076页。)“儒家宗旨有二:尊尧、舜以明君之宜公举也,称汤、武以明臣之可废君也。”(注:《宋恕集》下册,第1037页。)他还认为,孔孟儒学与西方的政教学说是一致的,《论语》实古今第一奇书,“欧洲好处全在此书之中”。(注:《宋恕集》上册,第51页。)《四书》、《五经》“何语不与今之泰西政教论议若合符节?”(注:《宋恕集》上册,第536页。 )“《周易》确寓民主之义”。(注:《宋恕集》下册,第1040页。)甚至认为“禹域孔孟之主义本亦近于彼土所谓社会主义”。(注:《宋恕集》上册,第617页。)由此可见, 宋恕所要复兴的儒学决非是真正的孔孟之学,而是经过他的改造、渗进西学内容的儒学。他把具有近代意义的“革命”、“民主”内容塞进儒学,其目的是为他的变法主张提供理论依据。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宋恕复教改制的本质,我们可以把他的“复教改制”与康有为的“托古改制”加以比较。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中,认为东汉以来的经学,多出刘歆伪造,“即宋人所尊述之经,乃多伪经,非孔子之经也”。宋恕把秦汉以后的儒学说成是阳儒阴法之学,程朱理学尤其与孔孟之学“绝异”。两人都是要从根本上动摇封建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为变法维新扫清思想障碍。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把“述而不作”的孔子打扮成改革家,把选举、议院等都说成是孔子所创。宋恕以复兴孔孟儒学作为变法的前提,把儒学的宗旨归纳为“君宜公举、臣可废君”,用西学来改造儒学。两人都是借古人的服装,演现代的活剧,表面上是复古,实质上是维新。因此,宋恕的“复教改制”与康有为的“托古改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为自己的变法主张提供理论依据。

更为相似的是,梁启超称康有为为“孔教之马丁路德”。(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69页。)近代学者孙宝瑄也把宋恕以复教为先务,比作“路德之创新教以拒加特力之横”。(注:《宋恕集》下册,第1078页。)蔡元培也认为,宋恕“要在儒学里面做‘文艺复兴’的运动”。 (注:《宋恕集》下册, 第1033页。)正因为两人的变法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宋恕虽从古文经学的立场出发,对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不甚服”。但当他见到《孔子改制考》后,便佩服得五体投地,“始服更生之能师圣,始知更生能行污身救世之行”。(注:《宋恕集》上册,第602页。)

两人的差别在于:康有为以自信家、冒险家、理想家之气概,敢于公开发表自己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从而在思想界刮起“大飓风”,引发“火山大喷火”,康也因此奠定了他在维新运动中的领袖地位;而宋恕的这番“高议”却只是深藏石室,未敢示人,而且也远不如康有为的理论系统,其影响当然也不能同康有为相比。

宋恕一生主要从事教育活动,因此,在他的维新思想中有大量关于教育改革的言论。宋恕生活在科举时代,同当时的其他维新派一样,他对弊端丛生的科举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其矛头首先指向时文取士。他认为“时文之害至今日极矣”,中国有十八行省,二百多府郡,二千多州县,莫不有学,学校之外复有书院,养士之区不为不广。学有教官,院有主讲,训士之师不为不多。再加上督学贡之,主试举之,总裁进之,至于成进士,几经选拔,本应可任国事,“然而天下恒有才乏之叹,何也?则虽欲为时文解尤,岂可得哉!”(注:《宋恕集》上册,第181—182页。)由于当时的新式学堂数量有限,科举考试制度难以骤废,因此,宋恕主张渐进改革。针对当时的教育现状,他把挑选合格的教员作为改革的重点。他主张本县教师应由本县延师公所选派,而延师公所负责挑选教师的师董应由本县议院议员公举。具体做法是:每县城设延师公所一区,经费派捐,由本县议院绅生公举品学兼优者为师董。欲为蒙师者,无论流、土,均须报名公所,候董面试史论、时务论各一首。除不取者,取者等四,榜之公所,差其脩额,欲延蒙师者向所指延。(注:《宋恕集》上册,第133—134页。)宋恕把以上这些做法看作是向日本及欧美诸国的师范学校学习,“略师其意”。宋恕的上述主张,反映出他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依靠议院来监督、管理学校。宋恕在政治上极力主张设议院,与之相联系,在教育上他认为只有在设议院之后,通过议院的“公举”,才能挑选出合格的教育管理官员和教学人才。这在当时诸多的教育改革主张中,确有独到之处。

戊戌时期,教育改革议论蜂起。作为维新派中的一员,宋恕对兴学亦有极大的热情。在谈到兴学的重要性时,他指出:“学校者,议论之本也;议论者,政事之本也。政事之病,莫大于外张内弛,议论之病,莫大于似是而非,似是而非,由于不学。故欲振作政事,必先转移议论,而欲转移议论,必先开广学校,此古今中外之通理也。”明确把兴学作为国家政治之根本。他认为铁路、矿务、银行、邮局这些西法,之所以行之西方诸国大有成效,行之中国依然我法,根本原因就是我国与西方相比“识字、读书人数悬殊”。日本之所以能由弱转强,与俄英争亚洲之牛耳,也是因为“大开学校,不数年而民智骤进,议论日新,政事随之,国以顿盛”。(注:《宋恕集》上册,第247—250页。)因此,宋恕主张中国应向日本学习,实施全民义务教育。“令民男女六岁至十三岁皆须入学,不者罚其父母。每县、乡、聚、连均置男、女校各一区,校费派捐于本县、乡、聚、连,校师公举于本县、乡、聚、连,课程酌集外国之长,读本专用赤县文字。民生六岁入连校,连校中优者升入聚校,聚升乡,乡升县,如是递升,以至京校。依日本科举法:某学有成,给某学士、某学博士名号,女子一体给与。男女满十三岁,愿出学者任便。”(注:《宋恕集》上册,第135—136页。)这段话是近代思想家对实施义务教育较早较完整的论述,它反映出宋恕的全民教育观,在当时具有明显的超前意识。

20世纪初,国内有欧化思潮、国粹思潮两股对立的教育思潮,宋恕主张“融国粹、欧化于一炉,专造异材,以备大用”。他以亚洲历史为例指出:“大抵国粹愈微,则欧化之阻力愈大,而欧侮之排去愈难;国粹愈盛,则欧化之阻力愈小,而欧侮之排去愈易。”这是因为,国粹与欧化表面对立,实则同源,“大抵地球正教,宗旨全符,孔、佛、耶稣,同归仁恕。所不同者,皆其形式。故本国之粹若微,则外国之粹自然亦格格而不相入,本国之粹若盛,则外国之粹自然亦息息而遥相通”。因此,“欲欧侮之排去易,必先使欧化之阻力小,而欲欧化之阻力小,必先使国粹之微者复盛”。(注:《宋恕集》上册,第372—374页。)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宋恕才提出创办粹化学堂、实施特别教育。

宋恕的“粹化”教育思想,是他教育思想中最独特的部分。他针对国粹与欧化两种对立的教育思潮,主张融欧化、国粹于一炉,试图用调和的办法来解决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的冲突和对立。这种主张的合理性在于:它既能避免国粹与欧化各执一面的偏颇,又能较好地处理吸收外来文化与弘扬本国文化的关系,使两者互相印证、互相补充,通过欧化来弘扬国粹,通过国粹来消化欧化,是一种弘扬本国文化与吸收外来文化并重的教育观。他设计的粹化学堂管理办法,把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引入学校,这不仅是在管理学校,更是把学校作为三权分立的实验场。因此,宋恕的教育思想体现着民主精神。他就是要以学校为试验场,培养学生的民主思想和管理经验,为以后中国的政治民主化打下基础。其立意之高远、用心之良苦,着实令人钦佩和感动。

在宋恕的维新思想中,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方面,那就是对妇女苦难的深切同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一系列妇女解放的主张。

(一) 禁缠足。宋恕认为,“裹足一事,为汉人妇女通苦,致死者十之一二,致伤者十之七八,非但古时所无,且又显背皇朝制度,急宜申明禁令,以救恒沙之惨”。(注:《宋恕集》上册,第152页。 )在分析汉族妇女为何尽心力于缠足一事时,宋恕指出,一是因为“闻见之虚影迷误其羞慕”。汉族男女在听歌、观剧中,听到、看到的才女、贵女都是“三寸之足”,蠢女、贱女都是“盈尺之足”。如此天长日久,歌词虚影、剧相虚影深入人心,于是相互仿效,缠足之风渐盛。二是因为“古今之实形隔绝于耳目”。由于妇女无学,所以汉族妇女不知道古代美女、才女皆不缠足;不知道历朝历代皆无缠足之令;不知道儒墨诸教皆无缠足之训。由于旗汉不杂处,所以汉族妇女不知道旗籍命妇皆不缠足;不知道皇太后、皇后、公主皆不缠足。如此则汉族妇女既难遵循古训,又难慕效今贵,致使缠足陋习流传至今。鉴于以上造成缠足的原因,宋恕提出了禁缠足的上下两策:上策是“追三代之典,师东邻之制,下教育令:令民男女六岁皆入学”。下策是“整饬乐部,增立新令:嗣后演剧惟娼妓许状缠足,自非娼妓慨不许状缠足,犯者重惩,剧者革”,“又请变通旗籍旧章:凡旗人之贫而愿致力于农工商者许其出外与汉民杂处,一体归州县辖治”。(注:《宋恕集》上册,第269—270页。)宋恕主张从教育入手、从宣传入手来逐渐革除缠足陋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是可行的。1902年2月1日,清廷颁布婉劝妇女解放脚缠谕旨。同年11月1日, 宋恕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写了一篇《遵旨婉切劝谕解放妇女脚缠白话》。此文洋洋万余言,从很多方面讲了缠足之害、放足之利。这是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劝戒缠足的著作。由此可见宋恕对妇女放脚的一片热忱和良苦用心。

(二) 禁娼业。宋恕把娼妓列为中国极苦之民之列,他指出:“莠民盗人妇女,卖入娼寮,开寮莠民酷刑逼娼,不从者死;复有莠民父及后母、伯叔、兄弟及夫,刑逼其女、其姪、其姊妹、其媳、其妻妾卖娼,不从者死。民之无告,于斯为极。”(注:《宋恕集》上册,第151页。)在对待娼妓的态度上,宋恕思想前后有所变化。 他在1892年写的《六字课斋卑议》(初稿)中,主张“今宜于妓寮多处,设女闾局:令开寮者同甲首到局,计口报捐,由局员亲往验实。严谕该寮主:嗣后不许收买十四岁以内幼女入寮;十四岁以外妇女许收买,惟须先同甲首带本妇女到局,问取甘结,不许非法用刑;欲从良者,止许索还原价,不许浮勒分文”。(注:《宋恕集》上册,第30页。)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宋恕当时并不主张禁娼业,而只是强调妇女为良为娼,需遵其自愿,不准逼良为娼。到了1906年,他在《代批知县张大鹏革弊兴利条议》一文中明确表示,中国之娼妓与海外文明诸国不同,“彼之娼出于自愿,故尚不妨税之而保护其业,而我之娼出于勒令,故断不可税之而保护其业。”“若抽税保护,则何异为猛兽逐尽猎人,而使得横行于白昼通衢以纵噬我同类哉,此稍有人心者所决不忍为”。(注:《宋恕集》上册,第405页。)禁娼业的态度非常坚决。 尽管宋恕对娼业有抽税和严禁两种态度,但从他的整个妇女解放思想来看,他还是倾向于禁娼业。他在1892年之所以主张设女闾局,抽女寮之捐,是因为他认为当时娼妓无处无之,若严申律令,必期禁绝,万万不能,不如“先行抑淫以扶贞、别淫以全贞之法,而后可冀淫之风渐衰、贞之风渐盛也”。(注:《宋恕集》上册,第29页。)其出发点是加强对娼业的管理,防止逼良为娼。后来他入世渐深,对妇女的苦难有更深切的了解,认识到中国的娼妓“出于勒令者居十之九而奇”,因而主张严禁。

(三) 婚姻自主。宋恕认为,夫妇为人伦之始,若善男娶恶女,善女嫁恶男,终身受累,而女尤苦。即使同为善良之人,如果性情歧别,亦相处不乐。为了能实现男女婚姻幸福,他主张:1.禁止早婚。“男女年未十六,不许家长订婚;犯者,官、绅、衿、兵俱革,平民杖一百,毁其婚书,离其男女”。对童养媳“尤宜悬为厉禁”。(注:《宋恕集》上册,第31页。)2.男女结婚自由。“男女许自相择偶:己俩属意者,家长不得阻挠、另订。”“倘因阻挠、另订而致毙其女者,该家长依未及年订婚例惩治外,发惩罪所十年。若系伯叔为家长而致毙其侄女,兄弟为家长而致毙其姊妹者,无论官、绅、衿、兵、平民,均斩立决”。(注:《宋恕集》上册,第31页。)3.男女均有权离婚。宋恕认为,古人制定的“七出”之礼于情理不公,他主张重新制定“三出”、“五去”之礼。“三出”指的是“舅姑不合,出;夫不合,出;前妻男女不合,出;皆由夫作主”。“五去”的前“三去”与“三出”同,另两去“一为妻妾不和,一为父母无子,归养”,“五去”皆由妻妾作主。在“三出”、“五去”之礼中,宋恕更强调“五去”礼,他认为“盖不设‘五去礼’,则为妇女者,不幸而遇盗贼、灭伦之夫,惟有身与之俱死,名与之俱臭,斯乃数千年来第一惨政也”。(注:《宋恕集》上册,第32页。)宋恕设计的“三出”、“五去”之礼,不仅使妻子与丈夫一样享有主动离婚的权力,而且明显偏向于妻子。这是对当时盛行的完全由男子作主的“七出”之礼的否定,也是对夫为妻纲的大胆挑战,在当时确属惊世骇俗之论。为了使被出、自去的妇女易于改嫁,宋恕还主张“永停旌表夫亡守志贞女、节妇,夫亡自尽烈女、妇例,并除再适妇女不行封赠例”。(注:《宋恕集》上册,第33页。)

(四) 兴女学。戊戌时期,维新派在谈论妇女问题时,都把兴女学作为妇女解放的起点;在谈论教育时,也都对妇女教育格外关注。宋恕对此亦有同样的认识,他指出:“人之生也,得母气居多;其幼也,在母侧居多;故女不可不学,尤甚于男。”(注:《宋恕集》上册,第136页。)“使女子皆读书明理,则人才、风俗必大有转机”。 (注:《宋恕集》上册,第17页。)为此,他在《六字课斋卑议》(初稿)中,专门列有女学章,集中谈论如何兴女学。在《六字课斋卑议》(印本)中,明确提出男女一体实施义务教育。前面提到,宋恕在分析汉族妇女为何尽心力于缠足一事时,把妇女无学作为病源之一,因此,他设计的禁缠足上策便是“令民男女六岁皆入学。”使妇女在获得精神解放的同时也获得身体的解放。

戊戌时期,具有近代意义的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开始起步。康、梁、谭、严等人都对妇女问题表示出极大的关注,发表了诸多同情妇女苦难、主张妇女解放的言论。与这些人相比,宋恕的妇女解放思想并不逊色,在某些方面更为突出。他在1892年的《六字课斋卑议》(初稿)中,用大量的篇幅集中讨论妇女问题,其时间之早、内容之丰富、主张之大胆,都是其他维新派所不及的。因此可以说,宋恕是中国近代最早系统论述对妇女解放的思想家。

以上我们论述了宋恕颇为激进、颇具特色的维新思想,从中可以看出宋恕确实是一位很重要的维新思想家。但宋恕在戊戌时期并未像康、梁那样直接登上政治舞台,参与维新变法,他甚至连自己的著作也不敢出版。这言行之间的巨大差距,究其原因:一是与他自身的遭遇有关。宋恕出生寒微,家世数百年无仕者。在他25岁那年,父亲去世,其弟因争夺家产而爆发家难。从此以后,宋恕被迫远离家乡,南北漂泊,寄人篱下。这件事在他心中留下了浓重的阴影,使他一生都在悲苦忧郁中度过,也使他养成了避祸保身的怯懦个性。再加上仕途不顺,先后拜访过张之洞和李鸿章都未被重任。因此,他在戊戌时期“志气已向灰冷”,到辛丑以后,“则一言不发,视泉下人但多一口气耳。”(注:《宋恕集》上册,第652页。)其政治主张也是愈趋而愈卑, 二十年来有四变:“始吾闻无政府之说而独好之,独演之;已乃知其万不可行于今禹域也,则降而演共和之说;已乃知其犹万不行于今禹域也,则降而演世及立宪之说;已乃知其犹万不可行于今禹域也,则降而演专制改进之说。”(注:《宋恕集》上册,第431页。)二是与康、 梁维新派的分歧有关。宋恕自视极高,“自信世无孔子,不当在弟子列”。在戊戌以前,他对康梁很看不起,他在1897年致友人的信中还说:“康长素侈然自大,实不过帖括变相。《公车上书》中议论可笑已极!其文亦粗俗未脱岭僚气,说经尤武断无理。”(注:《宋恕集》上册,第578页。 )这固然有经学上的门户之见,但主要是对康梁在戊戌年间的活动不满。宋恕在1899年给梁启超的信中,开诚布公地谈到不满康有为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康有为主张“阻和东”,而宋恕则主张联日拒俄;二是强学会引张之洞、黄体芳为领袖,宋恕因此怀疑康有为“决非正人”,故拂衣自绝。他不满梁启超的原因也有两点:一是《时务报》屈服于张之洞的压力,与张讲和;二是《时务报》不登章太炎的文章(注:《宋恕集》上册,第602页。)。宋恕虽然由于以上原因, 未能同康梁一起参与变法活动,但他后来读了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和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后,前嫌尽释,称梁为“正人”,赞康为“尼山嫡派”。可见,宋恕对康、梁的不满多由误解而起,一旦了解内情便视为同道,毕竟他们的变法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宋恕生前落落寡合,知音难觅。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对他评价很高。俞樾称誉他有“绝后空前之识”,李鸿章惊异为“海内奇才”,蔡元培肯定他有“哲学家的资格”,许寿裳断定他“实一伟大革命学者”(注:《宋恕集》上册,第5页。),虽然个别有过誉之处, 但也决非偶然。随着人们对宋恕思想的了解,他作为近代著名维新思想家的地位将会得到确认。

【收稿日期】 199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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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舒的改革思想_康有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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