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价值冲突与人文精神_主体性论文

全球化背景下的价值冲突与人文精神_主体性论文

全球化背景下的价值冲突与人文精神(笔谈)——价值观的人文本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价值观论文,本性论文,人文精神论文,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2)06-0005-12

在全球化进程中,多元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核心是价值和价值观上的冲突和融合 。价值,即各民族、阶层、个体等主体的价值存在和价值标准,是指他们赖以生存的客 观形式,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全部权利和责任的集中体现;这种客观的存在反映到人们 的意识中,形成了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等思想观念,即价值观念。只 有在充分把握价值现象的特殊性,同时也充分注意到“观念”这种思想形式特殊性的基 础上,才可以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价值观”所具有的特殊性,才能够对于人类内心深处 这种最富有激情和动力的精神形式,给以适合其品格的应有对待。

显然,在人们有意识的行为中,价值观具有某种直接的决定作用。因此,理解价值观 的本质特性,是考察全球化进程必不可少的理论前提和思想基础。

那么,价值观有什么特点呢?根据价值的本质,可以简单地说,价值观的特性表现在内 外两个方面:价值观的内在基本特性,是它的“主体性”和“超知识性”;由基本特性 决定或衍生出来的外在特性,则是它在现实社会中的“多元性”,它的功能的深刻性和 相对稳定性,等等。

1.价值观的主体性是指:任何价值观都只能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一切信念、信仰和 理想都只能是什么人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世界上不存在所谓“无主体”的、抽象普遍 的“终极”价值观;任何价值观的思想内容和倾向,都不是头脑中纯粹自生的,而是主 体自身社会存在及生活经历的一定反映,并因此而具有该主体的具体本性和特征;价值 观的主体性通过主体特有的、个性化的立场、态度、取向、旨趣、特别是评价标准表现 出来,往往带有较浓厚的主观性和情感化的色彩;不同主体之间价值观的异同,必然与 主体存在、生活方式、地位、需要(不是“想要”)利益和经历等等之间的异同相联系: 如果主体之间在这些方面有共同性,那么他们的价值观也会有相同之点;如果主体之间 在这些方面有所不同,那么他们的价值观也就必然有所不同;等等。

价值观的主体性来自价值和价值标准的主体性。“物的价值因人而异,客体的价值依 主体而定”,具体的主体性是一切价值的客观本性,因此也是一切价值观的根本特性。

把握价值观的这一根本特点,对于观察和处理价值观问题,有以下两点重要的启示:

——我们在考察任何价值观的时候,都要首先明确“这是谁的价值观”。是谁的价值 观,“谁”就是主体。明确主体,并进一步以主体的社会存在去说明他的价值观。绝不 应混淆各种不同的主体,或无视现实主体的多样化形态,采取一种“单一化”的态度, 更不应颠倒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地位,以为可以不联系人们的实际生活去谈论 价值观,甚至可以反过来用人们的价值观来说明人们的地位、需要和利益等,从而将价 值观的问题统一主观化。

——我们在论证、反省和建设我们自己的价值观的时候,要首先把握好我们自己的社 会定位和历史定位,认清我们自己的根本利益、需要、能力、条件和历史使命,始终明 白“我(们)是谁,我(们)应该和能够要什么,不要什么?”依此来提高自觉性的程度, 掌握好价值判断的标准。这样才能正确地提出和规定价值观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2.价值观的超知识性是指,价值观的存在和作用往往在已有知识的范围以外,不是知 识所能包含或代替的。构成价值观的信念、信仰、理想等不同于知识、理论和科学,二 者有交叉关系,但不重合。人类的知识系统表明人们“知道什么,懂得什么”;而价值 观系统则表明人们究竟“相信什么,想要什么”。知识能够为价值观提供一定的基础和 选择范围,价值观则指导人们在已有知识(不论多少深浅)的基础上,按照人自己的尺度 进行价值选择、定位、定向。一般说来,“知道什么”还不等于“就要什么”。特别是 ,越是在知识和经验达不到的地方和时候,信念、信仰和理想就越起作用。

观察社会上(包括宗教和非宗教)的信仰现象,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超知识性精神活动的 特殊存在及其巨大作用。面对各种迷信现象,我们深为愚昧无知所造成的悲剧而扼腕叹 息。并不是什么样的知识本身,而恰恰是知识的有限性,使任何人都需要寻求信仰。在 现实生活中,如果人们没有找到健康的合理的信仰,那么就可能堕入迷信。

信仰是如此,信念和理想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价值观的超知识性同样来自价值关系和价值标准的主体性。价值不是产生于世界和万 物本身的现象,因此它也不可能用关于世界和万物本身的认识、知识来直接回答,而要 用人本身的状况、需要、能力等及其意识来回答。把握这一特性的重要启示是:

——价值观的主体性意味着个性化,而它的超知识性则意味着必然含有某些非理性、 情感化的因素。因此社会上的价值观不大可能像知识、科学、真理那样高度合理和统一 ,也不可能像普及科学知识那样,不必考虑人们的个性需要,仅仅通过传播就能够用一 套结论来统一人们的头脑。价值观是不能强求一律的。在这个领域,首先要充分理解人 们形成自己价值观的多样性、条件性和过程性,尊重人们选择执行自己信念、信仰和理 想的权力与责任。

——价值观的超知识性并不等于无理性。事实上,人类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和依赖于理 性的引导,价值观也就越来越需要进行自觉的反思和自我校正。在这个层次上,人类价 值观的发展不是越来越远离科学,而是相反,越来越需要和依赖于广义的科学。人类的 科学知识是有限的,而人类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却能够超越这种有限性。彻底的科学 精神是沟通知识与信仰的桥梁,是预防迷信和病态心理的解毒剂。

价值观的上述两大基本特性,决定了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其他表现和特征,其中最 重要的就是价值观的多元性。

3.价值观的多元性来自价值的多元性,它是指,在一定范围(并非只有一个主体的)的 社会生活中,由于现实主体的存在是多元的,而每一主体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在每一主 体那里,价值观能够是一元的),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观念,不能彼此等同 或替代,因此总体上就呈现出多元化状态。

价值的多元性是世界无限多样性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这里“元”的涵义,是指最终的 根据、基础和标准。唯物主义的世界一元论认为,万事万物的共同本质在于它们的物质 性,在一元存在论的前提下,所谓“多样性”也有不同的具体情况。世界的“无限多样 性”,不仅仅是形式上、数量上、暂时性的多样化,也有本质上、实质性、根本性的多 样化。而多元性就是指那种根本性、根据性、实质性的多样化。

例如:有一种多样性,是多样之间可以在同一根据和基础上最终综合、统一、一致起 来的。就像一个物体的形状、颜色、硬度等多种属性之间是完全统一的;一个主体在经 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价值追求之间,是必须和能够综合、统一起来的。这种情况 可叫做“一元的多样性”。

而另一种则不然,如同一个物体的颜色形状并不与另一物体的颜色形状相统一,一个 主体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并不能与另一主体相互等同一致,同一双鞋给不同人穿的效果 必然不同,等等。它们之间如果要统一一致起来,意味着要“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否 定另一方或一方归属另一方”。这是在现实意义上一种不能在同一基础上用同一根据综 合统一的多样性,可以把它相对地叫做“多元的多样性”。

价值的多样性包括了上述两种情况。一般说来,“一元的多样性”适用于一元化的主 体情境,包括现实中的个体和群体整体等;“多元的多样性”则是多元主体(个体之间 、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等)情境下的必然。

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囿于知识论的传统习惯,不能充分注意和理解后一种情况,不 能把握“多样性”和“多元性”两个概念的份量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经常有意无意 将其混淆,导致对实质性的多样化有所忽视和误争。因此,我们有针对性地重点提出了 价值和价值观的“多元性”概念,并认为,充分注意并合理对待这种多元性,是自觉的 、清醒的价值观所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把握价值和价值观多元性的重要启示是:

——要清醒面对多元化的现实。在价值和价值观的领域中,社会上的多元化是一个客 观的、必然的普遍现象。人们之所以不能清醒地承认并自觉地按照这种情况去对待它, 往往出自两个误区:一个是“事实与价值不分”——出于某种利害考虑或主观愿望,( 因为其可能“可能有害”、难以应对)而不敢正视、不愿承认或拒绝接受这种多元化的 现实;另一个是“人我不分”,缺少主体性思维——不懂得以独立、平等的眼光看待自 己和他人,总是把自己认定的价值标准或终极目标,当成一切人应有的价值归宿,等等 。这些误区都包含着对社会和历史的现实,特别是对人的主体权利与责任的忽视。价值 领域中的“普世一元主义”和绝对普遍主义的危害是:在现实中,往往使强者产生“一 元主义的谮妄”,成为他们推行霸权主义、专制主义的借口;而在弱者那里,则总是导 致消极的屈从和依附心理、奴化主义倾向。面对这种情况,正视并承认多元化的现实, 本身就具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勇于坚持自我主体性。面对多元化,意味着要坚持主体性。只有懂得外部环境 和不同主体的多元化现实,才能更自觉地把握坚持自我主体性的必要和可能。因为,不 同主体之间的多元化,恰恰是以每一个主体的自我一元化为前提的。一个主体(个人、 群体、民族、国家等)只有保持自身的价值一元化,才能够生存和发展。这就像:虽然 世界上的人走路时,各自都有不同的方向,但对每一个人来说,却不可能不应该选择“ 多元”的方向道路,而只能沿着一个方向,走一条道路。因此,一切所谓“自我多元化 ”或“自我指导思想多元化”之类的主张,如果不是出自无知,就是出自虚伪。只有充 分把握主体自我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在经过认真选择和论证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走 自己的路”,才是多元化背景下的自觉主体意识。

认真地考察理解价值观所具有的特性,并以清醒合理的方式对待之,将有助于“全球 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收稿日期:20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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