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网络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_青少年教育论文

青年网络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_青少年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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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的各种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二是指为了正确、有效地使用网络开展的旨在提高网络认知水平和运用能力的教育。本文所说的“网络教育”是指后者。随着网络教育日渐普及,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青少年网络教育作为一种预防网络不良影响的途径,也因此受到特别重视。然而在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总把青少年看成网络影响的被动接受者,看成成年人社会的羔羊。而从理论和实际情况看都并非如此,无论网络有怎样的影响力,它都必须通过青少年自身的内在因素才能发挥作用,只有青少年才是网络教育的主体。“使用与满足”理论对此有比较深入的分析,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必须以青少年为本,把不断满足青少年对网络的需求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通过他们自身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提高,通过引导、培养他们使用网络的正当需求,才能使广大青少年在网络环境中更加健康地成长。

一、青少年网络教育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网络已开始普及。据CNNIC统计,到2003年底,我国上网用户已达7950万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18.8%,近1500万人。在一些大中城市,未成年人的上网率已高达80%以上。网络发展和普及带来的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它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育部门都加强了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但在教育中存在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就是把青少年看成是被动的接受者。

诚如很多研究者所指出的,我国基础教育存在的根本性缺陷之一,就是不重视青少年自主发展的价值,只把他们视为成人社会的附属品,他们的一切只能由成人社会决定。这种缺陷也明显表现在当前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中。有不少人认为,青少年是未成年人,他们受到网络的不良影响是被动的,责任在网吧、学校。似乎只要政府、学校加强监管,让这些青少年远离网吧,一切问题就解决了。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认识。他们忽视了孩子自身的原因。“刀枪不入,油盐不进”本身说明这些青少年沉迷网吧是一种高度的自主行为,自有他们内在的顽强的需求,不论这种需求正确与否,它们都是产生这种行为的直接的真正的动因。如果不能改变或满足他们的需求,即使把所有网吧都关闭,他们还会通过其他途径寻求上网,以获得满足。

在传媒发展史上,每一种新的媒介面世,都曾受到人们的责难,责难的原因几乎都是因为它们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从20世纪初开始,首先是电影,以后是收音机、卡通漫画、电视、电子游戏,现在是计算机网络。由于青少年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心和敏感性,以及他们本身缺乏生活经验、辨别力不强等原因,他们比较容易受新媒体的影响,这是自然的。从主流看,这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对网络忧心忡忡,甚至心存恐惧是没有必要的,企图用种种方法和手段限制青少年上网绝不可能有效防止网络的不良影响,这种认识和做法是错误的。大量调查说明,真正沉迷于网吧、上网成瘾的青少年是少数。网络之所以对青少年有很大的吸引力,主要因为与其他传媒相比它能更好地满足青少年的各种需求。2000年全国五城市儿童互联网使用调查说明,互联网是最能满足青少年娱乐需求、学习需求、了解国内外新闻事件的需求,以及与别人交流、发表个人意见或作品、结识新朋友等需求的媒体。调查还显示,对网络的发展,70%以上的青少年持积极乐观的态度,认为“上网将成为必然的趋势”。[1](p416)

事实说明,网络对青少年具有怎样的影响,归根到底是由青少年自身需求决定的,他们既不是被动的受害者,也不足被动的受益者,受害或受益是由他们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选择的结果。开展网络教育,就是为了发扬网络好的影响和防止网络不良影响,因此,必须认真研究青少年的网络需求,找到引导、培养和满足他们正当需求的途径。这并不是说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接受网络的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而是说,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上网的影响,最终必须通过青少年本身的需求和他们根据需求所做的选择来实现。网络教育应该把重点转移到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尤其是要引导、培养和满足他们积极、正当的需求上来。

二、青少年网络教育中要加强对网络的“使用与满足”研究

网络教育应该把关注的中心由传媒和传播者转向受众,这是传播学理论向前发展的体现。早期传播理论主要关注的是传媒对受众做了些什么,即对受众的影响效果,大多数人认为传媒是在“运动”受众,传播不过是以媒介为子弹射击受众这个靶子的单向传播过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施拉姆通过对大量学生接受电视情况的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他认为,传播过程中学生不是被动而是主动地使用电视来满足自己娱乐、学习等需求的行为,因此,要了解和控制电视对学生的影响效果,应深入研究青少年有怎样的需要,深入研究影响他们需要的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传播学家E·卡茨等人在1974年总结了当时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第一次提出了“使用与满足”传播模式(uses and gratification model)。[2](p323)他们同施拉姆一样,主张传播学应将关注的重点转向对受众使用媒介的需求以及满足这种需求的研究。“使用与满足”理论的提出,无疑比单从传播者的角度去研究传媒的影响和效果大大前进了一步。当代建构主义心理学,对“使用与满足”理论的心理机制作出了更为科学的解释。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过程,是学习者新旧经验之间的双向作用过程。学习者不仅是信息的主动吸取者,而且是信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建立在这种机制上的学习观或传播观,更强调接受者的主动性、自主性、探索性,更强调使用媒体过程的基础是主体自己已有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由主体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所激发的目的、需求,才是推进认知活动的真正动力。

在网络教育中,把关注的中心转向青少年受众,深入开展对青少年使用网络需求和主动性的研究,也是网络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网络时代受众的地位得到空前的强调,所以对受众的分析也变得十分重要”[1](p400)。网络作为一种传媒,它与传统媒体的最大不同之一就是,受众主体性跃升,受众既是信息的主动选择者,又是信息的主动传播者,在网络传播中“传受合一”已是不争的事实。“受众的主观喜好、态度、动机等等可以决定网络的传播效果。受众群的共同兴趣可以决定网络社区的传播规则。研究网络传播的各种课题,首先必须研究在网络上具有复杂动机和千姿百态的人。”[3](p119)

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对我国青少年使用网络需求的比较系统的研究,这同“使用与满足”理论本身不足有关。因此,我们在网络教育中运用这个理论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全面理解“使用与满足”理论,对青少年上网需求开展多角度的研究。首先,在理论上,要联系青少年上网实际,对传播全程进行研究。这个过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其一,青少年上网的需求有哪些;其二,影响这些需求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其三,这些需求同青少年接触网络有什么关系;其四,网络需求满足或不满足有什么影响。其次,还要对青少年上网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展研究。最后,更为重要的是应该对不同环境条件下青少年使用网络的需求变化开展研究,进一步弄清这些需求与环境条件的相互作用,以及不同需求的产生和发展的机制。第二,兼用其他理论方法,开展对青少年上网需求的综合研究。对受众需求研究,就是对受众主体主动性的研究,它的方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主观的动机、目的等,很难用确凿的数据表达,而通过问卷等方式调查的结果往往又有很大的主观性,这正是“使用与满足”理论难以获得重大突破的重要原因。但这只能说明,随着研究对象越来越复杂,对研究采用的理论和方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人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更多涉及到人的生理、心理等极其复杂的层面,它们往往很难仅用一般统计方法开展研究,我们必须将传统的量的研究方法与质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在开展青少年网络教育过程中,研究青少年上网需求,除了仍然可以使用传统的调查方法外,更重要的是通过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直接交流与沟通,使研究者在自然状况下获得有价值的亲身体验,获得有关研究对象的大量第一手材料,经过对获得的体验与相关材料的综合分析,获得对研究对象更为本质和全面的认识。

三、青少年网络教育中要切实做到以青少年为本

在网络教育中必须更多地关注青少年的需求,也是当前对青少年教育的需要,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以人为本的需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灵魂,它在对青少年网络教育中的集中体现就是要以青少年为本。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网络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全心全意为青少年着想,把满足青少年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求作为对青少年进行网络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对青少年进行网络教育的目的不能背离青少年的需求,要他们远离网络,甚至恐惧网络,也不能强迫他们按成人标准使用网络。我们应该根据青少年的特点,从他们的兴趣、爱好出发,不断引导他们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需求。要更多地看到网络对青少年的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网络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介,它不仅是人们从事传播的最完美的工具,同时也是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式。网络对青少年发展的不同层次都有深远的积极的影响。其一,在学习知识的层面,网络知识的海量性、多媒体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生动性、趣味性等都是以往任何媒介无法比拟的,这将大大提高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其二,在形成良好观念和行为的层面,由于网络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对现实的模拟性,以及平等性,它对青少年的作用也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据2000年对北京、上海等五城市未成年人上网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网络用户在“尝试、创新和自我表达”、“独立性与自治”、“民主与平等”这三个方面的得分都显著高于非用户。其三,在对学校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层面,网络更有重大的积极意义。网络使校园不再是封闭的教育场所,青少年利用网络接受教育的空间,有了无限扩大的可能性。网络的交互性、平等性,会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师生关系,真正体现青少年学习的自主性,利用网络学习,将更加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独立的探索精神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以及与他人合作、交流、沟通的能力,这将大大有利于青少年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只要我们教育得法,网络一定会成为青少年最好的朋友。

其次,网络教育以青少年为本,还突出体现在网络教育的内容要适应青少年的需要。要反对把网络变成应试教育的工具,片面引导或强迫学生利用网络为所谓学习服务,实际上是为应试服务。这样使用网络不过是用网络代替课堂对学生灌输知识的传统教育的翻版。必须强化网络对青少年人文、人格的教育,这是目前青少年最需要的。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青少年变成了分数的奴隶和应考的机器,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了“空心人”,即缺乏生活目的和信念,缺乏区别于动物的许多深刻内在的社会性情感的人。家长、学校、社会强加于青少年的沉重的学业负担,几乎剥夺了他们参与各种社会生活的兴趣、爱好和权力。他们的物质生活虽然远胜父辈,但他们的生活幸福感却远不如父辈。据调查,1996年我国中小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平均每天只有68分钟(不含双休日)。近几年政府也在倡导“减负”,但雷声大,雨点小,各种名目的“培优”越来越多。据报道,一位初中二年级女生的父母为她制订的暑假计划是:每天7点起床,听英语1小时;上午处理学校和父母布置的暑假作业;每周一、三、五下午,家教上门辅导数学;每周二、四下午到新东方学校学习《新概念英语》,每次3小时;周六下午上计算机语言班。(奚旭初,2004)这种现象已成为我国教育的一大祸害,如果我们不下决心从根本上变革应试教育体制,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人格培养,“空心化”问题就无法解决,他们沉迷网络,受网络伤害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最后,网络教育要以青少年为本,其教育的方法也要适应青少年发展的需要。在国内外教育史上,青少年的独立人格价值很晚才被“发现”。在西方,直到文艺复兴和思想启蒙运动时期,才认识到儿童不同于成人的特殊价值。卢梭提出,要把儿童当“人”看,要承认他们所拥有的尊严和权利,承认他们有与成年人一样独立的人格。卢梭认为儿童与成年人有本质的不同,不能把儿童当大人看待,强迫儿童接受成人才应知道的东西。他说:“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他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他的地位;应该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4](p74)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认为,现代教育的错误在于“经常注意的是儿童的明天,他将来的生活。现在从来没有被严肃地考虑过。所谓现在,我的意思是儿童为了要能按照儿童期的心理需要充分地生活,他要求些什么。”[5](p91)这不也是我国现代教育存在的问题吗?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学校、家庭都习惯于用成年人的主流价值观、道德观来要求未成年人,忽视未成年人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目标就是要求未成年人及早成为成年人,一切都以完美的成年人为榜样,对未成年人自己的权利和要求则不重视,例如不让他们“玩”,不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学不学、学什么、怎样学,不准他们有缺点、有个性,使他们本应得到发展的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遭到扭曲。这是一种违背人的天性和自然生长规律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这会给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并严重影响他们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一定要采用符合青少年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主客观条件的各种方法和手段,要有利于青少年独立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一切活动要他们乐于参与,而不是被迫参加。

只要我们坚持在网络教育中以青少年为本,始终把适应、满足、发展青少年对网络的正当的积极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就不仅能更有效地防止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而且能使他们充分地创造性地利用网络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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