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模式探索的历史考察_苏维埃论文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模式探索的历史考察_苏维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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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7)01-0016-07

1949年经过中共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协商,确定新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由此而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中共执政模式。这个模式的形成不是偶然,在从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的历程中,中共对执政模式进行过认真的探索,认识不断深化,思想不断成熟。本文拟对中共在领导革命实践中关于执政模式的探索,作一历史考察。

一、“苏维埃政权”:最初的模式思考

党对执政模式的理论思考是与革命实践同步开始的。建党时期党的执政思想处于萌芽阶段。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有俄文和英文两个译稿,其中第二条规定是关于共产党对于国家政权的思想。俄文稿译文为:“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英文稿译文为:“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①。两种译文不同,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1922年以后,党在国家政权问题的认识上有所发展,6月15日《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提出了实现“民主政治”的主张,指出:“民主政治当然由民主派掌握政权,但所谓民主派掌握政权,绝不是在封建的军阀势力之下选一个民主派人物做总统或是选几个民主派组织内阁的意思,乃是由一个能建设新的政治组织应付世界的新环境之民主党或宗旨相近的数个党派之联合,用革命的手段完全打倒非民主的反动派官僚军阀,来掌握政权的意思”②。这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对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作了区分,在国家政权问题上的提法也出现新的变化,规定目前共产党的奋斗任务首先是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它是“解除工人农民的痛苦使工人农民到权力之路的第一步”,中共二大发表的宣言中将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作为第一步奋斗,将“实行‘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第二步奋斗”③。这一认识表明,党意识到要获得执政地位将是一个长时期的过程。

1924年国共统一战线建立后,推翻封建军阀政府成为直接的任务。党的文献中关于国家政权问题也有涉及。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一个决议案中指出:“革命民众政权之建立和中国之统一,是全国各阶级共同的口号,当然也是工人阶级的口号,可是这一问题的解决,必然是战胜一切卖国军阀的结果”④。192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国民会议”的主张:“由负有国民革命使命的国民党,出来号召全国的商会、工会、农会、学生会及其他职业团体推举多数代表,在适当地点开一国民会议,来建设新政府统一中国”⑤。这一“国民会议”的主张表明,中共寄希望于广东国民党政权来推动革命民众政权在全国的建立。这样的认识一直维持到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为止。总之,1924年至1927年期间,党在政权目标上的基本提法是建立“平民政权”或“革命民众政权”。这样的提法显然十分笼统,政权的性质、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关键问题都还没有涉及,认识还处于初步阶段。

1927年7月第一次大革命失败,随着革命统一战线的破裂,国共两党分道扬镳,中共开始独立领导中国革命,这一重大的变化必然影响党在政权问题上的认识。革命失败后党中央首先决定组织农村暴动和实行土地革命,建立农民政权成为最先提出的口号。“土地革命只是一个过程,政权争斗是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必有夺取政权的争斗,才能推翻封建地主的乡村的统治”,“所谓政权的争斗,就是要建设农民的革命政权,换言之即农会政权之建设”⑥。这种农民政权就是工农德谟克拉西专政,具体形式就是苏维埃制度。1927年8月9日,中共中央在致湖南省委的信中,对“工农德谟克拉西专政的革命政权”有具体的解释:在乡村一切权力归农民协会——农民政权;在城市一切权力归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在暴动前是指导暴动的机关,由我党指派同志及少数真正民众分子组织之。暴动成功后即是临时革命政府的性质。然后朝“民选革命政府”、“真正平民的民权政府”努力,由革命委员会召集工农会代表及革命的小商人代表选举会议,成立正式民权政府⑦。这一指示非常具体,对政权的性质、成分构成、组织方法和程序,都有清楚的规定。它是中共执政思想开始明晰起来的最初表现。

从原先的“革命民众政权”主张到“工农德谟克拉西专政的革命政权”的主张,明显的变化反映在政权构成的阶级成分方面,由此决定了政权性质上的不同。“工农德谟克拉西专政的革命政权”的主张,与大革命时期的“革命民众政权”主张相比,更鲜明地突出了中共独立执掌政权的特点。这个变化首先是中国革命转变自身提出的要求。然而,中共对执政模式的最初思考,很大程度上受当时共产国际的影响。根据20世纪90年代苏联公布的档案资料,共产国际最先向中国提出“建立苏维埃口号作为实际行动口号的时间”,是在1927年8月12日⑧。8月13日,斯大林就中国革命发表指示:“在目前阶段只限于在共产党报刊上宣传苏维埃”,“如果国民党革命化在实践上毫无指望,同时出现新的巨大的革命高潮,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建立苏维埃”⑨。当中共树起自己的旗帜,与国民党分道扬镳后,共产国际认为,苏维埃已经不是一个宣传的口号,而是一个实际行动的口号了。

中共最先提出苏维埃的口号是在1927年8月21日通过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中。决议指出:“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是一种革命的政权形式,即是保证工农民权独裁制直接进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独裁制”。但是,中共中央在制定该决议时,尚未作出放弃国民党旗帜的抉择,还在强调“国民党是一种民族解放运动之特别的旗帜”,因此,确定的方针是“我们现在就应当在党的机关报与劳动群众之中开始宣传苏维埃的意义,以便到了必要的时期,立刻可以开始组织苏维埃”,“本党现时不提出组织苏维埃的口号”⑩。9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决议,指出上述8月的决议案中“关于左派国民党运动与在其旗帜下执行暴动的一条必须取消”,“国民党的旗帜是资产阶级地主反革命的象征,白色恐怖的象征,空前未有的压迫与屠杀的象征”,因此,“现在的任务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11)。短短时间里策略上的变化首先是由中国革命形势的实际变化促成的,但共产国际的指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后来的情况看,正如专家们所指出的:“共产国际文件中涉及到这个时期苏维埃运动的内容和目标的一般性论点通常在中共的文件中毫不修改地加以重述。同其他各党一样,从20年代末起,中国共产党也总是就共产国际某些决议和指示作出一些专门的决议”(12)。

中共在领导土地革命的前期,以苏维埃制度为模式的政权思想形成了初步的理论轮廓。关于苏维埃政权的性质,突出了“工农独裁”的阶级属性。中共中央文献资料中,有几个经常使用的提法,如“工农贫民的革命独裁的政权”、“工农贫民兵士代表会议的政权”、“劳农革命政府”等等。这些提法虽然不同,但基本涵义相近。从这样的政权性质出发,中共明确了两个重要思想。其一,这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权;其二,参与政权的主要成分是工农,有时也强调要联合和包括小资产阶级。关于苏维埃政权的架构,分别提出了全国苏维埃政权、城市苏维埃政权和乡村苏维埃政权的设想,最后目标是建立全国的苏维埃政权。受当时“城市中心论”指导思想的影响,党中央突出地强调要在大城市实行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苏维埃的组织,首先应当在那些中心的地方如广州长沙等”(13)。但鉴于城市武装暴动的一次次流产失败,建立乡村苏维埃也是党中央着重强调的任务。中央发出的指示中分别有“区苏维埃”、“县苏维埃”和“全省苏维埃”的提法,但并没有形成统一计划的步骤性设想,这就表明,苏维埃政权的架构还是急就章式的勾画,尚未形成上下隶属的组织和层次关系,城市与乡村、乡村与乡村苏维埃政权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关于苏维埃政权的建立程序,城市要求成立革命委员会作为过渡,乡村要求以农会作为准备机构,在领导暴动时,城市的革命委员会和乡村的农会承担组织和领导暴动的职责,暴动胜利后即负责成立苏维埃的任务。关于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方式,“苏维埃是直接之民众政权,苏维埃的组织必须经过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绝对禁止由党部指派式之组织。代表中须尽可能的引进非党同志参加。凡年满十六岁的男女而非剥削劳动者非宗教徒和反革命者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4)。此外,中央对苏维埃组织的机构设置也提出过具体的规定。关于苏维埃的这些基本思想,构成了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实现夺取政权的最初思路,体现了党最初的执政思想。这些思想虽然带有照搬俄国模式的重大缺陷,而且在当时党内教条主义盛行的情况下,苏维埃实践成为“左”倾盲动实践的一个具体表现,但作为一种执政模式的思考,它仍然反映了革命转折过程中社会变动和阶级关系变化的本质,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二、“联合政府”:执政模式的思路调整

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的6年里,中共在反抗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同时,又担负起领导抗日救亡运动的职责。两条战线的战争随着民族矛盾的激化而得到改变,随着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共从两条战线的战争转向一条战线的战争,即联合国民党,结束国内战争,共同进行抗日战争。这个转向的一个标志是1935年中共“八一”宣言正式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在这个方针的指导下,中共在对内政策上逐渐进行了调整。与国民党的关系上,从“反蒋抗日”到“逼蒋抗日”,再到“联蒋抗日”,通过缓解政党关系,疏通与蒋介石国民党的联络管道,最后实现两党捐弃前嫌,联手国共合作。在阶级政策上,首先是在对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上,从原先“中间阶级是最危险的敌人”的判断转变为团结争取的对象,其次是在对地主阶级的政策上,从原先土地革命初期没收土地的激进政策转变为收租和减租减息的缓和政策。这些新变动对党关于政权模式的思路产生了影响。

最早反映党关于政权模式思路变化的是1935年12月27日毛泽东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的报告,他从“政治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的事实出发,指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15)。毛泽东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把工农共和国改变为人民共和国”的观点,他在分析这样的改变时指出:“中国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人口是工人和农民,所以人民共和国应当首先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利益。但是人民共和国去掉帝国主义的压迫,使中国自由独立,去掉地主的压迫,使中国离开半封建制度,这些事情就不但使工农得了利益,也使其他人民得了利益。总括工农及其他人民的全部利益,就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利益”,“人民共和国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16)。瓦窑堡会议根据毛泽东报告的精神,在决议中宣布:“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17)。从毛泽东的报告和瓦窑堡会议决议看,虽然形式上涉及的只是政权范围上的扩大,但其意义则非常重大,它实际上代表着苏维埃模式将向一个新的模式转变。

苏联学者将1927年至1937年的十年称为“中国苏维埃运动时期”,认为“中国共产党最终并取消建立苏维埃的口号是在1937年4月”(18)。这从苏维埃名称的使用上说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但从政权模式的认识变化看,放弃苏维埃制度的思想早在1935年瓦窑堡会议上已露端倪。1936年起,关于政权模式的方案在内容上已经脱开苏维埃的政权模式。1936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致中国国民党书中提出:“在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的代表将参加全中国的国会,并在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19)。这是中共中央最早向南京国民党政府发出“可以取消苏维埃制度”的信号。9月1日,中央发布“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重申了这个观点,并指出:“中国共产党并宣布他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出的全国的国会,拥护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9月17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认为“有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口号的必要”,强调这样的民主共和国“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20)。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思路上的变化更明确了。1937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在一个指示中规定:“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指出:这“是我们对国民党一个大的原则上的让步,其目的在于取消国内两个政权的对立,便利于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致的反对日本的侵略”(21)。这里,不仅明确地表示了可以放弃苏维埃制度的态度,而且还提出将苏区政权纳入中华民国政权系统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后来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践中得到体现。7月15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提出:“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会议通过决议备案承认陕甘宁边区政府。这是苏维埃制度终结的标志。此后,党在政权问题上的思路就是“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转变为全民的统一战线的政府”,主张“共产党在没有公开参政以前,参加全国国民大会之类的商讨民主宪法与救国方针的代议机关”,“共产党应力争自己的党员当选,到大会中去,利用国民大会的讲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用以达到动员人民与组织人民在共产党周围,推动统一的民主政府之建立”(22)。

毛泽东曾对放弃苏维埃制度作过许多的解释,他认为这是中国革命和党的战略转变。所谓战略转变就是在政权问题上确定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家。它的基本构想就是联合政府的政权架构。这个思想中共在整个抗日战争中是一贯坚持的,一直到1945年4月中共七大会议上毛泽东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仍然鲜明地表述了这个思想。毛泽东指出:第一步是“急需把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步是“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的国家”(23)。这两步的区别主要是程序上的问题,前者是做准备,具有临时性质,后者是实现目标,为民选的合法政府,形式上都体现多个政党和政治派别的联合组建。

三、“人民民主专政”:符合中国国情的执政模式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一铸上时代烙印的历史声音,标志着中国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中国共产党也由此走上了掌握全国政权的全面执政的新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架构仍然具有联合政府的模式特征,它与中共七大时明确的建国思路并无实质性的变化。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详细阐述了关于政权模式的构想,成为中共向全国执政地位转变的理论奠基之作。从此前党关于政权的思想来看,在一些重要原则上具有继承性,这表明,中共在认识执政模式问题上的基本思想是连贯的。

第一,关于政权性质的认识上基本思想是相一致的。1939年毛泽东形成新民主主义理论时就对政权问题阐述了基本的思想。他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专政”,“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只要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不问属于任何党派,都有参加这个政权的资格”(24)。“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它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毛泽东又将它称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认为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第三种形式”(25)。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仍然坚持了这个观点,他指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26)。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政权性质的提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27)。提法有明显的变化,但从性质上看,与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构想仍然是相吻合的。

第二,关于政权领导权问题的认识上基本思想是一致的。毛泽东在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中,将中国革命领导权与政权领导权两个问题纳入一个相互联系的理论体系中进行周密思考和论证,从而澄清了各种模糊的认识。毛泽东以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来区分新旧民主主义革命,认为正是因为无产阶级肩负革命领导权的事实,才决定了中国革命既不同于西方的模式,也不同于苏联的模式。革命模式的不同,决定了革命所要建立的政权模式的不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由于无产阶级领导革命,所以不可能采取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模式。新民主主义革命虽然由无产阶级领导,但由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所以也不能照搬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模式。新民主主义政权模式与西方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模式不同,在于政权掌握在两个完全不同的阶级手里,新民主主义政权模式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模式不同,则不在于政权的领导阶级上,而在于政权的社会基础上。从20世纪30年代后期起,毛泽东从革命领导权的角度强调党对国家政权的基本观点,始终坚持了这样的思路。他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建立的共和国,在其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中,无产阶级是领导的力量(28)。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强调:“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他还从多方面对政权的领导阶级进行了分析,指出:“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地位”。这些论述显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理论依据。

第三,关于政权基础问题的认识上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中国的苏维埃政权与俄国很不相同之处在于它是与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解决和确定无产阶级与农民的关系,不仅是中国革命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且也是共产党处理与农村社会关系的一个战略问题。早在1927年之前,关于农民是无产阶级同盟军的思想已经为一部分党的领导人所认识,毛泽东是其中突出的代表。进入苏维埃时期后,毛泽东逐渐将建立牢固的工农联盟作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必备条件来认识。1939年他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也只有和贫农、中农结成坚固的联盟,才能领导革命到达胜利”(29)。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对农民的分析很值得回味,与以前对农民阶级的阐述相比,毛泽东将农民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他认为,国共两党的争论,“就其社会性质说来,实质上是在农村关系的问题上”,他从新的角度看待农民,指出农民是“中国工人的前身”、“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中国军队的来源”、“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现阶段中国文化运动的主要对象”,毛泽东还说,不仅中国共产党要这样来认识问题,而且民主党派也要认清这些问题(30)。可以说这是为确定农民阶级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中的联盟者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从确定农民阶级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同盟军到国家政权的同盟者,既是合乎思想逻辑的结果,又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家政权思想发展的一个新结论。

然而,《论人民民主专政》发表时,中国革命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是:其一,国共两党再次经历了由合作到内战的变故,这就必然影响到政权组建中党派和各种政治派别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二,形势发展迅速向有利于革命的方向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实力增强和威望攀升,大大提高了它在政权组建中的作用和分量。因此,如果仔细分辨的话,从《论联合政府》到《论人民民主专政》,党在政权模式的认识上也存在着一些差别。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脱颖而出,成为对新型国家政权模式的新表述。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鲜明地突出了政权的实质,而“联合政府”的概念则侧重于政权的形式。两者比较,人民民主专政概念更为清晰地反映新型国家的性质。第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做了更突出的强调。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用较多的篇幅,从资产阶级不能领导中国革命胜利的原因分析出发,对新型国家政权必须由共产党领导作了有力的论证,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的概念。第三,保留了政权构成的阶级联盟思路,但明确地将国民党排除在组建政权的力量之外。在共产党执政模式思考中,存在阶级联盟和政党联盟两个层次上的区分。“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的提法,是阶级联盟层次上的思路,“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的提法,是政党联盟层次上的思路。两个思路有对应的重合关系,只是侧重的角度不同。从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确立新民主主义理论起,在阶级联盟层次的思路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了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作为政权构成的四大阶级成分,并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一思路没有发生过变化。政党联盟层次的思路虽然也没有变化,但抗战胜利后曾经试图以国共两个最大政党主体,联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建立联合政府的设想,则因为蒋介石国民党决意走上内战的道路而发生变化,从《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可以看出,新政权的政党联盟中已经不包括国民党在内了。

注释:

①②③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5、35~36、66、115及464页。

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2页。

⑥⑦⑩(11)(1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18、307、338、369、370页。

⑧⑨(12)《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21、11页。

(1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4~155页。

(15)(16)《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159页。

(1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09~610页。

(18)《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19)(20)(21)(2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3、95、160、345~346页。

(23)(26)(30)《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9、1056、1077~1078页。

(24)(25)(28)(29)《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8、675、675、643页。

(27)《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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