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纲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5)03-0001-07 在现代政治关系中,国家治理实质上就是围绕政党、国家政权、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展开。政党夺取国家政权后,以政党、国家政权、社会之间的关系为基轴,形成相应的制度规范,建立自己的治理体系,构筑理想的政治秩序,实现治国理政。认识和把握政党、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等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线索。 一、治国理政:党取得执政地位的最大课题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是以社会群体的方式共同进行,“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P486)随着生产和分工的发展,人类社会发展出了家庭、阶层、阶级、民族、国家等社会群体,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阶级产生以后,人们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结构便由原来主要是由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无阶级结构,转化为以阶级划分为主线的阶级结构。 在阶级社会中,“在通常情况下,在多数场合,至少在现代文明国家内,阶级是由政党领导的”。[2](P21)政党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在现代政治统治体系中,政党要通过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价值追求凝聚阶级的利益诉求和政治意识,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利用国家机器得以实现。“政党的目的就是掌握政权,行使国家权力。”[3](P312)执政党应用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国家统治和社会治理的过程。 在现代政治体系中,政党不可能直接代替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治理,也不可能采用政治组织内部的管理方式来组织控制国家政权。政党在治理国家中,不仅必须通过国家政治权力,也需要各种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关系,保持与社会各个不同阶级、阶层、群体的沟通与协调,创建国家功能的发挥的社会基础。国家治理形式上是界定政党、国家、社会在社会秩序中的角色及其相互关系,通过制度法律规范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国家政治秩序,实现国家稳定进步发展。 在现代政治体系中,政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决定了政党与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国家政治关系的发展。夺取得政权前,中国共产党被排斥在国家政权体制外,主要的任务是推翻旧国民党独裁统治,破坏旧的政治秩序,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当执掌政权后,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样的方式重新界定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体系,构建理想的社会秩序,治理国家,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价值追求。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把党的政治理想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合法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意志,利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实现对国家统治和社会的治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调整规范了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统治体系,构建新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党的领导方式转变为通过法定程序把党政治路线转变为国家治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家政权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宏观问题进行调节、干预和控制;通过党员和党员干部参与国家政权,保障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理顺党组织与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协调各种不同的利益矛盾冲突,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条件等多种原因的局限,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沿袭革命党的活动方式,形成了以阶级斗争的政治思维为指导,以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高度集权的组织方式,以领袖人格魅力为凝聚力,政治理想为发展动力,政治动员、行政强制措施为特征的国家治理方式。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4] 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从在封闭环境中领导计划体制到全面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刻地改变了党的执政环境,是党的历史方位的又一次根本转变。现代化进程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日趋复杂,加剧了社会利益结构分化,催生了利益诉求多样化,加大社会利益整合艰巨性困难性。超时空的开放性和互联网为载体信息时代促进了各种思想文化思潮之间的交往交流交锋,人们思想观念的多样性复杂性使党的政治目标和价值理想的认同性凝聚力整合力面临着强烈的冲击。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4]执政环境的深刻变革对党的执政方式提出了挑战,重新审视党、国家、社会的关系,形成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思想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的突出课题。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奠基,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发展、创造社会主义大厦的物质基础,治国理政则是通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从形式变成现实,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治国理政的总目标 党的政治理想是凝聚阶级利益和政治意识的纲领。执政党仍然保持阶级性,但必须承担社会利益协调者的角色,必须把自己的政治理想转变为国家的发展目标,以国家意志的形式更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巩固阶级基础,凝聚社会力量,为治国理政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指导。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们是把党的政治理想作为奋斗目标。在经历了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十五年超英赶美的挫折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实现现代化不仅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是执政党政治理想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周恩来最早提出了“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强国,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5](P136)邓小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了实现解决温饱、小康水平和中等发达国家“三步走”的现代化目标。进入新世纪以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奋斗目标,我们对现代化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8]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人民富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将凝聚起人们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磅礴力量。”[6](P70) 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一个实现民族复兴的战略部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布局中,经济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国家繁荣发展、人民幸福安康、中国梦的强大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党必须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创造各种有效的民主形式来实现执政的价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方针。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政党的精神旗帜。在国家治理中,思想文化是统摄社会成员思想观念,使政治统治获得合法性、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7]社会秩序是社会关系得以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和表现状态。构建和谐社会是执政党巩固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即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8]在社会发展中,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党的政治理想和价值目标具体化、实践化和阶段化,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上升到国家和中华民族共同理想和信念高度,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提供了思想和理论的指导。 三、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 政治制度“是为实现社会政治有序运转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9](P233)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边界和秩序是靠制度支撑和维护。执政党对国家的治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形成规范和约束社会各种利益群体、政治力量、社会组织的秩序,把政治理想和政治行为转化为国家意志和行为,取得合法化。国家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的成熟程度标志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的水平。执政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国家制度化建设的过程,就是执政党应用国家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社会有效管理的过程。 我们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极为重视国家制度的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4]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两对基本矛盾。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社会活力的动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改革不同于改良,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率领人民进行的一场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工农业企业大经济的需要。”[10](P135-136)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8]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解放生产力,激发社会活力,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史上的奇迹。 改革开放前期,没有传统理论可做依据,也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部改革,对打开旧体制缺口起了重要作用。由于缺乏清晰的目标和整体规划,新旧体制胶着对峙造成很多严重问题,局部改革措施之间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利益集团的产生所形成的利益固化藩篱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成为压抑社会活力。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反对在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权力分配等领域进行变革,容易在发展中导致公平的缺失、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腐败的严重滋生、社会心理的失衡和价值的迷乱。“从国家控制产权的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转向自由市场经济”,它意味着体制的变革和引入全新的制度安排。[11]改革开放中社会矛盾冲突的动因十分复杂,关键在于长期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建立的治理制度中的不完善,及改革中的新制度在实践中的配套缺陷和对制度理解执行能力的不足,特别是缺乏对公平正义价值理性的深刻认识。中国的发展也面临着现代化进程中的“治理困境”。 任何国家的制度体系都是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根据执政党的政治理想的实践进程而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发展中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市场体制推动利益结构的全面调整,实现个人权利的解放和发展,促进了社会力量的积累,市场经济发展最突出的要求是国家治理格局中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治理理念由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转变。现代化转型期我们必须坚持以公平正义核心价值导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以公共权力的治理性改革来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就是从改革初期破坏旧体制解放生产力,释放社会活力,转向通过资源分配和获得财富的合理,保障社会每个成员发展的机会均等的制度建设,获得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持续释放社会活力。 国家职能通过政府贯彻实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集中体现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因而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国家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科学定位是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实践证明,只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有利于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解放生产力,释放社会活力以及抑制腐败。因此,“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8] “当我们思考治理制度时,对民主价值的关注应该是极为重要的。效率和生产力等价值观不应当丧失但应当置于民主、社会和公共利益这一更广泛的框架内。”[12]市场经济平等、自由、契约的精神在政治上就表现为公正与民主。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促进了政治民主的全面改革。协商民主制度不仅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精神,也是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13]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不能动摇,基本制度不断完善,具体管理制度需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党的十八大统一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3]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方略 “在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关键是怎样配置、规范和行使国家公共权力,以使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14]治国理政最大的难题是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民主协商制度。党一旦超越了政治组织的规范,代替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直接管理社会就会造成社会主义政治统治体系功能的紊乱,削弱了国家治理的能力。当国家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很难防止个人或不同的利益集团将自己的意志、集团利益凌驾于党的根本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上,不仅严重滋生社会腐败,动摇国家制度的权威,涣散社会稳定的基础,更重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激发社会矛盾的严重冲突与对抗。 在国家制度体系中,法是治国之利器。法是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以国家强制措施为保障的制度规范和约束。法治是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法治不仅具有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作用,更重要的契约精神,即界定规范社会结构中各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是从深层次上解决社会利益矛盾冲突的有效途径。规范公共权力必须依靠法治。现代法治的意义是用法律限制一切权力,最终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的制度。 邓小平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时,深刻指出:“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深刻的。”[10](P333)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8] 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实现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中执政党、国家、社会的不同定位及其关系,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制定了基本的规则,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治国理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确定了基本方略。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15]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6~17]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确认国家权力归属、职责分工、权力行使方式,确立国家制度,确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不仅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更重要的是对党的领导和国家权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规范和制约,为实现党的领导,政府履行职能、充分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强制性的制度保障。“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仅仅是一个精神信仰层面的价值组合,更是一套技术实施层面的制度体系。”[18]法律的生命和威严在于实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改革深化期,没有一个被全社会认同和服从的政治权威,以此来凝聚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任何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难以想象的,更难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18]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15]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人民当家作主才可能从形式变成现实的权利,才能够为党、国家、社会之间的角色及其相互关系,发挥各自不同的功能制定规范和约束,有效地防止个人意志、个别群体或集团的利益对整体利益的侵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序发展。同时,由于我们党是先锋队,党员、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应该具有更高的道德约束和行为准则。因此,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制定党内法规管党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5]全面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关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五、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居领导核心地位。“在中国背景下的国家治理,不仅是政府行为,更是政党行为,这使得中国共产党的自身优化成为决定中国国家治理内容、方式、目标的核心问题之一,也就是说从作为政治系统的中国共产党自身中找到加强和创新中国国家治理的问题和突破口。”[19]治国理政不断需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重要的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让制度发挥出真正的社会功能。提高治理能力的关键在于执政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直接关系到党的命运,而且关系到国家、人民和民族的命运。”[20]治国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党的历史方位、执政环境的根本转变,“党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4]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的政治活动必须经过国家法定程序转为为国家意志,应当保证而不是代替政权组织的职能,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一个党员可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诉求,但一个政党必须坚持阶级的整体利益。仅仅依靠伦理道德规范感化和制约党员、党员干部及民众行为很难维护好党的整体利益,协调党的整体政治行为。执政党不仅需要依靠严格的政治纪律,还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治党,以防止国家权力为个人意志所操纵,为利益集团所利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背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背离党的根本宗旨,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执政党坚持从严治党,一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党,依法执政,把党的政治活动规范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21]二是必须坚持以制度规范、纪律约束、权力监督等相关制度来管党。把党的政治行为纳入制度规范的轨道,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完善制度落实的责任制,特别是抓住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党纪严于国法。并实现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的无缝对接。一定要扎紧制度笼子、架起制度高压线,划出纪律红线,坚持铁面问责。 党的根本宗旨是通过党员、党员干部具体的政治行为体现出来。党的作风是党的政治理想为人民群众认知、认同、自觉接受的关键。夺取政权时,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资源,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执掌政权后,当我们利用国家权力、公共资源实现党的意志时,人民群众成为了被管理者,也就隐含着党的政治行为背离党的根本宗旨的危险。缺乏了生存的危机感,多了物质财富的享受感;迷恋于权力的陶醉,丢了党的根本宗旨。从严治党必须加强作风建设,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人民授权”的意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畅通党的血脉,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 “坚持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22]党的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员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历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4]二是通过培养选拔大胆使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三是“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使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4] 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性、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起来。”[8]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明确我们的奋斗目标,凝聚中华民族共同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发展的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途径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政治保障。“四个全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纲领,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道路的探索,理论提炼,进入到制度完善的定型时期。标签:四个全面论文; 政治论文; 治国理政论文;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 法治国家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国家意志论文; 政府治理论文; 宪法监督论文; 社会阶级论文; 理想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