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及其协调研究论文_陆晗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及其协调研究论文_陆晗

郑州市环境艺术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者是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其共同目的是为城市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以满足人们需要。房地产开发迅速的背景下,想要实现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协调发展,需要理清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明确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其发生原因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和谐发展

房地产业在优化个体居住环境质量的同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方面也发挥显著作用,逐渐演变成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城市规划是通过规划方案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对城市空间布局、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生产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手段。两者都是以用地区位的选择为基础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必然选择最佳用地区位和最佳开发方式;而城市规划则是以合理布局城市用地为手段,实现城市发展的最佳目标。房地产开发需要城市规划的正确引导,需要依据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也需借助房地产开发来深化、实施。

一、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都是以区域划分为指导基础的,二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存在密切的内部联系,房地产开发商的最终目的是使经济利益最大化,城市规划是以合理的区域布局为最佳目标,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开发要以城市规划为导向,城市规划需要依托房地产开发来深入扩展。

1、城市规划为房地产开发指导方向

首先城市规划要细分城市土地功能,房地产在对土地进行开发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中的土地性质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土地功能进行开发。其次,城市的土地区域开发不能无节制延伸,那样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因此,城市规划对土地发展规模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每年用作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面积是有一定数目的,土地开发价值会影响房地产开发价值,房地产商一定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这样就会使开发价值大的土地供不应求,从而影响城市的总体规划,所以政府会限制每一项用途土地的面积,这样就避免了高利益追求的土地出现需求膨胀,使用地规模、结构相对平衡,使房地产开发朝有序方向发展。最后,城市规划还对房地产开房强度做出了明确指导,房地产开发的质量、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美化、居民的生活质量。居民楼的建筑密度、楼间距、观赏景观、绿化等房地产开发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的总体实行,为避免某些房地产开放商在土地开放、房产构建中追求过度利益,而对土地进行过度开发,城市规划则明确指导了房产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例如:空间景观、环境要求、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房屋容积率等问题,城市规划通过指导房地产开发力度问题,提高了房产质量和居民生活满意度。

2、房地产开发是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

所谓房地产开发是指取得国土资源使用权并在指定土地上进行房产开发、建设的行为,房地产的有序开发加速了城市化进程,是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首先,房地产开发促进城市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规划对土地进行合理划分以后,土地就具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偿供给房地产开放商使用,这一过程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了土地价值,再通过城市规划的合理指导,各种功能的房地产形成合理化布局,完善居民产业链、生活圈,在城市布局方面,通过房地产的有序开发,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绿化环境、工业、交通、教育、医疗、居住、仓储、公共设施建设等一切惠民、便民的布局。其次,房地产开发有效促进城市城区的更新,城市规划要扩展新城区,更离不开对旧城区的更新完善,我国大部分城市存在旧城区人口密度大、房屋老化严重、道路拥挤等问题,因此对老城区的复兴离不开房地产开发。另一方面,通过房地产有效开发加强新城区建设,吸引城市及城镇人口去新城区,调整城市产业分布,实现对城市设施的改善和整体环境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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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存在的协调问题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二者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促进,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与城市规划部门出发点不同,双方处理问题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由此产生的矛盾将直接影响二者的和谐发展,进而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主要矛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滞后,盲目开发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起步较晚,尤其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很多地方政府并未及时重视城市规划,出现城市土地滥用、城市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盲目开发等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城市规划问题得到重视,但仍有不少城市规划滞后现象,城市规划进程跟不上房地产开发脚步,很多城市边缘土地缺乏合理规划,出现不少闲置土地和烂尾楼,城市规划往往是被房地产开发牵着鼻子走。

2、监管不足,违规开发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特别重视城市规划问题,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来协调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和谐发展问题,虽有明文规定,但是在法律法规的落实上力度不尽相同,很多地方由于城市规划的监管力度不够,协调控制能力不强,仍存在房地产多度开发、非法占地等现象,破坏了生态自然环境,破坏了历史人文氛围,很多古老建筑、名胜古迹遭到残害、

3、协调无果,无序开发

城市规划应考虑到城市人口密度、土地特点等问题,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进行城市规划,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灵活性不足,城市规划的周期往往较长,且绘制蓝图较缓慢,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缺乏人文、政治理念,灵活性和弹性不足,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突发的实际问题较多,城市规划未能对以上问题作出及时反应,未能如时提供指导和帮助,导致房地产开发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城市公众利益,违背了城市规划的整体效果和长远发展,没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和谐发展。

三、促进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

1、强调科学发展观,指导双边协调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将成为我们进行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例如河南省某市的“中原古镇”,通过培育中医药健康产业,旅游服务业和养生养老产业三大新兴产业,融产业、旅游、社区、人文功能于一体,塑造一个尊重和传承中国中医药文化,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精致特色小镇。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科学发展观念。

2、加强监管力度,实现双边控制

对于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中出现的违规违法操作问题,加强处理力度,强调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实现双边控制,相互制约。立足本地文化和地域特色,在建设城市中重视监管力度,构建形成多链条、高融合的新型产业生态圈。

3、发挥政府职能,增强双边联系

从全局角度出发,宏观调控局部及整体问题,强化双边的公众利益、群众观念、长期发展、公平合理观念,增强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必然联系,打造高效型城市建设,全方位为人民群众服务。

结语

总之,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如何利用城市规划来正确引导房地产开发,以实现城市的合理布局,如何通过房地产开发来促进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无疑,我们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引导,实现双赢,进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健康、文明、和谐、规范的新家园。

参考文献:

[1] 王新军,苏小波,从土地闲置看城市规划与发地产开发的关系,[J],住宅科技,2015(12).

[2] 王家庭,李胡春,我国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非协调发展对策研究,[J]城市,2014(3).

论文作者:陆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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