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论文_陈云珠 邹嘉钰

论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论文_陈云珠 邹嘉钰

(西南大学商贸学院,重庆 402460)

摘要:近些年来,网络文学作品风靡,而各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件也在不断增多,著作权纠纷不断。随着网络文学作品的市场不断扩大,作品价值也在不断提高,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很有必要。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并就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提出加强信息网络传播权刑法保护以及提高赔偿标准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侵权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学作品的创作和呈现形式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纸质出版,电子刊物增多,网络文学作品也孕育而生。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使得网络文学作品的市场不断扩大。截止2017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53亿,占网民总体的46.9%。近些年IP市场繁荣,作为IP运营价值链的源头,网络文学在IP改编作品中占据不可动摇的地位。然而,随着网络文学的风靡,著作权侵权问题也接踵而至,侵权纠纷不断增多。据统计 ,2016年网络文学领域侵权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占全部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数量的24%。这类侵权案件的大幅度增多,表明防治网络文学侵权的迫切和必要,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刻不容缓。

一、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更新,网络环境的不断变化,网络文学保护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以及版权纠纷复杂多变。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依旧仍存在不足,亟待作出调整以适应新形式下的版权问题。

(一)维权成本高,权利人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与传统文学作品相比,网络文学作品的内容以数字化的形式呈现,简单地复制粘贴便可完成侵权行为,极大的降低了侵权成本。而著作权人通过诉讼途径的维权成本普遍偏高,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不成正比,维权收益甚微。维权成本高主要体现在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困难、诉讼费用过高以及司法周期过长。

(二)网络原创文学市场遭受版权保护瓶颈

网络文学网站的最大盈利模式是收费阅读,读者通过购买作品章节来实现阅读作品内容。但面对各种免费的盗版资源,很多读者还是乐享其成的。一般侵权人通过复制粘贴、人工输入等方式,开设盗版网站或盗链向读者免费提供盗版资源,并从中赚取广告流量等利益,部分读者通过网盘等资源共享设备进行私下传播盗版资源。针对以聚合盗链、网盘分享以及盗版小网站等各种盗版侵权行为,正版网站虽然也采用了相关的反盗版技术措施,但依旧无法阻止盗版蔓延。

(三)抄袭之风漫延,作品原创力无法保障

在文学作品中,抄袭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网络文学首当其冲。巨大的产出量,使得网络文学作品良莠不齐,不良网络写手甚至浑水摸鱼,直接抄袭他人作品。而一些写作软件,直接为抄袭者定制“原创”作品,抄袭成本迅速降低。然而,即便是判定为作品抄袭,与巨额侵权不法利益对比,侵权赔偿简直是九牛一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014年,琼瑶诉于正涉嫌抄袭,耗时2年,琼瑶胜诉并获赔500万元。但在其间,于正的抄袭作品已经播放完毕,播放版权也已售卖,很快便挣回了赔偿费。这类案件层出不穷,也助长了抄袭之风。

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思考

(一)加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刑法保护

针对著作权侵权,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主要为权利人提供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其中司法保护包括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而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方面多采用民事救济和行政保护,刑事救济对一般著作权侵权保护甚微。但刑法作为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坚实的屏障,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很有必要。

目前,我国针对网络文学作品的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是网络著作权中的盗版行为。然而我国刑法第217条中规定的四种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里并没有包括侵害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现实生活中,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大大存在,社会危害也不断扩大,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刑法保护却存在极大的限制。

(二)提高侵权赔偿标准

面对各种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对权利人的侵害,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标准是不二选择。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下,很多网络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不断的提高,由作品衍生的产业链的价值也在不停的上涨。由此一旦作品侵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能不止于50万元,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也远远的超出了赔偿额。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扩大了计算著作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范围和额度,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偿。然而,在很多侵权案件里,由于权利人的势单力薄,很难得知侵权人的真实不法盈利以及预计自己作品的实际价值。由此,可以在提高侵权赔偿标准的前提下,设定赔偿的最低额,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网络不断发展环境下,网络文学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随着著作权侵权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加强著作权保护的要求迫切。通过分析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以及保护存在的一些不足,我们得出一些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第一,加强著作权刑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侵权的主要方面。刑法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武器,而现行刑法中却没有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因此可以扩大刑法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加强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第二,提高侵权赔偿标准。损害赔偿是保护著作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而现有的赔偿标准仍太低,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有必要提高赔偿标准。

参考文献

[1]杨巧主编: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2]李馥君.关于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现状分析和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2年(5).

[3]熊琦.互联网产业驱动下的著作权规则变革[J].中国法学,2013(6).

[4]杨彩霞.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合理性之质疑与反思[J]. 政治与法律,2013(11).

[5]连雪晴.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2).

论文作者:陈云珠 邹嘉钰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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