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奥特183号:心理利己主义_享乐主义论文

埃利奥特183号:心理利己主义_享乐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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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奥特·索伯(ELLiott Sober)是国际科学哲学、 逻辑学和方法论研究协会秘书长,美国中西部哲学会会长,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哲学系威拉斯研究教授和汉斯·莱欣巴哈教授。他的研究兴趣是科学哲学,特别是生物学哲学和心的哲学。今年5月15 日他应邀在北京师范大学作了题为“心理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的演讲。该演讲是对他的新著《向着他人:非自私行为的进化论和心理学》的部分内容的总结。此书刚一出版即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国际上最有名望的科学刊物:《自然》也发表书评评论它。本文综合编译整理他的演讲和书的部分内容,对他关于人类心理动机真实本性的思想作一介绍。

1 澄清自我主义的概念

心理自我主义是关于动机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我们所有的终极欲望都是指向自我的。“终极的”和“指向自我的”含义是什么呢?

有些东西我们期望它就是因为它自己的原因;有些东西我们期望它只是因为我们认为它将使我们获得另外的东西。赛拉想去开车,可能是因为她想去食品店;她想去食品店可能是因为她想去买面包,等等。

因此,可以简单地说,终极欲望就是这样一种欲望,人们具有它是因为它超出了作为获得别的东西的工具的能力。比如疼痛,人们想避免疼痛最明显的原因是人们就不喜欢遭受它。避免疼痛是我们的一个终极欲望。

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都要求指向自我和指向他人的欲望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根据是欲望的指陈内容。如果亚当想要苹果,意思是亚当想处于具有苹果的状态。这个欲望是纯粹指向自我的,因为它的指陈内容指到亚当自己而不是他人。相反,当夏娃想要亚当具有一个苹果,这一欲望是纯粹指向他人的;它的指陈内容指到另一个人:亚当而不是她自己。自我主义声称,我们所有的终极欲望是指向自我的,而利他主义认为我们有一些欲望是指向他人的。夏娃有一个指向他人的欲望的事实并不足以反驳自我主义;人们必须问夏娃为什么想要亚当具有一个苹果。

心理享乐主义是自我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享乐主义认为人们所具有的唯一终极欲望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自我主义者并不必都是享乐主义者。如果一个人仅把挣钱作为最终欲望,那么他可能是自我主义者,但不是享乐主义者。

2 以往对自我主义批评的缺陷

(1)自我主义是经验上可验证的吗?

对自我主义的一个经典批评是,它不是一个可检验的理论。每当人们引证一种行为反驳自我主义时,自我主义仿佛都可以提出论证说明这种行为是为了某种新的自我利益。自我主义好象可以解释任何行为。不管人们之间是好是坏,该理论都可说明。自我主义的这种可塑性,使一些人认为,自我主义是不可证伪的,因而不是一个科学的理论。

这一论证有两个缺陷。一是它对没有观察事实能证伪自我主义这一点太乐观自信。二是它忽略了不可检验性指责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自我主义是不可检验的,动机多元主义也是不可检验的。多元主义在容纳观察事实上与自我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我主义表现出不可检验性的原因是,它是一种主义。它不提供对行为的具体说明,而是提供一种研究纲领或思维方式。这就是为什么即使当人们发现具体的自我主义解释有缺陷时,自我主义仍有可能保持它的地位的原因。为什么乔治捐了钱给慈善事业呢?自我主义的拥护者可能认为,乔治这样做是因为他想通过感动他人扩大他的商业联系。然而假设我们了解到乔治是匿名捐款的,这反驳了刚才描述的那种自我主义解释,但并不难发明出另外的一种解释。乔治捐钱,因为这使他感到愉快,他知道如果他不捐钱,他会因为内疚而非常痛苦。这种模式是非常典型的:如果外在利益不足以说明,人们就乞求于内在的心理的利益。

(2)巴特勒的石头

尽管享乐主义是自我主义的一个特殊版本,在非享乐主义解释失败时,享乐主义解释却经常是自我主义乞求的。如果乔治捐钱给慈善事业不是为了商业联系,也许他这样做是因为这可带给他一缕满足的愉悦。因此,试图反驳享乐主义的各种论证,就具有特殊的地位。尽管反驳享乐主义并不足以反驳自我主义,但它会对后一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许多哲学家认为约瑟福·巴特勒在下面一段话里一劳永逸地驳倒了享乐主义:

所有特殊的欲望和爱好都是趄向外在事物自身的,这与从它们产生愉快是不同的,这一点是明显的;如果不是关于客体与爱好之间的先在适当性,就不会有愉快;如果没有对一事物比对另一事物更多的欲望和爱好的话,就不会从一种事物比如食物获得比另一事物比如吃石头更多的欢乐。

我把这一论证称作巴特勒的石头。它的逻辑结构如下:

①人们有时体验到愉快,

②当人们体验愉快时,这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对着外在事物的欲望,并且这种欲望得到满足。

享乐主义是错误的。

第一个前提是没有问题的,但第二个是错误的,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也是不正确的。

第二个前提是一个过分的陈述。尽管有些愉快是欲望得到满足的结果,另外一些却不是。人们可以享受紫罗兰的花香而不必先形成闻花的欲望。因为欲望是一种命题态度,形成一个欲望是一种认识上的成就。相反,愉快和痛苦有时是认识上调节的,有时则不是。

从前提到结论的转化是这一论证真正错误的地方。考虑从一个欲望(比如想要食物的欲望)到一种行为(吃)再到结果愉快的因果链条:

想吃食物→吃→愉快

因为愉快可回溯到一个先在的欲望,因此,说结果愉快导致欲望就是错的(根据原因必须先于结果的假设)。然而这并没有解决两种欲望——想要食物的欲望和想要愉快的欲望——之间是如何联系的。特别是,什么导致想要食物的欲望,该命题对它是完全开放的。如果享乐主义是正确的,这两种欲望间的联系可表示如下:

想要获得愉快→想要吃食物

享乐主义说人们想吃食物是因为他们想要愉快(并且认为食物将带给他们愉快)。巴特勒石头认为,这种因果观是错的,但却没有给出好的理由。这一论证的关键错误来自于混淆了两个非常不同的东西——来自于欲望得到满足的愉快,及对愉快的欲望。即使欲望的发生预设了行为者期望了愉快以外的东西,但这得不出期望愉快和期望其它东西之间有什么关系。享乐主义并不否定人们期望外在的事物,相反,它试图解释为什么是这样。

(3)享乐主义的悖论及对理性的要求

一些批评享乐主义的人认为,人们若只专注于获得愉快或幸福,将不可避免地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就象股票经纪人。人们在观念中有一种目的,但从没有考虑应当用什么手段去追求他们的目标也将注定得不到他们想要的。这使一些哲学家声称,愉快和幸福只能作为融进特殊活动中的副产物而得到。这一事实被认为构成了享乐主义的悖论,即是说享乐主义作为心理学理论是有缺陷的。

这一批评本身就是有缺陷的。享乐主义者并没有说人们必须是偏执狂者。他们说获得愉快和避免痛苦是他们的唯一终极目标,但并没有说是他们的唯一目标。享乐主义反思的是:哪一种活动最易于带来愉快和避免痛苦,进而依据这一理由决定做什么。手段—目的考虑不仅与享乐主义不矛盾,而且是这一理论的逻辑基础。

另外,如果享乐主义的偏执狂者总是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即使这推出人们不应当是自我主义者,但它并不表明人们事实上不是享乐主义者。不要忘记,作为描述性命题的享乐主义与作为规范性命题的享乐主义是不同的。

规范/描述的区分也是评价内格尔在《利他主义的可能性》一书中的观点所必须的。内格尔说,当人们不考虑他人的利益就决定做什么,是非理性的。如果一个人是理性的,他或她就可能有利他的行为。

评价自我主义是否是非理性的,我们需要首先决定是否应当把非理性理解为“工具性的”还是“实在性的”。工具理性意味着选择有效的手段达到一个人所具有的无论什么目标的能力。实在理性意味着不仅有效的手段应当被保证,而且目标应当是有价值的,或者至少是道德上是不可反驳的。有效的连续杀人犯者可能是工具理性的,但他们不是实在理性的。不管哪一个抓住了“理性”概念的确切含义,事实仍然是,这种论证思路不可能表明人们真正具有或者能够具有利他主义的终极动机。如果理性仅仅意味着工具理性,那么自我主义者的自我利益道德上可能是可恶的,但并不必然是非理性的。如果理性意味着实在理性,那么说自我主义是非理性的可能是正确的,但是,这只是另一种方式说专著于自我利益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不管支持哪一种观点,内格尔并没有表明人们真的具有利他动机。也许我们应当是理性的,也许我们也应当是利他的,但这并没有说明自我主义作为一个描述性的命题是错误的。

(4)举证的责任

哲学家有时认为,常识观点在被证明是错误之前应当被认为是正确的。就是说,如果一个问题的提出是关于一些常识的命题是否是正确的,且拿不出论证来证实或反驳它,那么明智的做法是保持相信它。换个说法,这种观点认为,证明的责任落在那些挑战常识的人身上。

这种一般态度有时用来讨论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认为自我主义假设与常识观念相反。关于人类动机的常识图景据说是多元的——人们关心他们自己,也关心他人,不仅仅是作为手段,而是以它们自身作为目的的。因此,如果赞成和反对自我主义的哲学的和科学的论证是无结果的,那么我们应当反对自我主义,继续接受多元主义。

常识站在动机多元主义一边而不是自我主义一边,这一点并不明显。常识是人们通常相信的东西。如果这是正确的,可以论证自我主义观念非常普遍,许多人支持这一观念。没有经验证据表明动机多元主义比心理自我主义更流行。

(5)简单性

迄今为止,享乐主义既没有被哲学论证驳倒,也没有被观察事实驳倒。因此,自我主义也没有被驳倒。这并不意味着自我主义是正确的,毕竟动机多元主义也没有被驳倒。在这种困难面前,社会科学家经常不明显地假定,如果一个行为可以用自我主义的术语解释,那么它就应当这样解释。仿佛他们不能直接证明这种状况的事实是不相关的,仿佛动机多元主义也能解释这些行为与事实也是不相关的。然而,为什么我们应把自我主义看作是正确的默认假说,除非我们必须放弃它呢?

一种回答是自我主义更简单,它只假设一种类型的动机,而多元主义假设两种。即使我们假定简单性不仅仅是标志理论之间的美学差别,而是发现一种理论比另一种理论更可能的原因,我们仍会发现这种为自我主义辩护的方式是有缺陷的。问题是,当我们考虑两种理论假定了多少因果信念时,自我主义就比多元主义更复杂。当赛莉想让奥托做得好时,自我主义的辩护者把这看作是工具性的,而多元主义解释的支持者可能认为赛莉的这种指向他人的欲望是最终的。注意到自我主义归属给赛莉一种因果信念——他想从奥托做得好中获得利益。动机多元主义不必说赛利具有这种信念。与多元主义相比,自我主义者提出较少的终极欲望,但自我主义者却提出较多的因果信念。因此,说自我主义是更简单的理论就是没有道理的。

3 走向进化论的解释

过去人们对自我主义的批评都是有问题的。那么,是不是说自我主义是正确的呢?不是。我们必须从新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这个角度就是进化论。

心理学动机在生物学意义上是行为的直接原因。当向日葵转向太阳时,在向日葵内部一定有一种机制导致它这样。因此如果向光性是一种进化了的适应,因为它提供给有机体一定的利益,那么,导致这一行为的直接机制也必须进化出来。同样,如果人类的特定形式的帮助行为是进化适应的话,在人类个体中导致这一行为的直接机制——心理动机也必须得到进化。

为了找到一些人们用来预言导致特殊行为演进的直接机制的一般原则,我们先讨论一个假设的例子。假定有一个无意识生物,它的问题是如何从环境中选择食物。假定该有机体生活的液体媒质中漂浮着的颗粒物质有些含有蛋白质,有些则含有毒物。该生物进化出一种特殊行为使它倾向于吃蛋白质而不吃毒物。可能进化出来一种什么样的直接机制使它能这样做呢?

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我们需要考虑的可能的设计方案。最明显的设计方案是该生物有一种区分蛋白质和毒物的识别器官。有机体从漂浮物中攫取少量颗粒,把它们放在识别器官上,然后把检测结果输出到行为;有机体或者吃下它或者把它吐出来。这是对设计问题的直接解决方案。有机体需要在蛋白质和毒物之间做出区分,这一问题的解决是通过用一个识别器官识别那些相反的性质来完成的。

不难想象其它对设计问题的非直接解决办法。假设蛋白质倾向于红色,毒物倾向于绿色。这样有机体就可以运用一个颜色识别器官来做出要求的区分。这种解决就是非直接的。一般地,有机体可能利用许多非直接的设计解决办法。有多少蛋白质与毒物区分开的关系,就有多少非直接的解决方法。当然,我们还可以设想对设计问题的多元主义的解决方法,有机体可同时利用两种识别方案。

给出了这些多种可能性,人们怎样预言哪一种可能性会得到进化呢?三个原则与此相关:可用性,可信性和效率。

(1)可用性

自然选择只在先前存在的变异的范围内起作用。蛋白质识别器官对有机体可能是好的,但如果这种器官从来没有作为历史变异出现,自然选择也不能使这种特征得到进化。所以,我们应当考虑的第一种信息是:哪一种直接机制是历史上可用的。

(2)可信性

假设蛋白质识别器官和颜色识别器官先前都是可利用的。它们二者谁最有可能进化呢?这里我们需要提出第二个问题:可信性问题。哪一种器官在识别环境中哪些颗粒是可吃的做得更可信?颜色识别器官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信性,蛋白质识别器官也是这样。没有先验的理由可以说为什么直接策略应当比间接策略更可信或更不可信。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景中它们就会不同,这些特殊情景可由下图表示:

有机体的适应性←→颗粒的营养←→颗粒的颜色

↓↓

D I

↓↓

行为 行为

双箭头表示联系,营养的增多与有机体的适应性相关,而颗粒的红色而不是绿色与营养内容相关。在图中,没有从适应性到颜色的关系,除非通过营养。这意味着有机体的适应性与它吃的食物颗粒的颜色在这里联系起来了。没有先验的理由说颜色与适应性相关,只有通过表达营养内容才与适应性相关。如果吃红色颗粒比吃绿色颗粒更易于吸引捕食者的话,那么颜色就与适应值有两种关系。然而,如果营养和颜色的关系并不密切,我们可以表述出关于直接设置D和间接设置I的以下原则:

(D/I)如果营养与颜色并不是很好的相关,并且如果D 识别营养至少与I识别颜色一样好,D将比I更可信。

这是直接/间接非对称原则。直接解决方案并不总是可信,但在这一情况下它是更可信的。

关于可信性的第二个原则也可以从这个图中得出。正象科学家如果有较多的事实就可以较好地区分不同的假说一样,有机体如果有两种关于什么可吃的信息源泉而不是一个就可以做出更可信的区分:

(TBO)如果营养和颜色并不是很好的联系在一起,并且如果D 和I作为识别器官尽管可错但却都是可信的,那么D和I一起起作用比它们单独起作用更可信。

这是“两个比一个好原则”。它需要一个假设:两个装置一起出现在有机体中时不互相干扰。它们相对独立地起作用。

(3)效率

D/I非对称原则和TBO原则关涉到可信性问题。 现在我们转到涉及预言哪种直接机制将进化的第三个考虑,即效率问题。即使营养识别器官和颜色识别器官都是可用的,即便营养识别器官更可信,但这并不能得出自然选择将有利于营养识别器官。也许营养识别器官比颜色检测器官需要更多的能量来建造和保持。有机体依赖能量并不比汽车少。效率与可信性一样,与性状的总体适合度有关。

有了这些概念和原则,我们就可以思考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心理动机的进化问题。人类中最常见的帮助行为是母爱或父爱。哪一种动机机制对提供母爱更可能、更可靠或更有效呢?三种动机机制与这三种不同原则对应:

H:提供父爱或母爱当且仅当这样做将增加愉快和减少痛苦。

A:提供父爱或母爱当且仅当这样做将增进子女的福利。

P:提供父爱或母爱当且仅当这样做或者增加愉快减少痛苦, 或者将增进子女们的福利。

作为对生物体照料它们的后代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A 相对是直接的,H相对是间接的。正象有机体能通过识别颜色找到营养, 所以原则上享乐主义的有机体能够以提供父爱或母受这种方式被构建起来;所需要的是,有机体被这样构建起来提供母爱,目的是增加他自己的愉快减少自己的痛苦。

让我们考虑在一定情景下这三种机制的可信性。假设一个父母知道他的孩子处于危险中。设想他们的邻居告诉他他的孩子刚才掉进一个冰冻的湖里。享乐主义和利他主义将分别这样做:

孩子需要帮助←→父母相信孩子←→父母感到焦虑

需要帮助 和痛苦

AH

行为行为

利他主义的父母仅是因为想到他的孩子需要帮助就投入行动。享乐主义的父母将不这样。相反驱动享乐主义的父母投入行动的是那一消息造成的焦虑感和恐惧,或者该父母认为这种消极的情绪将一直持续,除非孩子的情景得到改善。从这一图中应当清楚(D/I)非对称原则应用在这里。在这一特殊情况下,A将比H更可信。然而根据(TBO)原则, P比它们两者做得更好。在这个例子中, 享乐主义在三个理论的竞争中落在了最后,至少在涉及可信性的范围内是这样。

如果享乐主义比纯粹利他主义或动机多元主义都不可信,当我们考虑进化可用性和效率时,这三种机制又怎样比较呢?对于可用性,如果享乐主义历史上作为自然设计的解决办法有可能性,利他主义也是如此。原因是,两种动机机制只以非常小的方式彼此不同。两者都需要一种信念/欲望心理学。并且享乐主义和利他主义的父母都想让他们的子女做得好;唯一的差别是享乐主义具有这一指陈内容是作为工具性的欲望,而利他主义具有它是作为终极欲望的。如果利他主义和多元主义没有进化,这并不是因为它们作为自然选择作用其上的变异的不可利用性。

效率问题又怎样呢?构建和维持一个利他主义或多元主义的有机体比构建和维持一个享乐主义的有机体花费更多热量吗?并不是这样。需要能量的是构造出执行信念/欲望心理学的硬件。可是,很难看出为什么具有一种终极欲望而不是两个应当使能量产生不同;也不容易看出为什么具有使你的子女做得更好的终极欲望比具有避免痛苦获得愉快的终极欲望要求更多的能量。同样的观点可应用到人们具有多少或什么样的终极欲望上。

总之,作为提供父母关怀的机制,与纯粹的利他主义或多元主义相比,享乐主义的可信性较小。而涉及到可用性和效率问题,我们没有发现这三种动力机制有什么区别。这说明自然选择更有可能使我们成为动机多元主义者而不是享乐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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