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思考论文_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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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购买服务;事权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随着我市建设工程数量的增多,以及工程技术的日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不断凸显。笔者通过自身多年的工作经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探讨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一、我市建设工程的体量情况

作为珠三角经济总量前五的城市,我市的建设工程体量不断增大,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高、大、难的工程必将随之增多。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可查询的资料,汇总成下表。

中山市2014-2019年建筑工程报建及竣工验收项目情况

数据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三、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存在的问题

1.质量监督员数量不足

根据初步统计,我市具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资格的人数约200人。按24个镇区算,平均每个镇区质监员不足10人。根据上表粗略估算,平均每人每年监督的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按24个镇区平均算,每个镇区在建工程平均150宗以上。

特别是东区、石岐区、小榄、三乡等镇区,建设工程的数量、面积大,质量监督员的数量不足情况,更加明显。

以上分析可见,我市质量监督员的数量与建设工程的体量相比,是严重不足的。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依然存在市镇两级共同监管的情况,当发生质量事故时容易导致市、镇各方推卸责任、互相扯皮。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事权下放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建通〔2018〕126号),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依然存在市镇两级共同监管的情况,镇区独立监管及市镇两级共同监管的,均依法各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并及时上报情况。由于质量监督员的数量本身已经不足,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员对辖区或所负责区域的全部工程都到达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并保持一定的频率,就显得不现实。虽然有监督的规则,明确市、级两级的监督义务,但是在日常质量监督过程,两级别都管,因为人手的问题,容易造成两级都不管,或者依赖对方去管。共管的工程,如果发生了质量事故,市、镇两级质量监督部门,在责任的定性上将存在难度,容易发生推卸责任、互相扯皮的情况。

3.质监员素质参差不齐。

根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经考核合格后,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可见,质量监督员的准入条件并不高。从而直接导致质监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质量监督员的实际水平,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员、监理员的水平还有一段距离的话,将严重影响质量监督的效果。

四、改善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探索

1.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减轻基层压力,善用社会资源,达致质量监督的目标。

近期,我市的石岐区、西区、南区、港口镇、民众镇,已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监督或者质量监督。政府或者住建部门,设定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委托技术力量团队强大、社会信誉良好的技术机构,按照质量监督或者安全监督的管理规定以及我市现行有关规定,开展质量或安全监督工作。

第三方的技术力量,直接影响服务的效果。监理公司、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等企业,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投标。由于第三方机构的灵活性与对接行业内技术力量的资源广泛性,可以有效聚集行业内的各种人才,形成一股很强大的合力。譬如一些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期在建设行业一线从事施工、监理等工作,对于现行规范、标准非常的熟悉,对于施工现场常见的质量问题,可以提供专业的、完善的、系统的解决方案。这批人作为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人员参与质量监督,除了可以完成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以外,还可以有效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多个镇区的尝试,充分说明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监督的可行性。

住建部门、质监部门,可以从质量监督的事务中抽身,集中精力做好“裁判角色”,做好其他管理工作。

2.充分论证取消质量监督共管的做法,根据镇、区实际情况和工程规模等指标,明确属于镇区或市级负责质量监督,明确权、责。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中建通〔2017〕48号)和中建通〔2018〕126号),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以及石岐区和古镇镇,在独立监管方面,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通过以上镇区的实践,说明了从合法性的角度,由镇区独立监管,已经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充分论证其它镇、区行使质量监督事权的合理性、科学性,并总结以上镇区的经验、需完善问题,取消质量监督共管的做法,明确属于镇区或市级负责质量监督,实施的可行性很高。

结合本文上一点论述的如镇区采用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质量监督,可以作为取消质量监督镇、区共管的配套措施。镇区住建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可以腾出大量精力,集中做好对第三方的指导工作,落实质量监督工作。

五、结语

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进行探讨,质量监督管理的模式充分借助社会的力量,创新性、合理性地进行延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提高工程质量,是一个重要的方向。结合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全市的质量监督水平,必将为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很好的示范作用。

论文作者:钟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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