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核心问题”_密切联系群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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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同时十分鲜明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在六中全会的讲话中,再次号召全党:“必须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把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密切联系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问题,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

一、唯物史观——“核心问题”之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毛泽东有一句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出发,党必须要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可是,现在在有些领导同志的心目中,这个观念有所淡忘。似乎“打天下”、“夺江山”需要依靠群众;而“坐天下”,搞建设,尤其是搞现代化建设就不需要群众了,或者认为群众不那么重要了。在这种错误观点的支配下,必然会脱离群众、漠视群众。近几年来,不少同志中的群众观念明显地淡漠了,同群众的关系明显地削弱了,不倾听群众意见、不关心群众疾苦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现象,损害和侵犯群众利益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了,有的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据中纪委四次全会披露:199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04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447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029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近几年,我们党虽然一方面加强了打击的力度,但要案、大案仍有上升的趋势。厦门海关走私案、沈阳高官群贪案的暴露就是极端的典型。针对这种状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治标与治本要相结合,在加强对贪污腐败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紧对干部的学习和教育,特别强调要在全党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教育。1989年12月2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党建理论研究班上提出:“要在全党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教育,批判各种否定、贬低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牢固树立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是人民群众的科学观点。”1990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指出,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出要在党内普遍地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江泽民的“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几乎用同样的语言再次郑重宣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并告诫全党:“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共产党员如何对待群众,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在党内普遍地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无疑是非常适时、十分正确的。

我们认为,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方面的内容。为了冲破人们思想长期禁锢的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我们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这对于破除“左”的思想的束缚,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促进人们的思想解放,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针对现在党内一些干部中出现的群众观念十分淡薄,很不把群众看在眼里,严重脱离群众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象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学习那样,在全党范围内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真正在头脑深处扎下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的根子,从而在思想源头上打下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牢固基础。使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摆正自己同群众的位置。

第一,要正确对待群众。再高明的领导,也只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没有群众的养育,哪来领导的成长。党的干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成为群众的普通一员,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相反,“如果脱离了群众而不坚决改正,就必然会由于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而失败”。(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0年3月12日。)

第二,要弄清楚“主人”和“仆人”的关系问题。干部不论职权多大,资格多老,威望多高,都是人民的仆人。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切切实实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颠倒了“公仆”和“主人”的位置。

第三,共产党人要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带领群众前进。党既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又不能做群众的“尾巴”,还要教育引导群众,带领群众前进。然而,己不正,焉能正人。我们党历来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样子。邓小平讲过: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作风建设,一定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不与群众同甘共苦,整天花天酒地,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带领群众前进呢!

第四,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党的干部一方面要严格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党的领导干部还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党的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而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就要导致腐败。既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然权力是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那么党的各级干部自然应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人心向背——“核心问题”之根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历来是我们事业发展成功的根本保证。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生存,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在和平建设时期,虽然环境和生活条件都大大改变了,但是,保持和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对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江泽民一再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始终不渝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曾十分尖锐而又极其深刻地指出:执政党如果“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注:江泽民:《关于改进党的作风》,《求是》2001年第1期。)

我们的事业好比一艘由党掌舵的航船,而人民群众则是奋力摇橹和划浆的人。这艘航船在风雨中从南湖驶出,已经乘风破浪,胜利前进了80个年头。从在革命处于低潮时的“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到千帆竞发,人民群众摇着木船,冒着枪林弹雨,护送“百万雄师过大江”,推翻蒋家王朝,都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只要我们依靠群众,坚决地相信群众,永远和群众打成一片,得到群众的拥戴和支持,那就任何艰难险阻都能战胜,任何敌人都不能压倒我们,而最终只能被我们所压倒。反之亦然。邓小平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不能同群众相对立。”(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8页。)他还告诫说,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江泽民也多次警示全党,千万不要忘记群众,千万不要脱离群众。他说:“敌对势力从外部搞跨我们党是不容易的,真正可怕的是脱离群众,自己毁了自己。”(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94页,2000年人民出版社。)所有这些,意义深远,语重心长,都是从执政的高度,提出了党要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邓小平说过,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弄得不好还有翻船的危险。一代君王唐太宗也曾发出过警世之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也是历史的教训。以史为镜,对执政的共产党同样有着警戒的作用。因此,江泽民提出失去群众支持“就必然垮台”的警告,不是没有针对性的。而苏联、东欧一些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和世界上一些执政多年的大党、老党纷纷失去执政地位“翻船”、“垮台”的事实,也从一个方面向我们党敲响了不要脱离群众的警钟。

我们要从党长期执政的实际出发,充分理解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深刻含义,增强这方面的“忧患意识”。我们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密切联系群众,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党在执政条件下和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处理上,所面临的情况确实也大不一样了,发生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一是“进了城”,“上了楼”,环境发生了变化;二是“当了官”、“掌了权”,地位发生了变化;三是发展经济,搞现代化建设,任务发生了变化;四是长期和平环境,生活安逸,感情发生了变化。由于这些变化,党群关系也会发生某些相应的变化。正如毛泽东曾经说过的,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有一些缺点,人民还谅解我们,现在就不一样了,如果不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人民对我们的缺点很自然地就难以谅解了。特别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体制的调整,原有利益格局被打破,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明显增多。尽管这些矛盾目前还没有给我们党构成根本性的威胁,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各种矛盾积累多了,总是一种“隐患”。所以,执政的共产党要把正确处理好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看作是头等重大的事情,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切实把新时期的党群关系处理好。

第一,要防患于未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新时期日益增多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通常并不具有对抗的性质,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影响到党的执政的稳固,影响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所以,要防患于未然,要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要保障不同利益主体公平合理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利益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但贫富差距过于悬殊就是社会问题。党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必须正确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灰色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扶助低下收入,以缓解由此而产生的利益矛盾。

第三,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使人民看到希望,树立信心。发展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最大利益所在,也是正确处理党群关系的最终目的所在。发展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必要的物质成果,更重要的是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杠杆”。

第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对执政党来说,抓这个工程、那个工程,第一位重要的是要抓好“民心工程”。要用清正廉洁去赢得民心,从群众那里获得“信任票”;要用正确的政策去安抚民心,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放心丸”;要用热忱的关爱去感召民心,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用畅通的民主渠道去顺民心、宽民心。干部要采用多种形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群众有什么不满情绪在平时就宣泄、散发了,就不会等问题积成堆再来个总爆发,同时我们的干部也能从群众的意见中反思自己的不足,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一定要牢记江泽民的教导:“不管形势和任务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永远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能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永远不能变。”(注:江泽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650页,中央文献、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第4版。)

三、制度保证——“核心问题”之本

《决定》指出:“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这确实抓到了问题的要害,抓到了根本处。正如邓小平所说:“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制度是决定因素”,“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我们党迫在眉睫必须要抓紧解决的重要课题,要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效果,向人民群众有个交代;同时,这又是一项艰巨而又长远的任务,要有韧劲,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党群关系的问题,既要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层面上来解决,更要从根本制度、机制体制的层面上解决。而解决制度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制上着手解决党群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更靠得住些,这是管长远的、带根本性的。《决定》提出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要求党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非常有必要。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在有些领导干部那里,一方面听不到群众的真实声音,一方面也听不进群众提的意见,甚至对提不同意见的群众“穿小鞋”,搞打击报复,压制民主。对广大群众来说,一方面是民主渠道不畅通,有话没地方、没机会说,说了也没人听,不顶用;另一方面是一些群众有意见还不愿说,不敢说,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睁只眼闭只眼。这种状况就很不正常,也很危险。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于无声处听惊雷”,“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沉默中爆发”。讲的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把话讲出来,讲出来比放在心里不说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怕群众讲话的道理。让群众说话,天蹋不下来。我们一定要通过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的畅通渠道,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要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有利于人民群众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参与监督的民主制度,真正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一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抓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提高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又要建立一套管用的制度和机制,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全局,整体推进。第一,必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全党同志都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反对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第二,要建立和健全对党的监督制度。除了党内的监督外,更重要的是来自群众的监督。在我国,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可是,在我们党内,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党的威信。针对这种现象,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要让干部“怕”群众,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职、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第三,要建立一系列能使党的各级领导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相互联系的制度。比如,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有法定的每周一天的群众接待日制度,当面听取群众意见,直接处理来信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需要恢复和发扬我们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象蹲点调查、“解剖麻雀”、下放锻炼、实行“五同”等等。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解决机构人浮于事,“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各级机关、部门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第四,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制度,注意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同时并举。应该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三个代表”思想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观念越来越强,成效也很明显。但是,在有些群众中,仍然存在着“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这就说明,党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是指物质上的利益,还包含了政治的和精神的利益。我们在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还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关注群众的思想情绪,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和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社区、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中,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有进行学习、接受教育的机会,从而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和党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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