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的质、量、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民主的质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作为社会的、历史的产物或事物,民主无疑也必然有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语,其最初的基本含义就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实际上就是国家制度,指当时雅典城邦所建立的那种与君主独裁和贵族寡头统治有所不同的奴隶主民主政治体制。正是根据对民主的起源及其演变的历史唯物主义考察,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指国家的形式或国家制度,这就是所谓国家形态的民主。因此,列宁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式。”(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7页。)这是列宁在高度抽象的基础上对民主本质或实质的最深刻、最科学的揭示。所以,从实质或本质而言,民主就是一种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进而,我们就不难看出,阶级性是民主的本质属性。因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5页。),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阶级利益而建立起来的、用以保护他们对社会进行统治的权力组织。正如列宁所言:“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1页。)
认识民主的阶级性是我们认识民主本质的关键所在,由此,我们才可以在认识民主本质过程中由抽象走向具体。因为,我们揭示民主的本质或实质,不仅需要抽象,更需要从抽象到具体。通过抽象,我们可以概括出民主的共同与一般;通过具体,我们才可以看清民主的个别与特殊。从民主的共同与一般来看,民主就是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这种抽象的意义主要的或仅仅的在于它能使我们首先将民主同其它事物区别开来。从民主的个别与特殊来看,民主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抽象的、普遍的民主是不存在的。因此,列宁强调:“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的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29页。)正是通过对民主的这种阶级分析,我们才可以进一步对民主自身进行辨认,将不同的民主划分开来。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由于阶级属性的根本不同而构成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民主类型,就国体民主而言,国家政权由哪些人或什么阶级掌握,即谁是民主的主体,国家的主人,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犹如渭泾,差异是相当明显的。
二、民主的量
民主不仅具有特定的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量。民主的量是指民主的实现程度,即指一定阶级的民主愿望、理想、要求、原则等转化为民主现实的多少的实际情形。
就当代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而言,它们除了具有质的国家形态的差异外,也存在量的实现程度的不同。相对而言,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民主的实现程度是比较高的,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程度则普遍较低。
因为,除去其它条件不说,单从量变的时间来看,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若从16世纪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算起,至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在如此漫长的过程中,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人们的民主思想、民主作风等民主素质逐步提高,尤其是到了后来,形成了诸如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以及有关选举、任免、弹劾官员等权力分配、权力制衡、权力监督的比较严密有效的制度、措施,出现了由众多法律所构成的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而社会主义民主若从俄国十月革命算起,至今还不足百年,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内容、精神和原则的实现程度还比较低。作为民主“软件”的人们的民主素质是比较低的,正处于艰难的培育阶段,有待于不断地发展与提高;作为民主“硬件”的法律、制度等也不很完备,正在逐渐建设之中,有待于不断地改进、加强和完善。
任何民主,其实现程度的提高都是一个量变的逐步积累的过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达资本主义的民主能达到今天的实现高度,就是一个缓慢发展的结果。英国资产阶级在17世纪80年代就已巩固了对王权的胜利,通过国会进行统治,但直到18世纪中期全国有选举权的人数仅占总人口的2.1%,到19世纪80年代,这个比例也只有12.5%,英国妇女拥有选举权的时间则是1928年。(注:吴锐:《两种民主制度的对比》,《当代思潮》1994年第5期。)经过多年的争取,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民已普遍获得了选举权,但在行使民主权力中更有意义的被选举权时,仍要受到诸多限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金钱选举,实际是完全剥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被选举权。这是资本主义民主发展的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也是资本主义民主虚假、不公正的一个明显表现。资本主义民主因其国家性质的规定而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充其量不过是民主发展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主,一种开始衰落的思潮”,(注:郑杭生:《分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议会民主的界限》,《人民日报》1996年7月11日第13版。)不管其实现程度多高,都构不成民主发展的普遍模式和最高典范。因此,西方一些国家在民主问题上根本没有资格自我吹嘘,夜郎自大,也没有资格对别人指手划脚、吹毛求疵,更不应该拿自己的民主四处骗销,去牟取私利。其它一些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则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不辨假冒伪劣,盲目上当受骗。“风物长宜放眼量”,人们完全可以相信,作为新生事物的社会主义民主,经过它自身曲折前进的不断发展,一定会开拓出人类文明的一个全新天地。
三、民主的度
民主的度就是民主的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这里具体来说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由民主的国家形态(或性质)和民主的实现程序所构成的民主的发展水平;一种是由民主的国家形态(或性质)和民主的实现程度所构成的民主的范围或界限。在认识民主质与量的前提下,把握民主的度,不仅具有深刻的认识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首先,我们已经知道,民主的质和量是民主本身所固有的两种不同而又不可分割的规定性,任何一种民主。都既有其特定的质,又有其一定的量,也就是说,每一种民主都既有其特定的国家性质,又有其一定的实现程度。因此,我们要认识或评价一种民主实体,就必须既要看清其质,又要考察其量。检验民主发展水平的全部标准无非就是它的国家性质和实现程度,即,要判断一种民主的发展水平是先进还是落后,就必须将它的国家性质和实现程度进行统一的综合考虑,只有将这种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全面地、深刻地、科学地认识事物,看透问题。如果只看到民主的质,看不到民主的量,或只看到民主的量,看不到民主的质,将民主的质与量割裂开来,都只能对民主产生片面的认识。现实中经常出现因这类片面认识而给人们带来的困惑和迷茫,以及由此进一步导致的各种危害。如,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如果我们仅看到它的质比资本主义民主的质进步、优越,而看不到它的实现程度还十分有限这一客观现实,我们就无法正确认识我们民主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存在的一些问题的真正根源所在,这样,极易使人对这一民主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产生怀疑。再如,对于资本主义民主,如果我们仅看到它的实现程度很高,而看不到其剥削阶级的实质所在,误将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发展水平等同,就会产生对资本主义民主的盲目崇拜。这两种错误倾向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事业来说都是相当有害的。因此,在正确认识民主质与量的基础上科学地评价民主的发展水平,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认识问题。
其次,由民主的国家性质和实现程度所构成的民主的范围或界限规范和限制着人们的民主行为,它只允许人们的民主实践在这个度内进行,而不允许人们或越轨,或倒退,或超前冒进。如前所述,资本主义民主决不会允许妨害资产阶级统治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存在和发展,同样道理,社会主义民主也决不允许资本主义民主的一些腐朽、反动思想的干扰和破坏。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全盘西化”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倒退,在我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除了需要大力防止这种右的错误外,还有一种“左”的问题也值得十分注意,那就是不顾我国民主现有的量的条件,超前冒进,急于求成。就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其中的选举制度要彻底实现普遍、平等、直接三原则,就需要一个较长的渐进过程,因为在诸如经济状况、文化传统、人口质量等方面,我们都存在有影响民主进步的相当不利的因素。诚如邓小平所言,“如果谈西方的选举制度非常好,然而中国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成熟。”而且,“其实有些事情,在某些国家能实行的,不一定在其它国家也能实行”。因此,“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220~221页。)。所以,我国的民主建设事业一定既要符合我国民主质的必然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又要依据我国民主量的现实条件,循序渐进,逐步展开,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对任何国家都不能“东施效颦”、邯郸学步、照抄照搬。
民主的度告诉人们,民主都是有限制的,民主的限制就来自它自身国家性质与实现程度的内在规定,并体现在国家法律的明确条文中。每个国家都按照自身民主质的原则要求,根据自身民主量的客观实际,来制订法律,规定人们在国家制度中所应享受的民主权利和所应承担的民主义务。资本主义民主如此,社会主义民主也一样。民主都具有限制性,必须受法律的规范,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
因此,人们的民主实践一定要合度而行,超越民主的度,无论是违背自身质的要求,还是脱离自身量的条件,都会给民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危害。我国民主实践中有这种沉痛的教训,在国外也不乏其例。非洲大陆许多国家自90年以来纷纷引进西方的多党制,几年来,一党制时期的政治弊端,如腐败,并没有因改行西方的多党制而消除,反而愈演愈烈,进一步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990年,非洲有20个国家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最不发达国家”,几年以后,这一数字则上升到33个。利比里亚、索马里、塞拉利昂、卢旺达、布隆迪等国家也因党派纷争而引起大规模内战、国家分裂和部族大仇杀,过急的民主化浪潮给这些国家带来的是一场灾难。血的代价换来的沉痛教训给人们上了关于民主的生动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