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杜夫海纳美学中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对立论文,思维方式论文,海纳论文,论杜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0)05-0023-05
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观以及感性与理性二分,推动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对自我的认识,但是近代认识论的发展把这种二元推向对立,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局限。现象学重新梳理了古希腊以来特别是笛卡尔、康德的思想传统,要求在思维方式上超越二元对立,探讨人的经验,探讨世界如何在我们的经验中显现出来,探讨呈现在意识中的世界,即世界是如何在我们的意识中建构出来的。他们把对世界的存在主客设定问题存而不论,而只考虑世界是如何对意识显现的,从而消解了主客体的对立,将哲学的终极目标由探求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转化为在二者的统一中探讨哲学的各种问题。现象学要求回到实事本身,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我们意识中的事物,人的一切意识都是人们对于事物的意识,人们的意识参与了世界的构造。因此,对象与感知、感性与理性都是统一的。杜夫海纳通过这种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研究审美经验,研究审美对象与审美感知的关系,强调主观感知与对象的统一,强调直觉体验,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的基本规律,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情景交融”等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一、审美对象与主客关系
杜夫海纳承认主客二分,强调审美主客体关系在审美活动中的重要性。在就《审美经验现象学》进行论文答辩时,他曾说:“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是主导线索。”[1](P617)他从审美对象的角度论述审美主客体之间的融合关系。这样,审美活动既完善了对象更造就了主体,主客体均实现双赢,从而消解了主客二者的对立。
杜夫海纳认为,对象成为审美对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根源在于主体对世界的原始经验,尽管这种原始经验还没有达到区分主观和客观的水平。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对象与主体之间连接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尽管主体提出一个客观的世界概念,把世界视为不以主观性为转移的现象的场所或整体,他发现自己是与世界连在一起的。这一事实并不贬低主观世界而抬高理性思维力图阐明的客观世界。这样,审美对象才能同时作为存在于世界又打开一个世界的东西而出现。”[1](P231)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上,杜夫海纳认为对象的感性特点与主体情怀是异质同构的,不具有对立性。因此,杜夫海纳强调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关联性:“审美对象的深度只能属于感觉,特别是审美感觉。所以,人是深度的参照中心。审美对象的深度只有作为精神深度的关联物和形象才能被人把握。”[1](P437)这样,在审美和诗意中,人与自然和世界是一体的;人从诗意中理解认识方式,并在审美对象中实现自在与自为的统一。这是基于自我又超越自我的统一、现实性与非现实性的统一。
同时,杜夫海纳认为对象要成为审美对象,还需要与主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杜夫海纳认为审美知觉在异化对象的同时让现实和理想更趋于接近,这类似于“庄生梦蝶”,超越对立但又有适度的距离。杜夫海纳认为艺术品首先是主体的创造物,是主体意识的产物,这使得对象与主体有更多的相似性和相融性。杜夫海纳还从审美对象的角度谈了他对艺术品的态度,他说:“如果艺术作品想要显现,那是向我显现;如果它想要全部呈现,那是为了使我向它呈现。”[1](P71)艺术作品之为艺术作品,就在于它处于审美关系中。
因此,杜夫海纳明确提出审美对象是一种“准主体”。他认为主体“有权把审美对象当作准主体来对待,因为它是一个作者的作品:在它身上总有一个主体出现。所以我们可以不加区别地说作者的世界或作品的世界。审美对象含有创造它的那个主体的主体性”[1](P232)。这种观点表明他认识到虽然主体和客体是不同的,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你中有我相互融合的。审美对象具有自律性,“为了自我实现要求我们同他结合”[2](P209),因而,审美对象既是自在的,又是为我们的。杜夫海纳认为,审美对象与审美知觉两者实际上是一体的,审美对象是一种意向对象,是实在对象在意识活动中的显现,也是意识活动的构成物,这在阐述主客两者辩证关系上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杜夫海纳认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是一种二元合流的姻亲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杜夫海纳认为:“先验这一概念也说明了意向性。在阐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姻亲关系时,这一概念既反对自然主义,又反对唯心主义。”[2](P60)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具有主观性成分,审美观照是主体从对象中观照自己,特别是对自然对象的观照。当对象成为审美对象时,它与主体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亲和的,潜在地具有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特征:“审美对象含有创造它的那个主体的主体性。主体在审美对象中表现自己。反过来,对象也表现主体。”[1](P196)人与世界的本来面目是诗意和审美的关系,是一种亲和关系,是一种深切关系,对立是后生的。因此,审美活动是主体通过主体与对象的融合成就的。这种主客统一在主体那里以身心合一为基础。这是杜夫海纳接受了梅洛-庞蒂影响的结果。
杜夫海纳从先验性的角度出发,认为对象与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在审美活动中是客观存在的。他认为“客体通过主体而存在,又在主体面前存在”,并认为我们感觉到的对象是“情感物”[2](P209)。杜夫海纳还通过“先验”与“意向性”的概念来论述审美活动中的主客关系:“先验,尤其是审美经验中的情感先验,同时规定着主体和客体,所以它和意向性的概念有关。这个概念所表示的主客关系,不仅预先设定主体对客体展开或者向客体超越,而且还预先设定客体的某种东西在任何经验以前就呈现于主体。反过来,主体的某种东西在主体的任何计划之前已属于客体的结构。先验就是这种共同的‘某种东西’,因而也是某种交流的工具。意向性的理论正是这样来看待先验的。”[2](P60)并且最终认为“自然是联系人与世界的先验的先验”[3](Pxxv)。可见,自然就是使人与世界达到原初符合的先验。与中国的老子要求回归自然一样,杜夫海纳也从“自然”的角度论述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在《先验与自然哲学》中,杜夫海纳提出:“人与世界的符合是一种肉体的符合,这证明它们与自然同在(co- naturality),它们共同隶属于自然,”[4](P13)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和谐关系也是先验地存在于这种自然的状态中的。
总之,杜夫海纳把审美对象看作一种“准主体”,强调了审美对象中所蕴含的主体性因素,突出了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关联性,并论述了两者之间的姻亲关系和先验性的和谐融合关系。这种从审美对象出发论述审美主客体之间融合关系的美学思维方式,为美学研究中审美对象的二元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起点,对于超越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和反映论的美学思维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意向性
现象学美学将意向性作为核心问题,认为对象是意识意向的对象,为意识活动所构造。意向性是人的意识活动的根本特征,也是主体把握外在对象的一种独特方式。但在现象学发展历程中,每位现象学家对意向性又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和阐释。
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是指主体体验对象的内在指向性[5](P80),他把世界看成是意识的材料,认为世界内在于意识,世界通过意识显现,即“被表象”,一切可感知、可理解的世界,都是一种意向性的存在。受康德和布伦塔诺的影响,胡塞尔从先验的意识整体的结构理解主客间的关系,认为意识先天带有一种意向性,总是指向自身以外的事物。他通过意向性理论把主客体关系统一起来。因此,对象既不是纯然自在的,也不是个体主观随意歪曲的,而是先验意识创构的结果。意识通过本质直观洞察到对象的一般本质结构,并将人们从时空中所看到的对象统一为一个有机整体,又通过大量经验材料使直观到的一般本质结构得以充实和具体化。意向就存在于主体的意向性体验之中,只有通过赋予对象以意义,意识才能与对象发生联系。
首先把意向性直接运用于美学中的是英伽登。英伽登认为审美价值的形成是和审美主体意向性的情感活动分不开的,审美主体通过意向性情感与审美对象进行交流,从而使审美价值得到了全面的实现。杜夫海纳继承了现象学重视意向性的传统。现象学的基本立场是意识活动具有意向性特征。胡塞尔主张感知活动对其他意识行为具有奠基作用,梅洛-庞蒂突出地强调了知觉活动的基础地位,实际上是把现象学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现象学拉回到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杜夫海纳继承了梅洛-庞蒂的观点,特别是英伽登把意向性与审美联系起来的做法,并且在此基础上从美学角度进一步明确了意向性的所指。他从突破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入手,对意向性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意向性的所指。在杜夫海纳美学中,意向性主要指的是审美知觉的意向性,这样“意向性”就不仅仅是一个哲学概念,而更多地被赋予了审美的内涵,这是杜夫海纳的独特贡献。在他看来,审美对象是审美知觉意向性活动的产物,审美对象亦是一种知觉对象。因此,以意向性为桥梁和纽带,杜夫海纳将审美知觉与审美对象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了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超越。
二是将意向性视为主客体间的一种原初状态。杜夫海纳指出:“意向性的思想不是导向主体与客体间的一种原始交流的思想吗?”[2](PP56-57)可见,在原初状态中,主客体之间便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的关系,是以二者的统一为本源性诉求的。
三是通过意向性阐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杜夫海纳首先鲜明地指出,主客体之间不是二元对立的,他说:“意向性意味着人与世界属于同一种族。”[2](P61)可见,超越二元对立是杜夫海纳的逻辑起点和基点。其次,在杜夫海纳那里,主体与客体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对话关系,主客体中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导致对方失去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他认为,“一方面,对‘我思(cogito)’的分析表明:主体是超验性,就是客体的投射;另一方面,对意向性的分析表明:客体的显现总是与针对客体的意向密切相关的”[2](P51)。再次,杜夫海纳在追求主客体统一的同时,又强调二者能够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完整性和差异性:“它(指意向性)永远表现客体与主体的相互依赖关系,然而,主体与客体都不从属于某种较高级的东西,也不消失在使这二者统一的关系之中。”[2](P52)“作为目的的主体和作为现象的客体既互相区别而又互相关联,因为客体既通过主体存在,同时又在主体面前存在”[2](P56)。可以说,杜夫海纳突破了以往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将主客体看成是和睦相处的平等关系。
总之,杜夫海纳创造性地将意向性规定为审美知觉的意向性。借助于意向性,他将审美知觉与审美对象统一起来,指出审美主客体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便消解了主客二元对立,也将以往人们对于审美主客体关系的认识进一步细化和明晰了。朱立元认为:“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的现象学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师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然而保留了现象学通过意向性这个中介把主客体的统一关系上升为本体论的合理思路,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文学艺术、审美对象的本体论难题,赋予处于审美状态的主客体关系以本体论地位和意义。”[6](P71)这一评价是切合实际的,充分指出了杜夫海纳意向性理论在突破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上的重要意义。
三、知觉与想象
在主客二元的相互关系上,知觉和想象让主体与对象相互融合。因此,超越主客二元对立是主体的一种能动努力。杜夫海纳把想象看成是知觉的重要基础,这是传统认识论所不可能做到的。他还认为想象统合感觉、知觉和情感,并通过先验想象与经验想象的区分,进一步揭示了想象的客观性。这使得超越物我对立的思维方式具有客观性。
首先,杜夫海纳强调知觉是主体对待主客关系的基础,并认为审美对象和审美知觉“这二者的关联是我们研究的中心”[1](P22)。杜夫海纳从知觉与审美对象生成的角度认为知觉与审美对象并不是对立的。他认为在审美活动中,审美知觉与对象是一个交融为一的整体,是互相依存、互相成就、缺一不可的:“审美对象,尽管要感知,不失为实在之物。当我们感觉美的东西在我眼中变成审美对象的时候,我们的知觉丝毫没有创造新的对象,它只不过给原有对象以公平的对待罢了。”[1](P100)这样,审美对象就是主体意识中的对象,是被审美知觉纳入视野中的对象:“审美对象实质上是知觉对象,这就是说审美对象是奉献给知觉的,它只有在知觉中才能自我完成。”[1](P254)此外,一般认为审美是诗性的体验,具有非现实的理想成分,而杜夫海纳认为知觉寻求真理,强调主客融合的客观性:“审美对象的存在不是抽象意义的存在,而是只有在知觉中才能领会的一种感性事物的存在。”[1](P254)而且,感性对象既不是抽象对象也不是物质存在。杜夫海纳说:“审美对象期待知觉,在知觉中展现感性通过感性展现自己的意义。它对欣赏者来说并通过欣赏者才有自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它在呈现中才有自己的真实性。它只有在审美经验中才真正是审美对象。它强加于知觉,然而它又只有通过知觉才有存在。”[1](P265)这种说法揭示了知觉、对象与审美经验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次,杜夫海纳把想象看成是理解的开始,强调想象的规范性,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想象在促进主客二元中的融合作用。杜夫海纳认为,“想象活动是理解活动的第一阶段”[1](P299),而且想象以记忆为前提,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并通过形象成为主体传达体验的方式和经验。这是人们从原始时代带来的诗意的体验。与萨特一样,杜夫海纳充分重视想象在主客体关系中的作用。萨特曾说:“审美对象是由将它假设为非现实的一种想象性意识所构成和把握的。”[7](P288)杜夫海纳也说:“想象的基本功能是把这种经验转变成可见的东西,使之接近再现。”[1](PP385-386)因此,想象是主客融合的重要粘合剂,是可以转向现实的,而“体现非现实只是它的部分功能”[1](P394)。杜夫海纳还主张回到先验,认为先验能力能够超越主客对立,使想象力具有客观性。
第三,杜夫海纳认为,知觉与想象可以使理性与感性得以贯通。杜夫海纳说:“使感觉和思考的这种交替成为可能,那就是审美对象本身的召唤,它既需要思考,因为它显得相当严密和自律,足以要求客观的认识;又需要感觉,因为它不让自己被这种认识去穷尽,又挑起一种更为密切的关系。”[1](P464)在审美活动中,感性与理性不是对立的。无论是作为眼中的感知对象还是作为心中的意象,审美对象都要受情感和想象力的影响。审美对象以感性形态为基础,涉及理智性成分,这种理智成分融汇在感性之中,并且避免了主体的随意性,使它更趋于客观。杜夫海纳说:“从批判态度过渡到感觉态度不单是一种摆动:思考首先培养感觉,然后阐明感觉;反过来,感觉首先诉诸思考,然后指导思考。思考和感觉的交替构成对审美对象愈益充分理解的、辩证的前进运动。”[1](P463)想象调动了经验,受情感推动,并被理智所控制;理智明晰物我界限,而想象和情感则消弭这种界限。想象受情感支配,与情感共同成就了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总而言之,杜夫海纳运用了现象学方法在审美对象、意向性和主体心理机制等理论中,以主客融合的思维方式超越了近代以来割裂主客关系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指出了意向性在审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审美活动的生成性,审美活动中对象与主体互依互存、理性与感性交融合一的特征,实现了美学理论建构从认识论向存在论的转向。无论现象学及其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认识论层面上有哪些不足,但它确实适合于美学。所以日本学者金田晋说:“美学本来的学科性质与现象学的方法之间有着一种本质上的密切关系。”[8](P53)其中尤其体现在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上。
收稿日期:201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