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生产:公共治理中的知识民主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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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D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10)05-0010-07

从本质来说,治理就是解决知识背景、行动旨趣各异的个体如何形成共识和达成一种集体行动的问题。因此,治理过程实际上就是共识生产的过程。从现有共识生产过程来看,民主毫无疑问是过去的两个世纪中最为成功的社会治理概念。但是,民主是个大标签,即使一些完全不符合民主标准的政治实践也时常被一些规制者称之为民主。以民主为基础性机制,产生了以规则为媒介生产共识的科层治理、以价格为中介生产共识的市场治理和以协作为介质生产共识的网络治理等治理形式。如果说,任何治理形式都需要民主政治、专家知识和民众认同的话,实际上,现有的治理形式都偏向于在民主政治和民众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质量和执行品质改进,试图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从而将科技知识作为一个常量,认为科技知识是无争议的、专家内部是不存在分歧的。然而,随着公共议程中科学技术议题增多,科技知识作为决策依据以及公共治理中专家的功能均成为了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因此,如何在专家间、专家与民众间形成共识,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关键所在。本文以公共治理中分化出来的“公共决策中知识的共识生产”为分析对象,研究公共决策中知识如何生产、传播,媒体与专家以及民主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一、分离治理中的共意:代议制民主与知识独断

根据学术界对人们行为导向规则的划分,大体可以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则两类。技术规则自古希腊时期就由号称“哲学王”的哲学家生产,尽管后续科学技术以及知识学科产生分化,但信奉由专家(科学家)生产技术规则的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因此,技术规则的产生基本遵循专业主义逻辑,即专业人才统治着科学技术生产、传播和使用的规则制定。而社会规范的制定则经历了从专制主义到民主主义的发展历程,并最终以代议民主制的确立和运行而开创了社会规范由公民代表制定的典范。

代议民主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公共事务治理的二元分离结构。分离治理结构包括政治与行政二分,社会规范与技术规则的二分,作为行为导向的规则与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二分。政治与行政分开,政治系统与过程把握着收集民意进行决策,同时也是政策合法化的关键环节;行政系统与过程是政治决策的执行系统,以专业化分工为逻辑,强调广纳专家意见,结合行政人员专业素养判断政策内容合理性。然而,行政过程也有大量的决策行为,因此,在分离治理结构中就形成了技术主义和决策主义两种模式——行政决策由技术主义模式所主导,确定技术规则;政治决策则呈现决策主义特征,制定社会规范,科学技术是决策的主要依据。

公共决策结构包括决策主体、决策过程和决策对象。从决策过程来看,主要是代议民主程序;从决策对象来看,传统治理对象是能根据现有知识体系进行认知和排定的事务。根据决策主体是由专家还是由政治家来主导,可以分为技术主义(Technocratic)模型和决策主义(Decisionist)模型两类。

技术主义模型意味着由专家治理,希望科技使政治更为理性和有效率,着重考虑科学知识和技术发展速度比决策制定的政治过程变化更快;政治家不可能理解这些复杂议题,只有专家才有能力评估这些潜在议题,因此,专家应该作出决策。在这种治理模式中,专家顺理成章地成为主要决策者。在技术主义者看来,科学和专家知识具有优先性,并假定非理性、偏见和负荷价值的决定将被有良好科学基础的政治决策所替代,政治家变得完全依赖专家并最终被他们所替代。① 因为一个技术王国是不需要政治家的,尤其不需要政党或政治利益相关者,科学专家的产品中也无须公众参与;政治家和外行进入科学的知识生产过程,既无效率亦无效益;政治家只需要按照民主规则签署那些专家已经决定的东西,或政治家用一个更“复杂的”方法去全面完成专家决定的方案就可以了;真理与权力分离是必须的,当然,分离可能形成缺乏合作和无效益。鉴于在决策主义模式中的专家已经没有权力,政治被设定为超越专家,咨询制度只能保证科学知识最优利用,所以,必须选择最优秀的科学家,也只有他们才能确定“一个超优方法”解决政策问题。相应地,技术模式凭借“最好利用专家”或“精英科学家”的修辞设置使得公共政策更加合理并增加了输出的合法性。

但是,技术治理的缺点也是明显的。首先,公共决策总是暗含规范推理和不能化约为纯粹技术决策。因此,决策的政治过程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设置,使那些得不到选民同意的技术方案借助政治语言的修辞最后在政治决策中赢得合法性。其次,科学界本身很少是一种声音。科学被分割为多个学科、理论和不同方法,因此,总能发现某个专家持有反对观点。专家强调自己观点正确性的落脚点常常是抨击与自己观点相左的专家的研究非合理性和非合规性。

决策主义模式与技术治理含义正好相反,它扭转了专家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决策主义模式认为,政治家已经统率了专家建议。原则上,政治家要采用专家建议,但政治家没有义务完全听从这些意见,而只有在政治家需要或可能需要时去接受专家建议。在决策主义模型中,政治优先,超越专家,专家仅是获得目的的手段。简约化处理,是因为政治家必须对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价值和目标作出选择,政策问题可能从来也不是由事实可以单独解决的。于是,在政治家和专家之间存在严格和清晰的劳动分工,政治家专注于价值选择与分配,科学家聚焦于中立、客观的知识生产,科学知识生产不应掺杂有政治价值和利益。② 为了达到此目标,应设置尽可能独立的科学制度,最少在修辞意义上具有真正独立性。然而,由于专家建议及所创设的概念是影响决策因子之一,其结果可能是,尽管政治家任何时候无任何给定理由就可以忽略专家的建议,也就没有必要细化同公众沟通的程序和相关约束机制。

决策主义模型一直因主张科学建议与政策制定之间相分离而广受批评。一些学者认为,分离政治利益和专家建议不具有实践操作性,因为科学也有自己的利益和价值。③ 另有一些学者也提到,在政策制定事件活动中,严格的制度分离也是无效率的。④

二、开放性治理下的分歧:协商民主与专家间的争议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社会专业化分工,科学与技术越来越成为一般公共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更因为人们相信愈来愈多的事务必须借助于科技解决,科技不仅作为一种知识,更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与手段。但是,当科技作为一种判断、工具或政策对象也成为争议的焦点,科技评估与方法未必就能解决公共事务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和价值争议,彼得·瓦格特分别以“政治的科学化”与“科学的政治化”来描绘这两者是同时并存的。⑤

一项专业事务的公共决策有赖于专业意见与科学证据的支持,甚至在许多专业领域中科技本身就是政策对象,那么,还有什么比专业判断与科技论证更具有政策说服力的呢?如果在政策合理化过程中,科技论证能如一般人所期待的那样,发挥其判断真伪、验证优劣以及决策选择的功能,则应可以将争议降到最低,或至少可以排除科技争议;然而,随着科技在政策制定中的角色逐渐加总,亦即“政治的科学化”现象增生,科技沦为政策争议焦点的事例也层出不穷。细究这种“科学的政治化”的现象,又可以区分两种形态:一是围绕科技相关议题的政策争议,一是科技作为政策正当性依据所衍生的问题。而正是后者,直接与“政治的科学化”现象产生对立与矛盾;尽管其形式较为松散,未必获得大众特别注意,却涉及广泛,成为有待深究的当代重要议题。如果科技作为政策正当性依据存在问题,那么,就有必要重新检视作为论据的科技在政策场域的功能与作用,以及如何寻找到一种新的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重新让政府决策获得合理性。

实际上,分离治理结构存在于理想条件下,即设定专家在科学技术知识生产和传播过程中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而在现实世界中,科学技术知识生产不仅受到政府机构的各种规范约束,而且还受到企业等外部因素的干扰。因为科学技术知识生产必然受到资金资助方的限制以及国家权力的干预,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生产也受到公众的检阅。基于科学技术知识生产的现实以及针对上述两种模式的内在缺陷,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了开放性治理和“自反性”(Reflexive)决策模型。

所谓开放性治理,就是开放传统分离治理结构,增加其吸纳能力。传统分离治理是以代议民主制为核心构造起来的治理结构。这实际上是一种封闭性治理结构,将大量散布于社会之中各种团体决策和治理功能排除在外,将议会政治等同于政治全部;而那些推动社会大规模变迁和改变人类整个日常生活状况的科学研究以及企业对科学研究的投资却未受到公共监督和规则约束。很显然,这些科学研究及其投资是无法由议会政治为其提供正确与否的确证的,必须要求社会中的非政府团体对其监督并发出不同声音。乌尔里希·贝克建议由自发团体、“新社会运动”和批判性职业群体所发起的“亚政治”来矫正现有封闭性公共治理结构的缺陷,其中司法和媒体的公开性,强有力和独立的法庭、媒体及其假定的所有东西(即科技副作用)成为“亚政治”开展的核心背景条件。⑥ 开放性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将大量团体政治(贝克称之为“亚政治”)纳入到政治与治理范畴之中,形成社会多种自治结构;而议会理当是各种分歧与争议的最后裁判者。所以,开放性治理结构的基础就是承认媒体的社会功能和司法在判断证据时的严密。

“自反性”决策模型则是对“好”科技的信仰以及对科学专家与政策制定分离的决策主义信仰进行反思。这种模型认同马克斯·韦伯关于政策问题不可能通过好的科学和科学事实单独解决的观点,认为科学和治理之间界限正日趋模糊,他们可以在一些方面形成良好的合作相互理解。因而,“自反性”(而且在技术)观点不赞成在价值与科学事实、权力与真理之间能够严格并清晰分离的说法,质疑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信守价值中立与独立的真实性,甚至认为价值与事实严格分离将导致功能紊乱。而现实情景恰好是,专家、政治家和公众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依赖和长久沟通与彼此影响,他们之间相互交往导致价值与事实、权力与真理相互渗透,彼此难以截然分开。

后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是专家间异议、科学不确定性和科学的“无知”⑦。科学知识的缺陷和专家异议现象将技术主义模型推到了风口浪尖,使决策主义模型不得不按照不确定知识和不同的科学意见来处理“未知而充满争议的问题”,甚至将某些专家政治化了。而科学家的独立性与中立性政治化,模糊了科学与政治之间的界限以及韦伯模型中倡导的“价值中立”原则。基于此,英国哲学家拉维茨和丰托维兹提出社会正在出现一种非常规科学替代现有的“好科学”的实证概念。后常规科学被定义为“基于不可预测性、不完全控制和多元合法性观点的假设,事实是不确定的,价值是有争议的,各方博弈程度激烈和应急决策大量涌现”。当科学已经变成“后常规”科学,其结果是科技更加政治化和更重的价值负荷,民主化的科学和预防原则的应用成为科技知识生产、传播、应用的首要原则。面对科技本身的不确定性,其他决策模式要求等待后续科学发展证实和证明研究结果,而“自反性”决策模式则要求在没有科学证据前提下采用预防行为。在“自反性”决策模型中,既无专家,也无领导型政治家,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和外行作为或被认定为关键行动者去行动。这种模型的冠冕堂皇的“修辞”是要求“透明”,鼓励市民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并与之对话和商谈;借助于协商民主的平台,控制专家委员会的专家私利和展现非专业领域科学人员的观点和信仰。因此,性质各异、功能多元的行动者要求参与科学委员会和监控专家,推动专家间的协商民主。在“自反性”治理模型中,决策透明和外行参与优先于专业知识的卓越和专业领域专家的独立。因此,“自反性”治理是唯一要求政治系统实质性民主的决策模式,而技术主义和决策主义所提出的民主无非是一种程序性民主。

对于“自反性”模型,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认为它“对市民社会信仰过于乐观以及预防原则的使用推延了技术创新”;更进一步,专家民主化还将导致科学委员会的政治化;当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科学委员会之时,也是专家的信任度处于风险之时。除此之外,外行参与科学委员会除能增加科学讨论之外,而带来决策过程无效率、政策内部不一致和非理性决策也是显而易见的。

三、共识的合作生产:多轨道治理与知识民主

代议制民主与全民公投曾经一度被认为是解决意见分歧的人类文明的机制,但是,经过上百年的政治实践却发现,这些机制均存在诸多缺陷。尽管代议制凭借选举和投票决策等方式在大规模的人口社会中逐步成为一个统领性治理机制,代表议会民主也变成发达国家的一个标准,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代表构成的议会功能正在下降——微观层面上,早期基于意识形态价值一致模式的个体正在消逝,以意识形态为价值观粘连的聚焦不再存在;价值的碎片化造成个体化,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很难被议会某个议员所代表;更为致命的是,媒体政治破坏了代表的初始的含义。中观层面上,政党在政治领域朝向市场管理者发展破坏了设计宏大的一致的政治战略,政党像风中的杨柳跟随投票者偏好而摇摆。宏观层面上,媒体政治统率社会运行路径,政策与观念反复无常情况比比皆是。

协商民主作为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形式协助解决了旨趣分殊人群的共识生产问题。从逻辑假设来看,代议制民主和协商民主都隐含了所有参与决策的人都对决策问题拥有共同经验知识的假设。然而,正在出现的一种“科技知识”决策问题是没有经验知识的。对这类问题,不仅作为决策者的外行是茫然无知的,而且内行也是一知半解,因而,此类民主决策中知识密集度和分歧度超越了常规决策。这就需要一种“知识民主”,即科学专业知识人才和“无知”的外行都要参与的民主。毫无疑问,媒体在科技知识生产、传播和应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后果的阐释者。它的解释力可能不仅决定科学技术知识生产和传播,而且也影响到代议制民主功能复苏,甚至影响到多个领域、多个行动团体和分立的行动者之间的共识形成。因此,知识民主是对知识生产与传播以及媒体与民主制度的功能之间关系的一种新的关注。⑧

从知识生产角度而言,自学科分化以来,知识几乎都是由单个学科进行生产,极力追求知识内在的专业性,属于一种封闭性生产。随着大工业时代来临,知识生产偏离自身的生产规律,日益被商业化所俘虏,知识本身的局限性被巨大的商业利益所蒙蔽。在信息化时代,知识生产开始了一种跨学科的生产,即一些认为不相关的学科如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皆有可能参与到某个科技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来,其目的在于发现知识产品内在缺陷和对未来的社会影响,以此保证知识产品质量最大程度的可靠性。因此,由不同知识背景人员组成的知识生产团队(可能是紧密的或松散的),依托着内部的话语民主和参与民主形式构造出知识生产新方式。

从知识传播角度而言,以往知识的传播主要依靠知识共同体自身传播,即所谓同行甚至同方向、同问题的小圈子、小范围传播。进入到工业化时代,知识的传播更多的是借助于企业和市场化方式传播,即能转化成商品或被消费者所青睐而带来巨额利润而声名鹊起,因此,知识的传播实际异化为一种实物的流动。自20世纪中期开始,人类进入到前所未有的信息社会。信息社会带来的两大变化直接促成了知识民主形成和公共治理结构的变革:其一是人类交往方式变化,每个人可以通过网络对数亿乃至数十亿的人进行沟通思想和发表自己观念;瞬间,数亿人可能为一个知识产品贡献智慧,知识质量与速度加快了。其二是媒体内部分化,“草根”媒体大量兴起、传统媒体功能转型,结构复杂、功能多样的媒体系统为了争夺话语权和知识解释权而成为复杂知识的阐释者。因此,知识社会化不再是传统科普,即通过专家将其宣教给大众;而是知识大众化,即媒体会充分利用自己的想象力,将知识解构、建构、再解构和再建构,最后形成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字和图片展示给大众。换句话说,只要你会识字或听得懂母语,你就知道某个复杂的科技是什么。因此,如果仔细观察每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如何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可以发现一个三轨道治理结构:

——第一轨道治理:领域治理。在政治领域、科学领域、媒体领域都已经形成了自我治理结构,每一个治理领域都存在意见分歧的不同个体遵循着协商民主等各种规则而形成集体行动,从而构成了第一轨道的治理,可以称之为领域治理或子系统自我治理。

——第二轨道治理:跨域治理。两个领域之间或两个子系统之间往往也会发生信息与知识流动、系统沟通,形成域界间的跨域治理。跨域治理包含科层治理方式、市场治理方式和网络治理方式。换句话说,在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可能会采用权力、金钱和信任等手段达到跨域治理的目的。

——第三轨道治理:统筹治理。所有治理结果最后的享受者和评判者是民众,民众也是治理最关键的行动者,任何共同体治理或领域治理最终皆由民众接受或参与。作为民众的代理人——议会和政府则是综合和统筹公民与各子系统,形成共同行动的协调者与统筹者。因此,政治系统、媒体系统和科学系统需要联合进行知识生产和传播,将新的知识和观念渗透到民众头脑之中,改变他们的生活状态,形成统筹治理——将各分支治理相互配合起来,形成整体性治理结构,从而达成全局性治理。这三层轨道最后将一种新的知识议题或政策行动变成一种共识生产出来,制造出充满风险的、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并将人类引入新的状态(见图1:普通互动模式⑨、图2:多轨道治理与知识民主之间比较⑩)。

图1 普通互动模式

图2 多轨道治理与知识民主

四、知识治理:新中国知识民主的“Z”形轨迹

治理是协调分散的欲望、观点和利益的行动者共同行动的方式。没有协调,集体行动是不可能的。为了调和不同观念和期望的行动者,促使他们能参与到集体行动,就有必要运用各种治理形式,即通过一套原则、方法和战略企图影响行动者策略使其能实现个体和集体的目的。多数情况下,治理形式被认为是行动者之间相互协调和调整的方式,即行动者之间签订一系列自愿协议而合作的自我管理。从现有治理形式发展来看,网络治理、市场治理和科层治理已成为大家获得认同的几种治理形式。网络治理习惯地被认为是专业治理模式,是相互依赖和互惠的行动者试图发现共同行动议程,通过合作创制出包含了各个行动者尽可能多的要素的一个共同议程。网络治理建基于真诚、诚实和信任等基本原则之上。

网络治理被认为是对科层治理缺陷的替代形式。科层治理是建立在权力关系协调预设基础之上,通过授任圣职和组织从属到达治理目的。科层治理是一种从上而下的操控方式。经典科层结构组织是科层治理的原型。长期以来,科层治理途径被大规模地用于实现集体行动。但是,它的应用前提是,政府自信即使附(下)属机构不自愿合作,自己也有充分能力实现组织意图。在当前的网络社会背景下,实现集体行动的必要资源(例如钱、知识、组织能力和合法性)是分散于诸多行动者手中的。因此,科层治理失败于协调集体行动是必然的,网络治理替代它是自然而然的。

科层治理和网络治理是公共领域治理的两种经典形式,而作为第三种协调机制的市场治理模式是私人领域中常见的治理形式。但是,自从“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后,市场机制却广泛地运用到公共领域。市场治理是基于经济原则基础上消费者和产品供应者之间的互动,是自我利益行动者在“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构造的交换系统协调。在公共领域中,市场原则通常是为捍卫不完美市场正常运行的而制造的激励机制。政府时常为不能由共同市场的产品提供另一个特殊公共物品或服务市场,即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内部市场。

倘使在某一个领域行动者因“不知道”或“不明白”而无法协调的话,这就需要第四种治理形式,即知识治理。知识治理作为协调和集体行动的方式,是为了处理某个(类)社会问题而有目的地组织知识发展。知识治理试图创新视野、创新解决方法,并以此引导参与知识民主的行动者抛弃传统观点和实践、远离无活力互动模式和僵持协商与理性冲突。知识治理以提升意识和帮助行动者进行有目的的行为传递意见为己任,通过多个分开的知识计划将知识生产、传播、应用制度化和实践化,而这些计划往往是公私行动者共同出资的,其目标精细地定位于将新的观念、优秀的实践和新的胜任力渗透和传递既存的实践之中,从而达到新的规则形式产生和协调行动实现。因此,知识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合作治理。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的长河中,知识及其掌握者尽管遭受过责难和波折,但总体而言,知识及其掌握者还是备受推崇和尊重的;知识从来就是决策的重要依据,知识掌握者也是政治活动中最重要的参与者。然而,进入信息社会,诸多知识都遭受质疑、专业共识频遭瓦解,如何重建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共识提上了议事日程。以往共识是通过政治发展、科技发展和媒体成长三条路径来实现的,如果将政治发展路径分为民主化与威权化两种趋势,将科技发展轨迹区别为专业化和大众化两端方向,将媒体成长路线简化为管控型和开放型两种生存状况,运用矩阵结构就可以形成四种知识治理形式——科技治理、科普治理、分离治理和跨域治理。

科技治理是依托科技专业和国家管控的媒体下的政治威权控制,科技成为执政者实现威权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科普治理也是受政治威权控制,但科技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科技通过科普与市场应用而为大众所接受,媒体依然在国家管控下很少对科技副作用等提出质疑。分离治理实际上是在二元治理结构下科技作为“阳春白雪”的专业知识成为政治与行政决策的依据,媒体尽管有自由报道权利,但因科技的专业性而无法让大众分享。跨域治理亦即多轨道治理,科技、政治和媒体都成为各自治理子领域,子领域之间跨越边界治理成为缔造知识共识新机遇,也是将民众由“不知道”、“无知”转换为“知道”和“共识”的手段。

回顾新中国六十余年的知识治理历程,可以发现一条“Z”形的发展轨迹。建国伊始,由于近代以来的历史伤痛以及向苏联学习,推行了科技治理的道路,科技主要用于军事以捍卫国家安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高考制度恢复,科技产品大量深入到市场生产过程之中,不仅有国家层面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号召,而且有社会层面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思潮,科普工作成为让全社会崇拜科技的手段,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逐渐被边缘化。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国际政治问题的不断增多,分离治理进入政府和学界视野,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以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依据为己任。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网络媒体在中国迅速兴起,它不断改变中国知识治理格局,不同的知识声音、同行间的分歧都借助各类媒体而凸显出来,而社会对科技的崇拜度也有所下降,各个领域分化治理速度进一步加快,如何统筹分立治理子系统成为执政者面临的最大挑战(图3:知识治理的四种形式)。而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依赖于政治的民主化进程,也依赖于科技的社会化和大众化力度以及媒体的开放程度。

图3 知识治理的四种形式

信息化时代被认为是一个普遍怀疑、共识瓦解的时代,而“知识”无疑是重建人们共识、重塑社会价值的基本媒介。知识民主与治理既是共识生产的机制,也是社会发展所必然展现的趋势。它的出现表明,人类意识到自己存在“未知”的领域,一直在制造新的“不确定性”,并且试图创新传统民主机制、缩小“无知”的状态,大踏步地向新文明迈进。以转基因农作物大规模种植许可问题为例,对于它所引发的争论,作为统筹治理的决策者,应当借鉴多轨道治理模式,倡导知识民主与治理类型,推动社会就转基因知识达成共识,将基因知识向专业化和大众化两个方向推进,鼓励各类媒体进行异质性报道,从而将执政的风险、知识的争议和观念的分歧降到最低。与此同时,知识民主与治理成长的实践经验也将会是代议制民主等其他民主形式的中国化、特色化有益的探索。

注释:

① Peter Weingart.“Scientific Expertise and Political Accountability:Paradoxes of Science in Politics”,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1999(26),pp.151-161.

② 李瑞昌:《风险、知识与公共决策》,第136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③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99页,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④ Andy Hart.Improving the inter face between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Management.Final Report of a European Workshop on the Interface between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Management,September,2003.York:Central Science Laboratory.

⑤ Peter Weingart.“Scientific Expertise and Political Accountability:Paradoxes of Science in Politics”,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1999(26),pp.151-161.

⑥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第290页,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⑦ [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第124页,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⑧ Roeland Jaap in't Veld.“Towards Knowledge Democracy”,R.J.in't Veld (ed.),Knowledge Democracy,Springer-Verlag Berlin Heidelberg 2010,p.1.

⑨ 改编于Tomas Hellstrom.Policy Uncertainty and Risk Conceptual Developments and Approaches,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2001,p.24.

⑩ 改编于Roeland Jaap in't Veld.“Towards Knowledge Democracy”,R.J.in't Veld(ed.),Knowledge Democracy,Springer Verlag Berlin Heidelberg 2010,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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