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中不同词的发音_现代汉语词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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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提出

普通话审音工作始于1956年,从1957年到1962年五年间将阶段性的审音成果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的形式分三次发表,1963年辑为《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1966至1976年审音工作停顿。1977年后,审音工作恢复,对《初稿》进行修订,1985年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作为部颁的标准,通令执行,审音工作至此划上了句号。

审音具有学术性,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词典里的又读、语音(即白读,指口语音)、读音(指书面音)、破读等都属于异读问题。普通话既然是通用的标准语,各方面异读问题自然应该在普通话审音范围内来一个总清理、总解决(一定的共时平面)。审音研究在审音工作进行的时候或审音工作告一段落后来做,都是必要的。做好审音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审音表》的制订或修订,而且对汉字和汉语的应用研究都具有积极的意义。问题是这项研究做得很不够。在20世纪六十年代初曾有少量审音问题的文章发表,而以后的几十年几乎没有研究文章发表,尽管在八十年代《审音表》正式公布,但未引发和推动审音问题研究的开展。这并不等于说没有可研究的问题,恰恰相反,可研究的问题很多,而且其中还包括审音原则这样的问题有待探讨。审音原则在审音工作开始的时候就被提出来了:“审音以词为对象,不以字为对象”;“拿现在的北京语音作标准”。这两个规定都是可商榷的。王力先生敏锐觉察到审音原则需要研讨,在1965年写了《论审音原则》。审音问题既有理论性,更有实践性。笔者深感个中涉及的问题很多。今抛砖引玉,并借此求教。

二 审音对象

审音对象问题分两个层面:形式层面和内容层面。形式层面是指所审的音是词的音还是词素的音,或兼而有之;词、词素与汉字的关系。审音委员会规定“以词为对象”,遗漏了词素。《初稿》在“危”字下列了五个异读词:危害、危机、危急、危亡、危险。其实只有一个异读的词素“危”。审音要审的是词素“危”,而不是由“危”构成的复合词。所以不提出词素是审音的对象,就无法显示审音的概括性,无法准确列出审音的项目。由“危”构成的复合词还有许多;危难、危局、危重、病危、濒危、垂危等,《初稿》只列“危害”等五个词,就难免有挂漏之讥了。问题还不止于此。词素是异读的高发区,词素的异读多于词的异读。做一个小测查。《审音表》从“阿”到“臂”32字,属词素异读的21字,近70%。音的稳定性受应用制约,词能独立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字音比较稳定,出现异读多为特殊的原因,如“癌”按规律读yán,为了与“炎”有区别,普通话审音推荐读[ái](李荣1990);“拔”读bá,北京土话个别地方念bǎ(徐世荣1997),等等。词素因不单独用,在复合词里意义弱化,字音特别是字调容易流动,“事迹”、“成绩”、“友谊”中的迹、绩、谊皆属此例。“冠心病”的“冠”是词素,读平声、去声的都有,存在异读。“挂冠而去”、“勇冠三军”的“冠”是词,前一个“冠”读阴平,后一个读去声,读混了意义出不来(个别人不排除有读得不对的,社会读音不存在异读)。审音对象遗漏了词素,会妨碍我们对现代汉语异读特点的认识。说审音对象不是字,为似是而非之论。汉字与词、词素的关系是记录与被记录的关系,撇开汉字,审音对象的表述就会遇到困难。1985年的《审音表》没有撇开字:“本表所审,主要是有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修正是必要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注意到同形字。“胜”作为语词义有阴平和去声二读,作为化学用字的“胜”读阴平,这就与语词读阴平的“胜”构成了同形字。审音定“胜”统读去声,是就语词义说的,而化学字也被拉了进来。徐世荣先生说:“胜字指一种有机化合物,必念阴平,统读失考。”(徐世荣1965)失考的原因是没有考虑同形字问题。

内容层面,即审音的具体对象问题。第一,我们先要在词汇范围内明确:异读词是指普通话的词而非北京话里的土语词。这个道理无须申说,只要看一下普通话的定义就明白了。但是审音的时候还是把许多北京的土语词拉进来当作了审音的对象。《审音表》对《初稿》纳入审理中的土语词,采取三种处理方式:1.定为“统读”,否定土语词读音。如“指”,《初稿》规定在“指头”中读zhí,在“指甲”中读zhī,《审音表》规定统读zhǐ;“过”,《初稿》规定在“过分”(享受太过)中读guō,《审音表》规定:“除姓氏读guō外,都读guò”,是一种间接的否定处理。2.作肯定的处理。如“雀”规定在“雀子”一词中读qiāo,在“家雀儿”“雀盲眼”中读qiǎo;“络”规定在“络子”中读lào。3.不予审理。如“方胜子”的“方”,《初稿》否定读fǎng;“子口”的“口”审定读轻声。《审音表》均置而不论。只有第三种处理是正确的:因为第一种规定,北京人做不到,他们怎么可以改变自己口语的读音呢?也没有这种必要。对非北京地区的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本来就读《审音表》所规定的音。第二种规定把土语音提升为规范音,增加了人们学习的负担,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如果要学习可以放到词汇中去个案解决,完全没有必要作一般性的规定。

第二,审音对象为轻声问题。轻声词有许多是北京土语词,可以不予审理,但是轻声是北京话的词汇、语法、语音上的特点之一,因此轻声的异读问题是要审理的。关键是要有正确的审音标准,这个问题留在后面再谈。

第三,审音对象为单音字(词、词素)和多音字(词、词素)问题。单音词、词素,只有一个音读,现在又出现了其他的音读,构成异读,异读音之间没有区别意义的问题,如“癌”以前有两读:yán/ái;词素“谊”yī/yì等,审订时不涉及其他词、词素的音、义问题,操作上没有太多的困难。多音词中的异读情况相当复杂。先谈一般的多音字。其读音在某些复词中有异读。又分两种情况:1.两个音义都具有常用性,一般不相混,只是在某些复词中作为词素的音相混,有异读。如“处”读chǔ,具动词性;读chù,具名词性,在“处女”一词中,存在上声和去声两读。又如“转”有zhuǎn/zhuàn两读,审音中审理了“运转”的“转”之异读。在复合词中当词素的意义弱化时它的音会变得不稳定,如果是多音字,就出现上述异读。《现代汉语词典》(79年版)“运转”的“转”注去声,“旋转”的“转”注上声,其原因盖出于此。随着汉语词汇复音化趋势的增强,这种现象会增多。2.两个音义中有一个是常用的,另一个是不常用的,后者通常是表示特殊意义的词语,如“尺”chǐ/chě,chě只用于传统乐谱中一个记音符号;“氓”máng/méng,后者只用于古籍里指老百姓;“汗”hàn/hán,后者只用于“可汗”;“作”zuò/zuō,后者用于“作坊”等;“艾”ài/yì,后者只用于成语“自怨自艾”,等等。特殊的多音字包括文白异读、破读等,下面分别论述。

第四,审音对象为文白异读问题。北京话里的文白异读绝大多数来自古入声字,主要是德、陌(麦)、铎、药、觉、屋诸韵字,韵母为单元音的是文读,韵母为复合元音的是白读(不算介音)。周祖谟先生说:“旧入声字有文白两读。如剥(bō,bāo),色(sè,shǎi),熟(shú,shóu),脉(mò,mài)等都是。”文白读在韵母上的分别是很整齐的。在北京话里有的采用了白读,如“轴”(zhóu,不取zhú),“宅”(zhái,不取zhè),“勺”(sháo,不取shuò);有的采用了文读,如“学”(xué,不取xiáo),“跃”(yuè,不取yào),“克”(kè,不取kēi),“鹤”(hè,不取háo)。但是有些是文白音并存的。作为异读,从早期的《国语常用字汇》到后来的《新华字典》,在注音的时候,或有所取舍,或二音并取,一为正读,一为又读。从字出发只能是这样处理。从词出发,文白的问题有的不能仅限于音的取舍。例如“色”读shǎi,用于口语,构词能力极弱;读sè,构词能力很强,如景色、姿色、成色、色盲、色素、色彩、色调、色厉内荏等,都不能读shǎi。“脉”白读mài,可用来构词,如脉冲、脉搏、脉络、山脉、叶脉、矿脉等,然而脉脉含情、温情脉脉要读mò。此类文白异读有互补性,不是一个取此音舍彼音的问题。

第五,审音对象为破读音问题。现代词汇中留下的破读音呈减少的趋势,如成语“文过饰非”,“文”不再变读去声。这是语言在应用中自发性的调整,是参差不齐的。有一部分破读异读沉淀到现代词汇中,需要整理,如“骑”qí,做名词时读jì,为破读音,现统读qí,取消了破读音。也有破读音占了优势,取破读音的,如“胜”,按《说文》在力部,字的本义为“能担当”,段玉裁说“凡能举之、能克之皆曰胜,本无二音二义”,反切识蒸切,读平声;后指“胜利”为引申义,读去声,占了优势,现统读去声。

第六,连读变调问题。这是语音的问题,如两个上声字连读,第一个字读阳平,词典里对由两个上声字组成的复词,第一个字仍标本调。如“北纬”、“理解”、“卤莽”,《现代汉语词典》对“北、理、卤”均标上声,不标阳平。问题是有许多连读变调,音变不具有划一性,变调存在于具体的词中,如儿化词有的变阴平(画片儿、法儿);轻声前的字有的变读阳平(骨·头、指·头、法·子);阳平字前的上声字有的变去声(笔直、鄙人、法国)。于是一个“法”字有四个声调。不管是什么连读变调,都不是词汇范围的异读问题,不应成为审音的对象,但是,对后一类连读变调审音中审理了一些。如“法”统读本调上声,否定其他三个变读,这三个音都是连读变调音,是不必审的,《审音表》中定“谷雨”的谷为上声,“谷”本来读上声,原来审音是为了否定连读变调阳平的。毫无章法可言。《审音表》也有把《初稿》中的某些连读变调音按不予审理来对待的(见徐世荣《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释例》),这才是正确的。

三 审音标准

既然是异读,审订时便要有所取舍,如何取舍,这就是审音标准问题。审音委员会提出“拿现在的北京音做标准”,是指北京话音系,还是指北京话的具体读音?《初稿》对审音标准有较大的补充:“审音的标准,根据北京音系,可也并不是每一个字都照北京话的读法审订。”普通话是以北京音系为语音标准的,这是对方言而说的,例如北京音系中没有入声、没有全浊声母、不分尖团,异读词里不存在这些问题,因此“北京音系”这个标准对审音来说是缺乏针对性的。

我们认为审音标准有以下三项。第一,原则上以符合语音发展规律的为准。这句话是《初稿》处理“开、齐、合、撮”的读法提出来的,应该将其扩大为一个总原则;第二,音义结合的原则,异读取舍要与语义挂钩;第三,语音规范与词汇规范相结合。下面分别来讨论。

第一,符合语音发展规律问题。异读的产生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例如“侵”有qīn/qǐn两读,《广韵》“侵,七林切”,为平声;“帆”有fān/fán两读,“帆”古为浊声母,按语音发展规律当读阳平。语音在发展中出现不合规律的变化是正常的。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不能说合乎规律的音价值更高。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普通话中的异读音,在取舍时要考虑到广大方言地区,这样符合语音发展规律的读音就有了特殊的价值,因为照顾这样的读音就照顾了方言;也没有忽视北京人的权益,因为北京话中有这样的读音,取这样的音,不违背北京人的说话习惯。王力先生说:“能依照语音发展规律,就能照顾全国方言,有助于普通话的推广”,这是非常深刻的见解。例如“侵”取阴平不取上声、“帆”取阳平,广东人学习普通话时,声调上便于对应。审音中很多是取了符合语音发展规律的音,如“侵”、“谊”等,也有不符合这一原则的,如“帆”取了阴平调。新加坡卢绍昌教授跟我说,“帆”订为阴平不好,不利于学习普通话,而且南方渔民忌讳说“翻”,“帆”、“翻”本不同音,审订后同音了,渔民在应用上不便。他的意见触及审音的标准问题。北京话里有些字的读音,不符合语音发展规律,已经为社会接受,自然无须去改动。例如有位教授说“竣”字应当读cūn,读jùn与反切不合。是的,其反切“七伦切”,按规律当读cūn(同此反切的“皴”,也读cūn)。“竣”读jùn早已为社会认同,我们不能也没有必要改变人们的说话习惯。

古代的入声在北京话里已消失,浊入一般读阳平,清入则读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的都有,规律性不明显,异读中清入字比较难处理。《初稿》规定:“古代清音入声字,凡是有异读的,假若其中有一个是阴平调,原则上采用阴平,例如‘息’xī,‘击’jī。否则逐字考虑,采用比较通用的读法。”《审音表》审订的清入字45个,其中阴平27字(搭咄裰击芨疖昔惜鞠掬扑戚黢叔淑菽晰析皙悉熄晰螅锡押噎吃),阳平5字(幅辐戢汲棘),上声6字(谷脊甲獭蹼雪),去声7 字(发霍豁迹绩速刻)。1998年版《新华字典》以上45个清入字注音,全部遵从《审音表》,我们拿来与1953年版《新华字典》对照,有二字(裰黢)未收除外,其余43字,声调有改动的18字,其中11字为阳平改阴平。日本平山久雄先生说:清入字在北京话里,读阴平、上声的多为口语字,读阳平、去声的多为读书音。在文章末尾,平山久雄先生还指出,丁声树先生1975年已提及“一般的清声母中,用作动词的常归入阴平”(平山久雄1995)。这些见解对我们解释清入字的异调分配有相当的适用度。将许多阳平字改为阴平,反映了《审音表》注重口语音的倾向。有三个字了(迹绩刻)是从阴平中改出来而订为去声的,“迹、绩”二字不单用,是词素字;“刻”很少单用,主要是词素字,是非口语的。将它们订为去声,正符合读书音特点。

第二,音义结合的原则,异读的取舍要与语义挂钩。离开了语义,语音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异读有两类:异读不辨义和异读辨义。前者为单音字的异读,后者为多音字的异读。如“橇”以前有qiāo/cuì二音,异读不辨义。此类在异读音取舍时可以就音论音,橇,古有“起嚣切”、“此芮切”,折合今音为qiāo/cuì,考虑今有“撬”读qiào,橇取qiāo音,便于认读,亦于古有征。又如“癌”有yán/ái二音,读yán 则与“炎”同音,不便应用,当取ái。对多音字的异读,情况则不同。《审音表》所审订的音共839条,其中①统读的586条,②审订一个读音的132条,③审订几个读音的121条。②③为多音字的异读。这里有一个音义分配问题。多音字异读的产生是因为音义间配搭出现混乱,审音是为了纠正此种混乱,明确正确的音义关系。如②类“氓”,《审音表》:“氓,máng流氓”。在《审音表》里凡不标统读的意味着是多音字。《初稿》:“‘氓’在别的地方念méng”。古籍中“氓”指“民”,属《初稿》所说的“别的地方”,当念méng,如《孟子》“愿受一廛而为氓”。《审音表》的审订旨在明确“氓”字不同的音义间的分别。音随义走,义由音显,在一般情况下,字的音义分工是不相混的,但是有些多音字,音义的分工出现了混乱,产生了一异读,需要审订。对于②类,只考虑一音一义是不够的,还要顾及他音他义,“裨”《审音表》:“裨bì裨益 裨补”,相关的音义是:pí指次要的。③类的性质跟②类相同——也属多音字,不同的是《审音表》把相关的音义均开列出来。如“簸”(一)bǒ颠簸(二)bò簸箕。有的不是意义的不同,而是意义的色彩和语素的用途不同。如“色”(一)sè(文)(二)shǎi(语),前者为书面语的音义,构词能力强,后者为口语音义,构词能力弱。

根据什么来确定音义匹配关系呢?主要根据两条:理据和习惯。理据和习惯在通常的情况下是一致的,如“都”反切为“当孤切”,口语读dū,与反切音一致,北京话里做副词用读dōu,于反切无征,是后起的音,两音两义,各得其所,然而用于副词的“大都”,按理据当读dū,社会上念dōu的不少。《审音表》按理据性订为dū。也有依据习惯性的,如“迫”,在“迫击炮”一词中读pǎi,徐世荣说:“特定读音pǎi,(属)习惯难改”(按,迫陌韵字,实为白读音)。

单音字与多音字是相对的,二者可以转换。1953年《新华字典》“傍”注二音:bāng;bàng,“迫”注为单音:pò,1965年版“傍”注为单音bàng,“迫”二音:pò;pǎi,这是根据当年发表的《审音表初稿》改的。上文谈到《审音表》中的“统读”是单音字,是就审订后的读音说的,对审订前的异读来说大多数属于不别义异读,如“癌”等,也有一小部分是别义异读,如“傍”、“射”、“期”等,这一类音在推行的时候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徐世荣对“期”废jī音不持异议,对“射”废yè音有不同意见:“惟称古官名仆射,仍读yè音”,《现代汉语词典》“期”字保留了jī音。

音义相结合的原则当体现在各个方面。如文白异读的处理许多令其并存,就是考虑了这一点,但也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例如“凿”统读záo,废了文读音zuó。《现代汉语词典》在文读zuó音下收了三个词一个成语:凿空、凿枘、凿凿、方枘凿圆,三个词都标了〈书〉,表示是书面语词汇。读záo口语音,用来表示书面语词汇,极难行得通。

第三,语音规范与词汇规范相结合。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的词汇要排斥土语,包括北京土话。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是语音规范问题,但与词汇规范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注意这点,就可能把北京话中的许多土语成分带进普通话,我们在上面讲到审音时要排斥土语词就是这个道理。下面谈谈轻声。《审音表》审订读轻声的27个:臂(·bei)、伯(·bo)、膊(·bo)、卜(·bo)、场(·chang 排~)、绰(·chuo 宽~)、点(·dian 打~)、掇(·duo 撺~ 掂~)、和(·huo 搀~ 搅~)、荒(·huang 饥~)、箕(·ji 簸~)、辑(·ji 逻~)、斤(·jin 千~)、矩(·ju 规~)、蓝(·lan 苤~)、量(·liang 掂~)、(·lou 眍~)、喷(·pen 嚏~)、欠(·qian 打哈~)、趄(·qie 趔~)、散(·san 零~)、丧(·sang 哭~着脸)、匙(·shi 钥~)、沓(·ta 疲~)、蓿(·xu 苜~)、殖(·shi 骨~)、碡(·zhou 碌~)。轻声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法方面的,如助词“了、着、的、地、得”;语气词“啊、吗、呢、吧”;词缀“子、头、们”。它们读轻声,没有问题,不存在异读。另一部分为一般词语,其特点是口语词或带有口语色彩的词读轻声的可能性多,而科学术语、文言词、外来词、新词等很少读轻声。上面27例,大都为口语词,像“逻辑”一词,也当口语词来看待则不妥,“逻辑学”、“数理逻辑”等完全不能读轻声。

应该制订一个普通话最低限度轻声词词表。轻声词不能太多,否则不利于普通话的学习和推广。如果以《审音表》所订27个轻声字为参照,轻声词将会收得相当宽,不利于词汇规范。轻声异读的审订,还应当考虑语音的标准。有两种轻声:一为变轻式,一为变音式。前者字的声、韵都不变,只是声调弱化,读成了轻音,上面提到的27个轻声大都属于此类。变音式轻声,是指字读轻声后,或字的声母或字的韵母有变化。如“裳”、“匙”、“殖”,声母本为ch、ch、zh,轻读后则为sh,由塞擦音变为擦音;它们古代皆为禅母字,是很有规律的变化。韵母变化的,如“萝卜”、“苤蓝”,“卜”的韵母由ǔ变为ò;“蓝”的韵母由an变为a。《审音表》既订“蓝”为轻声,却又在标音时作·lan,保留了韵尾-n,欠周当。

四 余论

上面指出审音中的不足,旨在从学术上进行回顾和探讨。现代汉字标准化需要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定序。定音问题与异读词问题有直接关系。应该说由于审音工作开始得早,成效大,使历史上积累的异读减少了,这对汉字的定音工作很有帮助。进行定音工作,需要把异读词的审音完善化;从定音工作本身看,重点当是多音字的整理和研究。从多音字的语用功能说,多音字的音项可分两类:自由音项和黏着音项。前者如“重”chóng/zhòng;“处”chǔ/chù。其功能是:自由应用,有造句的功能;自由构词,有造词的功能。黏着音项,既不能自由应用,也不能自由构词,只依附于一定的词语中,如“尺”(工尺chě)、“迫”(迫pǎi击炮)。“薄”,《现代汉语词典》列三个音项:báo、bó、bò,前两个为自由音项,后一个为黏着音项,只用于“薄荷”一词中。定音当指有功能的音项说的,黏着音项可附于自由音项下,视需要可压缩或扩充,在定量的范围里,信息用字的字音实现定量化。这是迫切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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