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应收账款函证效果的因素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应收账款论文,因素论文,效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法制不健全,导致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率低。在函证方法的实施方面,只有审计准则对审计人员用函证方法的规定,没有关于被函证对象对函证函件应作出反映的法律、规章、制度。这使得一些被函证单位认为函证只是审计人员单方面所采取的工作方法,回不回函并不影响本企业的利益,对审计函证信不予理睬或随意处理,导致审计人员函证的失败。
——社会公众审计意识不强,导致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率低。
——被审计单位与被函证单位合伙作弊,导致函证结果的错误。
为了达到虚增或虚减资产等目的,被审单位采用与其客户合伙作弊的方法,使得审计人员在函证中不能得到正确的答复,这使审计失败,风险增大。
——审计人员函证操作中的错误,导致函证效果差。
1函证范围选择的随意性。
审计人员在未对函证对象的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性、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强弱以及以前年度函证结果等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情况下,未科学地选择那些账龄较长、金额较大或较重要的、异常的应收账款实施函证,而是随意地选择了一些函证对象,使函证工作流于形式,对审计取证并未产生相应效果。
2函证时间安排的滞后性。
有的审计人员往往在审计工作快结束时才匆匆签发函证信,不给被函证方以回函时间,使得函证滞后,审计人员无法利用函证取得相应证据,作出审计结论,无形中加大了审计风险。
3函证结果分析性不足
有些审计人员发出函证信后就认为函证工作结束,对被函证单位是否回函、回函中是否揭示重大问题以及函证效果均不再关心,使函证工作成为虚设,无法揭示被审单位的错弊。
4询证函保密性、可靠性差
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的标准之一就是审计证据是否由审计人员亲自收集。因此,询证函应是由审计人员亲自寄发的。而某些审计人员图省事、节省审计成本,就让被审单位寄发,回函也由被审单位“中转”。有的审计人员甚至直接使用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核对函作为审计证据,函证工作失去了其严肃性和可靠性。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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