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内部发展_贫困地区论文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内部发展_贫困地区论文

文化建设与西部民族地区的内源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建设论文,民族地区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11(2004)01-0038-09

在西部大开发中,通过发展经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来改变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贫穷落后面貌,无疑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然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战略,如果没有当地人民的自觉参与,没有激发人们自主性和热情的文化建设,没有人们的内在动机的支持,单纯靠外部的援助,靠输入资金和技术,是不可能实现的。改变一个地区或民族的贫困落后面貌,必须经由这个地区或民族的人们的努力,必须在文化意识上产生自觉,必须是他们愿意做并且能够做的事情。我们把这种处于人们的自觉和自愿的发展,成为内源发展。内源发展是一个文化的过程,需要通过能够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变革的文化建设来解决,而文化建设就是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和社会环境变革的文化互动过程。通过文化互动,形成源于社会内部的发展动力来推动西部地区的发展,既是当代社会科学普遍关心的话题,也是本文讨论的主题。本文即是从文化互动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来阐明内源性发展的重要性,及探索西部大开发中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贫困文化”与西部的贫困问题

在西部,贫困问题不仅表现为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也表现为文化上民族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的二元并立。而这种社会文化的二元并立,使得西部地区分为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形成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上的巨大鸿沟,以及彼此在生活方式的价值认同上无法弥合的差距。比如对生活在大都市的人来说,很难想象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简陋的生活条件和质朴的生活方式会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常常把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看作贫困与落后的象征,却不理解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样,对生活在深山峡谷的少数民族来说,大都市和灯红酒绿生活的奢侈甚至超出了他们的神话想象力。因此,二元性的社会结构及其文化存在所形成的障碍,不仅否定了城乡之间进行文化互动的可能性,而且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挡在了现代社会的大门之外,使它们陷入“贫困文化”的困境。

二元文化的屏障作用,使生活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或民族贫困地区的人们,既缺少资源、技术以及信息和其他可利用的文化手段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也难以从发达地区获得这些资源和手段。按照发展社会学的观点,“贫困意味着缺少或失去了某些东西”[1](P18),因而,贫困就是被“剥夺”。在被剥夺的状态中,人们失去的不仅是发展的机会,更多的是失去发展的能力与信心,使他们在社会变迁及现代化的冲击与挑战面前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形成现代化发展中二元社会特有的“贫困文化”。

所谓“贫困文化”,是把贫困看作一种文化现象。它认为“贫困不仅是没有钱和缺乏资源的问题,还有对生活的理解问题。”“贫困文化不仅表现在没有技能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这些人不知道如何行动,如何申请工作,如何回答问题等方面。”[2](P20)而“现代民族中的贫困文化不仅是经济的剥夺,瓦解或者某些东西的匮乏,它也是某些实际的和没有补偿穷人就无法生活下去的问题。”[3]贫困文化是一种亚文化,在现代社会,它普遍存在于受需要短缺和资源匮乏困扰的贫困社会。但是,贫困文化不是文化的贫困。把经济的贫困归因于文化的贫困是错误的。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贫困虽然不是由文化造成的,但是贫困却能产生出文化的态度。在贫困的文化氛围中,人们无力采取行动甚至无意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因而“贫困文化”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中贫困人群或贫困地区特有的亚文化现象。

西部地区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其社会的经济与文化形态,主要地还是属于前工业化时代的农业自然经济。从生态平衡的角度看,农业自然经济依靠的是自然界的丰饶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靠自然节律调节他们的生产、生活行为。西部少数民族自给自足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正是依据自然条件,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因此,如果说在完全自然经济的社会里,较为原始的农牧自然经济凭借着自然界的丰饶而能够维持下去的话,进入工业化的现代社会,这种经济形式则丧失了它存在的条件。在现代社会,规模巨大的工业生产不仅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极大,而且强调效率和资源的大规模利用。因而,几乎所有的资源都被纳入到现代工业的范围。并且,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资源按产业的需求和经济能力的强弱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与使用,使自然资源由地方性垄断变成了资本及技术性垄断。拥有自然资源不再是优势,至多只是依附于资本和技术的依附性优势。而拥有资本与技术的发达地区不仅主宰了其他地区的经济命运,甚至决定着这些地区的发展的可能性及发展的前景。

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瓦解了少数民族传统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基础,使他们不可能再按照传统方式生活下去。然而,从少数民族社会的变迁来看,事情却不是这样。由于变化不是来自他们社会的内部,而是外部的强制性力量破坏的结果。一方面,工业化和现代化对市场和原料的追求,打破了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原始生产技术与自然界的平衡关系,中断了其历史文化的自然进程,破坏了其社会内部的经济、文化关系,而另一方面,囿于传统及生产力水平及社会知识与价值观的限制,也因为缺少产生内源性动力的文化资源及社会支持系统,他们的生产力水平或利用资源的能力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他们只能固守其原有的生活,无法对现代化的挑战作出适应性变革。这样,在少数民族社会,传统对与现代、守成与创新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张力。正是这种张力制约着他们参与变迁的需要及发展与外部社会互动的能力,加深了西部社会二元化的程度,使贫困文化不断滋生出来。

二、“贫困文化”对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影响

西部民族地区贫困文化的产生,是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社会在缺乏必要的物质积累和文化准备的情况下,其经济、政治和文化传统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国家现代化巨轮的碾压而解体产生的特殊文化现象。这种外部的推理和拉力作用,由于缺少自我动机,缺少内源根据,对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并形成一系列的文化困扰。分析起来,可以概括为这样四个方面:

首先,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它不但需要强大的外部援助来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引起社会的变迁,还需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和文化观念,从社会的内部产生出变革的愿望与需求。然而,在来自外部的现代化力量的推动下,人们往往缺乏内在发展动力,既不能主动提出变革的要求,也不知道怎样去改变自己的生活。他们并不理解变革的意义,不会自主地参与到其中,而是抱持一种与己无关的态度,把发展和变革看做是政府或干部要他们做的事情。(注:笔者在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做调查时曾经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在政府对口扶贫的工作中,某一部门支援一个少数民族山村,帮助他们开辟了果园,修建了饮水及浇灌用的管道。工程结束后,将所建项目交给他们管理。几个月以后,山村的老乡跑来告诉扶贫单位的人说:“政府同志,你们的果树生虫了,你们赶快去看一看。”又过了一段时间,老乡又去了,说:“你们的水管不出水了,你们赶快去修一修。”这个故事揭示了贫困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受援者对待援助的态度与援助者的动机之间,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认识错位。因此,受援者并不会将援助变成自我发展的动力,并产生出自助的行为。类似的事情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中时有所闻。)正是这种与己无关的态度,困扰着西部民族地区脱贫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国家采取的扶贫开发、发展经济的各种行动和各种社会援助的目标及预期效果常常被这种态度所消解。

第二,互动是一种社会运动与社会变迁的过程和机制。在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动中,文化互动对社会的变迁与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一种培养人的动机和能力的过程,也是改变人的态度的方式。它不仅能够影响一个社会或人群的经济活动方式的变化,更会引起它的文化观念与价值观的改变。在一个社会中,文化是社会创造力的源泉,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根据。它不仅为参与互动的人群提供行动的规范及信念,也被认为“是关于社会行动着和社会行动的种种问题”[4],即包含着理性之精打细算的谋求利益的实践活动。如果说,经济行为的互动对一个社会的变迁起着基础的作用的话,那么,文化行为的互动则决定着社会变迁的内在可能性。然而,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文化的存在却严重地制约着人们参与现代化社会变迁的互动能力。这首先是二元社会的分割,使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乡村与都市、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边缘与中心作为对立的两极,在文化上隔离了两者互动的可能性;其次是人们缺乏参与社会变迁的互动沟通的能力与技术,无力去应对正在发生的变化;再一点是没有必要的社会支持系统支持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变革传统、变革经济环境与生产方式的活动,他们不得不超然于社会变迁之外。(注:在西部民族地区,最近20年来,国家曾投入大量资金搞扶贫开发项目,试图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它们的效果往往与初衷大相径庭。如云南鲁奎山铁矿的建设,其初衷是改变过去国家在民族贫困地区投资建企业所造成的企业与地方分离的二元格局,探索企业与地方结合,共同发展的模式。矿山所在地的苤且莫村是一个“吃饭靠回销,穿衣靠救济,用钱靠贷款”彝族贫困山村,矿山的建设初期,对它的脱贫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后来的发展中,却因为市场、企业效益、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及其它种种原因,企业无力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也就日渐减弱。到1999年,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化,脱贫无望,当地政府准备将这个山村整体搬迁,实施异地搬迁脱贫。)

第三,贫困文化的存在,也使少数民族社会缺乏控制和利用资源的能力,并使资源集中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形成贫困的“马太效应”。在西部地区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工业化一直是作为拉动西部现代化的火车头,受到人们普遍的重视,并且扮演着其他因素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西部地区的工业化也带来了社会的二元化,并且在贫困文化的作用下,呈现出不断加深的趋势。这种二元化一方面使建立在西部、尤其是民族贫困地区的大批现代工业企业变成一个个孤立的“工业城堡”。它们集中了大量资源,但却不能对启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其可能的作用,还要支付维持生产运转的高昂成本,造成低效益甚至亏损;(注:费孝通把城乡分隔的工业社会称之为“工业孤岛”。他指出:“孤岛上的工厂不仅要管理生产事务,工人和他们家属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生活福利,工厂统统得包下来,不能不管,工厂成了个封闭的小社区。在这个社区里人口不断增长,工厂的规模却不可能相应地扩大,结果日益增加的社会福利费用,都算在工厂的账上,导致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跟着增长。这种企业在有国家补贴的条件时,还能维持下去,一旦要求自负盈亏,那就难办了。”见周尔鎏、张雨林等编《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后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另一方面,处在贫困中的人们既缺少资源,又缺少利用资源的能力,在市场竞争的机制中,他们无法把握机会,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拉大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陷入贫者愈贫的恶性循环中。[5]

第四,贫困文化还与少数民族的某些传统习俗结合在一起,加剧其生活的贫困,削弱他们物质积累和物质再生产的能力。西部的少数民族大多数具有迁徙的传统。游牧游耕的经济方式使他们形成了即时消费和随意消费,不积累、无计划的生活习俗。即使在定居下来以后,这种习俗仍然保留着。人们经常是在生产的东西没有消费掉之前,决不生产新的东西。因此人们总是处在缺吃少穿的状态中。而图一时痛快的酗酒、豪爽的宴客、频繁的祭祀活动等等,无一例外地要耗费大量资财。这种没有积累的消费,无疑是无法抗御任何的天灾人祸,也不可能组织扩大再生产。在笔者正在进行的“农村社区能力建设”的研究中,我们在一个苗族村寨中发现,人们得到一笔钱后首先想到的是购买生活消费品而不是如何使用到生产上。比如,因为建高速公路占用了该村的耕地,建设部门给予他们补偿费。人们得到这笔钱后,并没有想到怎样把它用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上,而是用它来买各种消费品如电视机、音响和游戏机,甚至有一部分人就用它来买酒买肉,结果很多人家很快就把钱花光了。问他们土地减少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他们的回答是,实在生活不下去只有找政府帮助解决。

贫困文化对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发展的这些消极影响表明: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深层的文化问题。贫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作为影响人们的观念与行为文化问题,需要从社会系统工程的角度思考并采取行动。这就是说,消除贫困文化的影响,“不仅要改变社会结构,而且要改变贫困人们的思想状况。”[2](P20)不仅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物质技术和经济资源方面的支持,更需要调动他们自己的积极性,克服自卑及甘于贫困的心理,承担起解决自己问题的责任。因而,激发人们摆脱贫困的动机,提升他们自我的意识,培养或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与能力,就成为开发西部必须要做的重要工作。

三、以人为本的内源发展道路

以人为本的内源性发展是八十年代初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一项研究计划:“对促进适应各国社会实际和需要的内源发展和多样化发展过程的社会文化条件、价值体系以及居民参加的动机和方式进行研究”而提出来的。从“内源”这个词来看,最初它是指生物有机体发育的内部自组织过程。一个生命体可以根据它自身的结构完成发育成长的过程,外部的因素可以起推动作用,但不能决定生命有机体自身的发展。“因此,发展必定是生长的人自己的一种行动(一种努力、一种创举等等)。”[6]

按照这一概念,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内源发展,首先应该确立“人是并且应该是发展的中心”的观点,“把发展的各种目标、道路、方法和所使用的技术等方面的考虑都归集到人的整体和统一体中去”;无论是发展的目标还是发展的计划,都应该体现各民族的“所是、所为、所愿、所思和所信”,通过“由人自己并为自己来完成的发展过程”,[7](P4)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政府应该转变自己的角色,不要越俎代庖地决定贫困地区应该怎样发展;要让群众自己确定需要什么,能够做什么,发挥他们的潜能,培养和发展他们自助和自主的精神。应该指出,在我们传统的“扶贫”工作中,政府常常表现出某种自以为是的态度,认为贫困地区、贫困人群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也不懂得怎样去做,于是长官意志、强迫命令、包办代替和独断专行就在扶贫工作中不断出现。因此,我们希望:在西部大开发中,政府和地方领导应该多一些民主,少一些专断;多一点“倾听”,少一点命令。

第三,提倡自力更生与接受外援、因陋就简与引进先进技术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发展适用的技术和经济项目,使之与各民族的文化和人们的技术能力相适应,而不应使发展与他们文化断裂。概括起来说,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把民族贫困地区的群众看作发展的主体,鼓励他们根据自己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的特点,探索发展的道路,确定发展的目标,并且在这种探索中,使他们的认识和能力得到提升。其中,最重要的是发掘潜能,培养自主精神,发展自助能力。

但是,以人为本的内源发展并不是搞发展上的“孤立主义”,更不是主张政府不要承担责任。相反,内源性发展更需要与外部的交流和互动。首先,西部贫困地区的各民族群众作为弱势群体,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自我发展的能力相当地弱。而在那些陷入贫困文化困境的人群中,这种能力几乎丧失。没有外部的支持和扶助,内源性发展是不可能实现。这里,内源性发展与外源性发展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张力。然而,这种张力也是辩证的。外源性发展对贫困的民族或人群的生存与发展,是压力和挑战,外部的援助和政府的扶助,可以增加人们的信心,支持他们的自我发展。使外源性发展转化为内源发展。其次,在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社会,文化的多元性及各种文化个性的发展,是以它们之间交流与融合、吸收与借鉴为前提的。民族的必须是世界的。只有在与不同文化的互动中,一个民族才能发展起来。这一点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及其人群尤为重要。否则,西部贫困地区难以走出贫困的马太效应怪圈。

在另一方面,只有民族的也才能是世界的。尊重民族文化的个性,承认各民族发展的平等权利,鼓励贫困民族和人群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主发展,并通过发展使民族文化成为世界文化的一部分。这才是内源发展的完整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西部大开发应该走内源发展的道路。

四、通过文化建设实现内源发展

内源性发展是一种尊重民族文化个性,强调民族文化特色的发展观。所谓体现民族文化特色,这里指的是:文化特性作为发展的重要因素,“它把发展转变为围绕各国人民的本身价值观和其他文化协调的文明计划。”[7](P21)要实现这一点,就应该从文化发展的方面入手,把内源发展看作一个文化建设的过程,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推广具有民族文化特性、并符合人们需要与实际的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事业。通过它们的发展来提升人们的意识,发掘他们的潜能,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其中,教育的发展对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说来,教育的发展主要指两个方面:文化的保存和延续;传播并增长知识。就是说,教育不仅是作为知识体系在发展,它也是作为价值体系来发展的,两者不能分开。教育体现着文化的本质。如果我们“只谈教育与文化设施的布局,那是不够的;因为教育既可以使人获得解放,也可以使人被奴役;”[7](P23)而如果我们只是从外边引进文化,没有自己的传统和创造的话,少数民族的发展就将失去他们的根基和真实性。因此,在民族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不能简单地看做传播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工作,也应该看做是保存和发展民族文化及其价值体系的文化活动。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教育才能起到它推动文化建设,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内源发展的作用。

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的文化建设中,发展少数民族的科技能力对消除贫困文化的影响,增强其文化创造能力也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要使技术的发展转化为内源发展的动力,也需要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即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试图以大规模工业化技术来改变西部地区经济上的贫困和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不仅被证明不可行,而且还会带来无法估计的破坏性后果。因此,发展一种高于少数民族传统的低效率技术,但又比复杂的现代技术要简单、实用的“中间技术”[1](P135),为实现内源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无疑也是文化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也是一种“文化智慧”。它能体现出人们在对待现代化和发展问题上,“知识、价值观和态度的发展,能够使人的个性充分发展和提高创造力。”[7](P22)

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中,人力资源的开发也是一项基本的文化建设任务。开发人力资源是教育的主要功能之一。它通过传播知识和技能,灌输某种价值观、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以使个人获得应付和解决他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也使社会获得其发展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在过去的实践中,国家在民族贫困地区推行的国民教育和各种技术教育,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推动其社会变迁进步,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这种教育也存在两个基本的缺陷。一个缺陷是培养目标与当地社会的需要脱节,学生所学和现实生活差距太大,“英雄无用武之地”。另一个缺陷是教育的价值导向的偏差,使受教育者认为,读书就是为了离开家乡。因此,在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没有使其获得更多的人力资源,反而导致人力资源的外流。教育没有发挥其为地方的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功能。就此而言,西部大开发中的文化建设,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就是教育怎样把科学文化的传播与地方性文化和民族价值观的认同结合起来,改变教育的价值导向,发展适应于地方和民族需要的教育事业,培养能够意识到自己民族的需要和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化精英与专门人才,为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和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这种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传播和重复知识的图解”,也不是“单纯或简单地模仿外来的模式与技术”,而是“促进群体及其成员的创造力”的文化工程[7](P5)。因而,教育的发展应该成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和中心。

文化是一个民族或社会发展与现代化的基础。在西部大开发中,把文化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消除贫困文化影响、培养和提升民族贫困地区人们应对困难和挑战的能力,实现以人为本的内源发展,具有经济建设或资金、技术的投入等无法替代的作用。从根本上说,西部大开发不仅应该使民族贫困地区在经济上发展起来,也应该使人得到发展,而人的发展,就是使人获得更有尊严、更合理并且更自由的生存方式。在这一点上,文化建设将起到使社会再生的源泉的作用。

五、参与性与少数民族的内源发展

在培养少数民族的内源发展能力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并把他们参与文化建设和社区发展的程度,当作实现内源发展的主要指标来看待。换句话说,我们所说的内源发展,是依据少数民族的文化与知识,发展少数民族的知识、文化与创造力,要让他们投入到文化创造中去,充分参与文化建设的过程,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化建设真正成为内源发展的推动力量,使少数民族成为发展的主体。

然而,这是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问题。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里,西部是贫困落后的象征,少数民族地区不仅经济落后、社会原始、文化贫困,而且人的思想观念也是落后保守的。而在某些自命为“引领”历史发展的“现代人”的眼里,少数民族社会更是被飞奔的现代化列车远远地甩在后面的“落伍者”。因而,对于贫困落后的少数民族社会来说,他们应当是发展的对象、是客体,而现代社会的文化则是他们的楷模和学习的榜样,也是他们必然的发展方向。一句话,在现代化的意识形态里,少数民族社会是它行使文化霸权的对象,以科学技术武装起来的现代社会有权力通过自己的话语体系去解构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价值观,使他们最终顺从现代化的潮流,按照工业化的模式来发展自己。在这样的话语霸权控制下,少数民族只能是客体,不可能成为发展的主体。

要使发展真正成为少数民族自己的发展,使他们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参与到文化建设中,首先必须承认他们的文化的平等地位,以及他们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并落实他们的发展权。其次,落实发展权必须与他们的参与权联系起来,就是说,只有在他们充分参与的前提下,发展才是为他们的发展、由他们来实现的发展,才是自我发展和内源发展。因此,在文化建设中,赋予少数民族充分的参与权,使其成为发展的主体,对实现他们的内源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与权落实的具体表现就是参与式发展。它被看作是“促进人们自主地组织起来,分担不同的责任,朝向一致的发展目标”的发展过程。它强调参与就是“让人民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利益分配及监督和评估”,“通过组织起来,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形成有效的控制和创造;强调当地人的参与,由外来者协调和帮助,促使当地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出计划和采取相应的行动。”而“参与式发展思想的核心就在于:强调了发展的焦点应是人的发展,人并不是被动和消极的课题,而是发展过程的主体。只有人的发展在项目的过程中得到强化,这种发展才是可持续的。”[8](P22-23)

参与式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1.建立伙伴关系;2.尊重“乡土知识”和当地人价值观;3.重视过程,而不是结果;4.以人的发展为中心;5.建立制度化的参与机制。

根据这些原则,我们认为,文化建设中的参与首先是外来者与本地人共同努力、共同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一个长期文化建设还是一个针对具体问题的文化发展项目,比如说教育发展,本地人都是发展的主体,是发展过程的承担者和结果的受益者,而外来的政府官员或专家在其中只能是倡导者和协助者。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两者之间应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后者应该让前者了解他们是什么人,来做什么,以及他们对本地人的友好与尊重的态度。而对前者来讲,他们只有在消除了对后者的疑虑、不信任情绪之后,才有可能接纳他们,把他们当作朋友、当作可信赖的人来对待。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与当地人有较大文化距离的外来专家、政府官员常常把他们自己看作高于当地人的“恩公”、“布施者”,用一种“君临其上”的态度与当地人谈话、指导他们如何生活、如何变成像自己一样的人,结果造成了一种文化上的不平等关系,伤害了当地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人是受支配的,没有主动性的,因而也就没有主体地位。

其次,无论什么民族,也不管它是强大还是弱小,他们都在自己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适应环境的知识、制度、价值观和生活技巧。这些经过千百年的打磨而形成的文化,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外来者不论是专家、权威或政府官员,都必须尊重当地人的“乡土知识”、他们的技能与技术、处理问题的方式,尊重他们的价值观,理解他们的文化和习俗。主观地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文化”、“先进技术”来取代这些地方性的和传统的知识与技术,或者把它们当作“愚昧”、“落后”的东西加以鄙视,其结果都会使发展项目或计划脱离人们的认识和实际情况。事实上,许多从事发展工作的人在他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的时候,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美好愿望,试图把自己的理想蓝图在那里实现出来。“心中怀着美好的愿望,袋中装着美丽的规划,号召当地居民来实现‘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并自我改造。’结果在操作过程中愈来愈失望,并归因于农民的愚昧无知。[8](P22)”然而,正如我们知道的,“先生”并不比“学生”更了解当地的情况,外来的“先生”不过是掌握了一些空洞、抽象知识和理想的“智者”,只有在向“学生”学习了当地的知识和文化以后,才能找出实现“蓝图”的可行方案。当地人的参与是克服“科技专家”的先入为主的片面性的有效方法。

其三,重视发展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是实现少数民族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的主要手段。对于少数民族的发展来说,在参与发展的过程中了解自己可以有什么作为,不仅是提升了自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充分地了解发展的意义,建立起他们自尊和自信。而对外来“专家”而言,发现当地人在参与的过程中获得的经验,不仅对他们是一种学习,也是进一步修正自己理论的偏差,找到与当地文化的结合点的有效方式。从过去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教育扶贫和文化扶贫经验来看,尽管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落后”和“文化落后”状况,但实际的效果是,因为教育的内容与人们的实际需要相脱节[9],结果对当地群众来说,读书并没有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反而增加了经济负担。人们并没有因为受教育而增加自信,也没有从中获得发展的文化动力。相反,他们学到的东西离他们太遥远,可望而不可及,感到的只是挫折。因此,用更符合少数民族生活实际的内容和知识来改革民族地区的教育,让人们能够感受到与他们生活的关联,使他们能够有机会实践所学的知识,应该成为民族地区教育改革的重点。

其四,参与式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促进人的发展。把人放在发展的中心就是说发展是人民性的,当地人应该通过参与发展过程而得到普遍地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些“精英”或“能人”的参与发展。参与性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它首先是群众的参与;同时,参与性也是一个民主的概念,它需要人们广泛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需要通过参与达到民族的或社区的共识。如果发展过程仅仅是由少数人把持的,或者只有少数的“能人”与“精英”参与到过程中,那么这样的发展既不民主,也不公正,发展的结果只会对少数人有利。应该看到,文化建设的实质是文化参与,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没有普遍的群众参与,这样的文化建设必然脱离生活,不可能培养出人民的创造力。

总之,内源发展根本宗旨是人的发展,包括民族的或地方的文化个性地充分发展。要通过文化建设来实现少数民族的内源发展,就必须坚持参与的群众性和民主性。文化只有掌握在大众的手里才具有普遍的社会性,才能为内源发展提供广泛的文化土壤。如果我们忽视群众的参与性,内源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强调这一点,就是要说明,文化建设只有在少数民族自己的参与下,而不是少数的文化精英主持下,才能为他们的发展培育出真实的文化动力。如何解决群众参与的问题应该成为少数民族内源发展中的文化建设的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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