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儒家伦理与现代东亚社会_宋朝论文

宋代儒家伦理与现代东亚社会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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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始,随着二程和朱熹等一大批理学家的产生,儒学伦理得到了极为全面系统的阐发,它更加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之后,宋代儒学伦理作为全社会的政治、道德纲常,不仅默契地与中国封建统治相配合,为国家巩固、社会安宁、家庭稳定、个人道德修养的培育以及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发挥了很大的效能,而且它也深深影响了朝鲜、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尽管它有着种种缺陷,但至今仍在东亚许多区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宋代儒学伦理建立、发展并受青睐的原因

先秦孔孟儒学伦理不成系统,为什么在宋代社会它能够发展成为一个深受统治者欢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庞大严密的思想体系,成为全社会所恪守的政治道德伦理标准,并进而受周边国家重视呢?

(一)北宋统治者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伦理纲常以加强封建统治

公元960年赵匡胤以政变手段推翻后周建立宋朝后,为杜绝别人效尤,他急需找到一种理论来说明皇帝至尊、君权神授,而儒学是最佳选择,因为儒学追求的是君臣之道,看重的是名分等级,维护的是纲常伦理,但他深知要想及时恢复五代以来被严重破坏了的等级制度,有效地维护皇帝的威严和统治,必须建立一套比孔孟儒学更严密更管用的将道德伦理与政治伦理相结合的纲常伦理体系。

赵匡胤采取了两项重大举措。其一,大力宣扬忠孝,营造浓郁的尊孔崇儒的社会氛围。赵匡胤一登基就下令“增修国子临学舍,修饰先圣十圣像,画七十二贤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东西廊之板壁”,(注:《宋会要辑稿·崇儒》。)并亲自为孔子、颜渊写了赞辞。他还多次下诏要求天下务以儒家忠孝为本。其二,鼓励人们读儒家经典,吸收更多的儒生参加到统治阶级队伍中来。为达此目的,他广开科举,且条例一再放宽,如乾德元年,他曾下令曰:“诏礼部贡院,所试《九经》举人落第,宜依诸科举人例,许令再试。(注:《续资冶通鉴长编》卷4。)宋太宗发展了赵匡胤的做法,科举取士数目大增,很快使宋朝形成了一统的儒家官僚队伍,为宋代儒学的纲常伦理体系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社会基础。

由此,两宋三百多年间,理学大家辈出,他们将原始的儒学伦理改造生发为一庞大而严密的理学伦理体系。实践证明,这一理论体系在封建社会为国家的巩固,社会的安宁和民心的归顺发挥了很大的效能。

(二)“理”和“仁”能将封建统治的合法与个人道德理想的实现合二为一

宋代理学家将孔孟理论中原属不同范畴的“理”和“仁”巧妙地融为一体,把封建统治的合法与个人道德理想的实现有机地合二为一。因而很受封建统治者的欢迎。二程对理学伦理的最大贡献就是把“理”作为天地人的最高法则和封建纲常伦理的化身,二程认为:“万物只是一理”(注:《遗书》15、22、5。)“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注:《伊川易传》。)意即君臣父子夫妇上下尊卑等纲常伦理并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只是“理”即纲常伦理的体现。朱熹把“理在物先”的话说得更明白:“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是在这里。”(注:《朱子语类》卷4。)

根据这一法则,二程论证了封建君主制的合理性,认为:“君臣父子,天下是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注:《遗书》15、22、5。)根据这一法则,二程还论证了一切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合理性,程颐说:“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幼之序,天地之大径也……男在女上,乃理之常。”(注:《伊川易传》序。)

如果只论证了封建统治和封建伦理的合理性,而不谈达其目的的途径,无论对统治者还是对被统治者来说,即使想实施或接受这一理论却难以操作。朱熹对此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根据孟子的“性善论”将“仁”与人性沟通起来。他说:“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而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合之”,“性即理也,当然之理,无有不善者。……然必有所依而立,故气质之禀不能不浅深厚薄之别。”(注:《朱子语类》卷4。)朱熹所言是说人的天命之性是至善的,不过它要依托于物质之中,才能表现出来,而人的气质之性有善恶贤愚之分。朱熹又讲人的气质之性的恶与愚是可以改变的,正如宝珠在污水中所染,通过“揩试此珠”(注:《朱子语类》卷4。)可以恢复光华一样,人只要不断地自律自省,就能去掉人性上的污垢,恢复善的本质。而自律自省的道德规范是仁义礼智信,其中“仁”是最高标准,因为“仁义礼智信”之统摄则是仁,朱熹说:“盖仁者,五常之首也。”(注:《论语或问》卷1。)这样,朱熹就从理论上给人们指出了用“仁”来达到所谓至善的封建伦理道德标准“理”的途径。

(三)宗法制度、血缘关系是使家国伦理一体化的粘合剂

宋代儒学的伦理纲常之所以能够几千年来深深镌刻在中国人的脑海中,固然与理学家们不断灌输教化至关重要,而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政治化的现状即由血缘关系形成的宗族组织作为封建政权庞大的社会基础,却是家国一体化、使全社会自觉将国君视为至高无上的家长的重要的粘合剂。

宗法是古代社会血缘宗族的组织法规。周武王实行宗子法,他被奉为“天下之大宗”,其余兄弟是小宗被分封到各地作为诸候,在诸侯国里,国君又是支脉的大宗,他分封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主又如法炮制层层往下分封,而天子就作为最大的家长,这就构成了先秦儒家父子君臣尊卑等级伦理的社会基础。

春秋末期,礼崩乐坏。之后,朝代虽不断改换,宗法组织虽不断遭到破坏,但血缘宗族的观念却保留下来,因此,到了宋代,理学家们才能自居道统代圣人立言,将宗法提到神圣的高度。张载说:“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注:《经学理窟》。)于是收族联宗,纂修家谱族谱之风遍及海内,在此强大的社会基础上,宋代理学伦理纲常中的父子关系、国家中的君臣关系就很容易有机地融为一体,其忠孝尊卑观念也就很普遍地为全社会所接受。

(四)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需要儒学伦理来加强封建中央集权

理学伦理的核心是三纲五常,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三纲和五常之结合既能为封建统治的合法正名分,又能驱使人们自觉地以忠孝仁义思想来加强修养,自觉地充当封建统治下的顺民。这些不仅中国的封建统治者懂得,深受儒学影响的朝鲜、日本、越南诸国的封建统治者同样懂得。

理学伦理对朝鲜和日本影响最广,这是因为程朱理学在那里都分别形成了不同的学术流派。如朝鲜有被称为东方朱熹的李退溪的岭南学派和韩国儒学双柱之一的李栗谷的畿湖学派以及以李晬光为首的实学派;日本有藤原惺窝的朱子学派、中江藤树的阴阳学派和伊藤仁斋等人的古学派。他们大力宣扬理学理论,为其封建统治者推崇三纲五常张目。

儒学伦理对越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封建统治者的诚心效仿。越南黎朝对科举取士的方法与内容的规定和中国宋明科举状况无二,正如《明史·安南传》所云:越南“以经文、诗赋二科取士,彬彬有华风焉”。越南王朝喜欢模仿中国皇帝下诏书对人伦道德规范作出种种规定。1397年明洪武帝连发六道禁令,要求人们尊贤敬老、以孝悌为本。于是越南后黎朝在1463年下令禁止不孝的百姓参加科举考试,黎圣宗还颁布了“二十四条伦理”,规定了父子、夫妇、妻妾、师生、乡党、婆媳、男女之间的道德准则,其中对妇女的品行规定尤为苛刻。

二 宋代儒学伦理在现代东亚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与作用

宋代儒学伦理对现代东亚文明具有重要价值,其进取向上精神对国家的巩固、社会家庭的安宁和睦及个人的品德培育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从忠君爱国到现代东亚社会的民族凝聚力

宋代儒学伦理中“忠君”与“爱国”所起的教化作用如出一辙,君乃国家之象征,因此,一方面孔孟程朱的“君为臣纲”理论培育出了岳飞、文天祥、陆游等大批的忠君爱国者,导致了“家国一体化”意识,以致至今国人仍把服从领袖服从中央视为爱国;但另一方面经过几千年的演化,随着封建君主制的湮灭,“君为臣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已不复存在,“君”的概念淡化,“国”的概念突出,特别是到了现代,爱国更多地是以一种昂扬的民族精神、一种强大的民族凝聚力的形式出现。中国、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无不如此。

中国海外华侨,无论身在何处,浓郁的中华情结不会消散。抗战期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华侨与祖国同胞同仇敌忾,踊跃支援抗战,不少爱国青年返国从戎,血洒中华大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东亚各国的华侨纷纷漂洋过海,来华投资,造福桑梓,奉上了一颗颗赤子之心。港澳同胞对祖国的认同感也非常诚挚。港人身处港英殖民统治的环境中,许多人却长期不把自己当作香港人看待,填写籍贯都写祖籍某某县。尤令人感奋的是澳人,回归祖国前澳门街上已挂满了五星红旗,绝多数人热切盼望早点回归。

华人占全国人口75%以上的新加坡人的中华情结同样真切。新加坡未与中国建交时,李光耀总理就对记者毫不含糊地说:“新加坡的立场是只有一个中国(注:夏书章:《新加坡行(市)政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308页。)1989年5月新加坡合唱团演唱《黄河大合唱》,一下子“掀起了观众的激情,勾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注:《羊城晚报》。1989年5月18日,第2版。)调动了强烈的民族情感。

韩国和日本的民族精神的表现有很大的差异。韩国人的爱国观念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爱憎分明的民族情绪。韩国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最深,几千年的中央集权统治使其忠君爱国思想深根蒂固,但二战期间韩国饱受日军的蹂躏,这对于韩国人说是奇耻大辱,因此二战以后韩国的反日情绪十分激烈。进入21世纪后,日本右翼势力篡改日本侵略历史的教科书事件,更将韩国的这种反日民族情绪推向高潮。二是自立自强的民族意识。韩国大街上跑的几乎全是“现代”“大宇”“双龙”“企亚”等国产牌汽车,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使其经济迅速腾飞。

日本人的民族精神要辩证地看。它不光是自立自强而是要称雄乃至独霸亚洲。一方面,日本民族自古至今都在不断地吸收世界各国先进的东西,经过改造为己所用超越对手。它吸收中国儒学的精华让其为巩固政权协调社会和人际关系所用,并让其与西方的科学技术结合,最终超越了中国。另一方面,岛国意识导致了日本民族的自卑,自卑发展到极端变成傲慢与狂妄。这主要表现在效忠天皇与武士道精神的结合,使日本在二战期间扩张之心迅速膨胀,四处侵略,结果给周边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日本通产审议官天谷直弘曾说:“日本人从来就是一个疯狂的民族”(注:(日)名和太郎:《经济与文化》。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年10月版,第106页。),日本民族的疯狂就在于它既每时每刻都在拼命苦干,每时每刻都希望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都能独步世界,又每时每刻都希望成为亚洲霸主。

(二)“父权”“夫权”与现代东亚社会的家庭人际关系

“父权”“夫权”也是儒学伦理的核心内容,几千年的灌输,早已塑造出定型的儒家民族性格。当前,东亚社会的政治内容文化结构对外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变,这一打上封建痕迹突出父权和夫权的儒学伦理已鲜有提倡,但仍保留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若将中国大陆除外,韩国应该是这一道德观念保存最完整最充分的国家。它首先表现于社会道德观念中。“子为父隐”是儒学“孝”的伦理原则之一,在韩国的法律中就存有类似的条款,刑事法第9章第51条规定,对窝藏或帮助犯了罚款和罚款以上罪的人将处以3年以下劳役或1万5千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窝藏的是你的亲族户主或同居的家族,则可免去上述的处罚。(注:楼宇烈:《儒学在现代韩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1998年8月第113页。)其次它体现在家庭生活观念中。在大多数现代韩国家庭中,男子、父亲仍居于中心地位、婚姻也仍以父母之命为主,许多家庭也还严格遵守为父母守丧3年的制度,妇女要侍奉公婆、相夫教子、恪守妇道,男人接待朋友,女主人须在厨房忙碌,等把饭菜端上桌,女主人却不见踪影。这种男尊女卑传统是一代传一代的,因此韩国的许多女大学生的想法是“大学毕业后工作两年,结婚后就不再工作了,而以回家主持家务为丈夫生儿育女为己任”。(注:冯玉忠:《我看韩国》。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6年6月版,第129页。)

“父权”“夫权”在日本也曾与“君权”一样至高无上。但与韩国比日本传统伦理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要谈得多,其主要原因一是儒学自开始传入日本就很少是占支配地位的传统思想,它与日本的神教、佛教以及西方的兰学各领风骚;二是明治维新起日本就意识到了儒学与西学相比在实用功能上的不足,因而将注意力逐渐转向了西方思潮。所以说儒学的“父权”“夫权”同“君权”一样,既可随时被拿来也可随时被束之高阁。

无论是“父权”“夫权”这一儒家伦理在韩国现代社会仍有较多的体现,还是在日本已有不同程度的消弱,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其中掺杂着多少封建的消极因素,不管它在今后如何发展变化,在当今社会中它都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国民心态和民族文化的一种显示,是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的一个因素,因而在东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激烈碰撞的今天,我们对它应有一个客观的估价。

(三)“礼义诚信”在现代东亚社会的表现

宋明以后,由于理学家的阐发宏扬,“礼仪诚信”等儒家道德伦理规范不仅成为中国人所自觉恪守的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重要原则,而且成为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社会行为规范和个人立身修道的标准。

礼即礼仪,义即道义或指为道义而不屈的气节,诚信则指待人诚重然诺。中国是礼仪之邦,但现代韩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更重礼仪,他们下对上、少对老以及朋友之间见面或分手时都行鞠躬礼,遇有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晚辈还向长者行大礼——虔诚跪拜,否则会被视为没教养;新加坡领导人为弘扬儒家文化,不仅使学校恢复了儒家伦理课,而且在市政管理上一直坚持礼貌运动,李光耀说得很明白,这样做是为了“抵御西方歪风”。(注:《哲学研究》。1998年第3期,第39页。)

儒家文化圈内人民非常看重民族气节,但最注重民族气节的仍属儒学发源地的中国,由于中国历史上的内忧外患频频,因而儒家所设计的理想人格更突出强调一个“义”字,即民族气节和为真理献身精神,儒学所培育出的民族精英都将此作为躬行实践的最高目标,岳飞和文天祥,一个是“怒发冲冠”“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一个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都表现了大无畏的为国捐躯的气概。到了现代,这种民族气节作为一种文化心态在中国人身上丝毫未泯,无论是共产党人还是正直的知识分子,这都是他们孜孜追求的庄严高尚的理想人格,杨靖宇、吉鸿昌、吴玉章、朱自清,尽管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同样是民族气节在现代社会中的典型表现。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是对儒家重“诚信”的高度慨恬,在那场史无前例的东亚金融危机的风暴中,当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在遭重创纷纷货币贬值的情况下,中国人顶着外贸进口锐减、国内遭受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的侵袭、国有企业改革步履维艰的巨大压力,为避免东亚乃至世界金融市场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帮助东亚诸国早日战胜危机,慨然承诺人民币绝不贬值并确实做到了,这一做出巨大牺牲的承诺说明了几千年积淀下来的儒学道德伦理在关键时刻仍能折射出炫目的火花。

三 宋代儒学伦理在实践中的缺憾

宋代儒学伦理在实践中的缺憾由来已久,在现代仍对社会的发展、对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着许多负面影响。

(一)家长制统治的表现及危害

中国由封建社会直接跨到社会主义阶段,家长制一言堂、唯我独尊、人治大于法治的封建余蘖每每可见。

在韩国和日本,君主独裁人民盲从而导致的悲剧也不时地上演。韩国的李承晚是典型的独裁者,他从1948年一上台,就不断地镇压共产党和左派人士,为巩固独裁统治,他拉帮结派打击异己,在执政的12年中,先后更换了200多个内阁成员,平均每人干不到11个月。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在当时韩国整个官僚机构中,阿谀奉承沆瀣一气投机钻营之风泛滥,日本国民对于天皇统治的盲从所导致的最大悲剧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当天皇在军方级右势力的鼓动下而发起了侵略战争后,出于对天皇的效忠,日本国民推波助澜给予这场不义战争以最大支持。

可见,“君为臣纲”的中央集权制所导致的家长式的独裁统治,能给国家和民族利益带来许多弊端甚至严重的灾难。

(二)男尊女卑对妇女的戕害和对社会的消极影响

汉代的董仲舒虽也曾独尊儒术重提三纲五常,但东汉以后干戈不止国将不国礼崩乐坏,因此对妇女的清规戒律相对较少,不仅寡妇改嫁男女私奔之事每每有之,而且文姬再醮红拂夜奔的故事还成为历史上的佳话。自宋代理学家重振儒学纲常,特别是二程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一出,中国乃至东亚妇女开始遭到厄运。其实,“失节事极大”本是程颐因不满侄媳改嫁的一句牢骚话,“章氏之子与明道(程颢)之子,王氏婿也。明道子死,章纳其妇。先生(程颢)曰:‘岂有生为亲友,死娶其妇者?’”(注:《程氏外书》卷11。)所以当有人问起寡妇可否再嫁时,程颐才有了以上之言,这句话遂成为不许妇女再嫁的金科玉律,造成了后世无数妇女的极大痛苦。越南诗人黎贵淳的诗“娘啊,孩儿要出嫁;孩儿,娘的心思正和你一样”之中的寡妇赤裸裸的内心剖白正是这种痛苦的写照。而中国明清之际的一个个贞节牌坊下面更埋着无数个青春妇女的冤魂。

现在,“失节事极大”的幽灵仍在社会上游荡,社会上不时还上演着无辜少女因被暴徒施暴,遭到家人亲友的冷眼,因而一死了之的悲剧。

男尊女卑有时并不以张牙舞爪的面目出现,却同样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使中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时时受阻,“女子无才便是德”使东亚一些国家数以千万计的女童受教育的权力被剥夺,“女子生就不如男”的偏见和妇女怀孕哺乳的生理特点又使许多卓有才华的女性在社会上难以就业或不受重用。而在家庭温情脉脉的面纱的笼罩下,因“夫权”对妇女的虐待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单亲家庭子女心理疾患以及给社会增添的不安定因素更是举不胜举。当今的日本,打老婆现象如一日三餐般普遍,这并非只发生在市井阶层,1999年2月16日,日本驻加拿大温哥华总领事下荒地修二,因习惯的驱使,在异国他乡将老婆打得鼻青脸肿而被当地警方拘留,审训中这位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的有知识的外交官,满不在乎地说:“打老婆是日本文化,没什么了不得的。”(注:王淑中:《“打老婆是日本文化”》。见《环球日报》(《人民日报》国际部主办)1999年3月12日第3版。)这件事无可争议地说明了男尊女卑观念在日本人的心灵深处是深根蒂固的。

几千年形成的男尊女卑这一封建传统观,在中国和受儒家文化影响过的东亚国家肯定还会长久存在,肯定还会不断地给现代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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