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差距
范颖慧 天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摘要: 本文从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分析出发,分别研究个税及社保支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机理,并论述在二者的综合调节作用下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个税以及社保支出进行收入分配调节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给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期能给予一些个税及社保改革工作者一定的启发和思考。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收入分配
一、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主要是通过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社会保险费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家庭总收入,从而在个人所支配收入的形成过程中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结合基尼系以及基尼系数计算公式,有学者分析了近年来城镇居民缴纳个税及社保前后的收入变化,结果发现缴纳后的基尼系数与缴纳前相比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结果,而基尼系数的扩大也同时意味着我国近年来的收入差距在拉大。探究这种现象的成因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清楚二者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机理。
(一)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机理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是依靠设置免征额以及累进税率进行收入分配调节[1]。一方面通过免征额的设置,将一部分收入低于免征额的人群不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保障其基本收入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累进税率对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人群加大税款征收力度,降低其收入总额,从而缩小二者的收入差距。并且在征收税款的同时,通过转移支付等多种调节手段进一步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收入保障,充分发挥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而且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这种调节作用也会更明显,但由于当前的个税规模较小、征收结构不合理等诸多原因,个税的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作用空间不大,功能不强。
(二)社会保险支出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机理
社保再分配的调节作用是由其本质属性和制度设计决定的,政府利用各种资源保障机制,实现风险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筹集及待遇支付等手段,实现直接的扶弱济困,促进收入分配调节。由于资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非完全对应关系,因此可以发挥调节作用,而社会福利及救助则由于其福利性,调节作用会更为明显。它通常包括横、纵两种调节方式。横向调节指的是同代人口高与低收入人群、健康与患病人群、在职与非在职人群的收入调节,或者是同时期不同代际如年轻一代向老年人一代的收入调节。纵向调节包括个人或社会整体不同周期的收入调节。主要靠筹资、补偿等机制实现调节。其筹资机制表现在模式、来源、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方面。由于当前的缴费模式相对固定,调节作用相对较弱。资金来源则更多看政府的社保投入力度,政府投入越多,调节作用越大。而补偿机制是社保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功能渠道,它包括待遇确定模式、待遇资格审查模式等调节方式。
从支出角度来看,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85.4%,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54.66%相比,其缺口很大。且随着中央进一步上收财权,将会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随着社保基金全国统筹的步伐的推进,这一缺口将会进一步扩大。实质上,缺口扩大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完善科学的弥补地方收入不足的机制,如转移支付制度、地方债等。
(三)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综合调节作用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6)的相关数据可知,我国2004-2014年年间个税及社保支出占初次分配总收入的比例,具体如表1所示。
为了强化个税的正向调节力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快调整征收结构,根据收入来源明确各项收入类别,对各类别收入分别征收个税,逐步健全混合个税征收制度,从而全面的对高收入者进行个税调控,提高征收的质量,强化个税的正向调节力度;二是要完善税率体系,降低平均税率,通过提高非劳动所得税率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三是逐步推行以家庭为基本征收单位的个税缴纳模式,综合考虑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人赡养等多个与民生关联紧密的个税改革;四是全面提升税务系统的信息化技术水平,加强纳税监管,减少一些高收入者的逃税漏税行为,强化个税调控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表1
二、个税及社保支出进行收入分配调节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个税调节的影响因素
命题人故意混淆已然与未然,即有意在时间上对选项内容作了提前或滞后,即把未发生的事情(“未然”)判断为已发生的(“已然”),或把已发生的事实判断为未发生的,从而来迷惑答题者。如《中职毕业升学考试语文复习指导》(广东省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2016年1月第6版)中第106页《漫光的实验》第6小题的C项“目前以漫光为基础的应用已经变为了现实”,与该文的首段“需要采取简单一些的方法”和尾段“已经考虑运用”等说法相冲突。
(二)社保支出调节的影响因素
社保支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由正向转为逆向,一方面由于客观的政策环境变化,但其主要原因还是收入分配调节的功能不够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大幅上升,但新参保的人员中,低收入人员占比较大,又由于我国对社保基数有明确规定,其上限不能超过上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能低于60%,使这部分低收入人群缴费比重加大,而相应的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压力就会更小,导致二者收入差距扩大;其次,由于社保缴费手段比较单一,没有构建合理的缴纳层级体系,也没有类似个税制度的起征点,免征额的设置,导致这一环节不能有效的控制高、低收入者的差距水平,不能很好地抑制逆向调节作用。最后是在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方面,由于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都集中于个人账户,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行申请领取,并且可以领取个人与单位的全部缴纳部分,但是有一个现实情况就是收入越低的人其实更买不起房,大部分的申请者都集中在中、高收入人群,使他们相对低收入人群获得了更多利益,从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虽然我国近年来在个税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未有效的发挥个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正向调节作用,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结构上设计不合理,导致收入调节力度小,作用方面有限;其次,个税的征收对象仍局限于工资薪金收入,而收入水平高的人群其收入来源较广,并且占比较大的收入也不是来自工资薪金收入,因此即使实行了累进税率制度,也无法充分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再者低收入人群的个税大多是直接由其所在单位扣除,而高收入人群的大部门收入则是需要自行申报和缴纳,一些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具有缴税自主性,使个税的调节力度被进一步稀释;最后,个税征收是以个人为基本征收单位,使一些人员数量较多的家庭承担较大的税收压力,反而更加不利于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三、个税及社保支出进行收入分配调节的优化策略
(一)个税调节优化
由表1可知,受近年来我国个税多次改革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在初次分配收入中占比有所波动,而社保支出所占比例则逐年上升,所占比重相较于个税明显较大,因此个人社保支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相比个税来说也会更强。同时,由于收入水平的提升,更多的人符合累进税率等税率征缴条件,使基尼系数不断下降,说明此时个税对收入分配的差距有着一定的正向调节作用。社保实现收入分配调节主要靠筹资、补偿等机制、实现。在筹资阶段由于缴费基数及比例较为恒定,其调节作用相对较弱,而在补偿阶段,政府的投入力度不够,导致调节作用不明显。加上相关社保制度的健全以及居民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逐渐增强,社保占居民收入比例在逐渐增大,基尼系数也随之扩大,社保对收入调节的正向作用降低,逆向作用增强。因此,经过二者对收入分配进行综合调节后,收入差距呈现一定的扩大趋势。
(二)社保支出调节优化
从社保支出调节的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化策略。一方面,政府部门加快改革当前的社保政策,强化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发现和完善社保制度,加大社保的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社保支出水平,另一方面,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领取制度,并且要扩大其覆盖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福利,规范缴存结构,制定严格的资格审查标准的同时,对低收入人群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减小利益差距,在更大程度上保障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四、结束语
总之,要想强化个税与社保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必须树立正确的收入分配观,深入了解二者的调节机制,逐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步!
在小学语文的教学过程中虽然倡导以学生的学习为主体,但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局限于让学生学习课本中的内容,要采取启发式的教学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然后指导学生学习写作,让阅读和写作有效结合起来,互相补充。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改善学生阅读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更能够激发学生养成好的学习习惯,从而提高小学语文的教学质量,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蓉.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问题及改革探讨 [J].时代经贸,2018,No.437 (12):84-85.
[2]朱军.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效应分析[D].浙江财经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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