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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要求我们:“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我国的改革是循着先易后难、先外部后内部、先增量后存量的渐进方式进行的,经过十九年的艰难探索、闯关夺隘、开拓进取,容易改的差不多都改过了,该啃的肉都啃完了,剩下的都是骨头、是硬核、是顽堡,现在已进入到改革攻坚战的关键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将会面临更大困难、更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新的突破,改革就不可能有新的进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改革中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必须时时、处处、事事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不仅要与旧的经济体制实行彻底决裂,而且要与旧的观念和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实行彻底决裂,为改革的新突破扫除一切思想理论障碍。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排除意识形态层面上姓“社”姓“资”的抽象争论,使得我们在改革中胆子再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
其次,要充分认识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现实。这是我们实现改革新突破的根本出发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是社会主义,二是初级阶段,这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我们在探索改革新突破时,要把社会主义原则同初级阶段的特点结合起来,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性,又要注意初级阶段的灵活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是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都还不高,其中,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就要坚定不移地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首位,尽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既然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这个初级阶段还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那么,我们的一切实践活动,就必然具有初级阶段的特色,改革发展的过程,就不可能尽善尽美,不可能一切都理想化。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不断的探索过程,不能用未来的目标去衡量现阶段的实践,不能动辄就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探索扣上这样那样的帽子。
再次,要继续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的指导思想。回顾改革开放十九年来的经验,“以改革统领全局”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以“八五”为例,为什么“八五”之仗打得那么漂亮,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连续数年保持两位数字,而且还保持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其原因就在于,“八五”之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谈话掀起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高潮。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从而使我们的改革有了一个新的飞跃。实践证明,改革促发展,小改革促小发展,大改革促大发展,不改革不但不能促进发展,还会倒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通过“两个转变”促进远景目标的实现。在“两个转变”中,经济体制的转变是前提,是基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结果。没有经济体制的真正转变和生产力的发展,“三个有利于”的实现都会落空。
那么,当前我们的改革在哪些方面要有新的、更大的突破呢?自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各个方面都需要新的突破。就当前对新体制的建立影响较大的情况来说,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突破:
第一,要在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上有新的突破。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基本问题之一。所有制改革的程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程度和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步伐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回避、淡化和绕开所有制问题。把所有制的根本属性与它的具体有效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是从整体上全面认识所有制问题的基本方法。所有制的根本属性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交错性和渗透性,不仅要努力寻找同一所有制的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且要努力寻找不同所有制的相同或相近的实现形式。要坚决克服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歧视”观点,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所有制优劣的根本标准。真正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第二,要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国有企业改革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难中之难,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对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也暴露出来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困难。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和困难,必须要有新的理论突破、新的思路突破、新的方法和途径的突破。一是要确认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股份制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力度和规模;二是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的内涵上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和解放思想,再不要为此事的争论而延误国有企业的改革;三是要通过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为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寻求发展开拓更广阔的途径;四是要把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解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深层次矛盾;五是理顺银企之间的关系,加大国企资本金制度和呆帐准备金制度的建设,努力降低国企负债率,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的解困能力;六是对那些处于竞争性领域、并且是没有可能搞好的国有企业,通过破产或其它途径将它们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使国有企业在整体上收拢五指,更加精干强壮,更具有主导国民经济的实力。
第三,要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这几个方面改革新的突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要加大加快力度进行。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在理论上突破传统按劳分配的局限性,使资产占有、才能都成为重要的分配因素,实现多元的分配方式;二是要加大力度解决部门、行业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各个部门内部的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大力度解决不同部门、行业之间的分配不公问题,逐步形成比较合理的社会平均工资率;四是要认真做好特低收入阶层和收入群体的反贫解困工作,以缓解群众的不满情绪,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要继续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要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逐步增加个人帐户的份额;二是要加大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积极发展商业保险,逐步提高个人的抗风险能力;三是要加快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向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四是要尽快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五马分尸,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全国统一规划、决策、指挥社会保障工作的体系。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要逐步取消福利性分房制度,加快个人住房的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进程,在此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缓解住房改革中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压力,同时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
第四,要在流通体制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市场经济的营运基础是竞争性交易,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在竞争性交易中实现的,而市场流通体制则是竞争性交易的载体。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流通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在总体上确立起来,市场网络初具规模,内外贸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但条块分割、内外贸脱节、交易方式落后、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仍严重存在。深化市场流通体制改革,一是要着力于发展大流通,培育大市场,促进大贸易,坚决打破条块分割,促进内外贸易的进一步融合;二是要深化重要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和价格确认制度;三是要发展现代营销方式,培育现代流通产业,尤其是加快发展规模化连锁经营;四是要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五是要组建大型综合商社,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流通领域逐步对外开放;六是加快国有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的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进一步放活国有小型流通企业;七是改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规范市场竞争,进一步改善国家对市场流通的调控和管理。
第五,要在财政体制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建立强有力的财政税收体制,是保证我国顺利实现经济体制转轨、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条件。世界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验证明,经济体制转轨的成功和经济起飞的成功,必须有强有力的财政做后盾。而经济的衰败以至国家的分裂,总是与财政的弱化有着直接的联系。虽然我国现代税收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分税制正在建立之中,但政府收入和政府支出方面的问题及风险都还严重存在,因此必须继续深化财政体制的改革。在财政收入方面,一是加强税收的征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改进税收体系;三是对预算外收入要加快清理规范。在财政支出方面,要强化财政支出审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六,要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金融体制在现代市场经济总体运营中居于中心调控地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虽已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加强宏观调控和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客观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促进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一是加快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不断提高信贷质量;二是加快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规模,打破国家对金融业的一统天下,推动金融业的竞争;三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四是加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允许外资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促进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五是发展、完善、规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六是加强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促进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业管理,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七是金融机构要认真地研究金融风险,不断提高金融体制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深化改革,促进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和金融资产的不断扩大。
第七,要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突破要继续坚持“四化”,即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投资责任明晰化、投资风险分散化的方向。首先,要强化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监管约束机制,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投融资无人负责的老大难问题。为此,要建立严格的投资责任人制度,把投融资决策的利益和风险真正落实到个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失误,谁负责”的制度。其次,要进一步清理、界定和规范政府的投资和融资的职责、范围,把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项目公开推向市场,国家逐步从竞争性项目的投资增量退出来,取消对竞争性投资项目的国家审批制度,而采用产业政策加以引导;对基础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国家要积极参与,同时也要鼓励各方面的投融资者参与,广泛吸引各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要由国家统一规划,由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采取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益性的投资项目主要依靠国家进行,对于关系全局、跨地区的大型项目,由中央政府投资,但可委托地方政府完成,对于交叉性项目,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联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纯地方性项目,则主要由地方政府进行。第三,要积极培育个人投资主体,引导居民个人的投资行为,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为此,要在产业、证券、基金、住房等各个方面为个人投资拓展广阔的新途径和选择余地。
第八,要在农业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都是首先在农村取得巨大成就的。但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释放出来的能量逐步衰减,城乡差距重新拉大,农民收入增长趋缓,不少地区的农民又出现返贫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动农业再上新的台阶。而开展农业产业化综合改革,则是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突破口和必由之路。一是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功能的扩大,实现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核心。为此,要加快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建设,扶持“公司+农户”等多种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要打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长期单纯福利化、无偿化的做法,实行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偿流转制度,促进土地的相对集中;三是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和户籍制度的改革,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鼓励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并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允许城镇非农大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允许“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四是加快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的发展,允许农业产业化组织参与主要农产品的经营和购销,放开主要农产品价格,同时,国家实行稳定的主要农产品保护价格。
第九,要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面有新的突破。中国形成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等多方面的关系中,政府都处于主导的地位。一方面,政府是改革的策划者和推动者;另一方面,现行政府体制中的弊端又是改革的对象。因此,政府积极地、主动地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面实施新的突破,是全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其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新设计和设置政府机构,凡是通过市场能做到的事情,都交给市场去办,把政府的主要功能转到宏观和社会管理方面来。其二,政府要主动搞好政企分开,在政企关系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政府自身的职能不转变,则政企永远分不开。其三,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国有资本管理和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的良性运转和保值增值。其四,要认真搞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划分,既要使地方政府有充分的积极性,又要使中央政府具有足够的控制实力和管理权威,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最后,要建立起政府自身管理的约束机制,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以自身廉洁、高效、公正的示范表帅形象引导整个社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