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私有财产的超越_公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私有财产的超越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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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结合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的论述来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不无启发意义的。

一、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水平

回顾社会主义建设史可以看出,无论是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是把社会主义与私有财产基本上看作一对相互对立的概念和范畴,甚至简单地把私有财产等同于私有制。于是在实践中把建设社会主义与消灭私有财产当作同一过程来进行,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不允许有私有财产的存在;认为消灭了私有财产就基本上建设成了社会主义。基于此认识,建国以后我国迅速完成了三大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取消了市场经济。现在回过头来看,关于社会主义与私有财产相互关系的看法是多年来我们认识的误区,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一看法是不准确的。正是由于这一认识导致了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提出的任务和政策超越了我国的基本国情,从而造成了巨大的失误。相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实践中之所以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就在于我们逐步走出了认识的误区,回到了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上来。

实际上关于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的关系马克思早就有过深刻的论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专门列有《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一节。虽然,这只是马克思思想的萌芽,但其中蕴含了许多具有启发意义的思想。

在这里,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过程是同私有财产密不可分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而实现共产主义的过程也就是积极扬弃私有财产的过程。

这里的“私有财产”同我们现在经常所说的私有财产是有区别的。马克思在这里是把私有财产作为一个综合概念来考察的。“私有财产的主体的本质,作为独自存在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人格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66页。)马克思从哲学的高度对“私有财产”进行了分析。私有财产与劳动密不可分,“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了的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54页。)。由劳动的异化产生劳动的主体——人的异化,由扬弃异化劳动的产物——私有财产到扬弃人的自我异化,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哲学论述。从这里面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积极进步作用,但随着私有财产的进一步发展又必然对自身进行否定。

因此,对待私有财产必须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必须把私有财产放入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去分析。马克思正是通过对私有财产历史地辩证地分析,来论述共产主义的。马克思在这里把共产主义看作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发展过程。他认为“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它的经验的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于共产主义者的能思维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生成的被理解和被认识的运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根据私有财产的发展过程,马克思相应地把共产主义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粗陋的共产主义”。这一阶段是“对私有财产的第一个积极的扬弃”。同时马克思又指出这种扬弃“不过是想把自己确立为积极的共同性的私有财产的卑鄙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在共产主义的第二阶段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治性质的共产主义,即民主或专制的共产主义;另一种是“废除国家的,但同时还末完成的,并且仍然处于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影响下的共产主义”(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马克思认为这两种形式的共产主义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因为这两种形式的共产主义虽然“已经理解了私有财产这一概念,但是还没有弄清楚它的本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共产主义的第三个阶段是扬弃了私有财产即扬弃了人的自我异化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马克思认为这是最高阶段的共产主义,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

通过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关系的论述可见,共产主义实现的过程也就是私有财产逐步扬弃的过程。因此,要想真正理解共产主义,必须真正理解私有财产,要实现共产主义必须真正扬弃私有财产,真正超越私有财产水平。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扬弃私有财产

根据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结合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我们可以把我国现阶段归为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二阶段,即具有政治性质的共产主义,也就是“民主的或专制的共产主义”,或“仍然处于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影响下的共产主义”。马克思对这一阶段的共产主义进行了科学的预见,他指出:“这两种形式的共产主义都已经把自己理解为人向自身的还原或复归,理解为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但是由于它还没有弄清楚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并且还不理解需要的属人的性质,所以他还为私有财产所迷惑和毒化。它诚然已经理解了私有财产这一概念,但是还没有弄清楚它的本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3页。)

在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任务就是弄清楚私有财产的本质并逐步扬弃私有财产。但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而是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违背该规律就会受到历史的惩罚。马克思对此有深刻的论述。他在批驳粗陋共产主义的时候说:“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粗野的和没有欲望的人——这种人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违反自然的单纯性的倒退,恰恰说明了私有财产的废除决不是对私有财产的真正占有。”(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2页。)马克思在这里强调要真正占有私有财产,就必须超越私有财产水平;要超越私有财产水平,就必须首先达到私有财产水平。

全面理解“超越私有财产水平”这一概念对于我们今天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有重要意义的。说到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解决有我国这样一个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国家如何超越私有财产水平的问题。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私有财产水平”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从生产力角度说,人类社会早期,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产生了私有观念,随之产生了私有制及维护私有制的国家。生产力水平越高,私有财产水平越高。从生产关系角度说,随着私有财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也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向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再向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从人的角度说,私有财产产生发展的过程,就是自我异化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不断扬弃自我异化的过程。由此可见,私有财产水平从生产关系角度看,它同私有制有密切的关系,但两者不能完全等同。从社会历史发展看,私有制只存在于私有财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废除私有制不等于完全剥夺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等于就超越了私有财产水平。从本质上说私有制是一种与公有制相对而言的所有制关系,是经济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集中体现。而私有财产水平不仅包含私有制,而且还包括与私有财产水平相关的生产力水平、私有观念等。相对于废除私有制来说,超越私有财产水平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因为私有财产水平主要是同生产力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力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超越私有财产水平也不能一日完成。简单地废除私有制,简单地废除私有财产,简单地要求人们抛弃私有观念,这不是对私有财产的真正占有,更不是对私有财产水平的真正超越。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更是如此。首先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发展私有财产,提高私有财产水平。由此可见,在我国要超越私有财产水平,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就开始去超越私有财产水平,但犯了急于求成的错误。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可以说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农民遭受长期战乱之苦,刚刚分到土地,生产积极性很高。工人由于成了国家的主人,不再受资本家奴役之苦而干劲冲天。当时整个社会呈现生机盎然、万象更新的景象。在这种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在全国人民爱国之情日益高涨的情况下,我们本来设想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被抛弃了,我们本来预计的15年过渡期结果大大缩短了。预计15年完成的目标在3年内就过快地完成了。接着又开始搞大炼钢铁、人民公社运动,搞一大二公,搞大锅饭,想在一夜之间实现共产主义。我们不仅要废除劳动外化的产物——私有财产,而且还要否定劳动本身,那就是搞平均主义,取消按劳分配的原则。其结果是导致了三年的困难时期,整个国民经济也大幅度滑坡。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它说明我们虽然建立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我们的生产力还十分落后,落后的生产力与先进的生产关系很不相称的。先进的社会制度虽然对生产力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这个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想当然地任意夸大。说到底,生产力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必须遵循生产力自身发展的规律。

由此可见,私有财产水平阶段同生产力发展阶段紧密联系在一起,也是不可逾越的。不可否认,在我国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取代私有制经济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也确实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但由此就废除私有财产,甚至想取消家庭作为社会经济细胞的地位,取消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只能是空想。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主义应该是在生产力十分发达、私有财产水平十分高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取得胜利,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和私有财产水平上对私有财产进行扬弃才是对私有财产的真正占有。既然是扬弃私有财产就不是简单地否定私有财产,而是在否定中有肯定。具体到我国这样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更要具体分析。不容置疑的是我们首先必须建立公有制经济体制,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如果否定公有制,就是否定我们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关键是建立一个怎样的公有制经济,这是多年来困扰我们的问题,我们以前经济建设上的失误也与不能全面认识公有制有直接关系的。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在我们基本上已经有了一个共同认识,那就是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公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就是对公有制经济的全面认识。这就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进程中,尤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这个公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公有制。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仅决定了我们不能逾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也决定了我们不能逾越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运行模式,它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反过来它又对生产力发展起促进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对市场经济有一个错误的认识,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因此建国后在废除私有制的同时也取消了市场经济,在建立单一公有制的同时也相应确立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市场经济确实是同资本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虽然也有市场经济,但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人类发展到资本主义才确确实实是市场经济,市场在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但这并不等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过去由于拒斥资本主义,于是也不加分析地把市场经济拒斥在社会主义之外。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践我们逐步摈弃了对市场经济的错误认识,开始把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提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是对私有财产和社会主义的一个崭新认识。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业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括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扬弃私有财产、逐步超越私有财产水平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也必然超越私有财产水平。同时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现在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扬弃私有财产、超越私有财产水平也将是一个逐步实现的漫长过程。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扬弃人的自我异化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是把扬弃“私有财产”与扬弃“人的自我异化”作为同一个过程来论述的。他认为私有财产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不断自我异化的过程,共产主义既是对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过程同时也是对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的过程。私有财产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不断加剧。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的不断自我异化的过程。共产主义要扬弃私有财产、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使“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作为人的生活的确立,是一切异化的积极扬弃,从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等向自己的合乎人的本性的存在亦即社会的存在复归”(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4页。)。

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既要不断扬弃私有财产,又要不断扬弃人的自我异化,两者不可偏废。只有把两者同时扬弃了,才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与本质、对象化和自然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4页。)。这才是“历史之谜的解答”,才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与“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的统一。

以前我们不敢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异化问题,或者干脆说社会主义中不存在异化问题。对社会主义社会中异化问题的回避和否定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有的态度。回顾社会主义建设史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社会中仍存在着人的异化现象,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着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人与人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是人自我异化的表现。说到底这些矛盾的解决必须依赖于对私有财产的超越。只要还存在着私有财产,还存在着私有观念,只要生产力水平还十分低,这些矛盾就有它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我们现在说一方面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要建议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实际上就是一方面要扬弃私有财产,另一方面要扬弃人的自我异化。

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废除,意味着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但这种废除之所以是彻底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上,都变成了人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版,刘丕坤译,第78页。)。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就是要使人归到人自身,使人获得全面的解放。当然这种扬弃并不是抽象的,具体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文化。在政治上,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的言论等自由,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各民族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文化上,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使全民族都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真正扫除社会中存在的一切丑恶现象,使每个公民都能从私有财产和私有观念中解放出来,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摈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真正扬弃自我异化,向人自身复归。这一切要求我们不但要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的物质文明,也要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的精神文明。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人的自我异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必须具体地、辩证地去分析和对待它,不可简单地否定和批判,而是应该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事业来逐步扬弃它。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我国扬弃人的自我异化,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社会主义的本质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扬弃人的自我异化。

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的深刻论述,一方面说明生产力发展阶段和私有财产水平阶段的不可逾越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社会主义就是积极扬弃私有财产和人自我异化的过程。这对于今天我们全面理解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有积极的启发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途径,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的力量,才是可能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建设社会主义,决不能也不可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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