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200
一、当代我国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实践
国内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一批国内有识人士曾提出在中国农村建立"农村合作社",但由于种种原因以失败告终。建国后,50年代我国在全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在短时期内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初级社,并很快进入高级社,最后于1957年成立了"人民公社",造成农业退步。70年代后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推进了农业经济快速发展。进入90年代,特别进入21世纪来,农业生产持续徘徊,新的农业发展问题摆在面前。农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过小,以家庭为主的农业经营模式,限制了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发展,遇到农业发展瓶颈。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各种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发展,进入90年代以后,各种合作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快速增加,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上也在扩大。在组织农民统一销售、统一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虽然当前各种合作社在全国出现不少,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的各种农业合作社相对比,也有一定差异。
二、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发展已有近200年历史,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农场规模、合作化生产取得了成功,为我们发展走合作社道路提供了一些宝贵经验,但我国的国情--人多地少,也限制了我国农业走国外家庭农场化发展的路子。同时我国要在农业经济方面走合作社道路,也存在许多方面的困难,同时现有的农业合作社运行也有不足:
1、我国许多农民对发展农业合作社理解浅显,甚至认识存在偏差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其中农业人口9亿,农村劳动力有4.8亿。目前,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水平还很低。并且我国农民受长期传统小农意识影响,思想已变得非常麻木。建国后,我国自50年代全国利用行政手段推行农业合作社,进而推行人民公社,但与国际上公认的合作社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所谓的合作社偏离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导致了在当时我国走农业合作化的失败。
2、现有的农业合作社组织、运作等许多方面不完善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与国际通用的合作社原则对比,就可发现这些大多不具有合作社的特征,只能称为是异化的合作组织,并且现有的各种合作社中运行也还有一些不完善之处。
我国农民合作社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合作组织所占全国比率还是相当低,数量相对较少,并且覆盖面窄、规模不大、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合作紧密性还不强,功能和作用有限,总的来看与发展现代化农业还存在很大差距。现有的各种农业合作社大部分起步晚,起点低,商业规模小,结构简单。
现有各种农业合作社利润分配制度存在欠缺,国内出现的各种农业合作社,其组织结构模式多种多样,资金来源和构成也错综复杂,内外部利益关系交错缠结,作为国内刚刚发展的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出现财务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一些合作社存在着分配等制度混乱的现象,对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随意制定,很不合理。
三、重构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通过调查研究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来看,我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必须走产业化、合作化道路,传统的小农已不适应现代飞速发展的社会。并且要想立足于长期发展,就要努力学习借鉴别国先进的经验,本人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合作社工作力度,实现我国农业合作化快速正规发展。
(一)政府在发展农业合作社中找准定位,发挥好引导、扶持的作用
政府要大力宣传、普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制度知识,降低传统和习惯对农民的负面影响,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群众基矗让农民知道合作的规则是什么,怎么合作才有效率,
政府对农业合作社的作用更多地是体现在制定经济扶持政策、提供公共物品等宏观方面。为农业合作社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而不要过多地介入到农业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决策中。
政府对农业合作社的引导,要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和创造精神,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产业中,主要利用农村能人、专业大户等带头、带领,推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4、政府还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
地政府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上。对于服务型的合作社,应根据所服务的范围、方式、内容,从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而对具有经济实体性质的,政府可以采取优惠的政策进行支持、引导。
(二)严格按照合作社原则运作、加强合作社资金管理
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主管理,坚持自愿合作性。在组织形式上,可以多种多样,只要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什么组织形式都可以。农业合作社应当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想方设法扩大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弥补资金不足。调整原来的分配制度,形成按交易额分配与按股分配并存的格局,充分利用各种信用工具,广泛地在合作社外融资。譬如,争取国家农村政策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
农业合作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明确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
(三)"公司+合作社+农户"现阶段合作社发展模式的探讨
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可以按照个人需要组织自己的合作社,让合作社代表社员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这样,对企业公司说,可以直接面对诚信度较高的社会团体,不用面对许多分散的农民,减少交易费用,同时做为合作社的社会团体也具有一定资质,能够独立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对分散的农民来讲,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能够代表分散的农户参与竞争,为入社农民争取更大的利益。同时,合作社也可以在企业内部持股,即支持了企业发展,又为社员赢得更多利益。
现代农业发展走合作化道路,已是大势所趋。对我国现阶段国家国情,要有选择的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正确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道路,大力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把农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到新的高度。
论文作者: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徐家庄乡人民政府梁宜宁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2
标签:合作社论文; 农业论文; 农民论文; 我国论文; 组织论文; 经济论文; 年代论文; 《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