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系统工程,对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公路建设企业的长远发展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的缔约和履约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1我国当前公路监理工作的现状
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来看,公路建设项目难度不断增大,其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张。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公路项目整体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样也给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充分利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以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技术,为工程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咨询与质量管理,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利用控制、规划、协调等方法来控制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工程造价与施工进度,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但是,由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点多、线长、面广,施工作业环境复杂,气候、地质水文条件,社会经济环境乃至风土人情都将是不可控制的因素,这样就为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工作难度。
目前,监理单位的人员结构复杂,有些监理人员年龄偏大,虽然经验较为丰富,但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接受和掌握相对较慢。有些监理人员是监理单位临时抽调到监理岗位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知识培训,监理专业技能、监理经验不足,无法完全胜任监理工作。另外,部分监理人员为新毕业的学生,这部分人员虽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但是基本上没有监理工作经验。种种情况,会监理队伍构成的不足会导致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管不足。
目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工程监理制度不够完善。我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较为复杂,建设的现状致其监理职能很难得到发挥。监理制度的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方式等内容需要完善,由于部分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缺乏总结积累,没有完善的监理制度体系和严格的监理体系,岗位职责和处理程序不够明确,部分监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标准,缺乏责任心,从而给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带来了较大的影响。②监理工作缺乏一定的实效性。监理人员没有对工程关键环节或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新进场材料抽检频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监理人员日常巡查流于形式,没有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等有较强的预见性,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没有做到事前监理,一定程度上给工程施工留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2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签订问题
我国工程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暗箱操作、明招暗投、幕后交易等现象,扰乱了建设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监理单位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监理单位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合同,趋于经常听从建设单位的意见或安排,使得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前期丧失了与建设单位公平谈判的话语权。在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过于强调自身权利,尽量减少自身的制约性条款。而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部分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苛刻要求,导致合同双方在签订环节未能处于公平的地位。
2.2合同履行问题
在监理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过程中,建设方仍占据主导地位。建设方时有在合同条款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外增加监理工作量,但却没有增加相应的监理服务费,损害了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部分建设单位对因施工方或建设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通常以总价包干为借口拒绝支付监理方延期费用。基于上述原因,监理单位为了降低总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目标,被迫采取减少监理人员数量、降低监理工程师层次等方式控制成本支出,对工程建设质量会造成影响。
2.3合同跟踪管理问题
在监理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应全面掌握建设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由于监理方的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只是重视对建设方在合同签订前期的基础状况,而不重视施工过程涉及合同管理的变化因素,需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合同执行带来的影响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一旦建设方出现重大变动,则直接影响到监理合同的履行,给监理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3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3.1从外部环境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3.1.1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约束力
当前,针对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但这些法规政策太过笼统,并没有细化,这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出现违法乱纪问题的直接原因。为保证工程建设活动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国公路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其达到市场环境变化需求,只有建立一个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展,这也是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的重要途径。
3.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选择不同合同模式
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国外工程建设中,已实行了较为专业且实施性强的总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颁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同时,适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标准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国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鉴。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此,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的特点与行业内合同管理经验,合理选择适合工程建设的合同标准文本。第二,选择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来,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承包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目前,最常见的承包方式为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这种模式有利于处理各个参建单位间的复杂关系。或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营运—移交,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有利于缓解建设资金紧缺的困局。有时也可选用多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更能实现合同管理的综合效用。公路建设项目性质不同,选择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合同模式,只有做到灵活应用,随机应变,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3.1.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市场信用体系
公路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业间的约束力。一直以来,我国都在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稽查、社会监理、企业自查”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监理机构是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职责部门,针对其资格需做好审查公示,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严禁进入工程建设,同时,要规范招投标条件和招投标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市场不良竞争现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诚信为人之本,在行业发展中都应重视诚信。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如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不仅会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在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下,建立公路工程建设诚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制定严格的信用惩处机制,净化监理队伍。
3.2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得以全面普及,将新型项目信息管理理念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充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当前在无纸化办公中,常用的工程应用模型为“BIM”,这种建筑信息模型可实现知识信息资料共享,在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内,通过BIM各参建方可及时提取或修改获取的信息,更好地履行各参建方的职责,确保各方能够互相协作、友好合作。在合同管理中,同样需要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结语
总而言之,监理合同管理是关系到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目标实现以及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一种重要工作。监理单位要建设高素质监理工作队伍,加强合同履行职责,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实施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为推进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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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周燕,周见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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