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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学科能否获得独立的科学地位,首先在于是否有独自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得以建立的客观基础。其次才是有无独自的理论体系和概念系统。理论概念无非是对文章现象的理论抽象。只要前者的条件具备,后者一定会建立起来的。
基于此,狭义文章写作学能否成为一门科学,关键在于有无严格意义上的狭义的文章写作。对此,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长期以来,文学、文章之所以被作为浑沌一体来研究,原因即在于它们都是用语言文字书写出来的被意识到了的客观存在。文学创作所需要的特殊技巧及其特有的精神功能,一开始就在国内外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中国古代的一些文章高手,都十分重视写作技巧,从而获得了较高的审美价值,以致于当时是名副其实的实用文章,也被后人纳入文学的框架予以论述。至于对一般老百姓有很高实用价值的应用文,则被视为“下里巴人”,认定其只有格式的照搬,而无理论研究的必要,从而被排除在学术研究的范围之外。在此形势下,区分一下文章写作与文学创作的界限,就成了确立狭义文章写作学科学地位的前提了。
总体而言,文章与文学应分属意识领域的两大类别:文学属于艺术范畴,文章属于科学范畴。这里所说的科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规律的阐述,而是指具有一定的理论的或事实的科学价值。
具体而言,这一区别又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1.就反映的对象来区分。文章、文学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文学反映的是社会生活,文章不仅反映社会生活,也对自然现象进行反映。可以说,用文字表述或体现出来的社会现象、自然现象、哲学思想等,统统属于文章。文章反映的对象要比文学宽泛得多。单就社会生活领域看,文学反映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整体,要写出人的内在心灵的丰富性和整体性,写出人际关系的完整性。而文章则反映社会生活的特定领域,不仅应用文具有极狭小的指向范围,就连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理论体系文章也只是对人类社会实践某一领域的反映。“政府工作报告”之类的文章也要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它却是分门别类地对各自的领域进行叙述,与文学的整体反映迥异。文学要比文章综合性大。
2.就反映方式来区分。所谓“反映方式应为观察方式、思维方式、表达方式的综合。文章、文学的写作都建立在对生活认真观察、深入思考,确切表述的基础上,都是反映生活的形式。但文学家对事物的观察,关心的是包含着内在本质的事物现象,它以对直观材料的直接依赖为基础;文章作家则关心事物现象所包含的内在本质,它以对直观材料的超越为目标。表现在思维方式上,文学家的任务在于经过对生活表象的选择、梳理、整合、补充,形成新的完整形象,也就是以形象思维为主;文章作家的任务在于从大量的生活现象中提取出有高度概括性的概念,并运用概念进行推理,判断,形成抽象的科学结论,因而这是以抽象思维为主的。反映生活的方式无非是思维的外化,表现之于文学,即以生动鲜明而丰富的形象去揭示生活的某些本质;而表现之于文章,则以准确的概念,严密的逻辑推理,甚至以精确的数字、图表公式,去直接说明生活的某些本质。作为文学,必以形象的丰富性而显示出生活内涵的朦胧性和多义性;作为文章,必以事理的单纯性而表现出对象的明晰性和单一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别林斯基关于“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第429页)的论断才是正确的。
3.就成品的形态区分。它们都是写作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但由于对象化的本质力量内容不同,产品的形态也出现了差异。文学作家要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主要是在作家审美理想指导下的审美想象力、审美情感力和审美表现力(即运用语言技巧以描绘形象、表达情感的能力)等。其想象不同于科学想象,既不受科学规律的制约,也不受物质材料的限制,具有充分的虚构的自由,显示着主体生命自由的高度活跃。经过想象虚构的形象与现实物象具有“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特点,是真假虚实的高度有机统一。其情感也不同于科学情感只是作为动力因素出现,而是成为文学作品内容的有机部分,渗透进各种内容因素,并与之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以致能主宰着作品的内容,甚至于情感逻辑可以改变事物的本来面目,成为情感的体现物。自由的想象与独特的情感的有机结合,使得文学作品具有十分鲜明的个性特色,因而也要求独特的技巧手段来表现。因而独创性是其产品形态上的鲜明标志。
而文章作者的本质力量,主要是追求客观真实所需要的认识力、理解力、思维力。具体说,或者是在某一规律指导下对现象的概括力,运用概念进行推理的能力,或为对事理脉络的把握力。文章写作也可以想象,但想象不能像文学那样,可以代替现实,有些文章也运用形象,但形象只能是表现和说服事理的手段。文章写作有时也需要强烈的感情,但这种情感只限于对客观事实的爱憎评价,而不能依靠情感去改变客观事物本身。事实与情感是有机统一而又界限分明的。在此情形下,文学写作所绝对不可或缺的虚构,就是文章的大忌。文章所追求的事实的真实,则为文学所不取;文学作品中居于主宰地位的情感,在文章中却要退居第二位,其意义作用大为逊色。文学所需要的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艺术技巧所带来的产品的独创性特征,在相当一部分文章中也大异其趣,它需要严格的格式来规范。于是格式性又成为文章形态上的显著标志。
4.就读者对象来区分。文学和文章都离不开读者,读者阅读是其价值实现的必经途径。但文学作品读者群的多寡,主要取决于审美趣味和艺术修养的高低。宏观而言,作为“人学”的文学作品,其读者应为所有的人。文章则不同,就其初衷而言,都有特定的读者对象。日记为自己而写,信为收信人所读,古代的章表奏议和当今的请示报告,是对上级的;圣旨、批示、通知是对下级的;合同、契约是约束双方的;连报刊上内容各异的文章,看似都为读报人所有,实则读者却从中各取所需。布告、公告是为整个社会公众而发的,可又和文学对人作用的内容、方式不同。因而读者对文学和文章的阅读态度、编码的解读方式都不同。面对以审美信息为主导的朦胧多义的文学形象,读者必须以自由的审美观照的态度去解读,其结果是理解和领悟呈现多元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其常规,且非如此不足以显现精神的自由;面对以现实信息为主导的清晰而又单一的文章内容,读者必须以严谨的实用态度去解读,其理解只能是一元化的,任何理解上的歧义都将为政策的贯彻和信息的利用带来损失,且非如此不足以显示其实用价值。如此等等不胜罗列的事实,不仅说明了文章读者对象具有特定的指向性,而且说明了读的态度和方法也有其特殊性。正是这种指向态度和方法又突出了文章特有的功能。
5.就文章功能来区分。文章和文学都能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文学写作的目的和作用主要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为人们提供精神享受;文章写作的目的和作用却主要在于实用价值。文学的“寓教于乐”说明了文学也有实用的认识功能和教育功能,但这种功能毕竟是通过形象领悟而生的间接功能,因而效果缓慢,需要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始能见效;好的文章也有一定的审美的精神享受的价值。但它对事物本质的赤裸裸表达和清晰明快、直截了当的结论,能给人以更强烈的理智影响,在思想与事理教育的直接性和快捷性方面要远胜于文学作品。鲁迅本来学医,他有感于国人精神状态的麻木而弃医学文,决心用文艺来救治国人精神的病痛。但当他以他的创作实践为现代文学提供“实绩”之后,却又发出了“文学文学,是最不中用的”(《而已集·革命时代的文学》)感慨。终于,鲁迅以更多精力和时间拿起了投枪、匕首式的杂文,作为自己的战头武装,从而成就了一个文化巨人。这说明,杂文更近于文章,有着比小说更为锐利的锋芒。
同时,这一事实也告诉我们,有些文体是介乎于二者之间的。比如杂文、传记文学、报告文学、游记和一部分抒情文等,既可作文章看,又可作文学作品看。叶圣陶说:“若问什么是普通文,什么是文学作品,似乎又不容易说清楚。”(《谈语文教本——〈笔记文选读〉序》)原因即在于此。但他又指出,“一般心目中”又可将文学作品和普通文分开,说明它们之间还是有个界限的。鲁迅杂文被瞿秋白称之谓“文艺性论文”,“文艺性”是修饰论文的。故以逻辑推理见长,意在揭开反动派的假面,有以理服人的力量,从基本属性看,应属文章。但它的“文艺性”所产生的审美功能又具有文学性,文学家们将其视为鲁迅的文学业绩,亦无不可。报告文学和传记文学,首先应该具有报告的真实、快捷、重大和传记的真实性,然后才是文学,它们的真实性以致可资作为切实的科学论据。像范长江的报告文学《中国的西北角》、《西线风云》、《塞上行》等,对长征红军和少数民族风情的介绍和司马迁的《史记·列传》之所载,其史实的价值是应出其文学之上的。可它们的生动形象,亦可视为文学作品。《徐霞客游记》的根本价值在于它是地理考察资料,但他对山川秀丽的优美描述,视为文学作品亦不逊色。对于抒情文,亦可作如是观。本来,抒情是文学的基本特征,“以情感人”是其特定的效果,但当一种抒情是从属于实用目的时,其基本属性也就变为文章了。比如诸葛亮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均以情感之动人见称,并有“读《出师表》不落泪者,谓之不忠,读《陈情表》不落泪者,谓之不孝”的说法。但《出师表》意在表明出师的必要,《陈情表》意在陈述辞不就职的缘由,最初都有特定的读者对象,故为实用而作,非为愉悦他人而为。
由此可见,上述文章与文学之具体差异,并非单项的,而是综合的,系统的,其中尤以写作目的、功用的实用与否,运用质料的虚实与否,读者有无特定的对象为其要害。倘以是否反映了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整体看,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均可担当此任。但它那真实而无虚构的史料和为了及时传递重大的社会信息,为人生,为治国提供直接借鉴的目的而言,就是文章之所长了。
正是这些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特征的文章写作,才是狭义文章写作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坚实的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