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力:富有挑战性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挑战性论文,竞争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竞争力”已成为各种媒体及人们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的词语。个人、企业、民族乃至国家都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如何取得自己的竞争优势?当“竞争力”这个充满诱惑的词语占据人们的想象空间时,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学家们则在不断地为这种想象寻找理论和实际的佐证。国际经济学界一场关于国家竞争力研究的争论也由此引发。国家竞争力的实质是什么?这一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以及如何进行研究?便成了对经济学家们新的挑战。
国家竞争力的研究是否必要?
关于竞争力问题,在1994年的《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上有过一场激烈的争论。克鲁格曼(Krugman)坚决反对国家竞争力的提法和研究,并称之为“危险的偏执”。克鲁格曼指出,对于国家竞争力的想象和描述,像90年代初在美国的一本畅销书《针锋相对》一样,只是一种哗众取宠的噱头。挂在政治家口中的竞争力只不过是一种政策手腕,一个华而不实的说法而已。克鲁格曼的主要观点是: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同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国家竞争力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国际贸易不是零和游戏。他认为从竞争力的角度去思考和谈论问题会导致三个方面的危险:一是为了提高美国的竞争力,会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二是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战;三是可能使政府在许多重要问题上制定错误的公共政策。
针对克鲁格曼的上述观点,瑟罗(Lester C.Thurow)、科恩(StephenS.Cohen)、普雷斯托维茨(Clyde V.Prestowitz)等一批学者和政府的智囊(Foreign Affair)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普雷斯托维茨认为,国际贸易在有些情况下是使贸易国之间共同受益的,而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使国家之间如企业一样出现零和竞争,如美国与欧洲在飞机制造业方面的竞争。说得极端一点,国家经济失去竞争力将会削弱国家的安全,造成政治上的脆弱,国家经济也许会被国际垄断联盟所控制。所以竞争力远不是“危险的偏执”,而应是一种最根本的担心。
瑟罗反驳了克鲁格曼所谓国家之间的竞争没有一个明确底线的说法,指出生活水平的提高取决于生产率的提高,而对任何一种经济来说,生产率的增长根本上取决于在国内工厂设备、公共基础设施、科学研究、劳动技术、政府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国家经济要成功地提高生产率和国民收入,首先就要在全球经济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因为来自国外的竞争可以促进国内经济更快速地转变,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去学习新的技术和新的管理用以提高国内生产率。瑟罗认为对于竞争力的偏执并不一定总是错误或危险的,建立世界上强大的经济,提高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水平是美国和其它国家所共同追求的,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阻止其它国家为这个目标奋斗。
科恩从国家竞争力含义表达的复杂性角度,对克鲁格曼提出的几个主要观点进行了批判。科恩强调竞争力同经济学中的其它观点一样是广为应用的。许多人,包括政治家,在使用竞争力时,其含义是不完全限定的。竞争力把生产率作为考虑的核心因素,但并不只拿它来做一种解释。竞争力是在对广泛指标的反复考虑基础上作出的判断,没有一个指标能够概括全貌,但是将这些指标综合在一起就可以合理地看清楚了,所以竞争力并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概念。
除此之外,挪威学者瑞耐特从竞争力概念的演化角度,分析了竞争力研究的必要性。他认为尽管竞争力这个概念经常被错误应用,也并不是完整定义的,但竞争力如能正确使用,可以反映出全球经济的重要特征。竞争力这个概念提出了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思考,而这些问题是了解和分析国家和全球财富如何分布的核心。竞争力问题一直是过去500年国家制定公共政策的中心。瑞耐特还指出,竞争力问题也暴露了新古典经济学派的重要弱点,因为国家通过提高竞争力来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的想法与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基本假设是矛盾的。如按照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基本假设,整个世界只是以企业为代表,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运作,不存在规模效应,那么竞争力是无任何意义的,但现实世界并不如此。
有关竞争力问题存在着如此之大的分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竞争力是一个难以确切界定的概念,至今仍未有标准的定义;其二是国家间的竞争究竟是否零和以及强调这种竞争有益还是有害存在争议。
竞争力:究竟如何定义?
竞争力似乎没有一致公认的定义,有人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个较为模糊和复杂的概念,也有人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容易理解但又难以准确界定的内涵广泛的概念。正是由于对这一概念的不同认识导致了研究中的较大分歧。
波特在其经典著作《国家的竞争优势》中曾指出,在谈论经济繁荣时,“国家竞争力”这个名词本身并没有意义。国家经济的基本目标是提供人民高水准的生活。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依赖模糊不清的“竞争力”一词,而是依靠运用劳动与资本等国家资源所得到的生产力。生产力是国民平均所得的本源,也是决定一个国家长期生活水准的关键。因此,在国家层面上“竞争力”的唯一意义就是生产力。
在1996年的《牛津经济政策》上围绕着竞争力问题展开过一场讨论,保塞尔(Boltho)将竞争力的定义划为短期和长期之分。短期内的竞争力是指在与正确的国内政策相结合的情况下,能保证内部和外部平衡的实际汇率水平;长期来看,竞争力是指在与对外协调保持平衡的情况下,有可能达到的最高的生产率增长。保塞尔认为,国家间的贸易冲突未必是由过于关注竞争力而引起的,可能更主要是由于顾及各自集团的利益所致,例如通过贬值来解决汇率高估问题。
同样的观点也指出,从短期来看,一国能够有效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量化途径就是使货币贬值,竞争力政策与汇率政策是高度一致的。长期之内,一国经济提高其相对成本或相对价格的竞争力不仅可以通过降低实际工资的贬值货币,而且可以通过提高生产率使实际工资增加。
上述对于竞争力的定义较注重于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的表现,也有更侧重于国家获取财富的能力和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的观点,以公布全球竞争力排序而闻名的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较为典型。IMD在1997年的《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中将竞争力定义为,“一国或一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均衡地生产出比其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WEF在1997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将国际竞争力定义为,“在人均实际收入方面达到持续高增长的能力,就像以不变价来测定人均GDP一样”。
OECD的观点可以说是既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出发,又包含了国家提高生活水平的描述,将竞争力定义为“一个国家在自由和公正的市场条件下,能够生产出经得起国际市场检验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又能保持和扩大本国公民在长期内的实际收入水平”。该定义被许多研究竞争力问题的学者所引用,看来已被广泛接受。
国内学者近年来对国际竞争力已有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对竞争力的概念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樊纲指出,竞争力指的是一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处的地位,所以竞争力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成本”概念。同时它还是一个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学概念,因为它除了技术和制度这两个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外,还包含了“比较优势”的概念。
台湾学者温秀英也认为,构成一国竞争优势的因素是相当复杂的,而要定义何谓国家竞争力实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但国家竞争力至少必须包涵“提高一国国民生活水准的能力”,也就是竞争力应不只意味着一国增加其经济成长率或财富的能力,而是普遍提高国民生活水准的一种能力。
《中国国际竞争力报告》(1996)指出,对于国际竞争力的理解,不同的思想流派看法不尽一致,大致归纳起来有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经济历史学的观点,发展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经济学的观点,各国实业界的观点以及IMD和WEF的观点等。IMD和WEF的观点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内部效率形成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由环境左右而形成的竞争力,后者是更主要的内容。但国际竞争力不能狭义地理解为仅仅是企业的竞争力,它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涉及到一国的整个体制,实际上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国民经济在国际竞争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国力的强弱程度(曹远征)。
尽管目前对于竞争力问题存在多种理解和定义,但有一些基本认识还是一致的。为此,可以总结出竞争力问题的几个特点。首先,这是一个来自于实际而非来自于理论的概念,国际经济学教材中找不到这个词汇的索引,但在现实经济中特别是在政策层面上却是一个应用较为广泛的概念。其次,竞争力可以用于不同的层面,从国家、地区到企业甚至个人之间,都存着相互的竞争,体现在国家层面上则是国际竞争力问题。第三,竞争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研究这一问题必须具有参照系,所谓有强才有弱,没有比较的竞争力也就失去了意义。
当竞争力用于国家层面时,它实际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国家在进出口贸易中所表现出的竞争力,其二是指国家增加国民收入和财富的能力。前者是狭义上的竞争力,可以定义为出口竞争力,后者为广义上的竞争力,可以定义为综合竞争力,这种理解与OECD对竞争力的定义较为接近。
由此可以对国际竞争力的各种研究进行不同的归类。IMD和WEF主要研究广义上的国际竞争力,其指标体系所度量的也是国家的综合竞争力。有些学者在分析竞争力时更侧重于狭义上的,是指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表现,所以克鲁格曼(1996)认为,竞争力的争论只不过是国际贸易披上了新鲜华丽的外衣。也有一些学者在对竞争力的研究中同时包含了竞争力的双重涵义,有时讨论问题可能并不在一个共同的层面上,所以难免会有较大的分歧。
在目前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中,IMD及WEF两家机构已分别对综合竞争力问题形成了各自的体系,尽管仍有一些方法上的分歧,排名的结果也不甚相同,但基本能够给出各国综合竞争力的大致轮廓,也已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关于出口竞争力问题,来自各方面的研究涉及到的比较多,特别是在国际贸易的研究领域,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尚不多见。国家的出口竞争力与综合竞争力既是国际竞争力的两个方面,同时又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出口竞争力本身是综合竞争力中的一个因素,但具有相当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对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小型经济体而言。
如果将国际竞争力视为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强弱(出口竞争力),那就显然不仅取决于本国自身的情况,而且与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贸易伙伴国有关,是一个涉及国际经济中相关性的问题。如果将国际竞争力视为一国获取财富和提高国民收入的能力(综合竞争力),那么更主要将取决于一国自身生产率的提高,与其它国家关系不大。
但实际上即使是所谓的综合竞争力,也并非只与一国自身有关,而是取决于该国经济增长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对于大国来说,由于国际贸易在其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较低,所以出口竞争力对其综合竞争力的影响相对较小一些。例如美国,其产品的90%以上是供应国内市场的,因此国际贸易对其整体经济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对于小国(地区),由于其市场狭小,通常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国际贸易在其经济中所占份额比较高,因此出口竞争力对于其综合竞争力的影响也就相对比较大。例如卢森堡以及东亚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基本上是转口贸易型经济体,它们的出口竞争力可能会对综合竞争力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出口竞争力作为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同时又是综合竞争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对于大国和小国的影响和作用是很不相同的。
将国际竞争力划分为综合竞争力与出口竞争力,有助于在研究过程中更清晰地分析影响竞争力的各项因素,也避免了一些因概念混淆而引发的各种争议。事实上,这种不清晰的概念是一直存在的,否则许多学者也不会以大量的篇幅来讨论竞争力究竟意味着什么。
国家间是零和竞争吗?
另一个使竞争力研究出现较大争议的焦点在于,国家间竞争的结果是正和还是零和?这种竞争究竟是有益还是有害?
克鲁格曼认为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零和,而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同于企业,国际贸易可以是正和,所以不宜过于强调国家之间的竞争,以免各国之间为维护各自的利益而导致贸易保护或损人利己的政策。但实际上任何一种竞争都既有可能是正和也有可能是零和。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的竞争虽然是零和,但在竞争中“把蛋糕做大”也有可能成为正和,所以企业间的竞争显然是值得提倡的。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原本可以使贸易国共同受益,但如果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并且相互报复,其结果不仅得不到正和,甚至可能是共同受损的负和。
国家之间的竞争也是如此。竞争力有关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形成增长结构的合理性,国家竞争主要是在选择国家的经济体制和政策,以促进经济更快地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之间的竞争应该是正和。但是,零和性的竞争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也的确存在,尽管这种竞争并不占主导地位,例如许多国家会为世界范围内有限的外国直接投资而竞争,为了能成为该地区唯一的金融中心而竞争等等。此时,一个国家所得到的的确可能是另一个国家所失去的。这种竞争增加了政府在可选择的发展模式中进行竞争的强度。甚至,在战争的威胁普遍存在的时间或地点,直接的零和竞争会变得更为重要。
因此,对于竞争力的强调未必一定会导致贸易保护、零和竞争等有害的结果,完全有可能使各国在综合竞争力的共同提高中带来全球经济整体福利的提高,也就是通过正确的引导使国际竞争成为正和。
尽管对于竞争力问题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但由于这一问题的客观性和现实必要性,对于它的关注也始终吸引着从政界、商界到学界的各个层面。应该说竞争力问题的研究已不再是是否必要的问题,而是如何正确地理解、引导和应用的问题。将竞争力区分为综合竞争力和出口竞争力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价竞争力和分清影响竞争力的各种因素,如果说出口竞争力较为侧重于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表现,那么综合竞争力则更为着重于国家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的能力。问题的关键与核心在于,如何使各个国家在竞争力提高的基础上带来全球福利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