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楚辞的“兮”字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楚辞论文,字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楚辞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学体式,渊源于先秦楚文化的沃壤,成熟并定型于战国时期的屈原与宋玉。然而,它并没有随着楚国的灭亡而灭亡。事实上,由于它内在的生命力,从两汉直到清代,骚体也即楚辞体一直是历代文人表现情志的重要文体,并产生了许多动人的佳作。如贾谊《惜誓》、淮南小山《招隐士》、汉武帝《秋风辞》、扬雄《反离骚》、蔡琰骚体《悲愤诗》、潘岳《哀永逝文》、夏侯湛《江上泛歌》、谢庄《山夜忧吟》、萧统《示云麾弟》、江淹《应谢主簿骚体》、《山中楚辞》等;唐代李白、韩愈、柳宗元,宋代苏轼、黄庭坚等大家,都有骚体佳作传于后世;明清则更呈兴盛之势,文人集子中往往可见,刘基、俞安期、黄道周、夏完淳、王夫之、尤侗等人便写过相当数量的楚辞作品。显然,楚辞体文学在我国古代是绵绵不绝,源远流长的。此外,历代为数众多的“楚歌”作品和“骚体赋”,实际上亦可归入楚辞体的范畴。因此,将屈、宋以后的楚辞体作品纳入楚辞研究的视野,不仅开拓了楚辞研究的新领域,而且对整个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也必然产生积极的作用。那么,根据什么标准来判定哪些作品属于楚辞体的范畴呢?本文认为,关键在于楚辞体所特有的语气词“兮”。可以说,“兮”字句是楚辞体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其它任何韵文体式的标尺。
(一)
与其它韵文主要以句式的字数多寡、对偶与否作为判断文本的基准不同,楚辞体则以句中是否有特殊虚词为判断依据,这种情况是由楚辞体的特殊性和“兮”字的特殊作用所决定的。
《说文》曰:“兮,语所稽也。从丂八,象气越亏也。”段玉裁注:“兮、稽叠韵。稽部曰:‘留止也,语于此少驻也。’……越、亏,皆扬也;八象气分而扬也。”《文心雕龙.章句》云:“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楚辞用之,字出句外。寻‘兮’字成句,乃语助余声。”刘知几《史通.浮词》曰:“夫人枢机之发,亹亹不穷,必有余音足句,为其始末。是以伊惟夫盖,发语之端也;焉哉矣兮,断句之助也。”
“兮”字作为一个在楚辞体作品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虚词,其表音无义的泛声性质,表示停顿“少驻”、“语助余声”、“断句之助”的作用已为前人所认识。值得注意的是段玉裁所言“气分而扬”四字,揭示了“兮”字发声的基本特征。“扬”即伸展曼衍;“扬”又通“飏”,意为“风所飞扬”。当表示实义的语句终止之时,情感仍未得到充分的表达,不可遏止的“气”顺势而出,作为实义语言符号的一种补充而构成一定长度的语音持续,并因其所附实义语言的不同感情色彩,或迂徐婉转,或缠绵悱恻;或高亢如疾风飙起,或低回如曲水潺湲。楚辞体吟唱诵读时句绝而语不绝、语断而声不断的奥秘,几乎全在这“气分而扬”的“兮”字的语音持续上。
“兮”字作为一个语气词,总是与一定的情感抒发相联系。“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离骚》),“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湘君》),“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少司命》),“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山鬼》)。在这里,悲壮、艾怨、伤感、凄楚等情绪,借助“兮”字的延展起伏、一唱三叹,得以淋漓酣畅地表现出来。“兮”字这种强烈的咏叹色彩和表情效果,是其它任何语气词所不可比拟的。故姜亮夫说:“吾人读《九歌》,情愫宕荡,……此一‘兮’字之功为不可没云。”(注:姜亮夫《〈九歌〉“兮”字用法释例》,《楚辞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兮”字同时也是一个表音符号,这显示了它与音乐的血缘关系。早期楚歌或配曲,或徒歌,“兮”字在句中起着调节韵律、配合曲调的作用,楚歌的歌词以文字记录下来,无实义的泛声也连带地书面化,由一种物理状态的具体发声方式而转化、凝定为一个用文字表示的声音符号。屈原继承了楚歌的这种“兮”字句,“兮”字在屈原辞作中依然保持着调节韵律节奏的功能。所以林庚先生说“兮”字“似乎只是一个音符,它因此最有力量能构成诗的节奏”(注:林庚《楚辞里“兮”字的性质》,《诗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兮”字在楚辞体中构成诗的节奏,主要是通过外于一句之中或两句之间的位置间隔来实现的。例如: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
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少司命》)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
(《离骚》)
当“兮”字处于一句之中时,句子自然形成前后两个语音上相对独立的语言单位;当“兮”字处于两句之间即单句的末尾时,前后两句亦然。也就是说,“兮”字作为语音的中心与枢纽,构成楚辞体句子内部和两句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基本节奏,并规定了楚辞体的句子一般都以两两相对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这种以“兮”字为中心的对偶式语音节奏具有很强的规整性,所以句中字数的增减并不影响诗歌的和谐,反而因节奏的规整与字数的变化之间的有机配合,造成了楚辞体错落而不乱、规整而不滞的独特风格。聂石樵师说楚辞体的句法特点是生动自由,参差错落,灵活多变,(注:参见聂古樵师《先秦两汉文学史稿.先秦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46页。)正是对“兮”字句这一独特风格的精炼概括。此外,“兮”字虽隔于一句之中或两句之间,但音隔意不隔,句断势不断,前后两部分由于“兮”字的存在形成一种节奏上独立、意义和语势上连贯的微妙关系,尤其适合表现那种缠绵幽婉、曲折复杂的思想感情。刘熙载《艺概.赋概》引范椁,说楚辞“断如复断,乱如复乱,……实未尝断而乱也”,正是“兮”字这种位置间隔所造成的特殊效果。
闻一多在他著名的论文《怎样读九歌》中,认为“兮”字兼有音乐和文法的双重功能。就文法而言,《九歌》的“兮”字可以还原为其、之、而、以、夫、然、与,乃至一切虚词。姜亮夫、郭绍虞、汤炳正等人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注:参见闻一多《怎样读九歌》,《闻一多全集》第一卷,三联书店1982年版;姜亮夫《〈九歌〉用法释例》;郭绍虞《释“兮”》,《江海学刊》1962年第二期;汤炳正《屈赋语言的旋律美》,《屈赋新探》,齐鲁书社1984年版。)根据文法以各种虚词一一替代“兮”字在句中的语法作用,显然将消解楚辞句式的独特性,但“兮”字在表示泛声的语音持续时,本身往往自然地兼有这些语法意义,却是不容争辩的事实。这也正是楚辞体的“兮”字句与《诗经》中的“兮”字仅表语音的主要不同所在。惟其如此,有些学者将《九歌》乃至整个楚辞体句式视为一种不稳定的过渡形式。
《九歌》中的“兮”字表音的泛声性质及其兼具的文法意义的综合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兮”字句必然在后来日趋精密的语言发展中有所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逆向的两极演进:其一是“兮”字作为泛声的弱化以至完全省略,由“○○○兮○○○”变成“***,***”的三言句式。如《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在《宋书.乐志》中变成“今有人,山之阿”;《史记.乐书》中的《天马歌》“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在《汉书.礼乐志》中变成“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其二是“兮”字的语法意义由其它虚词所代替,以至渐次强化为实词,由“○○○兮○○○”变成“*******”的七言句式,如张衡《四愁诗》“我所思兮在太行,欲往从之梁父艰”,阮籍的《大人先生传》中“天地解兮六合开,星辰殒兮日月颓,我腾而上将何怀”,便体现了这种虚词替代与实词强化的演变。此外,屈原作品中的另两类句式“******兮,******”与“****,***兮”,由于句中“兮”字仅具表声的功能,所以在后代只有弱化乃至消失这一单向的演进,前者演变为六言句,后者则从另一途径衍生出七言句。三言、六言、七言这三种我国古代韵文的重要句式均由“兮”字句衍化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楚辞体是我国古代韵文的渊薮,亦不过为誉。“兮”字句这种衍生多种句式的功能,也是其它句式所无法比拟的。
任何文体形式,不仅是一种语言存在,同时也是一种文化存在,有着深刻的民族文化印记。渊源于南方荆楚文化的楚骚文学,其基本句式“兮”字句,也是楚人群体性格和审美情趣的反映与结果。楚国地险流急、江山光怪的地理环境造就了楚人剽轻易怒、情感外露的群体性格,相对独立的历史背景铸冶了楚人不重礼法、崇尚自由的人文传统,而巫风盛行的民俗又赋予了楚人亲近自然神灵的宗教迷狂。总之,这是一种与中原文化之典雅庄重、温柔敦厚完全不同的文化类型,而表现出飞扬流动、自由任性的浪漫风格。近年来出土的楚国铜器、漆器和丝织品上那些变幻多端、瑰奇随意的装饰图案,固然是楚人追求自由的文化精神的反映;而“兮”字那浓烈的抒情色彩和咏叹意味,“兮”字句那参差错落、运转自如的不拘一格,又何尝不是如此!事实上,楚辞中的“兮”字之所以在表示文法意义时可以兼具多种虚词的功能,而不像《诗经》中的虚词那样分工细密精确,也与楚人简漫旷逸、不遵矩度的性格有某种内在联系。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屈原采用这种“兮”字句,创作了大量惊采经艳的楚辞作品,以抒发他幽怨愤激的情绪,这就不但使“兮”字句作为楚辞体的特征得以固定下来,而且因其“信而见疑,忠而被谤”以致自沉身死的悲剧命运、敢于以一己之力对抗世俗环境的悲壮精神、笼罩天地的生命意识和忧患意识,“兮”字句的抒情咏叹色彩得到空前的加强,并增添了悲怨幽愁、愤激不平的氛围。“兮”字句与屈原的情感身世构成了一种对应关系,后人一读到这种句式,就不能不与屈原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屈原在楚歌的基础上大量创作的过程中,又给这种句式添加了新的意蕴,使“兮”字句有了更为深厚富赡的文化内涵。朱应麒说读屈作“如入虚墓而闻秋虫之吟,莫不咨嗟叹息,泣下沾襟”(注:蒋之翘《七十二家评楚辞》,明天启六年本。),读者产生的悲感与“兮”字句所传统、暗示的深层意蕴不无关系。“兮”字句的这种特色,更是其它句式所不具备的。
综上所述,“兮”字具有特别强烈的咏叹表情色彩,构成诗歌节奏的能力,并兼具多种虚词的文法功能,衍化派生其它句式的造句功能,它作为一种文化存在,还反映了荆楚民族的自由浪漫精神和屈原的悲剧精神。“兮”字在句中起了其它虚词所无法替代的作用,从而构成一种独特的意味。闻一多认为“感叹字确乎是歌的核心与原动力”,假如把“兮”字省去,将是一大损失,因为“损失了的正是歌的意味儿”,而“意味比意义要紧得多”(注:参见闻一多《歌与诗》,《闻一多全集》第一卷。)。“兮”字所形成的这种“意味”,正是前文所述的咏叹意味、节奏意味、楚文化意味以及与屈原身世相联系的悲剧意味。因此,“兮”字成为楚辞体的表征。而“兮”字一旦在句中消失,楚辞体所独具的形式和“意味”就不复存在,其区别于它种文体的特征也不复存在。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山鬼》与《宋书.乐志》中题为《今有人》的开头数句:
若有人兮山之阿,今有人,山之阿,
被薜荔兮带女罗。被服薜荔带女罗。
既含睇兮又宜笑,既含睇,又宜笑。
子慕予兮善窈窕。子恋慕予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乘赤豹,从文狸,
辛夷车兮结桂旗。辛夷车驾结桂旗。
——《山鬼》 ——《今有人》
《今有人》中,“兮”字弱化而为短暂的停顿所代替,或强化而转变为实词,它与《山鬼》的意义完全一样。但“兮”字消失了,句式、意味也变了。那么,从文体的角度看,《今有人》已变成三、七言的乐府诗,而不再属于楚辞体的范畴。
(二)
楚辞体的“兮”字句主要有三种句型,各有其不同的用途与特点,现分述如下。
第一种为“****,***兮”,如“后皇嘉树,橘来服兮”(《橘颂》),“露申辛夷,死林薄兮”(《涉江》);又“****,***些”,如“天地四方,多贼奸些”(《招魂》)亦可归入此类。日本学者铃木虎雄认为,这种句式形式上是四字加四字,实质是“四字三字体”,因为下句中的语气词“兮”字有声无义,可以省去;他还指出,“****,***兮”的句式非楚辞所独有,《诗经》中便已存在。(注:参见铃木虎雄《中国文学论集.论骚赋的生成》,神州国光社1930年版。)青木正儿则说“****,***些”的句式“可视为北方底四言调与南方底三言调的并用”(注:青木正儿《中国文学发凡》,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04页。)。他们都看到了《诗经》对这种句型的影响。我们只要比较一下《诗经》中《郑风.野有蔓草》、《召南.摽有梅》、《王风.采葛》等篇与这种句型的惊人相似,就无法否认这种影响的存在。
大体说来,这种句型处于楚辞体尚不够成熟的过渡阶段,句子变化不多,容量不大,“兮”、“些”等虚词的功能相对单纯,语体风格因四言的影响而趋于规整。惟其如此,屈原作品中只有《橘颂》、《招魂》两篇纯用此式,此外,则用于《涉江》、《抽思》、《怀沙》等篇的“乱辞”。屈原以后,除江淹《遂古篇》等少量作品全用“****,***兮”句型之外,它的主要功用仍然是充当作品中的“乱辞”或其它成分。句型本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它的影响和发展只能如此。但这种句型“三字尾”的特点,却使它在后来七言诗的演进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种是“***兮***”型,如“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山鬼》),“带长铗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国殇》)。它完全是南方荆楚民歌的嫡传,与《诗经》“兮”字句的结构、风格有很大区别。由于在这种句型中,“兮”字具有节奏上的枢纽作用和较强的稳定性,给其前后部分的灵活变化提供了很大的自由度,作者可以根据表达的需要调整字数,避免板滞,而不致于产生节奏上的混乱。因此,从这一基本的句型出发,又派生、衍化出两种结构相同而字数不一的句式:A式“***兮**”,如“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湘夫人》);B式“**兮**”,如“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湘君》)。除此之外,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句子的长度还可以适当延长,如“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湘君》)“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湘君》),“余处幽簧兮终不见天”(《山鬼》)等。
此种句型在屈原作品中主要用于《九歌》,其基本特点是“兮”字位于一句之中,前后两部分的字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则与变化的有机配合,使这种句型极富错落摇曳之美,形成一种流丽飘逸的语体风格。在楚辞体的几种类型中,此种句型保存的楚民歌原型最为完整,也最富表现的灵活性与艺术的美感,因而在后来的发展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汉代《招隐士》、《九叹》等不少作品采用这种句型;晋代以后,随着文人对艺术形式与美感的日益重视,这种句型在楚辞体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到南朝则成为了楚辞体作品的主要句型。
值得指出的是,宋玉的《九辩》在句型上虽沿袭《离骚》,但也兼采《九歌》上述句式,并由此衍生出另一类即C类的句式“****兮***”,如“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有美一人兮心不怿”。这类句型往往在后来的楚辞体、文体赋和诗歌中出现,而尤其在“楚歌”体中较为常见,如刘邦的《大风歌》、汉武帝的《秋风辞》等。此类句式也很容易演变成七言诗。
第三种是“******兮,******”型,如“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离骚》);而“****兮,****”如“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怀沙》),则可视为其变体,即基本句型“兮”字前后部分的对等缩短。此句型主要用在《离骚》、《九章》各篇和《远游》中,是屈原在楚民歌尤其是《九歌》句式基础上的天才创造,它不仅是楚辞体的主要句型之一,而且是最成熟、最完备的。它的基本结构是“兮”字在两句之间,也即两句中的上句之末。如果将上下两句看成一个独立的语言单位,那么它的整体结构、“兮”字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与第二种句型并无什么区别。其成熟之关键在于“兮”字前后两部分字数的增加。虽然前后只增加了三个字,却带来了一系列的大变化。
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句子容量的大增上。我们知道,在第二、第三种类型的句式中,由于“兮”字的存在,“兮”字前面的部分基本上不具备独立性。必须前后两部分相连接才能足句,以表示相对完整的意义;而假如两种句型均由两个以“兮”字为中心的语言单位构成一个更大的语言单位的话,那么我们可比较如下:
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
——《国殇》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离骚》
在这里,增加的不再是六个字,而是十二个字,整整多出四个意象或意象群!
其次,由于“兮”字前后部分字数增多,长度增大,其组构成分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最惹人注目的,则是虚词的大量出现及其位置的相对固定。试看下列《离骚》中的例句: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导夫先路!
在第二种句型中,“兮”字前后部分极少虚词;而第三种句型因长度增大,就不能不在“句腰”安排一个虚词或意义较虚的词,如例句中的“而”、“乎”、“以”、“夫”四字,以保持句子的平衡和节奏的稳定。这样也就很自然地在“兮”字前后增加了两个对称的节拍,在语音上构成更丰富的抑扬变化。刘熙载《艺概.赋概》说:“骚调以虚字为句腰,如之、于、以、其、而、乎、夫是也。”后人往往忽略了这种句型“以虚字为句腰”的组构方式,以为去掉“兮”便成六言诗,实在是一种误解。我们可用产生时代较早的孔融的六言诗作个比较:“郭李分争为非,迁都长安思归。瞻望关东可哀,梦想曹公归来。”(注: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7页。)六言诗不但一般无虚词,而且是三个节拍,与两个节拍的骚体句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方式。要言之,此句型在“兮”字脱落之后,为后世提供的是一种非诗体的六言韵文句式,主要用于文体赋、骈文、连珠等韵文中。
此外,句子长度的增大和虚词位置的固定使节奏更为鲜明,语气更为舒展,对偶更为工整;其押韵、换韵以四句一节为基本语言单位的用韵格局也更其固定化。这种句型为抒写情志提供了更为阔大的空间和更为规整的形式,表现出汪洋纵恣、宏阔深永的语体风格。所以,汉魏六朝乃至后代的文人,每当抒写深沉玄远之思或幽忧不平之慨,往往用之。同时,这种句型由“兮”字省略而衍生出来的六言句式,对后世各体韵文的形式与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以上三种典型的楚辞体句式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句中都有“兮”、“些”等特殊的虚词,二是都含有三言的结构成分。但由于“兮”字在句中的位置不同,句子的长度相异,故它们的语体风格、实际作用和对后代的影响又各有差异。大体说来,第一种句式因难以构成错综变化的局限,未能发展为独立的篇制;第二种句式自由活泼,参差错落,极易形成华美流丽的短章;第三种涵容量大,表现力强,适于构筑境界宏阔的长篇。总之,屈原在楚民歌的基础上创作的大量作品,是楚辞体定型的标志,其基本句形与相应体制成为后世楚辞体文学的范式和起点。
然而,任何文字体式的定型,同时也意味着规范与束缚的产生,而创新求异的审美取向,又总是导致作家对既成模式的突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之保持长盛不衰的生命力。此外,任何一种文体的发展,除了它自身的组构特质外,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其他文体形式的影响和渗透。这两个方面便构成文体发生变异的内在动因与外在动力。
楚辞体的“兮”字句在屈宋作品中定型之后,到汉初贾谊与淮南小山的作品中,依然基本保持其纯粹的形制,即通篇由“兮”字句构成。但是,当汉代散体赋蔚成大国后,不带“兮”字的散体句式逐渐引入骚体,如董仲舒《士不遇赋》、王褒《洞箫赋》,杨雄《甘泉赋》等。尔后,这种骚散结合的作品越来越多,乃至魏晋南朝,建安以来兴起的五言诗和南朝开始流行的古言诗,也渐次融合进来,骚体的“兮”字句往往与五、七言的诗体句,四、六言的赋体句综合在一起,构成一种新型的杂文体制,如江淹的《应谢主簿骚体》、《爱远山》、沈约《岁暮悯衰草》等。这种带有综合性与连缘性的形式,既有骚体的错落变化,又有诗体的声韵流传和赋体的铺陈整饬,将三类句式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美学品格,将汉语的优长体现到了极致。可惜这种亦骚亦诗亦赋,具有独特魅力的形制,从盛唐开始就较为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