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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04)03-0013-06
一、隋唐开发西部的政治、军事、民族政策述评
公元581年,杨坚代周建隋,结束了自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割据分裂局面,重新走向了统一,同时也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少数民族问题。面对北部突厥、吐谷浑的强大威胁,隋文帝实行“先北后南”方针,采取了长孙晟“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1]的策略。公元582年,文帝即“遣太仆元晖出伊吾道,使诣玷厥……玷厥使来,引居摄图使上。反间既成,果相猜贰”[2],击退了突厥沙钵略可汗的南侵。之后,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隋对突厥实行均势平衡政策,催化其分裂,众分以削其势。开皇四年(公元584年),东突厥沙钵略可汗表示愿对隋朝“屈膝稽颡,永为藩附”[3]。从此,突厥所辖各部,随之归附。隋炀帝大业年间,西域“相率而来朝者四十余国”[4],隋与突厥及西域的民族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隋初,杨坚即对西南积极经营,先后在西南设南宁州(云南)总管、西宁州(驻今四川西昌,兼管云南)刺史,积极平定当地首领叛乱,置西南于中央政府直接统治之下。并在西南云、贵、川地区设有犍为(今四川宜宾地区)、越(今四川西南部)、牂牁(今贵州境内,管辖着云、贵、川部分地区)等郡。此外,在今宁夏、内蒙地区设有灵武、朔方、五原、榆林等郡,在今青海、甘肃、新疆地区设有河源(今青海湖南)、西海(今青海湖西)、鄯善(今新疆罗布泊西南)、且末(今新疆且末县)、敦煌、伊吾等郡。对上述边疆的有效管治,是隋朝版图奠定的必要条件,为唐朝时期的统一大业进一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唐朝建立后,唐朝统治者推行“以武拨乱”[5]的方针,次第平定边疆各少数民族割据势力。唐太宗时,先灭东突厥,将西起阴山,北至大漠的广大地域收入版图;继平吐谷浑,和亲吐蕃,反击西突厥,大破其于伊丽河(今伊犁河)、碎叶河(今伊犁河以南的楚河一带),俘其首领阿史那贺鲁,之后中亚诸国相继称臣贡奉;联盟回纥,统一西域。由是,大唐西部疆界推至咸海,势力范围延至里海。
在西南,唐朝助南诏立国,控制云南,用其牵制吐蕃。自此,历李世民而其后经武则天、李隆基等进一步经略边疆,使大唐统一多民族国家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辉煌时期。
皇朝初建,边陲刚定,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当时社会状况的边疆民族政策,是隋唐统治阶级的一个迫切问题。隋文帝“义兼含育”[6],结合儒家的道德标准与政治伦理原则,“溥天之下,皆是朕臣,朕之抚育,俱存仁孝”[7],突破了“严夷夏之防”的限制。唐统治者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隋文帝的民族思想,大体形成了以“恩威并施”“羁縻而治”的怀柔策略为核心的边疆民族政策。
着眼于内地与边疆地区社会经济、文化风俗、心理形态诸方面的差异,隋唐对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府、州、县制度。唐朝的羁縻府、州大都以少数民族部落区域为州县范围,其都督和刺史大都由少数民族首领充当,“授其豪帅为牧宰”[8],这既保留了边疆民族的原有部落,避免了民族冲突和纠纷,保持了民族关系的和睦,又使其从组织系统成为唐代版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恩威并施”,怀之以文德,羁縻而治之,是保持强大军事力量的辩证统一。受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由中原农耕社会经济形态的稳定与北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经济的不稳定而导致的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平衡性,使边疆与内地军事的冲突必然存在。唐朝建国伊始,就在边疆采取了由道、军、守捉、镇、城、戍逐级构筑的军事戍边体系,稳定了边疆社会,对保土安民、推行整个边疆政策提供了基本前提。
隋唐统治者在对边疆少数民族保持强大军事威慑力量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求和的怀柔招抚安边之策。为加强同周边少数民族的政治关系,隋唐实行和亲联姻政策。和亲政策的实行,减少了战争,使得边疆地区暂时得到一定的安宁,有利于边疆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客观上冲淡了民族偏见,促进了文化交流,推动了民族同化,密切了中央王朝和边疆政权的关系,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加强起到了积极作用。隋唐时期,从怀柔招抚目的出发,还册封了大量少数民族首领。通过对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以封官赐爵,册命汗国王或可汗,确定了边疆少数民族部落政权与中原中央王朝的臣属关系,使边疆民族政权的机构成为中央王朝的重要组成部分。
隋唐的置羁縻府、州、县,和亲少数民族政策,均体现主动经营、灵活掌握统辖方式的战略意图。其“威”者,武力也,其“恩”者,怀柔也,羁縻而使“恩”“威”并施,文武之道,张弛之间,体现了隋唐统治者因时、因地、因人而治观。为后代列朝处理其与少数民族关系规划了蓝图。其对西部地区的政治行政设置,将少数民族部落纳入中原王朝统一体系下,是继秦汉之后,中国第二次出现的封建社会统一高潮,有利于国家整体战略的推进,又一次奠定了中国版图的基本疆域格局。隋唐的民族政策除了怀柔、招抚外,出于统治集团内部的需要,还实行了一些不利于民族间平等往来的政策。唐玄宗后期,对于滇民族内部的民族纠纷,李隆基未能积极调解,采取缓和、解决矛盾的措施、政策,反而在给剑南节度使王昱的指示中,强调“蛮夷相攻,中国大利,自古如此,卿所知之”[9],奉行“以夷攻夷”的民族分化政策。由于剥削苛重,对立矛盾尖锐,终于酿成了南诏、唐交恶,南诏起兵杀死云南郡守,投靠吐蕃。总体上,隋唐时期,其对西部的经营,特别是对河陇地区、西域等地,始终坚持了以主动、进取、开拓、镇守的主导策略,通过这一系列的重大军事、政治措施,强化了隋唐中央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控制,有利于其进行积极有为的经济开发活动。
二、隋唐开发西部的农业政策述评
隋唐在政治、军事上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西部地区政局的同时,对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进行了积极的开发。
隋唐为保持对西北少数民族政权强大的威慑力量,在边疆地区驻扎重兵防守,为了使驻军的粮食自给,解决由内地向边疆长途运输“转运不已”的困难,隋唐开展了以屯垦为中心的大规模生产建设运动,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屯田政策。隋唐的屯田,既有兵屯,也有民屯。兵屯由国家提供屯田所需的种子、耕牛、农具,而屯田收入全部上交国家。民屯既有由国家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付给工钱,提供种子、耕牛、农具,屯田收入交给国家的;也有由政府提供粮食、种子,而根据用牛情况而收取租谷的。此外还有发配罪犯屯田的,如隋炀帝时,设河源(今青海湖南)、西海(今青海湖西)、鄯善(今新疆罗布泊西南)、且末(今新疆且末)等郡,“谪天下罪人,配为戍卒”并“大开屯田”[10]。隋代的屯田主要在今长城以北和河西走廊等沿边地区。唐朝建立后,屯田规模更甚,在东起辽宁西至今新疆、青海沿边地区都实行过屯田。从筹军食目的出发,唐朝屯田西部分布范围较广,由于西北地区北方游牧民族势力强盛,屯兵较多,故屯田较集中于西北地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军事战略部署。
隋唐屯田有着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隋朝在尚书省的工部专设屯田侍郎两人,掌管全国屯田事宜。唐代屯田事务在中央由尚书省工部总领,下置屯田司,设屯田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又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多人,分管各项事务[11]。各地设“营田使”或“营田副使”,屯设“屯官”“屯副”。
在南北朝、隋唐时期中国经济重心逐步南移的背景下,屯田西北,意义重大。1.省却了长途转运粮食之艰难,节省了国家开支,增加了国家财富;2.屯卒亦兵亦农,巩固了国家的西北边防,为内地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3.屯卒屯田,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劳动力、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等,而兴修水利,制造工具,整修道路,举办一系列手工业作坊,繁殖耕牛,客观上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加速了西北地区的开发;4.屯田开发,在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更深意义上也缩小了中原与边疆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隋唐时期,由于屯田组织严密,考课严格,屯田收益较好,当地农业获得了重大发展。经过唐代特别是唐前期的开发,唐代初年河陇“州县萧条,户口鲜少”“十室九空”的荒凉景象,到开元、天宝年间彻底改观,出现了“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12]的局面。可见,当时中国经济发展尚能保持大体平衡。
屯田的大兴,使西部特别是西北的水利建设也得到了发展。为了发展农业,唐朝各级政府都较为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视其为组织农业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水利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分配、管理用水,唐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一部农田水利法规,即敦煌文书《开元水部式》,其中备载各级渠道的溉田次第、造堰、斗门节水的分量,斗门的开闭时期,渠道和斗门的修缮以及相应各级官员的职责等法令。为了有效行使这些法规和细则,唐代前期河西自上而下还有州县官、前官、渠头、渠长和斗门长等多级专职管水人员,对各级人员备有奖惩条法,让其各司其责。
屯田、水利事业的兴盛带来了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空前繁荣,以致盛唐时期河西地区发展成为国家所倚重的粮食基地。河陇地区农业的发展,粮食的丰收,唐朝适时在此推行和籴政策,即国家出钱向农民征购多余的粮食,以备战之用,这解决了内地转输粮食之艰难,虽未见当地农业已超出内地农业水平,但和籴政策推行的前提必然是河陇农民有粮食贮积,从侧面印证了当时河陇地区农业的发达。
均田制是隋唐政府的赋税保证和一项基本国策,在西北地区亦推行。在敦煌、吐鲁番发现了若干唐代敦煌、吐鲁番的户籍残卷,是这一地区实行均田制的可靠凭证。均田制使一些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有利于土地和劳动者的结合。隋唐推行的均田制包含有鼓励垦荒的意图,对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
然而,隋唐实行的屯田政策,由于其封建经济的必然性,屯田卒和屯民身份地位低下,人身自由受到严重束缚,并且承受着严苛的剥削,生产积极性不够,厌作、逃离、破坏生产工具时有发生。统治者大力推行屯田,农业得到发展,收粟不薄,但这是农作物代替森林草原自然植被的结果,必然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黄河流域某些水体含沙量的增加、黄土高原和鄂尔多斯高原上资源和环境的恶化,隋唐时期边区屯田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见,开发必须要适度,适度协调的开发才能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能为子孙后代造福。
三、隋唐的西部畜牧业政策述评
在古代社会,由于马政不修,许多中原王朝被周边游牧民族击败。隋唐时期,北方面临着如突厥、吐蕃等这样具有马上优势的游牧民族。要克敌致胜,巩固西北边防,势必要重视马政。古称河西“水草丰茂,以屯牧为宜”[13],《史记·匈奴传》亦载:“祁连山……有松柏五木,美水草,冬温夏凉,宜畜牧养。”河西地区的自然条件宜农宜牧,自古以来便是农、牧经济混合存在。
隋朝根据这一地区土旷人稀,水草丰茂的自然特点,积极发展官营畜牧业,如在陇右就曾饲养大批军马,兴办马场。唐代在前人的经验上,更是大兴马政,在河陇地区实行屯牧。唐政府在陇右设置了牧马监,并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中央设监牧,“其官领以太仆;其属有牧监、副监;监有丞,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群头、有正,有副;凡群置长一人,十五长置尉一人,岁课功,进排马。又有掌闲,调马习上”[14]。在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下,畜牧业蓬勃发展。其时官马之盛,改善了军队装备,如临洮军有兵15000人,配给8400马,平均不到两人就有1匹。
唐采取各种途径来发展养马业。除了有严密的管理系统外,选地适宜,还知人善用,如张万岁、王毛仲这些人专门负责经营屯牧。“王毛仲奉公正直,不避权贵,两营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惧其威,人不敢犯。苑中营田草莱常收,率皆丰溢,玄宗以为能”[15]。唐朝还制定各项制度,明确赏罚。《唐六典》规定:“凡监牧孳生过分则赏。”开元十一年唐玄宗又颁布,不准宰杀马、驴、牛等大牲畜。唐还注意官马品种的改良,为发展牧马业,推行开放政策,引进少数民族优良马种。通过互市,从今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到中亚、西亚一带就引进34种,从四川西部、云南、西藏及印度境内引进3种[16]。大量优良品种的引进,改进了官马的品质,大大改良了军队的装备并增强了战斗力。
由于国家重视马政,提倡养马,不仅官马大量蕃息,就是民间养马也有不少收效。高宗仪凤三年,出于军事目的,魏元忠上书:“臣请开畜马之禁,使百姓皆得畜马;若官军大举,委州县长吏以官钱增价市之,则皆为官有。彼胡虏恃马力以为强,若听人间市而畜之,乃是损彼之强为中国之利也……先是禁百姓畜马,故元忠言之。上善其言。”[17]玄宗时,大力鼓励民间养马,凡私人养马十匹以上者,“免帖驿邮递征行,定户无以马为资”[18],这大大激发了民间养马的积极性。
养马业的复兴繁荣,促进了国力的强盛、边防的安全,使犯边部族慑之而敛迹,有利于边疆稳定,为边疆生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养马业的发展,对唐意义重大,如安史之乱发生后,肃宗李亨起事,就是借助陇右的战马,《唐会要》里说,肃宗至平凉郡,“致搜阅官监及私群牧马数万匹,军威始振”。
隋唐时期,河陇一带官牧盛行,唐政府十分重视牧马业的发展。牧马业的发展改进了边防军队装备,增强了国防,有利于保证边疆稳定,为生产建设提供良好氛围,同时,一定条件内也为屯田提供了畜牧供给。然而,囿于生产力认知水平的局限,隋唐政府与秦汉统治者亦然,未能重视畜牧业的全面发展,过于看重政治、军事利益,不能从宏观上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仅单一发展畜马业,而忽视其他畜种,未能综合利用发展资源,这不能不说是畜牧业发展的一大憾事。
四、隋唐的贸易政策、文化交流述评
隋唐两朝建国后,充分注意到商品交换对于内地与边疆交流的重要性,遂采取鼓励商业贸易的政策。由于农耕经济与畜牧经济的社会分工不同,导致了内地与边疆生产结构的差异,因此,内地与边疆互通有无,贸易关系的存在是必然的。隋唐为适应这一需求,实行由官府主持的边疆与内地互通有无的经济沟通手段,这就是互市贸易。
隋建立后,一方面重视军事斗争,巩固政权;另一方面派遣重臣裴矩在河西走廊进行经营。大业初年,裴矩即到魏晋以来西北丝路贸易的门户张掖,“监知关市”“引致西蕃”,进行招商活动,与西域诸国进行广泛联络,并命沿途郡县出资迎送客贾,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使丝绸之路上商贾往来相继,出现了空前的活跃,对刺激西北地区综合经济开发有着积极意义,隋朝的经济影响迅速扩展到欧亚大陆广阔地区。
唐代的西部商贸在强大国力的支撑下,更为繁荣。互市有着完备的组织机构,唐继承隋制,设“互市监”,诸“互市监”总隶少府寺,设有监1人,丞1人,录事1人,府1人,史4人,价人4人,掌固8人。与隋相比,官阶皆较高,显示了互市监地位的日益重要。诸互市监,“各隶所管州府”“掌诸蕃交易之事”[19]。唐互市产品主要是内地之丝织品、茶叶和粮食与边疆之马、驼、骤、牛、羊等牲畜,总体上是一种民族间平等互利、贸通有无,各族人民友好交往的关系。
对于民间贸易,唐朝亦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政策。唐代开疆拓土,远逾中亚细亚,政治开明,无种族界限之分,中西商贸不绝,使节往返频繁,唐代丝绸之路的经营,使丝路经济达到空前繁荣。唐代之丝路交通,自敦煌出发,主要有三条:北道从伊吾,经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铁勒部、突厥可汗庭(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地方)、渡北流河水,至大秦(即东罗马帝国),达于西海(今地中海);中道自高昌、焉耆、龟兹、疏勒,越葱岭,经拔汗那、昭武九姓地至波斯,达于西海;南道从鄯善(今罗布泊南一带)、于阗、朱俱波(今新疆叶城县)、喝磐(皿)陀,渡葱岭,经吐火罗(今葱岭以西,阿姆河以南),至北婆门(今印度北部),达于西海。唐时中西贸易及文化交流,大都是经此三道彼此交易往返。近年丝路沿途考古已经发现有大量与唐朝同时代的伊朗萨珊王国、拜占庭、大食倭马亚、阿巴斯王朝的货币以及来自西亚甚至欧洲的宝石、琥珀、精美的手工艺作品,从中也可看出当时丝绸之路中外贸易的发达。
丝绸之路的发展,带动了沿途城镇经济的繁荣,给西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发达的中间贸易,使当地商人从中获得了丰厚利润,络绎不绝的往来客商带动了服务业的发展,旅店、饭铺、货栈、运输、保镖、向导等行业的兴盛。服务业的发展,又带动了农、牧、手工业的发展。由于消费增加,粮食、蔬菜、酒、肉食、驼马及种种手工业制品的需求增多,势必刺激这些行业的生产发展。此外,政府还征收大量商业税,这些商业税主要用于供应军需,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劳动人民的负担。
丝绸之路的兴盛,使节往来不断,商贾、僧侣络绎不绝,他们往来其间,促进了唐文化与西域文化交流融汇,对中国文化影响甚巨。
近代在新疆出土的遗物,唐代文献甚多,有郑玄注释之《论语》断片,《汉书·张良传》《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写本残片等。其他如汉文佛教典籍之翻译、毛笔、砚台、箸,回鹘的买卖文契等。上述诸种文件和遗物,足以证明其受唐文化影响甚深。
中国的养蚕术亦西传,根据《大唐西域记》记载:“于阗国王向东国求婚,女纳蚕于帽中带入蚕种。”养蚕术随着新妇传入。《北史·西域传》载高昌国土宜蚕;又云于阗土“宜五谷并桑、麻”。中国之养蚕术先至高昌而后传至于阗,再西越葱岭而传入波斯。同时期,中国的造纸术、印刷术亦传入西方。
在唐文化西进时,西域诸国文化亦东传入唐。唐高宗、玄宗时,天竺瞿昙氏参加修历,且负盛名。天竺历法唐时传入中国,当为无疑。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48年),王玄策征天竺时,曾带回懂天竺医术之方土,天竺医术由此传入唐。此外,天竺的占星术亦在唐流传甚广。唐之音乐更为多元,有取自隋时西域诸国传入之乐曲。西凉乐、龟兹乐、琉勒乐、康国乐、安国乐、高昌乐、天竺乐、燕乐、清乐、高丽乐唐时流行于当时宫廷及民间,统称为十伎。流行于当时宫廷及民间。西域的舞蹈如健舞、软舞、字舞及花舞均极受当时唐宫廷及民间欢迎。唐代佛教盛行,不断有天竺僧人入唐传教,亦有西行求佛者。我国著名小说《西游记》就是取材于唐玄奘法师西行求佛之事迹。境外如波斯袄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均东传入唐。
南诏国受唐文化的影响也颇深。其统治者为了学习唐朝的经验,先后派遣几千人到成都学习汉文化,所谓“人知礼乐,本唐风化”。当时云南通行的文字是汉字。南诏末二代王取名“法尧”(“隆舜”)和“舜化”,说明了他们深受唐文化的影响。
隋唐时期,统治阶级对商业经济、贸易往来采取了较为开明的政策。互市广泛,民间贸易络绎不绝。丝绸之道的发展,不仅繁荣了商品经济,带动了沿途城镇的发展,还交流了中外文化,影响深远。中国的丝织品、瓷器、书法、石刻碑版、造纸术等均西传西域,西域文明亦同时输入。唐朝政府对域外文明采取了开放态度,任其发展,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中西交融,使中华文明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为强盛、辉煌的文明。丝绸之路的繁兴,还带动了交通业的发展。自汉通西域,丝路兴起以来,丝绸之路地域的贸易路线有明确称谓的就有数十条,有草原丝绸之路、大丝路、青海路、西南夷道等,这些交通路线便于人们经商往来,交通路线所经过的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兴起了大批城镇商埠,交通事业与商贸经济紧密联结在一起。
总之,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鼎盛的时期,国力强盛,疆域辽阔,经济高度繁荣,中外交流活跃,其针对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明得失。隋唐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繁盛的时期,其西部开发政策的得失必然会为今天我们的西部发展提供经验教训。
[收稿日期]2004-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