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聚集与农村城市化的时空序列_农民论文

要素聚集与农村城市化的时空序列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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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的空间聚集和使用方向的转变,是乡村城市化的重要特征,西方国家农村生产要素的城市化是完全和彻底的,我国生产要素的城市化是不完全的,可以称之为准城市化,这是现阶段中国农村城市化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本文试图在这一背景下进行初步的研究。

一、迄今为止,中国的工业化是在二元和亚二元的格局下进行的,在工业化率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城市化率并没有同步提高,这一特色引发了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研究的特殊兴趣

1.工业化是一种过程,意味着经济结构的变化,体现在对农业的改造,体现在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体现在相对于农业较先进的工业部门的产生和发展,体现在乡村城市化的过程。这一命题可由以下几点予以证实:(1)工业的发展引发了对生产和生活两方面的新需求, 工厂愈多,需求愈大,小镇就会演化成小城市以至发展成为大城市; (2)城市与工业产生相互推动的连动传导作用,城市愈大,有着较大的市场,会带来巨大的聚集效益,即所讲的投资环境比较好,从而吸引着更多的人来办企业,而企业的增多,意味着需求的增加,结果又会促使城市进一步扩张;(3)聚集经济效果,众多的企业聚集在一起, 可以方便地获取各种各样必不可少的投入物和生产服务,减少有形和无形的内部和外部的交易运营成本。

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内在联系,还得到了数量分析的严密证明,据测算1841—1931年间,英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相关系数为0.985 , 1866—1946年间,法国为0.970,1870—1940年间, 瑞典为 0.967 ,1820—1950年间,整个发达国家为0.997,1790—1950年间, 美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保持了极高的相关度,工业化率和城市化率曲线几乎是两条平行上升的曲线。

2.中国的工业化。中国在建国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民族工业很薄弱,建国后,为巩固新生政权,取得经济上的独立,迅速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成为当时的必然选择,中国的工业化模式直接受苏联工业化道路和政策的影响,具有如下特征:(1 )以中央高度集权为政治基础,实行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2)优先发展钢铁、 机器等重工业;(3)充分发挥国家财政手段,集中国内资金, 不断扩大建设投资;(4)废除土地私有, 以国家调拨形式提供工业化和城市建设所需土地,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加速资金的原始积累。同时,也是为了巩固新生政权,保证粮食的自给,农民每家分得一片土地,随后实行严格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农村人口死死地捆在有限的耕地上。到1979年,城市通过剥夺农村的方式阻碍农村大规模工业化,工业发展特别是重工业发展速度极快,工业总产值达到1952年的15倍,其中重工业达31倍,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0%以上。由于这种工业体系是在抛弃乡村、掠夺农业、控制农民的基础上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伴随农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农业人口有增无减,城乡差别扩大,城市化进程迟缓,同期中国市镇人口比重仅由1950年的11%升至13.6%,形成了占85%的农村人口搞30%的农业,15%的城市人口搞60%的工业的局面。这表明,在近30年的经济增长中,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与城镇化的进程是极不同步的,城市化明显地滞后于工业化。这种滞后对于我国整个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形成合理的人口经济分布,都将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

3.农村办工业。70年代末,中国农村率先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但城乡居民隔绝的户籍管理制度却仍限制着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巨大的就业压力和农民强烈的致富愿望,促使中国农村出现了极有特色的“乡镇企业”。到1996年,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3,这一奇迹被西方学者描绘成“样板”,西方国家学者对中国乡镇企业作了较高的评价,国际工业界也给予了普遍的认可,但我们不能让人家的评价来固定乡镇企业发展的模式,认定这种格局的乡企就是今后的格局,我认为,这种分散的乡企格局对今后中国经济的贡献是有限的。

实际上,乡镇企业的崛起是因为农民不能进城就业而日渐减少的耕地又无法容纳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农村劳力,于是农村能人就利用其家族积累的资产,在农村兴办二三产业。这样我国的工业化就呈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双轨现象:一轨是城市中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国有工业,由于用工制度的限制,农村只有少量人口因计划招工或考入高校、军队等机会进入城市;另一轨是乡村中以农民以及所在的社区为投资主体的集体或私人企业,由于其布局的高度分散化,在绝大多数地区,只有少数农民进入城市或建制镇。由此可见,高速甚至超高速发展的中国工业化进程并未带动农村人口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城镇就业和居住,并未带动城市化。

4.中国工业与城市发展的脱节。农村工业化发展的这种非城市化现象,不仅限制农村工业化本身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将会进一步演化成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1)农村工业的非城市化现象, 使农村工业未形成规模效益,也未能分享城市的外部经济效益,造成了农村工业的更大的外部不经济,直接制约着农村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2 )这种现象还激化了农村工业化与农业发展的矛盾,高度分布的乡企布置,使农村工业发展占用的土地不合理地增加,据测算,非城市化的工业化模式已使我们付出了比城市化工业道路高出8倍的土地代价,乡镇企业职工人均用地比城市职工多出3倍以上;( 3)这种现象不能带动本应与工业化相关联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不利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优化;(4 )这种现象还严重阻碍了现代城市文明的普及,使非农化后的乡企职工和家属仍然生活在农村,享受不到现代城市文明;(5)农民在农村建房的支出占很大比重, 土地利用率仅及城市的1/10, 农民盖房占地已成为农村耕地减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一旦农村较高标准的住宅建成,又会进一步影响工业的集中和人口的迁移,这也是分散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付出的沉重代价之一。

乡镇企业是农民解决就业和致富的伟大创举,但发展至今,不论从提高经济效益角度,还是从城镇化角度,乡镇企业均面临新的困难,同时也意味着新的发展机会。由于条件所限和乡镇企业初办的宗旨所限,有95%的企业分布在村庄上,集中在小城镇上的乡企仅占4%, 进入具有完善设施的城市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呈严重的分散格局,这种高度分散的局面,给社区发展和乡镇工业本身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困难。如信息不畅,基础设施的成本太高,工业的同构化,企业间的协同及交易成本大,造成对农业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土地利用率及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失去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能力,反过来又影响乡镇企业向更高层次上的跃迁。因此,乡企在布局上的分散性,客观上造成了农村第三产业没能随着农村工业的快速发展而得到相应的发展,也就等于在相同的工业规模下,白白损失了通过集聚本来可以获得的大量的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因为第三产业发展的最必要条件之一是工业企业和人口的集聚,越不过一定的“人口门槛”,就不可能使服务业获得合理的利润。

引导乡企逐步向市镇集中,使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市镇建设结合起来,既是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把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通过乡镇的发展使目前分散的工业集聚到市镇,形成规模经济并为扩张打下基础,就可以带动市镇中第三产业的更大发展,从而为农业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更多的机会,因此,再造乡镇企业辉煌,与乡企的相对集中和城市化是密不可分的。可用通俗的话来概括农业、工业、城市之间的序列关系:即70年代造田,80年代造厂,90年代造城。

二、从理论上讲,在农业发展的同时,工业向城镇的空间转移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乡镇企业的聚集却显得不那么顺当

乡镇企业的高度分散是造成工业化超前,城市化落后的原因之一。从理论上推导和先进地区的试点看,乡镇企业的聚集是工业本身的要求,这种聚集明显地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截止到1996年,全国5.6 万个乡镇建成小区4万个,仅聚集和吸引不足100万家企业,占4%左右, 这些企业大多是原来乡镇办的或住在乡镇的人承包的,乡村农民直接在镇上设企业或搬来的企业很少,这就给我们出了一个问题:既然有必要,为什么不施行?

在目前的经济格局和管理体制下, 未迁往城镇的原因主要有:(1)乡镇企业是一定社区各要素的组合,既然地是自己村的,钱是自己村的,人是自己社区的,为什么非要搬到镇上去?农民的这种传统习惯(主要是村民)不愿将企业办在外地;(2 )企业的创办人或领导一般是当地的绅士权威,本地办事比较容易,若搬迁到镇里,各种人际关系与各主管业务部门的关系不太好处理,“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很多方面如电、水、地、税、道路等会受到集镇当地绅士的控制,丧失了本社区所具有的行政保护和方便条件,所以,企业主个人不愿将企业办到镇上去;(3)在一定的时间内,乡企的工人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在村里住在村里上班,非常方便,若搬迁至镇上,会增加乡企职工的交通成本;(4)在政企不分时, 社区领导对社区内的乡镇企业有很强的支配权,在用人、用地甚至管理和财务方面具有硬性指挥权,所以,当地领导不愿放弃这些能产生一定好处的权利;(5 )有些乡镇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其固定资产和设施达到一定规模,若搬至城镇,必然支付一笔迁移费用,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新建企业不存在这一问题)。

三、人口要素的聚集是满足市镇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衡量城市化的重要标准,从一定程度上讲,乡村城市化的表现就是农民身份的市民化,就业方向的非农化,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居住和生产生活范围的非农村化。由于中国特殊的社会和经济政策,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有着强烈的内驱动力,但在具体操作中显得非常困难

1.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条件已部分具备。(1 )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零散劳动力。刘易斯模型和总量分析都绘出一个非常美好光明的前景,分层来看,虽然流动的可能性很大,季节性聚集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永久性的聚集和迁移似乎不会在近期实现。首先,农村流动劳力近1 亿左右,这1亿劳力是分散在各家各户,不能简单地用4.2除得出近2000万农户处于流动过程;其次,从流动的方向看,本县仅占30.7%,县外省内占33.1%。第三,流动或打工的时间多是短而具有季节性,民意调查表明,外出打工是暂时的,短期忍受,将来回村;第四,能赚取经济收入的是劳动力,每家农户的2 个劳力在城里工作所挣的工钱能否满足全家在城市的生活,对农民来讲是一个未知数 。(2)农民对城镇生活的追求,随着电视传媒的普及,随着城乡劳力流动交往的增加,城里的生活对农民有一定的吸引力,若在民意测验中仅设计愿不愿去城市或县镇生活,回答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若涉及细项,则回答就会复杂得多,有40%左右的村民明确表示不愿搬到镇上住,愿去市里生活的比例要高些,这一比例也必须进行分层分析。各种设施比较好的镇对周围农民的吸引力大,而大部分功能不全的镇对农民无吸引力,与农村生活无什么两样,再者,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在于国家的保障机制,如果今后取消各项补贴,还有吸引力吗?当然,这里面的影响因素还很多,应专题研究。

2.人口向城镇聚集的路程还很长,正因为只具备了部分条件,所以,还必须创造条件。(1)从投资者和人口迁移的选择看, 安全和稳定的预期在某种程度上超过冒险和投机的追求,这也是中国农民的一种文化特征。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企图向市镇迁入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安全上的保障。对于企业,它要求安全的经营生存环境及稳定的利润,这需要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及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对于个人则要求进入市镇后应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地规避就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这些是城镇的重要的软条件 。(2)水、电、住房、绿化、就业、文化、娱乐等硬件设施不像电视上描述的那样气派优美,这种硬件不足也削弱了市镇对企业和农民的吸引力。(3 )市镇硬件建设与人口聚集和吸引力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硬件建设虽然也面临资金短缺、设计不科学、建材质量低劣等困难,但相对来讲还是容易的,最困难也是最费时间的是农民心态和行为的市民化,即生产生活观念、社会交往、伦理道德、行为模式等方面的转变,这一转变过程正在进行或者说正在加速进行。若进行分层调查,青年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外向型人在愿不愿、敢不敢、能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等问题上持肯定回答的比例较高,由此看来,由年轻一代农民持家的核心家庭举家迁城的可能性要大些,由年轻人持家但三代同堂的农户迁城的机率较低,由保守思想较重的中老年人持家的农户迁镇的可能性很小。消灭保守思想较重的农民是需要时间的,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诸如传媒、政府、意志、教育等因素。

除了软件硬件和观念外,还有一个是户籍保障政策问题。这一问题几个部委正在联合试点,能否松动可能决定人口聚集的格局。

四、土地不可能像人口一样发生位移,但由于所有权、使用方向及交通位置的变化会导致土地的经济位置发生变化,即土地的相对聚集

1.市镇建设中农地的非农化即征地。市镇建设不可避免地扩大建成区的面积,除了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市镇土地外,还需要向外扩展,市镇周围的荒地和农地,如何合理妥善地解决征地占地中的矛盾是市镇建设和规划中的棘手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只能是初步的,今后将进行专项的调查研究,以提供实用的决策背景材料。(1 )征地的途径方式。国家在一级土地市场上从集体土地中征为国有,然后交镇建设使用。按照土地法规定,农转非土地必须由当地县市土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统一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出让,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通过行政手段,以很低价格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镇土地市场。(2 )地价的确定。应按照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定价估价规程》进行基准地价的确定,然后根据各影响因素进行权重打分,确定等级,量化价格。在征地中普遍使用的几种价格有:①行政划拨价;②征地价;③成本价;④协议出让价。(3)收益的归属。土地是资源,更是资产, 土地的资产收益率是很高的,征地收入中的分配,农民5%—10%,集体25 %—30%,政府及其机构60%—70%。由于收益分配中的问题,再加上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心理,农民对土地的转出是不赞成的,但由于土地是集体的,集体的利益驱动会形成一定的供给,导致稀缺要素加速流出农业。

2.入城农民对土地的处理方式。目前,劳动力的转移多是单个劳力的转移,辅助劳力和人口仍留在农村,据本人1997年对河南省、湖北省1900名成家并有孩子的外出男劳动力访问调查资料,有68名只携带妻子,有16名只携带儿子,有36名携带妻子和孩子,仅有2 名把全家老小带进城市居住和工作,由此看来,“718154部队”在外挣钱,“706138部队”在家种田这种格局在我国极为普遍,呈现兼业局面,即使是非农收入占很大比例的地区,农民并未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承包权和直接经营权;全家进城并有固定职业的农户对土地仍很留连,虽然不再直接经营,但并不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主要原因是,对农外经营的担心,对粮食供给短缺时生存安全的担心和乡土恋情等。

具体分析发现,农民与土地的特殊关系是分阶段的,农地流转和处理方式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从贫困向温饱阶段过渡时,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手段,拥有了土地就等于有了生存的权利;温饱解决后,农民视土地为福利保障、就业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等;达到小康后,农民视土地为增殖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房地产高度发育的地区,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了一棵摇钱树。在第一、第三阶段,土地对农民的边际收益比较大,土地的流转比较困难,第二阶段,土地处理的成本最低。

3.入城农民对原宅基地房屋的处理方式。除库区移民城市外,在市镇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在原籍均有宅基地和房屋。对这些房宅的处理方式随其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不同,有出租作仓库的,有长期借给亲朋的,很多情况下是封门落锁,村乡政府若收他们的宅基地,如同挖祖坟一样,这是一个非常难处理的问题,牵涉到很多非经济因素,用经济的办法似乎收效甚微。

五、乡村城市化的本质冲动在于生产力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城镇的兴起和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即是一个自然过程,又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规划

1.从城市化的理论和实践看,城镇建设在一定意义上是“市场失败”的领域,意思是说,城镇发展并不是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即“看不见的手”可以自行解决的,因为城镇发展中更多地涉及外部性问题,如公共事业建设,环境保护,优化结构等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自发盲目发展出现了许多诸如拥挤、生态恶化功能混杂等城市病,本世纪后期各国政府都加强了对城镇发展的干预与引导,美国1968年通过了《新城镇开发法》,用法律形式规定了城镇开发建设中的一系列原则和标准,西德从区域规划、城市功能规划入手,对各类地段的用途以及不同规模城镇必须建设的基础设施做出明确规定,日本于60年代通过第三次国土整治计划,提出建立田园式城市等等。

我国目前即将进入城市化加速阶段,为了避免城市化了的国家走过的弯路,政府要对市镇的兴建和发展进行干预和引导,其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规划进行调控。规划的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1 )导向作用,使市镇功能的定位、发展规模的确定、产业结构的转换、基础设施的配置等与市镇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客观要求相适应;(2)协调作用, 使市镇规划与所在地区的区域规划相互衔接;(3)约束作用, 规划的严肃性是对随意建设的有效约束。

2.中国乡村城市化的宏观规划。根据世界城市化的历史,可以描绘出城市化的S型曲线即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的时期长, 城市化步伐比较缓慢,进入30%后有明显地加速趋势。这一时间大约为100年, 到城市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城市化步伐会放慢,停止甚至有轻微的内卷现象。

1996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已达29.8%,共有市662个,镇5.5万个,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城市化已进入了加速的阶段,但这几万个市镇平推并进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可能的,为了主动地、自觉地运用城市化动力来推动这一过程,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乡村城市化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空间上的非均衡、点片式,产业和时间上的逐级推进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建立在如下基础上:(1)各地的区位条件; (2)各地各产业的发展潜力;(3)今后经济增长点预测;(4 )总体发展的序度理论和系统平衡理论;(5)地区间产业间的发展极理论。

3.时间序列。(1)1983—1994年是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前期, 建制市和建制镇的数量在此期间增加了数倍,这里面不乏有许多滥竽充数的,但基本上为今后乡村城市化打下了布点基础。(2 )虽然市镇数量增加了,而城镇人口并非出现同步增长,部分原因是原来的城市规模大,后来增加的市镇规模较小,由于统计平均掩盖了城镇人口增长的本质。深层原因是:虽然经济发展是城镇发展的主动力,但非经济因素如社会、文化、习惯、政策等均对城市化施加不同方向的外力。从总体上讲,这些外力阻碍着乡村人口的市民化,即潜在的进城需要并未转化成有效的进城需求,进而转化成实际的行为,所以从今后的一段时间,更多的精力不在于设立新的市镇而在于优化市镇的结构、提高市镇的功能、增强市镇的聚集效应。(3)至2030年我国市镇化水平达到50%,届时, 有一部分位置优越潜力巨大的村镇可能会演化成小城市、中等城市甚至大城市,如深圳、张家港、义乌那样;也会有一部分市镇由于自然地位、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而衰退,如历史上著名的开封市陈留和朱仙镇。同时,也应清楚地看到,小城镇只是乡村城市化的一个台阶和城市化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小城镇作为城市化的终点在世界各国运行的结果均不甚理想,这就要求小城镇布点时要对时期长作一个充分的科学的预测,要有一个相当实力水平的咨询机构进行科学的测算,以免造成更大的基建投资浪费。据能源专家预测,石油藏量的可用年限大约只有30年,天然气可用大约50年,煤可用大约250年,那么, 以这些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为依托的城镇,在若干年后由于资源优势的丧失不可避免地要衰败,任何感情因素都是无谓的。(4 )在设计时间序列时应体现区域差异,对不同功能的城镇发展时序也应有区别,对于某些发展潜力较大的专业性城镇应给予适当照顾。

4.空间序列。我国地理跨度大,各地自然及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存在巨大差异,对我国城市化产生深刻的影响。尽管建国后,我国有意识地加快中西部城市化的发展,但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城市分布态势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地区间的自然条件、人口分布背景、社会经济基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并且其差异的惯性仍会持续相当一段时期。中国城市化道路虽然照顾到公平,但总体上应以效率为先,我们根据这一基础和原则,提出我国乡村城市化的空间序列。(1)一级发展轴线:沿海、 沿长江、沿陇海线;(2)经济核心区: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 京津唐、辽中南、山东半岛、关中平原、成渝地区、福厦地区、海南与北部湾地区、黄淮海平原、松嫩平原。(3)东部应以县级市、 专业镇为今后发展的新生点,西部应重点发展地级市和大城市。

5.市镇的定位设计和咨询,根据市镇所处的地理位置、历史改革、传统文化、经济优势和发展前景,先进行市镇定位,然后根据市镇定位,对各个硬件和软件进行配套设计。

在规划中要注重解决:(1)功能分区问题, 并非所有的市镇都设工业小区,商业小区等;(2)避免市镇沿交通干线条状发展, 保证交通对市镇临而不穿;(3)工业小区的共享性基础设施及污染的治理; (4)市镇的绿地和生态环境规划;(5)居住小区的设计包括楼房布局、层高规定、室内设计、院落设计等,既要适应农民需要又要有一定的现代化引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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