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的发展与中国“入世”后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对策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2)04-0047-05
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新现象,就是服务贸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其重要表现是,近30年来,服务贸易的年均增长持续超过商品贸易,服务贸易额占全球贸易额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达25%左右,专家估计,到2010年,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将“平分秋色”。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是新技术革命引起的国际分工深化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必然结果;世界经济和商品贸易的稳定发展构成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石;跨国公司成为发展服务贸易的主体;各国政府的积极参与,以及WTO基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国际协调,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鉴于服务贸易及其产业基础——服务业,在世界经济和各经济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并结合实际加以深入研究。
一、国际服务贸易及其发展概况
1994年4月15日签署的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1)跨境交付,即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如国际电话;(2)境外消费,即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旅游、留学;(3)商业存在,即一缔约方通过在其他缔约方境内设立实体性的商业机构提供服务,如在各国境内的服务业外资公司;(4)自然人流动,即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如A国律师、医生或教师以自然人身份到B国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1995年7月,经WTO服务贸易理事会评审认可,日内瓦WTO统计和信息系统局公布了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将服务部门分为11个大类(行业),142个服务项目(分行业)。最近,WTO秘书处又将其调整为12个行业,155个分行业。对服务贸易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是进行服务贸易统计的前提,也必将有利于服务贸易的发展。
根据WTO的《年度报告》和联合国的《统计月报》,可以计算出,1981-1999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年均增长率为6.75%,比同期的商品贸易增长率6.02%高0.73个百分点(见表1)。尤其是自1986年10月,“乌拉圭回合”正式开始服务贸易谈判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年均增长率高达8.72%左右,大大超过同期商品贸易的增长率和世界经济的增长率。1970年代,全球服务贸易规模与商品贸易相比,尚显微不足道;到了1980年代,两者比例已由过去的1:10变为1:6(1981年的世界服务贸易额为8250亿美元,世界商品贸易额为40124亿美元);进入1990年代后,这一比例则提升至1:5-1:4(1991年和1999年,世界服务贸易额分别为16686亿美元和26750亿美元,同期的世界商品贸易额分别为69816.51亿美元和114850亿美元)。可以预料,全球贸易结构将会继续向服务贸易倾斜。
表1 世界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状况比较(1981-1999)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联合国《统计月报》;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以各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为基础的。然而,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各国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发展阶段、文化背景等的差异性,造成了服务贸易地区结构的不平衡性。西方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从属地位。根据最近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全球贸易排行榜,位于服务贸易出口前10位的国家(地区)为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西班牙、比利时/卢森堡和中国香港,位于服务贸易进口前10位的国家(地区)为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加拿大、比利时/卢森堡和奥地利。可见,除中国香港外,其余均是发达国家。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最为突出,其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出口份额始终保持在15%左右,且存在巨额服务贸易顺差。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虽较小,但近20年来,已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我国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上仍存在很大差距。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00年为33.2%)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37%);服务贸易发展与总体贸易发展和经济增长不相适应,服务贸易逆差与总体贸易顺差形成鲜明对比。
二、服务贸易与全球产业结构调整
服务贸易在当代的发展有其深厚的产业基础。在人类历史上,服务与服务劳动早已有之,而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服务业作为一个完整概念被提出并加以系统研究,以及服务业作为一个产业整体上的快速发展,则是在20世纪后半期才发生的。
20世纪,全球产业结构变化的突出特点是服务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迅速上升,主要表现为服务业就业人数和服务业产值的不断增加。目前,从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看,发达国家一般在60%-70%之间,其中美国已高达75%以上,中等收入国家在50%-60%之间;从服务业就业比重看,发达国家在70%左右,中等收入国家为50%-60%之间;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这两项指标虽然横向比都较低,但纵向比却有很大提高。
经济学家们注意到了三次产业的结构性变化。著名的“配第——克拉克定理”揭示的就是这种变化。后来的许多经济学家像库兹涅茨、罗斯托、钱纳里、贝尔、富拉斯蒂埃、索维等进行了论证分析。值得一提的是由前苏联经济学家康德拉季耶夫于1925年在其著作《经济生活中的长期波动》中正式提出的长周期理论。该理论分析了全球主导产业的变化是如何引起经济周期更替的。自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这样的长周期已经经历了五个,它们分别是以纺织业、钢铁冶炼、重化工、汽车、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经济周期。信息产业正是当前服务业中的主导产业和关键部门。
尤为重要的是,在三次产业出现结构性变化的同时,服务业内部的部门结构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其表现为,服务业从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向以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并正在进一步向新兴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转变。当前最引人入胜的是,基于信息技术产业的信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异军突起。新兴的服务业有别于传统的服务业,它是开放的服务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开放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必然会使服务的可贸易性得以增强,使服务贸易的范围得以扩大,使服务贸易的层次得以提高,最终必然要求和带动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
历史地看,在三次产业结构以及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过程中,发达国家扮演了主要角色。服务贸易在这一过程中,尤其在全球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过程中,起到了有力的传递、示范和整合作用,它使全球服务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呈现出阶梯状。
三、服务贸易与经济全球化
服务贸易是国家之间交换服务产品的过程,所以,发展服务贸易必然要求并导致国家的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发展既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客观要求,又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美国经济学家谢尔普于1984年在《服务技术在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农业、采掘业和制造业是经济发展的‘砖块’(Bricks),而服务业则是把它们黏合起来的‘灰泥’(Mortar)”。如今,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已经超越一国经济的狭隘界限,在全球产业与市场整合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黏合剂”。
服务贸易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黏合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两种机制:技术扩散机制和制度扩展机制。前文已述及,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新经济”,是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的,其基本运行机制是信息化和网络化。由此不难看出,服务贸易、技术扩散和经济全球化之间天然地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机理。应该说,服务贸易的技术扩散机制是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的。服务贸易的制度扩散机制则不同,它涉及到服务领域的敏感性问题——伦理道德和国家主权即制度因素问题。这是服务贸易有别于商品贸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教育、新闻、出版、娱乐、影视、音像制品等服务部门虽非一国的国民经济命脉,但基本上属于国家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意识形态领域。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希望保持本国在政治、文化上的独立性,抵御外国在以服务贸易表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大量入侵,防止“服务帝国主义”。这种愿望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加强烈。因此,服务贸易的制度扩散机制存在着很大障碍,即存在着黏合和反黏合的对立矛盾,表现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向心和离心两种趋势。总之,服务贸易与经济全球化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
四、中国服务贸易的基本状况
根据1997-2000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可以计算出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净出口比率(其数值在-1和1之间,数值越大表示越具有优势)(见表2)。
四年中,我国整体服务贸易净出口比率均为负值。运输服务、专利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服务和咨询服务净出口比率均大大小于0。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净出口比率在1997和1998年是较大的负数,1999年和2000年改变不甚明显。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建筑服务净出口比率一直为负数,这与通常认为中国在建筑工程与劳务输出方面具有优势的看法背道而驰;通讯服务净出口比率一改1997年的负值,到1998、1999和2000年一跃而变成较大的正值。
若分年度看,1997年净出口比率大于0的服务只有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2项;1998年净出口比率大于0的是旅游、通讯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3项;1999年净出口比率大于0的是旅游、广告和宣传服务、通讯服务、金融服务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5项;2000年净出口比率大于0的是旅游、广告和宣传服务、通讯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到的政府服务6项。
可见,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状况尽管不容乐观,但处于逐渐改善的发展趋势中。
表2 我国服务贸易的净出口比率
资料来源:根据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0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数据计算得出。由于以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对服务项目的统计分类较粗,所以,这里仅涉及近四年的数据。
五、“入世”后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对策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深入研究服务贸易,对于我国不仅十分紧迫而且意义深远。回顾我国加入WTO的谈判历程,服务贸易问题是我国同有关国家争执最大、最难突破的关键问题。长远看,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充分发展是各国实现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历程。
当前,针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特别是我国“入世”之后所遇到的服务贸易问题,首先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课题:(1)基于经济增长的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协调发展研究。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其本身也是经济增长的一部分。中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立足点,是基于经济增长的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调发展具体表现为两者比较优势的动态演进与有效组合,及其增长效应的发挥。(2)服务市场的开放度及其效应研究。比较分析我国加入WTO后服务业市场开放的进程及影响。商品市场开放主要是通过逐步减让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得以实现的,因此,比较容易测量其影响。服务市场则不尽然。以商业存在为主要贸易形式的进入,将对一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是难以准确估计的。(3)服务贸易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是当今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提出的重大课题。(4)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因素研究。这是已现端倪的新经济形态提出的具有挑战性的课题。(5)服务贸易的制度因素研究。这一课题对于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在研究这些问题的同时,应抓紧做好与发展服务贸易有关的几项工作。
第一,要通过大力宣传,使人们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家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服务经济的大发展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从而树立“大服务”观念,为发展和振兴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应针对服务贸易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落后的状况,抓紧进行有关服务贸易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有效维护竞争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是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三,制定有关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规划。从总体上看,我国仍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跟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我们必须在具体分析服务业和整体国民经济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战略。首先,对于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应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其次,发展服务贸易,要把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结合起来,在有序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的同时,积极地开拓国外市场。使服务贸易能较好地发挥贸易乘数效应,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引擎”。最后,对于外国服务的引进,也应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有选择、有重点地进口那些能够在国内产生良好示范效应和辐射功能的服务,如一些基础设施项目、高技术的生产者服务等。
第四,继续积极组织、参与服务贸易的双边与多边谈判,为服务贸易发展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我国已经“入世”,谈判地位大大提高;我国还是GATS的起草方和创始方。这些都有助于我国的服务贸易谈判。我国已与其他各方谈判了服务贸易出价和减让;在服务贸易的政策立法上,也已考虑了总协定的原则和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继续在互惠原则基础上进行服务贸易谈判,就显得越发重要。
收稿日期:20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