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分析目前的结算模式及法规的要求,对比了咨询公司与监理公司的结算工作,提出对监理结算工作的要求及发展方向。
关键词: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三控;验收;项目特征;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结算是指某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投标报价,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根据一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价的工作。
目前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形势,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制度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GB50500-2013,简称2013清单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简称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这些规范条例的制订与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计价与结算,也对各参建方提出了新的要求,监理单位作为参建单位之一,肩负着三控两管一协调的重要职责,结算管理就是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理的重要经济手段,所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充分运用结算管理,做好监理工作。
以前我们说的工程结算主要是指工程的竣工结算,承发包方对竣工结算都很重视,但是随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及2013清单规范及计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执行,国家全面推行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贯穿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从工程量清单的重计量、变更洽商的报审、暂估价项目招投标、工程索赔到最终的工程结算审定,都是工程结算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就将组织审核工程竣工结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之一,所以监理工程 师的结算管理也会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做好结算的监理工作也就成为监理造价控制的重点,那就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中的要求,行使监理造价控制的职责与权力。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要求监理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确立了监理工程师在结算管理上的法定地位与职责。
2.协助清单编制单位完善清单
《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1.1条规定“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及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由发包人承担”,第4.1.2条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第3.4.1条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就目前我国的建设情况,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把控是除施工单位以外最全面的,对清单项目特征最了解,尤其对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理解更是清单编制单位无法比拟的,监理工程师利用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可更好的完善清单项目特征,减少清单的缺项,使清单更贴近工程实际,减少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的机会,防止恶意索赔。
3.就施工中发生的有关费用方面纠纷的事件发表独立公正的意见。承发包双方就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意见,并经调解无效,发生诉讼或仲裁事件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相关事件的事实认定会把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
4.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协作,共同做好造价管理工作。《计价管理办法》第5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否咨询单位的造价工作就能 取代监理单位的造价管理呢?答案是否定的,两者是有明确分工,各有侧重,相互结合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建设单位服务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监理单位侧重于施工现场,着重于技术、质量、规范的要求,对施工方案的优劣,变更洽商的可行性、性价比等给出专业评价,前前瞻性定性分析,咨询单位则更重视于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多少,给出定量的分析及结果,属于事后控制的范畴。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造价咨询单位在造价管理活动中具体职责描述或定位,致咨询单位在造价管理活动中时隐时现,再加之施工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分工及约定,就会造成对工程造价缺乏有效管理,使造价咨询只是存在于程序或书面的层面上,失去了本来的目的,并且造价咨询单位大多只看书面资料,并不会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及施工工艺并不专业。
5.监理的造价管理工作是三控目标统一协调的要求。监理单位对质量、进度、造价目标的控制从来都不是独立的,运用进度款支付手段,不合格、没验收的分项工程不予计量支付,加强监理对施工现场的把控,运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奖罚条款,促进施工单位在质量进度方面的管理与投入,从而实现项目的最终目标,这些都是可计入竣工结算的。三控目标不能偏废,三控手段要综合运用,最终目标是要交付一个各方满意的项目,实现双赢或多赢,单纯强调或运用造价控制手段也是不可取的。
6.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的必要条件。竣工验收是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程序,监理工程师应结合施工合同范围、施工图、质量约定、补充协议,特别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补充协议等是否执行完成,是否有甩项交工项目,完成自己的职责,确保施工单位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切实维护建设单位的权益。
下面是现实中的案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工程的建设可以说建设体系完善,审计严格,很好的控制了工程造价,但某奥运工程项目施工中,出于安保的考虑,要在场地周边半山腰处加一道铁栏杆,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根据图纸上报相关费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单位也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达成一致,由于属合同外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此栏杆位置较偏僻,应属非必要项目,由于整体工程总工期较长,施工单位只是完成了栏杆的基础部分,竣工验收时也没有人注意到此问题,顺利通过了整体工程的验收,竣工结算时按补充协议的金额计入了竣工结算,栏杆的费用共计十几万元,这样施工单位收获了十几万元的纯利润。由此可见竣工验收并不能走过场。
造价管理主要是以人为核心的,人员素质与水平关系到造价管理水平的 高低,如何提升监理造价管理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呢?还应从下面几点着手:
1.加强监理单位造价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相应的责任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培养人。
2.造价管理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工作,在技术上专业很性强,项目监理部不可能配备所有专业的造价监理人员,造价监理人员应进行各专业的知识学习与工程监理实践,做到知识全面,一专多能。
3.应具有很强的合同意识与法律意识,合同是工程结算管理的重要依据,进度款支付、变更洽商报审、索赔处理、工程奖罚、工程结算等都要以合同为依据执行,如果协商不一致还会用到法律方面的知识。
4.应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及预算软件,如EXCEL、WORD、CAD、BIM、广联达等,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预算软件也发展很快,不掌握先进的预算软件,在造价管理中必将不能与各方顺利对接,通畅对话。
5.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总结能力,积累相关资料与数据,丰富自己的知识与阅历。
6.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维护建设单位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持好市场的规范性与有序性。
7.应有危机意识,随着国家全面推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制度,及相关法规的完善,造价咨询公司的业务会逐步拓宽,造价管理方面会逐步挤压监理,如果监理公司的服务水平跟不上,造价管理的职权会逐步减少,甚至被取代。
论文作者:宫瑞臣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造价论文; 工程论文; 单位论文; 造价管理论文; 项目论文; 清单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