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文化看20世纪中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与重构_社会主义道德论文

从主文化视角看20世纪我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与重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文论文,视角论文,道德规范论文,体系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8)06-0076-04

文化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关系,道德是文化的价值核心;文化趋向又影响着道德建设。进步的文化可以促进道德规范的健康发展,落后的文化则会给道德规范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研究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历史演变,并考察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路径,文化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一、主文化:考察中国道德规范体系演变的一种视角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文化可分为主文化、亚文化和反文化三种类型。主文化是占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对社会上大多数成员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影响极大[1]。一定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与这一社会主文化的变迁相伴相生。但若仅仅对两者之间的关联作出这样一种判断,显然又失之简单而无法解释同一历史时期某种主文化支配下社会道德规范所呈现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历史时期主文化变迁中某些社会传统道德规范的承继。这就需要进一步将“主文化”这一概念细分为主导文化、主体文化和主流文化。一般而言,主导文化是指侧重权力支配关系来划分的主文化,它通常以政权作基础,由权力来捍卫,并服务于权力的巩固;主体文化是指占据文化整体主要部分的主文化,它在长期的社会过程中形成;而主流文化是对一个时期产生主要影响、代表主要趋势的主文化,反映该时期的思想潮流和社会生活的风尚。这一划分,为道德规范体系进行异时态比较提供了可能。回顾20世纪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主文化在上述三个维度上一直处在消长与变革之中,并由此使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呈现出相应的演变历程。这一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一)世纪之交:“黄色文明”的优势地位及以传统儒学为内核的道德规范体系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主文化第一次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错位。这一时期,侧重权力支配关系、以政权作基础、由权力来捍卫的“主导文化”与占据文化整体的主要部分、在长期的社会过程中形成的“主体文化”是一致的,均为传统儒家文化,即所谓的“黄色文明”。但与此同时,反映该时期思想潮流和社会生活风尚,代表主要趋势的“主流文化”则开始呈现出由传统儒家文化向西方文化即所谓“蓝色文明”转化的趋势。

鸦片战争后,古老的传统中国文明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面前一败涂地,被迫变革。晚清以中体西用、西学东渐为主旨的文化革新运动,对传统儒家文化造成了强烈的冲击。1899年清廷下诏废八股、诗赋;1901年清政府发布《兴学诏书》,正式要求全国广设学堂;1905年,清政府正式决定废止科举,规定所有学校除保留经学、修身之外,皆教授自然科学。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根基在这一进程中日渐瓦解,而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主文化的儒家文化亦受到巨大挑战。不过,传统文化的卫道士显然不会甘于被“西化”的命运,在他们看来,孔孟的道德教训乃是中国几千年立国的道德基础,也是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的核心内容。因此,儒学虽然从政治和教育的领域中开始淡出,但仍然在伦理、精神领域坚守其主导地位。

总体而言,从主文化的三个维度上考察,不难看出,这一时期传统“黄色文明”的优势仍然十分显见,加之政权主导上的唯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以及政府对于三个文化维度上严格的“官方审查”,使得这一时期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仍然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

(二)民国时期:两种文化的斗争及传统道德规范体系的变革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皇权,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封建文化的政治基础。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日渐壮大。激进民主主义者为了反对封建军阀的统治,以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为武器,提出“德先生”、“赛先生”、“打倒孔家店”、批判“吃人的礼教”等口号,把斗争矛头指向孔教,对长期以来作为封建正统思想的儒家传统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如火如荼的新文化运动更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反思传统,批判旧文化、旧道德,热情拥护西学成为时代潮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被称为“蓝色文明”的资本主义文化逐渐超越了“中体西用”框架下的论证附属地位,而成为社会的“主导文化”。易而言之,“蓝色文明”已然成为反映这一时期思想潮流和社会生活风尚、代表主要趋势的“主流文化”,科学、民主、男女平等、个性自由等现代资本主义道德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不过,这一时期的“主体文化”仍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即所谓“黄色文明”。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的主文化在其三个维度上呈现出“蓝色文明”与“黄色文明”的共生和紧张关系;从形式上看,作为“主导文化”和“主流文化”的资本主义文化在与仍然是“主体文化”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比较和竞争中,已经取得二比一的优势。在一定意义上说,新文化运动以反对封建专制和礼教的形式,对已经阻碍当时社会的主文化进行了抵制和对抗,并由此导致了中国社会主文化的巨大变革。尽管这一时期资本主义文化在中国主文化的三个维度中占据其二,却终究未能更进一步,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文化。

与此相对应,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出现了一种非常矛盾的状态。一方面,通过辛亥革命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中国的封建道德规范及维护它的孔教受到沉重打击,从而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和礼俗风尚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为建国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没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而无法科学地对待传统道德和西方资产阶级道德。尤其应当注意到,尽管这一时期道德革命声势浩大,但仍然没有深入到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特别是落后闭塞的农村地区。在那里,封建道德规范体系仍然占据统治地位[2]。

(三)1949—1978年:“红色文明”主导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形成和传统伦理文化的消解

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也使得被称为“红色文明”的社会主义文化开始在中国传播。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则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和加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逐步确立和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中心,“红色文明”开始生长壮大,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优势。虽然传统儒学仍然存在,西方的影响也难以根除,但其在主文化中的地位已经式微。尤其应当注意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可谓西方国家的“多事之秋”。抗议越南战争、要求公民权利、反对种族歧视、少数民族叛乱等事件的不断出现,使西方国家陷入极端混乱之中。人们也由此对西方文明及其影响下的社会道德之约束功能产生了忧虑和反思。而在国内,文化大革命作为一场政府主导的思想革命,借助政治运动和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完成了其实现人的思想革命化之目的。由此,社会主义文化逐渐成为主导文化、主流文化和主体文化,“红色文明”成为新中国完全意义上的“主文化”。与此相对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

“文化大革命”是一种兼具政治革命和思想文化,包括道德在内的革命的双重运动。政治革命以思想革命、改造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实现思想道德的革命化为目的,思想革命与思想批判又借助于政治革命和阶级斗争的形式展开。从批判吴晗的《海瑞罢官》和道德继承论到批判“三家村”,从批判《二月提纲》到批判“刘邓路线”,从“评法批儒”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可以说,十年“文革”以伦理文化革命的方式开始,最终却以伦理文化的浩劫结束[3]。在这样一场全民动员的极“左”政治运动中,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体系中一些具有生命力的思想道德观念,在理想主义的导引下被潜藏起来,带有偶像崇拜性质的毛泽东语录成为一切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圣典”,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只剩下了被推向极端的“忠”,一些基本的伦理美德遭到指责和废弃,造成了中国社会伦理文化和道德的全面危机[3](128)。

(四)新时期30年:多元文化背景中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碎片化”态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大革命”被否定,人们的思想从“两个凡是”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西方文化开始涌入,传统儒家文化渐趋活跃,可以说,我国社会的主文化在其三个维度上均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作为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被提上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成为新时期的“主导文化”。与此相应,新时期的“主流文化”则是“红色文明”和“蓝色文明”的融合,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比较而言,主体文化的变化相对复杂。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各个社会阶层愈加分化,各种社会思潮与价值观念也层出不穷。新文化运动以来传统文化的日渐式微,尤其是“文革”时期的破坏和消解,再加上市场经济建立后对于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要求,使得新时期中国的“主体文化”表现出既“无所适从”又“随心所欲”的矛盾态势,呈现出“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资本主义文化”的所谓的“多元化”趋向。

应当看到,文化的多元化并非“中国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不同文化的差异与相互包容,才造就了人类社会之丰富多样。在任何复杂的、分层化的社会中,都必然有几种文化并存、它们通常在主导价值体系所允许的范围内发展;主导价值体系也不是同质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修正的过程中,以适应新的现实状态[4]。问题在于,此种“多元化”的文化仅仅是一种简单相加,虽“不同”却无法“和”,即无法将三种不同文化统一于一个价值框架里。这种多元文化的并存状态,导致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呈现“碎片化”的基本态势。传统道德规范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价值多元化逐渐成为社会文化生活领域的重要趋势。各种思想和价值观念良莠并存,相互激荡,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实践行动,也使这一时期道德领域中出现了种种“失范”现象。这表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在矛盾与迷茫中亟待重建。

二、在和谐文化中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

从主文化及其三个维度来考察,可以用如下图示勾勒出百年中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路径。(见下图)

需要指出的是,道德规范体系的“碎片化”尽管与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多元化”密切关联,却并非是一种不可改变的必然结果。某一国家某一时期的文化应当在接纳和包容多种不同文化的同时,通过内在整合形成一种整体性的文化价值框架。这一整合过程,同时也是其主文化在主导、主体、主流三个维度上形成和确立的过程。

那么,通过何种路径实现多元文化的整合,从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社会主义主文化建设的方向,也为中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和谐文化”为标志的主文化,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规范体系。

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主导、主体、主流文化的整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当今中国的主文化,应当而且必须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文化,其最核心的内容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理想信念,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5]。建设和谐文化,是我们党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有效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由此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重建应当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弘扬主旋律,尊重多样性,兼顾先进性和广泛性,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在社会思想观念和人们的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的情况下,一些根本的、原则的东西容易被自觉或不自觉地疏忽、淡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揭示社会共同的思想基础及其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将会推动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维护这一共同的思想基础。同时,面对思想观念和价值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的差异性,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摄我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能够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道德上的不断提升、共同进步,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反思百年中国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路径,不难看出,道德规范体系的演变与社会主义文化的变迁相伴相生。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是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为标志的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开展以“和谐文化”为内容的社会主体文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主导文化不断推进,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和引领下的多元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加以协调。在这一过程中,要牢牢抓住和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人民的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巩固全社会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最大限度地形成全社会共识的道德规范体系。为此,既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元,又要有力地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从而在和谐的文化氛围中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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