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及其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政治理论论文,路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面临的重大挑战
阶级概念是马克思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阶级斗争是马克思对社会历史现象进行政治解释的基本叙事框架。它有两个基本点:第一,在迄今为止的阶级社会中都存在着作为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相互对抗的阶级斗争,这既是人类历史的基本内容,也是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只有工人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这个阶级的阶级利益与社会主义具有内在一致性,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大工业的产物,处于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结构的核心,但它的阶级利益却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体制内得到满足,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必将是资本主义的掘墓人和人类解放过程的政治主体。
然而今天看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灭亡,它通过自身内部的各种调整度过了已有危机,最后在20世纪末反而将其统治范围扩展到全世界。另一方面,工人阶级并没有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被马克思寄予厚望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工人阶级,由于战后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绝对人数大幅度缩减,并分化为高技术高工资的特权部分和无技术无生存保障的弱势部分。战后以来至今,西方工人阶级的政治表现令人失望,他们不仅未能组织起任何有效的反资本主义的斗争,反而在很大程度上被资本的逻辑所同化。
上述情况使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面临极大困境,也促成了战后西方理论界对这一理论广泛而持久的反思和挑战,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种挑战来自西方的实证社会学,主要从经验事实中直接寻找某些证据来反驳马克思的阶级观点。比如上个世纪60年代雷蒙·阿隆在《阶级斗争》这一著名文本中提出,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在理论上界定不清,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只是马克思的一种政治想象;阶级斗争学说也没有被历史所证实,马克思曾预言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工人阶级的状况将趋于恶化,其革命意识也会日益增长,然而战后的事实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人越来越不革命。”① 到80年代,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进一步提出:由于西方福利社会消解了传统工业社会的制度安排所依赖的集体意识,人在社会中的生存和生活方式变得越来越“个体化”,原来作为社会身份认同的阶级纽带和作为生活方式背景的阶级生涯已经消退,“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在德国我们已经超越了阶级社会的结论。阶级社会的概念,只有作为一个过去的图景仍旧有它的用处,它还具有活力是因为还没有合适的替代概念。”②
第二种挑战来自后现代理论对马克思的工人阶级概念的解构。高兹的《告别工人阶级》(1980)是其代表性文本。高兹认为,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观点是一个黑格尔式的目的论神话,资本主义后来的演进使这一神话破灭,因为工人阶级本质上就是资本同一性逻辑的产物,在政治上不可避免要走向衰落,对实现社会主义理想已变得毫无价值。另一方面,战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更多的人成为永久失业者或半失业者,他们取代旧的工人阶级,成为后工业社会中人口的大多数,高兹称之为“非工人的非阶级”,认为这些人身上已不再“带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烙印”。高兹提出,当今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问题已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由工人阶级获取权力,而是扬弃作为工人的全部角色,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规定的“工作”领域中彻底挣脱出来。在这里,“阶级”的概念毫无用武之地,“失业”反而获得了一种积极的反资本主义的政治意义,那些永久失业者、半失业者和所有“多余的人”,作为“非阶级的非工人”,反而会与生态和女性等“新社会运动”汇合到一起,成为否定资本主义的重要社会力量。③
对马克思阶级观点的第三种挑战,来自当代西方激进理论,其最有影响的代表作当属拉克劳和墨菲合著的《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1985)。书中动员了葛兰西“文化霸权”和阿尔都塞“多元决定”等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的理论资源,同时运用后现代主义方法,对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政治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系统的反思和批判,其核心论点就是拒绝马克思为激进政治理论设置的阶级还原论基础,重新构想社会主义的政治方案,其主体不再是工人阶级,而是由各种新社会运动的“领导权连接”组成的多元主体。与社会学的实证主义和后现代的乌托邦想象相比,拉克劳和墨菲更关注马克思主义谱系内与阶级政治有关的重要理论问题,因此更值得认真对待。作者声称:“现在我们正处于后马克思主义领域,不再可能去主张马克思主义阐述的主体性和阶级概念。”因为马克思当初以阶级范畴为基础设计的政治理论越来越不适合当代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当代激进理论“只有拒绝优先化的普遍阶级本体论立场基础上的任何认识论特权,才可能真正讨论马克思主义范畴的现实有效性程度。”④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一书叙述(或者不如说“重塑”)了恩格斯逝世后西方激进理论域内部阶级还原论衰落和“领导权”概念崛起的历史,称之为“新政治逻辑的艰难浮现”。在这一理论史叙事的最后,拉克劳和墨菲得出的主要结论是:马克思当年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想象被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人们看到,与资本主义发展连在一起的工人阶级普遍贫困化并没有发生,那种能把工人阶级统一起来并将其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客观的“阶级利益”和“阶级立场”实际上并不存在,工人阶级斗争的方向从社会主义观点看并非始终如一是进步的,反而大多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工人阶级在反对资本的斗争中并不比其他阶级更革命。“经济领域不是一个内生的自我调节的空间,那里也不存在可以被固定在根本阶级核心上的社会代表的构造原则,更不存在由历史利益定位的阶级立场。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的决定作用并没有自发地产生。”⑤
按拉克劳等人的描述,社会分化为两个对立阵营在历史上曾是一个“原初不可改变的事实”,这种二元对立的政治形式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代人民与旧制度的对立中发展到顶点。在那个时代,“民主”意味着人民大众的行动,是当时社会的抗的旗帜和主要内容,这些“人民”本是没被组织起来的分化群众,包括没有土地的农民和贫穷市民,民主的任务就是引导他们同拥有土地的贵族和资本所有者进行斗争。但随着那个时代的结束,这种人民与旧制度两大阵营对立的政治形式开始严重衰退,争取民主的任务变得越来越困难,建立反制度的大众一极变得越来越难。19世纪最后30年,工会和社会民主党逐渐成长为欧洲政治的主角,他们意识到,只有放弃已变得不确定的“人民”概念,而代之以“阶级”概念,把人民反抗权力集团的斗争置换成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才能使民主运动向更高水平的政治合理性发展,并走向更加稳固的政治控制。总结这段历史,拉克劳和墨菲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上述从“人民”向“阶级”的转变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虚构的转变”,而马克思运用新的阶级对立原理对社会不平等和对抗性所作的新反思,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因此马克思的新原理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缺陷。由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分化为两大相互对立的阵营,而是表现为更复杂的多元性,因此阶级斗争不可能自行成为政治领域分化对立的最终界限。⑥
上述对马克思阶级观点的挑战提出了两个重大问题:(1)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给现代政治理论引入了何种重大变化,从而占据着怎样一个重要位置?(2)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作为一项新政治规划的核心概念,具有怎样的理论性质和理论意义?
二、经济的政治性:现代政治理论的新论域
一般而言,政治源自压迫和对抗性,马克思的阶级概念是对压迫和对抗性的一种特定解释模式。从政治理论的角度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⑦ 都追求民主和反对压迫,都主张消除各种形式的压迫是达到民主的先决条件。但马克思超越自由主义的一个重大发现,就是提出了“经济的政治性质”的观点,按此观点,压迫和统治有多种形式,不仅政治领域有压迫问题,经济领域也有压迫问题,在资本主义时代,经济的压迫是更根本性的压迫,这就是资本对于劳动的统治和压迫。在当代激进理论的特定语境中,它又被表述为:资产阶级财产权对民主的个人权利的压制。⑧ 这是马克思政治学说的第一个要点。
自由主义的根本点在于只关注个人的自由权,反对专制者或专制国家对个人自由的威胁与压制,但却从不关注资产阶级财产权对个人的压迫与统治,它把压迫和对抗性问题严格限制在国家与法等政治领域,而对经济领域的压迫与统治问题不予考虑。如鲍尔斯和金蒂斯指出的,自由主义理论缺乏表现剥削问题的基本术语。 ⑨ 而且这种缺失并非出于无知的忽略,而正是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底线,即对民主的任何诉求都不得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产权。从历史看,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始终坚持把压迫和对抗解释为政治现象,这对后来新兴无产阶级的反抗斗争产生了不良影响。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宪章运动是当时最盛大的工人运动,宪章派的核心观点是把工人的苦难归因于政治根源,将整个运动的目标锁定在争取普选权。宪章运动以其反面教训为马克思新政治理论的提出作了准备,正是在宪章运动走向衰落的年代里,马克思开始将注意力从国家政治特征转向资本问题。全力聚焦于通过资本来夺取剩余价值而造成的经济上的统治和不平等,由此确认资本主义经济才是权力压迫的中心场域,在政治理论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经济的政治性质”问题。鲍尔斯和金蒂斯认为马克思学说的出现“是作为对由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巩固所导致的财富和经济权利集中的一种反应”⑩,有其道理。所以马克思才说,发现现代社会中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不是他的功劳,在他之前很久经济学家就对阶级作为经济现象做过分析,他的贡献则是从政治观点重新解释这些经济现象所蕴含的政治特性。(11)
1843年,马克思经历了一次“从思辨退回到现实”的思想转变过程,那就是:在离开理论过于发达的德国之后,马克思在法国(与此同时恩格斯在英国)发现了有组织的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这一期间,马克思对政治解放与社会解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频繁的讨论。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提出,政治解放虽然是一大进步,但它绝不是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因为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虽然消灭了封建等级和封建特权,实现了所谓“政治解放”,但却把解放严格限定在政治领域,但在政治上的自由国家中,人仍然是不自由的,因为他现在受到一种“社会力量”的统治,这就是资产阶级财产权的统治,它造成对人的一种新的压迫。(12)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将这种情况更明确地概括为:德国无产阶级“不是同德国国家制度的后果处于片面的对立,而是同这种制度的前提处于全面的对立”,(13) 这个前提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那是造成异化的更深刻的“社会根源”。在稍后《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马克思盛赞德国的西里西亚起义工人达到了“对无产阶级本质的意识”,因为他们超出纯政治范围,公开宣布反对私有制;相比之下,马克思认为法国和英国的工人起义只追求政治目标,则是一种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政治理智之所以为政治理智,就因为它是在政治范围以内思索的。它越敏锐,越活跃,就越没有能力理解社会缺陷……例如……把大贫和大富仅仅看作纯粹民主制的障碍。”(14) 马克思把无产阶级的根本目标规定为反对私有制的社会革命,这已不是一个传统的纯政治问题,马克思称之为“社会问题”。
这个超越政治问题的“社会问题”就是指经济领域的压迫和对抗性,它被马克思开发为政治理论的新领域,其核心术语是“阶级”。按照马克思的规定,在资本主义时代,经济的压迫乃是更根本的压迫,主要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压迫,也就是剥削;而从政治的角度理解剥削,就必须使用阶级观点,这不仅因为资本时代财产权对人的压迫集中体现为工人阶级的存在与本质,工人阶级作为资本剥削的直接产物,是一个“受苦最深的阶级”,更因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只有看作阶级关系才能成为资本主义剥削体制的政治表征。因此剥削在马克思手中始终是当作政治问题来处理的,对马克思剥削理论的研究也因此成为当代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论题。例如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赖曼认为,马克思所理解的剥削应包含三个要点:(1)剥削是在制度化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味着生产者的劳动制度化地受非生产者统治。(2)剥削必须包含暴力,因而是一个政治问题。(3)剥削的非正义性最终可归结为社会的非正义。(15) 这一解读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剥削概念的本意,即马克思对剥削问题的分析完全是政治性的,绝没有停留于对其经济机理的说明,《资本论》因此成为对经济的政治性分析的经典之作。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强制劳动”制度,它“看起来非常像是自由协商同意的结果”(16),但在这种自由的形式下却掩盖着统治、暴力和非正义的本质。这就最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新的压迫形式:“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17)
《资本论》对剥削的这种政治性理解,有助于我们重新发现马克思1840年代引入阶级观点的深刻根据。简言之,政治理论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对抗性,就必须从政治角度理解剥削;而为了从政治角度理解剥削,就必须把被剥削的无产者看成是一个群体、一个共同体,他们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平等和对抗性的一极。20世纪西方社会学关于无产阶级纯属马克思的政治想像的说法肯定是错的。在马克思政治观点走向成熟的那个时期,无产阶级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就是处在生活最底层的劳苦大众,马克思从政治观点出发把它界定为无产阶级,这是“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18) 另一方面,正如列宁指出的,无产阶级不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马克思完全是在积极的意义上来理解无产阶级的命运,即这是一个“由于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阶级”,这个阶级“若不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19),这一普遍解放的实质就是“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20),从而消除经济领域中的压迫和对抗性。这正是马克思超越传统政治理论的地方,即揭示了一种比政治解放更高的社会解放。
在发现了经济已成为政治的新场域,“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已成为压迫的新形式和政治理论的新课题之后,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以反抗资本主义为内容的新的政治斗争,需要实现为阶级斗争,即无产阶级的集体反抗。这是马克思政治学说的第二个要点。
马克思对政治斗争的这种新理解可再次通过与自由主义的对比来说明,这就是对于权力来源的不同理解。自由主义认为,权力之压迫性的根源来自国家,国家权力过大就会威胁公民个人的自由,因此自由主义的民主理论主张严格限制国家权力。而按照马克思对政治的新理解,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统治只能是阶级的统治;与此相应,对资本主义的反抗不同于对一般政治权力的反抗,只能实现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对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给出了一个重要的说明:“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工人的解放,而是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21) 从政治理论的角度看,“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政治形式”这一提法的重要性在于,它宣示出: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从经济和财产权角度介入政治问题的唯一理论路径。
这样我们便能理解马克思的那个著名命题:“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22);从较早的《哲学的贫困》第二章到《共产党宣言》,一直到1870年代的一些政治通信,这是马克思毕生坚持并反复提出的观点: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必须是政治斗争,他和恩格斯对反对工人阶级从事政治的工联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马克思曾讲过所谓政治解放和政治斗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的真正斗争是阶级斗争,因此他主张无产阶级争取社会改造的斗争必须抛弃政治解放的外表和形式;这就是马克思的另一个著名命题:“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23) 该如何理解马克思这两个看似不一致的命题呢?
我认为这两个命题实际上触及经济的政治性质的两个不同侧面,共同构成着马克思对权力的本质和基础的新解释。其中,“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强调了即使在现代资本主义这个经济型社会,权力也必然具有的政治形式:“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24) 而“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则强调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权力的经济实质,即现代政治权力只能是一种阶级特权。“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这个命题,后来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改写为“一切政治斗争都是为了争取经济的解放”,这就更清楚地揭示了无产阶级的任何阶级斗争归根结底都是以反抗资产阶级财产权为其本质内容的,也使其政治学说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更加明显。在马克思1865年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对这一原理作了如下论证:“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项伟大的目标,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这一目标。”(25) 这可以看作马克思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政治理论领域的一个应用。
这种对经济压迫的政治反抗一定是集体反抗,这是阶级政治的一条重要原则。从政治理论的逻辑来讲,马克思是把集体当作政治权利的主体,这明显不同于自由主义以个人作为权利主体的政治逻辑。从根本上来说,集体反抗的政治逻辑取决于资本主义的社会逻辑,也就是马克思在《宣言》中指出的:资本是一种社会力量,而不是一种个人力量。由于资产阶级财产权的压迫是比国家和法律的压迫更普遍更根本的压迫,所以对它的反抗只能是集体的反抗。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在资本主义社会,物与物的关系背后隐藏着人与人的关系,但这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承担者。”(26) 这就决定了工人反抗资本的斗争一定是作为阶级行动的集体反抗,因为“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27)
美国政治理论家鲍尔斯和金蒂斯在他们合著的《民主和资本主义》一书中提出,完整的民主概念应该包括个人自由权和人民主权两个部分,马克思的阶级政治学说充分强调了人民主权即“权力运用的社会责任”,因而“为理解民主提供了无限空间”;但这两位作者对马克思主张的“集体反抗压迫”的政治逻辑却提出质疑,认为它忽视了个人选择的自由和私人领域的存在,表现为马克思缺乏表述个人自由权、个人尊严和私人空间的基本理论词汇。“否定私人领域和贬低个人选择来源于:把一个人等同于他或她作为其一员的阶级,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个人仅仅是那种社会集团的代表。”(28) 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缺陷和自由主义忽视财产权对个人的压迫一样,都妨碍了现代政治理论提出一个完全合适的民主概念。
鲍尔斯等的这一批评至少在两个重要问题上误解了马克思。第一,对无产阶级来说,个人隶属于阶级,仅仅在政治斗争的意义上是一个积极现象,在人的本质的意义上,则完全是一个消极的现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有个性的个人”与“阶级的个人”作了对比:所谓“有个性的个人”是指以合乎人性的方式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而所谓“阶级的个人”则是指个人被剥夺了一切个性之后其生存条件完全变成了偶然性,所以马克思才说:“有个性的个人与阶级的个人的差别,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只是随着那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的出现才出现。”(29) 可见鲍尔斯等关于马克思让个人完全作为阶级成员便忽视了个人的自由权的指责是完全不得要领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个人不作为个人而作为阶级成员存在,这完全是现代社会强加于无产者的一种不幸命运;而无产者个人联合成阶级所作的斗争,其目标正是彻底消除这一消极现象,即消除无产阶级本身。第二,即使在积极的意义上,鲍尔斯等指责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忽视个人自由权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作为马克思最高政治理想的“自由人联合体”,其出发点正是“个人”。按照马克思的构想,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联系起来的正是有个性的个人:“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权正是马克思政治学说的最高原则和目的。当然,马克思所主张的这种个人自由权,由于以彻底否定私有财产为前提,而成为一个高度理想化的东西,至今没有付诸实现的现实基础,但它作为一个理念对现代民主理论始终具有康德式的“调节性作用”,被当代政治理论用来对各种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个人自由权概念的有限性和虚假性进行认知测绘。
三、马克思“无产阶级”范畴的现实基础和建构特性
如前所述,20世纪有些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只是一种缺乏经验事实支持的政治想像和政治话语,尤其强调阶级政治理论无法解释当代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种种事实。本文认为,这些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的解读无论在事实层面还是在理论层面都难以成立:在事实层面,这些解读不符合马克思生前与身后历史发展的事实;在理论层面,这些解读则没能正确理解马克思阶级观点的真正理论性质。
1.马克思“无产阶级”范畴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据和坚实的现实基础,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影响社会政治格局变迁的必然理论产物。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是无产阶级本身的客观存在的理论反映。在马克思的政治观点走向成熟的那个时期,无产阶级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按照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的研究:“在各种小心求证之后,我们仍可以发现,在1790至1830年之间这段时期内最明显的事实仍然是‘工人阶级’的形成。……这不仅是经济史,而且是政治史和文化史的事实。”他引述了一名纺织工人在1818年(即马克思诞生的那一年)发表的一封公开信,这封信一开始就指认雇主和工人“是两个不同阶级的人”。(30)
其次,它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对政治理论的内在需求的直接后果。在马克思生前以及身后的那个时代,西方社会的内部冲突一直激烈,其主导性的政治表现形式始终是两大阶级的阶级斗争。19世纪30、40年代西欧的三大工人起义,表明工人阶级已成为巨大的政治力量,并直接催生了马克思主义。此后,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一直是主导性的政治事件,如19世纪60年代英国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斗争、70年代法国工人阶级的巴黎公社起义、80年代德国工人阶级反对非常法的斗争和1886年的美国工人“五一”大罢工,最后,这些斗争在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达到它的最高潮。恩格斯晚年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时指出,正是欧洲和美洲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已经壮大到如此地步,使得“共产主义现在已经不再意味着凭空设想一种尽可能完善的社会理想,而是意味着深入理解无产阶级所进行的斗争的性质、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般目的。”(31)
最后,晚近以来阶级分析对当代社会的政治解释力的重新被发现,再次凸显了马克思阶级理论的现实性特征。如前所述,对马克思的最大挑战是指责阶级理论无法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然而,无论当代社会结构经历何种变迁,只要资本的权力本质不变,资本与劳动间的对立作为一种阶级矛盾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学界有人开始注意到,尽管随着晚期资本主义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西方社会结构经历了重要的变化,但财富、收入的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平等却更加发展,这使阶级分析的发展前景不仅没有被穷尽,反而重新显示出比其他理论模式更强的政治解释力。这推动许多学者重新恢复了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兴趣和信心,提出应继续保留这一理论的一些关键概念和关键原理,并引入某些新的分析工具对其加以改造,用以捕捉晚期资本主义的社会特征。(32) 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当属美国学者埃里克·奥林·赖特,他出版的《阶级》(1985)、《后工业社会中的阶级》(1997)等一系列著作,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解释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方面作了重要而独特的探索。赖特认为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对人类历史划时代的轨迹提供了最基本的解释”(33),他在对比马克思和韦伯的阶级分析时明确认为,基于“剥削”概念的马克思阶级理论比韦伯基于“生活机会”概念的阶级分析更优越,因为只有前者把对社会结构和冲突的解释与人类解放的前景结合在一起。(34) 在具体做法上,赖特在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基本框架内引入精确的实证分析,使得马克思的一般理论范畴具有可操作性,由此向主流社会学界展示这些范畴在分析当代社会中的重要性。赖特的工作在西方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有力推动了马克思阶级政治理论的复兴。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有更多学者开始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概念重新审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社会不平等及其与政治控制权的关系,并将这种研究扩展到文化、教育、城市、犯罪学等更广泛的社会领域。(35)
2.马克思“无产阶级”范畴的建构性特征
对马克思阶级观点的挑战,除了有违于历史事实之外,还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的理论性质。本文认为,对于两大阶级对立模式能否解释现代社会现实,不能仅从纯粹事实的角度去理解。因为马克思在《宣言》中提出整个现代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的论断同时,随即作出一个重要解释:在现代社会中,只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两个最重要的阶级,因为只有这两大阶级才是现代生产方式变革的产物,只有这两大阶级的对立才真正体现现代政治对抗性的本质。所以马克思关于两大阶级对立的论断不仅仅是一个事实描述,同时也代表了他对现代政治本质的一种解释。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就不能只停留在事实层面,而需要一种超越直接性事实的理论建构方法。
从方法论来讲,直接事实和理论建构的区别对马克思理论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差别,它源于黑格尔《逻辑学》关于直接性与中介的学说,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得到明确的提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表面现实形态,“是和这种关系的内在的、本质的、但是隐蔽着的基本内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概念大不相同的”,因此要正确理解事物,就必须学会区分“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36) 后来卢卡奇借用直接性和中介这两个黑格尔术语,专门解说过马克思的这一方法论原则:所谓直接性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直接事实,而中介则表示在解释这一直接事实时引入的特定理论概念。(37) 很显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不仅是对一个现实政治客体的直接性描述,同时还是一个代表其政治理想的理论范畴,借用阿尔都塞的说法,它和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一样,是马克思用以建构其全新政治理论的一个基础性概念,用来命名一个革命的历史主体。因为马克思提出的将人类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解放出来的目标代表了人类追求平等的一个最高理想,马克思把无产阶级当成实现这一理想目标的政治力量,把无产阶级的解放确定为这一全人类解放的政治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这个概念不仅仅是直接性的,而且是建构性的,它当然指称现实中的工人群体,但在理论的意义上却又不能仅仅当作全部工人无产者的一个总名称,而更主要是用来表征马克思政治理想的一个理论规定;与此相应,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的侧重点也不在无产阶级反抗运动的具体方略,而是从理论上揭示现代社会政治对抗性的本质和形式,简言之,现代政治问题主要产生于经济领域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压迫,此种压迫的废除只能被表征为无产阶级的解放。
所以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论述,总是基于现实而又超出直接事实,而从社会历史的总体观点去看。无产者,那些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被一般人看成至多是一群受苦者,却被马克思寄予了全部政治希望,并在理论上塑造为一个作为革命主体的“无产阶级”:“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个无产者或者甚至整个无产阶级把什么看作自己的目的,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存在必然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作为。”(38) 这种对无产阶级的认知已经超出无产者的直接存在,而用一系列理论上的规定来刻画出它作为一个最重要最先进阶级的历史特性:第一,在存在论上,无产阶级是一个“普遍的阶级”,是一个“由于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阶级,它的苦难已不仅仅是一种不幸的命运,更是一个社会解体的积极征候:“无产阶级宣告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的存在的秘密,因为它就是这个世界制度的实际解体。”(39) 这就决定了“工人的解放包含着普遍的人的解放”,马克思称这一解放是一个“普遍合乎人性的任务”。第二,在政治上,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是“社会的总代表”(40),是彻底消除现代社会不平等这一政治使命的执行人。这既是因为无产阶级是大工业的产物,更是因为无产阶级没有什么特殊利益需要捍卫,无产阶级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第三,在社会意义上,借助无产阶级这一范畴,马克思才得以表征他的最高社会理想,其一是“无产阶级的占有制”,即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其二是“无产阶级的自主活动”,即人的自由个性基础上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只有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41)
基于“无产阶级”概念的高度建构性质,马克思将无产阶级的本质特别突出地规定为一种“阶级意识”(42),强调无产阶级从“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其主要标志就是形成明确的阶级意识。英国的两位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和霍布斯鲍姆都曾指认,到1830年代,西方工人阶级阶级意识的存在是一个历史事实,表现为被压迫被剥削者对其共同的社会地位、生存方式和思想方式的认同。(43) 然而马克思所讲的阶级意识则是一个高度建构性的理论范畴,其所规定的政治认知水平远远超出当时西方制造业工人阶级的现实存在及其意识水平的直接性状态。所以卢卡奇认为,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观念是一个“方法论假设”,它是否过高估价了工人阶级的觉悟和作用,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作这种方法论的假设,从这种假设出发马克思才能全面地提出他的理论问题。(44) 列宁则对此作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工人阶级的阶级政治意识不能从工人中自发产生,只能从外面灌输;如果停留在直接事实层面上,那么工人的自发运动只能产生工联主义。所以列宁强调,社会主义理论只能“从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理论、历史理论和经济理论中发展起来。”(45) 这就最好地解说了马克思无产阶级范畴的建构性本意。
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在其作为理论范畴的高度建构性与其现实存在的直接性状态之间,有着明显的巨大落差。当代激进理论对马克思阶级政治理论的挑战正是抓住了这种落差。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对这种理论和现实间的差距有着清醒的认识。比如马克思恩格斯1840年代创立阶级斗争学说时曾对英国工人阶级寄予厚望,认为“英国无产者对英国资产阶级的胜利对于一切被压迫者战胜他们的压迫者具有决定意义。”但是到了60—70年代,他们对英国工人阶级的消极政治表现深感失望:“英国工人阶级过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苟安于政治上的毫无作为。”(46) 后来列宁也认为,工人阶级在其自发性上更容易接受资产阶级思想的支配而不是接受社会主义。(47) 但这些直接性事实并不能改变他们理论上的无产阶级立场。由此我们可以理解马克思主义在方法上特别强调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因。为什么它高度重视理论?因为彻底超越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政治目标,必须用理论去建构和表征。所以马克思认为,对于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认知是一件“理论方面”的事情。(48) 为什么特别突出强调实践?因为这一政治目标与社会的直接现实相距甚远,必须以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为中介连接之。所以马克思认为,当实践不成熟时,理论只是空想;当实践成熟之后,理论就变成革命的科学。(49)
这种理论与实践、建构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政治规划中具体表现为,在理论上,它拥有一个最高政治理念,这就是马克思开发的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理论范畴;在实践上,它又包括一整套实际政治策略理论,列宁对此作出了重大贡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二是无产阶级与其他阶级间的政治联盟。
(1)关于政党,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文献中已经提出:无产阶级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这个党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代表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未来目标。(50) 列宁在亲自领导俄国党的政治实践中,对上述原理作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充实,指出:无产阶级斗争之所以必须由党来领导,是因为现实中的工人阶级达不到它在政治和理论上应有的“先进水平”,只能由党代表阶级在一种组织形式上上升到这个先进水平,而党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则因为它是“在坚如磐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但另一方面,党的先进性本质正在于它能在理论和政治的先进水平上保持“整个运动的阶级性质”(51)。正是在现实中的无产阶级如何取得马克思在理论上为它规定的阶级意识这个问题上,列宁说:“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52) 或者用卢卡奇的说法:“共产党是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组织形式。”(53) 所以我们看到列宁不是在传统政治框架内,而是按照马克思的阶级政治理论来提出他的政党理论的:按照一般政治理解,政党只是党派斗争的工具,在列宁这里,政党则是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组织形式。
(2)关于阶级联盟。理论和实践统一的要求,决定了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必须突破阶级同一性特征。从《怎么办?》到《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提出了通过知识分子出身的职业革命家组成的先锋队来代表并教育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团结其他阶级,组织政治联盟来反对共同的敌人。值得注意的是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一书中,拉克劳和墨菲把列宁的这些理论和实践解读为阶级政治衰落、领导权逻辑兴起的一个征候,认为正是从列宁开始,阶级核心和阶级任务开始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萎缩,无产阶级作为社会唯一主体和代表的“代表原则”,让位于大众中多元民主主体的“领导权连接原则”:“大众同一性比阶级同一性更重要,‘大众’与‘阶级’之间的结构性分裂从列宁主义一开始就慢慢滋长,到后来形成了它的完全影响。”(54) 然而拉克劳等对列宁的这种解读只在直接性事实层面或可成立,在深层理论逻辑上则是误读。因为列宁阶级联盟观点是一个基于俄国特殊现实提出的政治策略观点,而在政治理论的核心,列宁从未放弃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理论理念。即使在俄国民主革命的特殊情境中,列宁也反复强调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和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是“民主革命的领袖”,强调在民主革命中“保持无产阶级的政治独立性”和“运动的阶级性质”。(55) 列宁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在具体政治实践中超出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理论理念,但在深层理论逻辑上却始终坚守这一理念,从而以正确的方式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
四、结语
西方学界盛行“马克思没有政治理论”的看法,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把压迫和对抗性问题限定在纯政治领域,而对经济领域的权力压迫问题不予追究。本文论证,马克思对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乃是将政治问题从传统政治领域转移到经济领域,通过揭示资产阶级财产权的压迫性质,开拓出政治理论的一个全新论域,并对政治的本质达到了一种全新理解。这就是阶级斗争学说,它构成了马克思政治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20世纪后期以来,马克思的阶级观点遭遇了普遍的怀疑和批评。总的来看,几乎所有这些批评都是依据当代资本主义最新发展带来的西方社会结构变迁的经验事实,在直接性的层面上指出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政治期待落空了,很少有人从建构性的层面思考一下马克思阶级观点的深层理论意蕴及其在当代政治理论中产生的深刻影响。在这些批评者中,拉克劳和墨菲的观点特别重要。虽然我们不能同意拉克劳和墨菲的总体观点,但他们对政治的一个理解却是深刻的,那就是:不平等关系并不必然具有政治特性,而是需要特定的话语条件,只有在特定的话语形态中,不平等关系才能被“建构”为压迫关系,反对不平等的集体行动才具有政治性质。(56) 照此理解,只有在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的话语条件下,对政治不平等的批判才能置换成对经济不平等的批判,由此走向对资本权力合法性的怀疑,并产生新的政治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拉克劳等强调话语的重要性是具有启发性的,它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为什么特别重视理论的作用,强调政治斗争中“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简言之,有史以来,在所有被压迫者集体反抗压迫的斗争中,之所以只有工人阶级反对资本的斗争达到了最高政治水平,并与人类解放的理想连在一起,就是因为它接受了马克思关于集体反抗经济权力压迫的阶级政治理论。在此意义上,本文提出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不仅要在直接现实性上理解,而且要作为一个建构性的理论范畴来理解,并不贬损这个概念的科学性和唯物论基础,因为正是马克思本人讲过:“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57) 也就是说,只有当理论的产生成了实现一个政治目标所必须的决定性步骤时,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做到。这就是为什么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58)
正因如此,根本否定马克思阶级观点的看法无论在现实上还是在理论上均不能成立。即使传统意义上的产业工人阶级确实发生剧变,也不可否认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作为一个理论概念的政治解释力依然存在,不可能用当代资本主义发展变化的直接性事实否定之。理由如下:第一,马克思用阶级理论揭示出来的资本主义体制的压迫和对抗性本质继续存在。当代政治的对抗性更突出地表现为经济领域的权力统治和不平等,对此,马克思的阶级观点仍是最重要的政治解释之一。第二,马克思揭示的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集体反抗才能抵制和消除资本主义压迫的原理依然有效。当代激进理论忙于宣告工人阶级的落伍和阶级政治的死亡,用一些新的群体置换工人阶级作为新的政治反抗主体,比如拉克劳拒绝工人阶级在反抗斗争中充当“先验的特权代表”,建议由“新社会运动”来充当激进民主的多元主体;高兹则建议把由永久失业者和半失业者群众组成的“非阶级的非工人”看成一个积极的主体,通过反抗资本主义的“生产决定论”和工作原则来否定资本主义。所有这些新主体从根本上并未超出马克思关于劳动与资本对立中的集体反抗逻辑,而只是在当代资本权力空前强大压力下发生的一些理论变形。第三,马克思所揭示的工人阶级利益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依然有效。马克思最核心的观点是,工人阶级的利益不可能在现存的资本主义体制框架内得到根本的满足,只能通过彻底替代的社会主义体制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
注释:
① 雷蒙·阿隆:《阶级斗争》,周以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238页。
②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11—112页。
③ Andre Gorz,Farewell to the Working Class,London:Pluto Press,1982,pp.67—68,80—81.
④ 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尹树广、鉴传今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页。
⑤ 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第95页。
⑥ 参见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第94、168—169页。
⑦ 自由主义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在当代政治理论和社会理论的语境中,一般都把自由主义界定为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主流意识形态,而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最有影响的理论立场。本文就是在这样一种学界通用的意义上使用自由主义这个概念的。参见沃勒斯坦《自由主义的终结》(郝名玮、张凡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90—91页,以及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一章。
⑧ 参见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第82—83页。
⑨ 参见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第20页。
⑩ 参见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第7页。
(1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7页。
(1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4、189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87、389—390页。
(15) 参见罗伯特·韦尔、凯·尼尔森编《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鲁克俭、王来金、杨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35—236页。
(16)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25页。
(17)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29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90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3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8页。
(2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3、281页;第4卷,第596、604页。
(2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4页;第4卷,第251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1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9页。
(26) 《资本论》第1卷,第12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
(28) 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第24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9—120页。
(30) 爱德华·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钱乘旦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211、217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97页。
(32) 参见戴维·李、 布赖恩·特纳主编《关于阶级的冲突:晚期工业主义不平等之辩论》(姜辉译,重庆出版社,2005年)第81、300、225页。
(33) 埃里克·奥林·赖特:《后工业社会中的阶级》,陈心想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页。
(34) 参见埃里克·奥林·赖特《后工业社会中的阶级》第31—36页。顺便说明,韦伯的阶级理论在西方学界有巨大影响力,马克思阶级观点与韦伯阶级理论的关系是一个重要问题,限于篇幅,在此不论。
(35) 比如由著名社会学家戴维·李、布赖恩·特纳主编的《关于阶级的冲突:晚期工业主义不平等之辩论》(1996)一书,收入了来自英语国家十几位著名学者这方面的研究论文。其中美国学者霍特认为:“在最近几十年里,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兴起,阶级结构经历了重要的变化。这告诉我们,19世纪的阶级模式已不再充分了。然而向更加复杂和多元的阶级模式的转变,并不意味着阶级正在死亡。资本主义社会里以阶级为基础的不平等的继续存在,意味着在可见的未来,阶级的概念必将也应该在社会学研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代表了书中许多作者的共识。参见该书中译本第75页。
(36) 《资本论》第3卷,第232—233、923页。
(37) 参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29、247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3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0—211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9页。
(42) 马克思直接使用过“阶级意识”这个术语,见《资本论》第1卷,第18页。
(43) 参见爱德华·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211页;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资本的年代》(张晓华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02页。
(44) 参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259、81页。
(45)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7—318页。
(4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9页;第2卷,第604页。
(47) 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第327页。
(4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
(4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5页。
(5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306页;第2卷,第611页。
(51) 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第474、373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7页。
(52) 《列宁选集》第1卷,第526页。
(53)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420页。
(54) 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第67页。
(55) 《列宁选集》第1卷,第625、373页;《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6页。
(56) 参见恩斯特·拉克劳、 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第170—171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9页。
(58) 《列宁选集》第1卷,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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