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美国宗教领袖代表团访华报告_美国宗教论文

宗教自由:美国宗教领袖代表团访华报告_美国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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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在1998年2月的三个星期里, 由三位美国宗教领袖组成的一个代表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历史性的访问。代表团成员是由克林顿总统遴选,受到江泽民主席的特别邀请,担负着与中国政府高层领导人就宗教自由的首要问题展开对话的使命。

中国官方和新闻界关于代表团活动的介绍,说明宗教在中国的议事日程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美国媒体的报道,显示出美国人对这一问题同样关注。中国官方新闻界的广泛报道,不仅将我们的访问视为中国全面宗教自由的标志,而且认为我们两个国家对于宗教自由的理解有所不同,同时也意识到这是美中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会见了所有主要宗教团体的领袖,参观了庙宇、教堂、清真寺、修道院、修女院,以及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神学院。经过登记和未经登记的宗教组织中的信仰者,一再说到我们的访问将宗教的形象在中国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而使他们受到鼓舞。

在同中国政府的高级官员以及合法宗教的领袖们(包括俗职和神职)进行交流时,我们就宗教自由问题作了开创性的讨论。(五种被正式承认的宗教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双方礼貌而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批评和忧虑。通过讨论,我们得以将围绕着宗教自由的一些问题扩展到从未提及这一类问题的社会领域。我们向许多中国官员和政策分析者介绍了一种新的宗教自由观,他们始终专注于贸易、经济、国家安全和外交关系,却忽视了国际上对于中国宗教信仰者所处困境的关注。

这份报告勾划了我们代表团试图完成的工作,总结了此次访问的成果。与以往致力于事实收集的使命不同,我们代表团力求在关于中国宗教状况的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开始一个对话的过程。

二、代表团使命

我们代表团的使命,是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加深美国与中国关于宗教政策和宗教实践的对话。我们会见了两国政府和政党的官员、宗教领袖、学者以及个人宗教信仰者,以寻求坦率的交流,并共同界定关涉到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之自由的基本概念及其问题。我们代表团也谈到了特殊的情境、个人和要求特别关注的团体,尤其是被当作道德罪犯关押的宗教领袖们。

三、目的

1.使我们所关注的宗教自由及其实践的问题,引起江泽民主席和中国政府高层官员的注意。

2.加深美中两国关于宗教自由的政策和实践方面的对话,并且建立有利于继续这一对话的条件。

3.了解中国的政府人员及情境,以便涉及宗教自由的特殊关注之需要。

四、提出问题

出发之前,我们代表团从克林顿总统及其他白宫高级官员、国务院、国会议员、学者、美国宗教领袖、非政府组织和人权活动家等处,听取了关于宗教自由的意见。我们意识到:自从8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真正的进程已经开始;因此我们在同中国领导人的会见中,提出了如下关注和问题:

1.宗教自由的问题既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美中关系。从而有必要保持对话,以解决对于中国宗教自由的关注。

2.宗教在美国社会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美国商业、政府、文化、科学、军队和团体的许多领导人,都积极地持有宗教信仰。大多数宗教信仰者,都是爱国、守法的公民。

3.在中国,持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已经在社会的现代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如果准许其自由地信仰,他们的作用会更大。

4.美国人习惯于政教分离,他们认为中国的宗教场所及其活动要经宗教事务管理局登记,是政府对宗教生活的不正当干涉。未经登记不应当被视为违法行为。许多美国人都注意到:那些愿意在合法范围之外参加宗教的信仰者,受到了侵扰和惩罚。

5.宗教自由不仅意味着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意味着宗教行为的自由。这包括教育和社会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自由的概念仅限于崇拜,这是被限定的,而且受到政府的控制。

6.中国某些宗教信仰者的信仰(包括犹太人),被置于政府承认的五种宗教之外。政府对于这些群体的政策,尚需更加明朗。

7.“劳动教养”的“管制”(即对于参加非官方活动的宗教信仰者的一般处罚),不符合国际惯例。

五、深入对话

我们在中国进行了最高层次的严肃讨论,首先是同江泽民主席会谈。我们还会见了司法部副部长刘扬,统战部副部长李德洙,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叶小文,以及其他政府高级官员。我们还同学者、宗教领袖、加入合法教会或未登记教会的个人信仰者交换了意见。以下是这些会谈中的一些要点:

1.江泽民主席在中南海会见了我们代表团一个多小时,这表明了他对宗教自由问题的兴趣。我们谈到宗教对于社会的价值,宗教在美国的的积极作用,以及美国宗教信仰者对中国宗教状况的真正关切。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宗教为什么要管理、教堂为什么要由政府登记。我们强调指出:宗教信仰者,特别是基督徒,有必要更加充分地同国际教会组织联系。我们探讨了在两国之间扩大宗教领袖、学者及其他人员之交流的可能性。我们也讨论了与罗马教廷关系正常化的可能性。

江泽民主席说:他相信《圣经》的一个主要教训,即“纯洁人的灵魂是高尚的工作。”他认为宗教行为并不总是践履信仰创始者的理想。他指出:外国势力在19世纪欺侮中国,还有很多不正当的行为,都是借宗教的名义而行。但是尽管如此,江主席承认宗教可以在中国发挥积极的作用,他还对在中国扩大宗教活动表示出兴趣。他说:“差异可以逐渐缩小,共同点可以逐步扩大。”江主席还说:他和中国政府将“认真考虑”我们代表团所提出的“建议和关切”。

2.许多中国领导人都意识到:宗教自由是影响美中关系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大多数美国人都公开申明自己的宗教信仰,并且将宗教自由视为基本的人权。许多美国人相信:中国政府限制了已登记教会的自由,压制了未经登记的教会。中国官员否认在中国有任何人因为信仰而被关押。

3.中国宗教自由的进程,是与法制的进程相联系。目前,某些宗教政策的实行尚有差异、而并不平衡。正如法制一样,宗教自由被许多中国领导人视为仍然处在过程之中的一个目标。我们欢迎最近在司法独立方面的进展。代表团也注意到中国安全部门在管理宗教活动方面的作用。我们试图会见国家安全部的官员,但是这一要求没有被满足。

4.中国领导人表达了一种关切,即:不加控制的宗教团体和活动可能会成为一个动荡的因素。在历史上,美国与中国在宗教活动自由方面的经验是非常不同的。我们代表团尽到了全部努力,以证明自由的宗教行为是通过积极的方式对国家发展有所贡献的。

六、特别的关注

1.个人

出访之前我们与华盛顿的中国大使馆进行讨论,后来又同司法部、宗教事务管理局、以及其他党政部门会谈;其间,我们代表团提出了徐荣则神甫、曾景牧主教、范忠良主教、苏哲民主教、高峰、菲利普(徐国兴和CHADREL RINPOCHE活佛的问题,并要求释放他们。我们交给司法部和宗教事务管理局的名单共有30位神甫、传道员、主教、佛教方丈以及其他被认为是由于宗教活动遭到关押或侵扰的人;我们要求了解这些案件的进一步情况。

在到达中国的时候,我们高兴地得知高峰已被释放。

我们特别要求会见徐荣则神甫、 苏哲民主教、 范忠良主教、 和Gendhun Choekyi Nyima(被达赖喇嘛确认的8岁的班禅喇嘛),据信这些人都遭到了拘留或监禁。但所有这些要求都被拒绝。至于上述的最后一位,我们只得到许可会见政府认可的班禅喇嘛,我们予以婉辞。我们听说,达赖喇嘛所确认的那位班禅喇嘛与其父母在一起生活得很好。

在中国期间,我们收到菲利普(徐国兴)家属的报告:其家人遭到侵扰并被逐出上海的家中,以阻止其与我们代表团见面的企图。我们提请当局注意此事,并表示了我们的深切关注。

2.政府的政策导向

在同统战部及其他政府和宗教部门官员的会谈中,我们代表团出示了一个地方政府旨在取缔未登记教会的文件。我们提出了许多质询,以了解此项政策导向的真实性、缘起以及这样的禁止行为是否得到了认可。政府官员们表示:他们将予以调查并充分地回答这些问题。

3.两个天主教教会

我们代表团反复强调:在中国除去天主教爱国会之外,还存在着庞大的天主教地下教会。我们指出:有必要使中国天主教与罗马教廷的关系正常化,因为这是两个中国天主教群体的生存基础。

4.宗教场所的登记

政府坚持要对宗教场所实行登记,是有问题的。基督教家庭之间的聚会,当然无须登记;教会在家庭中的聚会,也应当是随意的。我们特别要求澄清宗教场所进行登记的关键性问题。这一政策并不明确,有许多关于强制执行这一政策时的违法行为的报告。尽管未经登记不被认为是犯罪,但是“建立非法组织”和“进行非法集会”却是某些宗教领袖遭到关押和监禁的理由。

5.西藏佛教徒

在同司法部、统战部、中央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局官员以及西藏自治区政府宗教官员们的讨论中(对西藏进行包括参观监狱在内的访问,这是第一次得到许可)我们执意追问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这在佛教寺院中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询问为什么西藏寺院和庙宇的领袖必须由这一委员会选举并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我们对喇嘛和尼姑所反对的爱国教育运动也表示了关切。对于外界的观察者而言,民主管理委员会和爱国教育运动似乎是官方的努力,以减少西藏佛教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的自由。中央政府在近些年拨出资金,重建或修缮了西藏的庙宇和寺院。

我们代表团还问及藏族犯人的状况。西藏政府官员像中国任何其他地方的官员一样,坚持认为在西藏被监禁的宗教信仰者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遭到监禁,而是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危害公众安全。我们在西藏的所有正式会见中,都要求对此进行解释。

在访问拉萨的主要监狱时,我们得知每六个犯人当中就有一个喇嘛或者尼姑。我们同两个监狱中的佛教尼姑进行了交谈,后者要求得到释放。我们提请西藏的监狱官员注意:西藏的犯人中提出了关于刑讯和践踏人权的证词。监狱看守将这类证词称为“故事”。

在一些场合,我们鼓励中国政府寻求同达赖喇嘛的对话。

6.上海的犹太教会所

我们同官员们谈到了犹太教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上海市的徐匡迪市长应我们的要求,宣布目前占据OHEL RACHEL 会所(二战时期犹太人群体的一个重要会所)的教育委员会将迁出,会所将被修复并定为历史文物。我们还高兴地得知:OHEL MOSHE会所也将被腾出修复,作为纪念犹太人在二战时期避难于上海的博物馆。

7.东正教

我们提请宗教事务管理局的高级官员注意:北京、哈尔滨和上海都存在着东正教群体,并敦促其关注与东正教教会悬而未决的问题。

8.穆斯林的问题

在此次访问之前和之中,我们反复努力接触穆斯林的群体。我们在北京、上海、拉萨和香港会见了穆斯林的领袖们。我们试图同这些宗教领袖和政府官员们澄清目前在新疆的宗教状况,但是我们被告知:甚至他们也还不知道全部的情况。某些穆斯林的领袖意识到目前穆斯林群体的严重分裂,他们指出:中国的穆斯林群体包括多种不同的族群。我们相信:中国穆斯林群体的宗教自由问题,需要特别的关注。

七、观察

1.发展的迹象

我们代表团看到了一些进步的迹象,比如在所有重要的地区都重建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信徒也有所增加。得到政府许可的和未经登记的基督教教会,据说都有迅速的发展。根据官方数字:目前有1000万基督教徒,400万天主教徒,大约1亿佛教徒,1800万穆斯林,以及200 —300万道教徒。我们相信:信仰者的实际数字远远超过这些官方数字。

2.前景

在讨论中国对宗教的态度及其特殊的政策尺度时,政府和宗教官员始终坚持认为: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已经改变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完全禁止宗教活动的政策,而是允许各种形式的宗教信仰,允许在中国共产党统战部的监督之下、通过五种被认可的宗教组织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官员们感到:这一政策的转变反映了中国的全面经济改革、更大程度的社会开放以及与外部世界之联系的增强。

在所有的讨论中,中国官员都耐心地倾听并且常常承认:尽管过去20年在宗教自由方面有所进展,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大多数官员坚持指出:中国正在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但是还有很多官员仍然将宗教视为对中国社会统一的潜在威胁(特别是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人口中)。

对于不属于某个官方宗教组织的宗教团体的出现,对于不通过政府许可的渠道而进行的国际宗教联系,某些中国官员感到忧虑。中国的官员们对此表现出不满,即:中国的内政必须向在他们看来是永远持有批评的美国公众、国会、媒体和活跃的组织说明。这种不满经常会影响到关于宗教自由的对话。

3.香港

在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630万人口中,大约43 %的人参加宗教活动,其中佛教和道教的信徒最多。这些信仰都能密切合作并显示出活力,各种宗教群体在教育、医疗和福利方面作出了超出其规模的贡献。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人口比例不足10%,却为该地区提供了将近60%的社会服务、开办了40%的学校和大学、以及25%的医院和诊所。香港政府的领导人,包括行政长官董建华,都承认宗教团体对香港发展的长期贡献,并保证继续支持教会开办的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

香港当地的宗教领袖们强调:政权转移以来,官方对待宗教的态度没有改变。对于中国大陆近些年宗教控制的紧缩以及未来可能对香港宗教自由的限制,有些宗教领袖特别表示了关切。然而香港的佛教和道教领袖却持乐观态度,认为他们现在比以前有更多的机会与中国其他地方进行交流。

4.展望未来

官员们希望就宗教自由的问题保持讨论,这一事实说明:在两国关于宗教的适当角色以及现代社会之宗教自由的不同观点之间,是有希望缩小差距的。

我们深受鼓舞地发现:我们所会见的许多政府领导人和公民(他们每天都在尽力促使中国现代化),都意识到对于宗教自由的宽容是所有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我们代表团得以进一步证明宗教自由对于现代社会之发展的重要性。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下去,中国目前对于宗教自由的狭隘解释一定会得到扩展。

八、建议

我们感到,此行大体上达到了预计的目标。我们代表团开始了一个过程,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去完成。

1.我们鼓励克林顿总统和奥尔布赖特国务卿加强我们已经提出的关切,并继续我们同江主席开始的对话。在克林顿总统计划中的访问中国之前,应当就我们所提交给中国官员的个人案例要求具体回答。

2.显然需要一种渠道,以继续追踪我们的关切。跨信仰的良知基金会自1981年以来就同中国建立了联系,这样的组织将有助于促进进一步的讨论及后续事宜。此次访问结成的中低层联系网络应当得到加强,交流的种子应当得到培育,以便开花结果。应当向宗教保护组织,比如全美福音传道会、全国教会委员会、天主教全国主教会议、以及其他宗教传统中的有关机构,告知我们代表团的目的和收获。这些组织和其他有关团体的成员,应当设法继续和帮助我们已经开始的工作。

3.我们相信:由其他方就宗教信仰与实践的问题在美国与中国之间创立“理解的合资项目”,现在恰逢其时。造成这一时机的原因有多种,包括美中关系的目前状况、中国的发展水平、以及我们在访问中体会到的讨论的开放性。尽管我们代表团仅仅访问了城市,中国宗教兴趣的大部分增长是在于乡村。因此,应当有开创者与乡村的官员和宗教信仰者接触。

4.这一次,中国基督教信仰者的比例很高,而且信众数字仍在增长。尽管中国有一些神职培训中心,但是仍然需要培养更多的牧师。在神职培训方面的特殊活动,可以包括两国神学院校和大学宗教学专业的学术交流及学生交流。此外,香港和世界各地的中国信徒,也可以予以合作,为中国的培训中心提供所需书籍和资料。已经存在着一些这样的活动。我们对此表示赞扬,并愿意鼓励进一步的发展。

5.我们建议:应当特别关注西藏的宗教自由问题,并促进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之间的对话。

我们建议:应当付出特别的努力,以了解今年冬天由于严重的气候条件而陷入困境的藏北人民的状况。全世界的慈善组织和人道主义组织应当予以救助,以补充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已经采取的措施,减轻灾情以及藏北生活必不可少的牲畜之损失。我们在西藏的每一次正式会见中都提出了这一问题。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官员和拉萨市市长都对这种可能性表示了兴趣。

6.我们意识到:对话只是处理宗教自由和人权问题的多种途径中的一个方面;我们建议继续并且扩展我们已经开始的这种对话。对话既不是取代,也不是替换双边或者多边增进宗教自由的努力。归根到底,中国自身的变化才是扩大宗教自由的最有效方式。

九、结论

我们代表团谨向克林顿总统和江主席表示感谢,他们将宗教自由问题列入了1997年10月的华盛顿最高级会晤之议事日程,并且使我们的访问成为可能。此次访问的成功可能会得到几方面的体现,比如:我们所开始的对话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中国领导人在今后的几个月里对我们所提出的特别关注作出积极的回应,我们建立的联系继续发展。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中国政府决定签署联合国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此项公约包括保护宗教和集会的自由。我们诚挚地希望:美国和中国将不负我们的使命,以便两国都能得到宗教自由的收获。

梅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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