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了“挽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面临的窘境,1999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四部委《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试图通过“补网、增人、接线”方式恢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但由于舍本逐末,并未达到起死回生的预期效果,相反却出现了“逆淘汰”现象。因为有一些基层技术站早已自然解体,其服务功能已经社会化、市场化了,现在又要重新恢复起来,增加一部分人吃“大锅饭”。在缺乏民主监督制度和盛行‘关系”的社会环境下,有些基层农业部门趁机扩大编制,招“亲”进‘友”,无限膨胀。某直辖市农业局一位负责人就曾说他们那里一批有知识的青年农业技术人员改行进入了交警、税务、劳动部门,另一批乡镇干部子女以及村支书、老村长趁机“落户”农业技术人员编制。据统计,截至2005 年底,全国市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共有 92 万人,其中市县级 32.4 万人,占 35.2%,乡镇级 59.6 万人,占 64.8%,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不足 30%,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 2.76%,有50% 以上的技术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相当一部分为合同制干部或工人。 从上述国内推广体系的基本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中国无论是建国初还是线当代,都是采用的以政府农业部门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而国外的情况却大不相同 二、推广主体多元程度之中西比较 日本农业推广体系的协作系统有农业改良普及促进协会和农业协同组合。农业协同组合是一个庞大的民间农业推广组织,在日本农业推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丹麦实行以民办为主的农业咨询服务体系,在其推广体系中推广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局面。丹麦设全国农业咨询中心和 87 个地区农业咨询中心。全国农业咨询中心由两个全国性农民组织(农场主联合会和家庭农场主协会)共同领导,87 个分布在各地的地区农业咨询中心,由当地农民组织领导。丹麦除了以上两级农业咨询中心外,还有种子服务、农机服务、购销服务等几个主要的农业推广服务部门。种子服务(农作物种子的繁育和销售)都由私人种子公司负责,种子公司通过种子商销售种子时,印发大量技术宣传资料,起到了推广作用。农机服务主要由规模较小的农场联合组成的农机合作社或少数私人开办的农机公司来提供。在购销服务方面,私营的各专业公司或农民入股的供销合作社负责生产资料的供应,各种农民入股的合作社承担农产品的销售,各地专业的合作社形成全国性组织,这些组织又共同组成了全国性的供销合作社联合会。为了推销和收购产品,这些合作社也雇佣技术人员,向农民推广技术。中国目前仍然是以政府农业部门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推广主体要想实现多元化,就要充分发挥如农协、企业等非政府体系以外的推广主体要想实现多元化,就要充分发挥如农协、企业等非政府体系以外的推广力量的作用。在行政主导的推广体系外,要吸纳多种机构、组织和群体参与推广。农民专家、农民技术员、农村基层村委会及党支部、各类农民组织都是完善中国农业推广体系的补充力量。此外,还应明确推广机构的职能定位,将农业推广机构的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职能分开,政府农业推广机构主要负责公益性农业推广,而像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的推广活动以及产后的加工、运销服务等经营性服务职能要逐步从基层国家农业推广机构中分离出去。在市场的调节下,将企业纳入推广体系,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也将从事一些具有开发性前景的技术推广以及承担经营性的服务。除却上述的群体可以技术推广主体,还有另外一个在推广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体不容忽视——志愿者。美国农业推广体系中有规模庞大的志愿人员队伍。300 万左右的志愿人员每年花费 51d 时间和专业推广人员一起工作,其中有
论文作者:崔雪玲
论文发表刊物:《红地产》2017年8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9/3
标签:农业论文; 技术推广论文; 体系论文; 机构论文; 农业部论文; 种子论文; 全国论文; 《红地产》2017年8月论文;